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以静制动

微雨朦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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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让凯子这种桀骜不驯的人跪下,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可是王朗做到了,因为他身上的杀气散发出来以后真的是太浓了,简直就要实质化了。

    何云山刚才可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趁机搞出什么乱子,因为刚才压根就没有机会,只有危险。他就那么老实的蹲在地上,直到凯子被朱天良像是拖死狗一样拖到王朗的面前。

    “王叔,给条活路。刚才你也看到我的本事了,在末世我这本事肯定能帮到你。”

    “嗯,你的确有本事,比那个小子强。”

    何云山感觉自己是躺着也中枪,明明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一件事,怎么就扯到自己身上了。他还是装老实,就蹲在那里不敢动。

    王朗也没有怎么着何云山,而是继续跟凯子说道:“你很不错,的确能够派上用场。可是你想要投到我这里,总得交点投名状才行。”

    凯子咬着牙点点头,为了保留自己的帅气,他已经准备拿何云山跟元新当成垫背的了。谁知道王朗到底不是一般人,他竟然跟凯子这么说:“刚才是让别人割你的耳朵,现在你自己动手。”

    “什么?”

    “你别不服气,我这也是为你好。你想要投到我们这里,总得让你对你没有什么怨恨吧。你刚才那一下太狠了,直接把孔飞的肚皮都给捅破了。虽然他死不了,可是他对你肯定有怨气。你想要加入进来,就得给他赔罪。只是割自己的耳朵,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要在末世里面活得长久,就得当一个真的男人。连自己的耳朵都不敢割,还能算是真男人吗?”

    虽然以前何云山还懵懵懂懂,这会算是明白为什么朱天良要联手外人来背叛自己的老大了。很明显现在王朗已经疯了,虽然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为什么发疯的。可是如果他不是一个疯子,就没有理由给凯子出这种难题。

    要么杀了凯子,要么好好给他一点惩罚。哪能像现在这样既要凯子自己割耳朵,然后又要收了凯子当自己团队的一员。这么明显的在自己团队里面留下这么明显的隐患,如果不是疯了,那还真的没有什么别的理由可以解释。即使以前他给过朱天良一些恩惠,朱天良也没有理由在他身上了浪费时间。毕竟在末世,人情淡薄才是常理。

    现在能有心思想这种闲事的也就是何云山了,凯子可没有这种心思,他只是觉得自己够倒霉的。他想要拿刀,可是王朗却冷笑一声。很明显王朗并不想要给他武器,只是想要让他自己动手把耳朵给撕扯下来罢了。

    这种疯狂的事情,想想都可怕,更不用说是真的去做了。何云山不敢看凯子,生怕对方来一个祸水东引。不过凯子到底还是一个狂放不羁的人,看到王朗的手指马上要扣动扳机,他还真的用力去撕扯耳朵。可是半天也没撕下来,最后朱天良把手里的刀扔下去,凯子才用刀割掉了一只耳朵。

    然后王朗没让他继续动手,而是朝着元新努努嘴。凯子知道他的意思,也没有用刀,直接走过去硬生生的把元新被割掉一半的那只耳朵撕扯下来。

    这会元新的惨叫已经不止是像杀猪,简直就像是从地狱里面发出的。王朗很满意,就跟凯子说道:“你做的很好,已经赢得了我的信任。这样吧,跟师姐沟通的活就交给你了。你就跟她说,我们没有恶意,可以跟她谈。但是得跟她本人谈,让她自己来。”

    说完正事,王朗又跟朱天良说道:“你把他们三个人都带去包扎一下,可别流血太多死掉了。你就不用去了,准备一下该怎么招待客人就行。”

    何云山被无视了,等着别人出去以后,他自己一个人待在这里。现在他才能好好地看一下自己被关押的地方,他觉得这里应该是别墅的地下室。

    这个别墅不知道有多大,反正地下室倒是看起来很宽敞。他趴在窗户上看了一下,发现这个地下室其实是半地下的状态,也就是说从窗户出去就直接到了离地面不远的地方。如果趁着天黑把窗户打开逃走,几乎不会弄出太大的动静。不过这样做有一个前提,就是得把防盗网给弄开。

