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共青团员

中克希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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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不在家,两姐弟肯定都选择住校生活,这是没的说。

    小镇上一所小学,两所中学,曹蓉向来都是成绩不错,所以在第三中学上高中,曹成成绩一般,虽然有老姐各种辅导,但这家伙吃了英语的亏,真的很难扶起来。

    典型的偏科生,除了英语差以外,其它都是数一数二,但偏科终究不好,所以只能上二中。

    何为爱国,在曹成这种英语偏科生看来,他这就是最典型的爱国行为,英语不及格,表明我爱国。这顺口溜能流传那么广,可不是没道理勒。

    真正等他回到学校时,都已经是下午最后节课,销假之后才去吃饭,晚自习还没有十多年之后那么变态的让学生上课,这时候说自习就是自习,最多会分配老师守一下,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看着本应该无比熟悉地课本,曹成却又总感觉各种陌生,倒不是说他对这些知识完全陌生,其实现在只要跟着初三这最后三个月拉通复习的进度走,很多知识大都能捡起来。

    真正陌生的地方,还是当曹成拿起钢笔写字,这才发现。

    书本上的字迹,再和自己刚写出来的字迹对比,它们完全不是一种风格,差距大到本人甚至都不忍直视,当年咋会写出这么丑的字,简直受不了。

    初中时代写字,还得充分贯彻“一笔一划分清楚”七字真言,给人感觉像是把笔画生硬地凑在一起,而之后随着人逐渐成年,只要还是经常握笔,写字就会慢慢变成连笔,不再注重细节,讲究一气呵成,自为风格。

    除了写字的经验积累和个人风格以外,用什么笔,这也是大不相同。

    2002年,这时候的中学生都是用钢笔写字,圆珠笔这时候虽然已经走进平民和普通学生,但这种东西向来是不被允许用在学校正规考试和作业,只要谁敢用这东西,扣十分卷面已经是很轻的惩罚。

    真正让学生摆脱钢笔,免掉漏墨水尴尬,能有第二种选择的,那还得等中性笔大规模普及。

    UM-151,三菱Signo系列的代表作,它在国内开创了中性笔的0.38直径笔尖的辉煌时代,一块钱一支,好用不贵,而它和它的山寨版本至少占据了全球中性笔市场份额的半壁江山以上,堪称神器。

    几十年后,曹成早已经用惯了中性笔,再让他拿起钢笔,两种笔从结构本质上就大不相同,当然不适应。

    呆呆地望着手里的英雄牌钢笔,曹成开始怀念,怀念真彩、晨光,那才是他手里的常客。

    最后一个问题,墨水颜色,初中时代用钢笔,普遍存在三种墨水颜色,纯蓝墨水、碳素(黑色),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蓝黑色墨水。

    至于墨水品牌,曹成不知道其它地区是什么情况,只知道川蜀地区普遍是红岩牌墨水的天下,扁扁的小方瓶,包装应该是好几十年没变过那种。

    记忆中最深的是这墨水瓶的盖子,经常在盖盖子的时候大力出奇迹,一不小心就直接让螺纹口跟盖顶分离,从此让墨水走上裸奔道路,然后是等到某次一不小心,吧嗒一声将墨水扫倒,没有瓶盖的墨水瞬间洒满课桌,书本、衣服全都得遭殃。

    曹成不止一次吐槽过,这墨水厂家肯定是觉得墨水太耐用,所以才设计这种劣质瓶盖,增加墨水打倒洒掉的可性,从而提高销量。

    而往后再过些时间,大概就会有高端墨水老板牌闪亮登场,这种略带些香味,比起纯墨水味儿的红岩牌确实更受欢迎。

    不谈墨水品牌,只谈颜色,初中中语文老师也有要求,所有人一开始只能使用纯蓝墨水,这种颜色对新人比较友好,就算你字写的再丑,至少也不会让人看了头疼。

    但如果用碳素,不好意思,那东西只能高端人士才能驾驭,字写得丑的人,不允许用碳素墨水。

    当然,如果字写得好看,使用碳素墨水就是高手配上神兵利器,无敌。

    字迹什么时候能够得到老师认可,什么时候才可以转而使用碳素墨水,在那时候的学生眼里,能够有资格使用碳素墨水的,都是大家必须要抬头仰望的高端玩家,属于金字塔最顶端那一小撮。

    用十多年之后网络小说最流行的话来形容:碳素墨水,恐怖如斯!

    而此时的曹成,他还只是咸鱼而已,论修为,也还远远没能达到可以使用碳素墨水地步。

    在记忆中,也都是上高中之后,语文老师不再管学生字写得好不好看的时候,他才能正大光明地买上一瓶碳素墨水用用。

    光是看着一支钢笔,还有草稿本上的字迹,他没想到自己可以回忆出这么多东西,难道真的是老了,只能卖情怀,靠回忆过活?

