28.长相思(5)

暮二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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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央立刻避开她, 后退两步,做出深沉的表情。“我不是你的师哥, 你要认清楚了。”

    何朝露就配合地含着眼泪点头,“是,是我认错了……少侠,多谢你刚才助我之不平,朝露请你一餐饭如何?”

    宿央说:“饭就不必了,我还有事, 很快就会离开此地。”他对着何朝露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叫她联络一个师弟,到时候那师弟就知道该如何行事了。

    之后他就扶住斗笠,匆匆赶回客栈。

    路过首饰铺子的时候, 他迟疑了一下,进去买了一支翡翠雕冰花的步摇出来, 揣进怀里,想到能见到沉夜, 忍不住想要微笑起来。

    ——然而推开门, 房间里却空荡荡无人。

    梳妆台上留着字条,简单明了的两个字:师哥?

    翻过来,另一面写着:不许来找我。

    离开时还在桌子上的发带和首饰都不见了。

    宿央这时才忽然意识到,沉夜或许对江湖中事一无所知,但她那股赤子纯真的气质足够她充满烂漫的好奇出去闯荡、探索。

    她之所以避世, 并非出于自身的愿望, 而是一直以来都成长在那样的环境里。……如今她走出来了, 见到了外面的世界。

    就离开他了。

    她离开他了。

    他曾经见到沉夜对“宿郎”的离去伤心不已,神志恍惚,可是没有想到其实“宿郎”对她来说恐怕也算不了什么。

    固然她是真挚的,愿意把剑法和宝藏都展示给心爱的人,当恋慕是生活中的唯一时,她就专心致志地去爱;但一旦不再被局限在山洞里,她就会转瞬忘记所有关于一点无关紧要的爱恨情仇的事情。

    她曾经那样地爱慕宿郎,恐怕也只是因为宿郎是她孤独的生涯里唯一遇到的人。

    避世时,外界来的人对她来说就是独一无二的;可是到了江湖里,她才是真正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两人独处时所自得的一切都有了真相:原来并不是非他不可,只是刚巧他出现在了她面前而已。

    步摇摔到了地上,翡翠的花瓣裂开。

    宿央沉默地卸下身上的剑,出鞘,擦剑。

    他试图不去怪罪什么人。何朝露的恋慕他一早就知道,只是存了利用的心思,才不小心被她看见了什么吧。

    是他不该自以为是。

    ……宿央,对于沉夜来说,是否是不过如此?

    可是宿央手中能抓住的筹码太少了。他没有成型的势力,没有亲族的帮助,连可倾诉心事的友人也没有。

    也许有的人会在这种情况下怪沉夜的行为是不识大体,不会体谅宿央的难处,可是宿央并不这么觉得。她虽然是无人知的仙子,却合该高贵,万事娇宠。他做不到给她金玉丝绸和优渥平稳的生活,本来就已经十分愧疚,怎么可能舍得叫她委屈一点点自己?

    宿央擦完剑,将剑锋缓缓纳入鞘内,寒光倒映出他凛冽漆黑的眼眸。

    沉夜,沉夜,沉夜。

    窗外传来轻轻的敲击声音。

    他走过去,推开窗,熟悉的身影出现,“师哥,你怎么在华山地界?这一片太危险了!”

    宿央说:“我自有计划。师弟,时局将乱,天下动荡……我想,插上一脚。”

    *

    夜行衣一路上都在卖力鼓舞有点怏怏不乐的沉夜。

    “多好啊,你穿白我穿黑,咱们混迹江湖,以后就是鼎鼎大名的黑白双煞!”他上蹿下跳,“你说是不是,夜小侠?”

    沉夜立刻不服:“凭什么我是夜小侠,你就是夜大侠?按照武功来说,明明我才应该是大侠。”

    夜行衣说:“咱们两个搭伴儿的,一条绳上的蚂蚱,为什么一定要分出高下呢?你们女孩子不总觉得小的可爱嘛,所以我才大方的把小字让给你的。”

    沉夜似信非信。

    夜行衣却很兴奋,特别喜欢这一对儿称呼。

    “夜小侠,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我不认识路的呀,夜大侠。”

    “那就交给我吧,夜小侠!”夜行衣说,“我的老师在北边,之前从京城出来,京城已经乱得不得了了,咱们直接去北边找我的老师,那里肯定更安生。”

    “当大侠也要拜老师的吗?”

    夜行衣说:“是教别的东西的老师。当年少爷我也是文武双全的天才来着。”

    沉夜小声说:“现在来当采花贼?”

    夜行衣说:“不当采花贼了!毕竟——毕竟带着你一块儿嘛。我夜行衣虽然不混正道,但也是一个有道义的好侠。”

    夜行衣原本是打算买马的,到了马市却顿了顿,抬脚拐弯。

    “怎么啦?”