    呆呆地,三节晚自习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直到下课铃声响起,一群学生开始冲出教室到食堂购买夜宵,这时候才反应过来。

    靠!

    初中母校的夜宵,那味道绝对是学校食堂中的异类,和大部分中学食堂饭菜“难吃”、“死贵”的普遍印象完全相反,二中的夜宵则是以“美味”、“良心”著称,很多时候甚至是下午不吃饭,也要等到晚上去吃那顿夜宵。

    不说那么多,桌上东西也来不及收拾,看前后门都挤满人,曹成坐的位置靠近过道窗户,如此地利优势,怎可弃之不用。

    开窗、左脚踩上还有自家屁股温热的板凳,气沉丹田,发力,破窗,落地,身体前倾,助跑,飞奔,全套动作整齐完美。

    骚气地操作,留下后面众多同学满脸惊艳,这丫也真是够拼。

    已经跑起来的曹成当然不会知道背后发生了些啥,他虽然刚开始反应慢了半拍,但好在人胆儿大,不走寻常路,直接体验到了飞一般的感觉。

    至于结果,那肯定不用说。

    to be NO.1

    烩面、米线、花卷,最简单的夜宵小吃,但却是每天食堂做出的饭菜味道中最受欢迎一餐,一碗米粉加上肉花卷,绝配。

    按照学生间普遍地说法,如果晚上吃一顿宵夜,即便寝室环境再差,臭袜子再多,睡眠质量也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吃饱喝足,之后不就是睡觉嘛。

    兜里不宽裕的,差不多是一个辣花卷垫垫肚子,稍微好点,可以弄碗烩面这种有汁水的夜宵享受,至于米粉加上肉花卷,那已经是“土豪”级别的享受,属于高端消费。

    曹成两姐弟零花钱算是同龄人平均水平,所以他的夜宵是烩面这类,有时候想来一次土豪级享受,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享受过后,后面几天就只能啃廉价的辣花卷。

    这次跑得快,勇夺第一名,不需要排队,直接享受最热乎的夜宵餐点。

    2002年,西部小镇的中学教育设施设备并不怎么好,依靠着小山包修建,二中建校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据说当年是强行划割了隔壁寺庙的院落做教室发展而来,到现在,围墙之外还一间小破庙,每年考试的时候都有不少学生隔墙来一次形式上的祭拜。

    求佛教寺庙里面的神佛保佑学生学业有成,这也算是二中的特色,除此之外,想来应该是别无分号

    寝室很破旧,是那种青瓦平房风格,男生寝室一排房间,后面稍微高一点的地方是女生寝室一排房间,之间也没有用什么围墙隔开,把这种设计放在十年之后,那要不出大乱子才怪。

    洗漱过后,晚上统一断电,寝室里面再继续扯皮聊天半小时左右,逐渐安静下来,气息归为平稳,隔壁传来微弱地打鼾声,但对曹成影响不大。

    住校五天,周五便是学生最期待的时候,按照老师们私底下的评价和总结:每周一,学生的心还没收回来;到了周五,学生的心又已经早早地飞走,真正最有效率的住校读书其实只有三天时间。

    大清早走进教室,曹成是原本心情还挺不错,但走到座位前,他傻眼了。

    忍不住,破口一句:“我日,谁踩的?”

    板凳上的脚印至少有七八个,鞋底花纹还各不相同,显然并不是曹成自己一个人的杰作,不过这都无所谓,木头椅子上有脚印,这个擦掉便好。

    问题是桌上的试卷,他还只做了一半,直接就是半个脚印踩在上面,淡黄色的试卷纸上,黑糊糊的脚印简直不要太明显,恰逢这最近一直都是阴雨天,大家谁的鞋底都不干净,印上去之后,你就别想擦掉。

    “哪个踩滴,那个瓜娃子踩老子试卷上,莫得长脑壳说。”

    这时候也急了,虽然知道他可能很难找到是谁,毕竟昨天在自己带头跳窗之后,应该还至少有好几个男同学也效仿,这些人里面,又怎么找是谁踩了试卷?

    更何况,他现在连哪几个人跟着自己后面踩板凳跳窗都不知道,所以这次怕是要吃哑巴亏。

    至于找老师,先不说这种事有没有必要,就算有必要,他自己也不敢啊,他带头跳窗户肯定是班上所有人都看到,要是这事扯到老师那边,最先挨训的还是他自己。

    简直是哔了狗,看来自己重生一回,有些太得意忘形,这个肯定不行,要稳住。

    人都还在气头上,然而祸不单行,教室门口走进一位同班同学,略带着戏谑表情。

    “曹成,秋秋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