    夜行衣白了她一眼。

    “你长得太招采花贼了,夜小侠。我得去买马车。今天真是入不敷出。”

    沉夜于是气鼓鼓地坐进了一辆让夜大侠整整三个月都入不敷出的价格高昂的豪华马车的车厢里。

    夜大侠赶车,快出城的时候,车厢帘子被打起来,一个白狐裘披风就迎头扔到了沉夜身上。

    “收着,你我黑白双煞,都得有配套的披风!”

    沉夜有点哭笑不得,内心召唤梅菲斯特跟上她换地图。

    【走了走了,咱们出去浪,北城门汇合。】

    梅菲斯特立刻停下试图攀爬树木这种挑战物种能力极限的行为,掉头往城北门而去。

    【为什么不留在宿央身边呢?你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好呀。】

    【拼事业的时候,憧憬和向往永远高于陪伴的价值。】沉夜说,【让他好好创业,咱们得去开拓一下地图,找一找江湖传言上那个宿晏是怎么回事儿。】

    梅菲斯特可能是因为附身到了犬科动物的身上,连语气都不再那么油滑了,反而很诚恳地说:【抱歉,是我能力不足。下次遇到一个权限高一些的任务者狙击掉之后,我就能随时给您同步世界命运线啦。……我快靠近了,请您做好对人类的掩护。】

    沉夜就喊了停:“夜大侠,停一停。”

    夜大侠骄矜地叫停了马,“怎么啦,难道你现在要后悔?”

    沉夜说:“不是的,我养的大狗要带上。”

    她打了一个唿哨,片刻,山林里冲出来一个皮毛油亮、四肢矫健、神态傲气的大型猛兽,一跃而上马车,并且很懂礼貌地在夜行衣的黑色披风上踩了踩爪子,才钻进车厢里。

    沉夜立刻道歉:“呀,别跟它计较,他只是爱讲究。”

    夜行衣咬牙切齿,“犬类也敢把我的披风当擦脚布?”

    沉夜说:“夜大侠大人有大量,反正黑色也不嫌脏。”

    夜行衣说:“难道你来洗衣服?”

    少女愕然,黑亮亮的眼睛睁大,像林间的小鹿一样,茫然又惊惶,还带着一点控诉:真的吗?

    夜行衣立刻败下阵来,不再看她,“行,大侠我洗衣裳!”

    晚饭时他们停在河边,汲水煮粥。梅菲斯特咬了三条鱼上来,沉夜捏着鼻子指导夜行衣剖去内脏切片,煮进粥里。

    “你怎么知道做饭的方法?”

    沉夜说:“闲来无聊,看了不少杂书,文人酸客但凡生活安稳的,都想写一写食谱似的,看起来也挺有趣。大多数我都没吃过,也没办法保证是不是好吃啦。”

    夜行衣终于片完鱼,如蝉翼一般透白的鱼片丢进浓稠的米粥里,鲜香十足。他去河边随便摘了草叶在手里揉搓开来,冲洗好久才去掉手上的腥气,这才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回沉夜身旁。

    大狗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白衣少女托着下巴看向火焰。

    火光灼烧起一片奇异的空间,噼噼啪啪细微作响的声音伴着锅里鱼片粥中蒸腾起来的雾气,这仿佛白璧无瑕一样美到不可思议的、翩翩然不染尘世烟火气的少女就像一下子掉落进红尘里一样,漂亮得那么生动。

    她的面容和气质看起来都像高山积雪,沧海浮云,飘渺不可近,实际上却是有点调皮娇憨的小姑娘脾气。

    怎么能有这样纯净惹人爱的姑娘呢?

    夜大侠感觉到胸口小鹿乱撞,明明旁人都察觉不到他的心思,却一下子羞臊得好像天下皆知了似的,自己扇了自己一巴掌。

    “怎么了?”

    沉夜问。朱红的火光明灭在她黑色的眼瞳里。

    夜行衣解下自己的黑色披风扔到她的头上,遮盖住一切视线,好像就此天下太平。

    “夜里冷。”

    *

    “宿郎。”

    少女含笑看着他,而他也忍不住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我此去拜别父母恩师,就来与你归隐,从此不问世事。”他听到少年时的自己说。

    然后那少年就在心上人的目送中离开了桃源。

    后来,后来少年被公主看中了,圣旨一张,他就成了公主驸马,那不可负的姑娘交给他的绝世剑法和无双利剑,都成了动人心的理由。不胜酒力的少年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变成了庞大的军队的气势。

    然后公主带回来消息,骄傲又矜持地笑,“你的心上人死了。从此以后,你就只是本宫的驸马了。”

    ……

    宿晏从旧梦中惊醒。

    他仍在宴席上,招待着北方的豪强们共饮,不小心酒上脑袋,微微睡了一觉。

    客人们揽着舞女歌妓欢笑烂醉成一团,幕僚在灯火中走进来,凑近他的耳边小声禀报。

    “……先太子的长子来了?好,迎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