    何云山把窗户拉开,然后用手试了一下防盗网的材质,感觉想要把这个防盗网弄开,需要很大的力气。这种防盗网约莫有小拇指的一半粗细,材质应该是某一种铝合金。如果李芸那种力量型的异能者过来,肯定能够徒手拉断防盗网。

    可惜何云山的异能不是力量型,只是防御型的。他如果拿出吃奶的力气,或许也能把防盗网给强行弄开。但是很有可能费上半天的力气,才能弄开一小段。而且就算弄开一点防盗网,也做不到干净利落,而是会弄出很大的声响。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何云山还是决定以静制动。

    以静制动,无非就是听天由命罢了。他已经看出来这里的危险不在于表面上对他们很仇视的朱天良,这个家伙或许真的想杀了老李头报仇,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就会真的拿别人出气。真正的危险来自于王朗,这家伙是一个疯子。

    同样疯子型的李芸,只不过是看起来像是疯子,只是为了让别人对她产生畏惧而已。王朗就不一样了,他是真的疯了。

    何云山很无奈,可是凭借他的本事,也就只能以静制动了。就在他长吁短叹的时候,突然门又打开了。进来一条狗,直接奔着地上的鲜血而来。它先舔了几口血,然后就把地上的三只人耳朵咽下肚。何云山怕这狗吃惯了人肉,万一没吃饱岂不是会找自己的麻烦。幸好这狗后面其实跟过来一个人,她手里牵着狗绳,让狗不至于朝着何云山而去。

    “给你。”

    何云山把注意力从狗身上转移到这个人,发现她是一个还算漂亮的女孩。穿着一身黄色的运动衣,中场黑发貌似还拉直过。这女孩的脸蛋圆圆的,或者可以说是有点肉肉的。不过并不胖,还有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如果是平时见到这种女孩,何云山会给她打九十分。可是现在这种情形,他可没心思打分。他接过女孩递过来的一个馒头,然后说了声:“谢谢你。”

    女孩也没有跟何云山介绍自己,只是牵着遛狗绳,还跟这狗喊道:“老黑,走。”

    明明一条大黄狗,非得起名叫老黑,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那个老黑看着倒是油光水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人肉。这老黑将地上的人血舔干净,然后才不情不愿的被女孩牵走。

    女孩把门关上,然后何云山明显听到了锁门的声音。他知道自己想要出去似乎很难,忍不住叹了口气。虽然前途很迷茫,不过总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希望。他努力啃着馒头,好让自己能够补充一些体力。

    这馒头很干,也不知道是哪天剩下的。馒头的表面都已经干裂,似乎没有半点水分。何云山看这馒头的形状,觉得外形看上去还行,应该是常做家务的人才会弄出来的。他猜想这个地方肯定有几个中年妇女,因为大男人和年轻的男孩女孩或许也能做馒头,但是肯定不会做的这么好。

    现在这个团队已经有中年男人和男孩、女孩,如果再有中年妇女,可以说已经是一个小社会了。在这种团体当中,肯定不会人人都是疯子。如果把王朗干掉,或许能够从其余人的手里逃脱掉。现在何云山倒是真心祝愿朱天良能够早点杀掉王朗,即使之后这家伙不会轻易放了自己,起码暂时也不会杀了自己。只要不死,总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奈何现在坐井观天,谁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形。即使只是一个干硬的馒头,也仅仅只有一个。也幸亏只有一个,否则何云山可能直接被噎死。他努力把馒头咽下去,然后在窗口那里看了一下。他听到有脚步声,然后看到一双穿着小白鞋的脚走过来。他刚才看见那个女孩就穿着一双这样的小白鞋,就朝外小声喊道:“我渴了,能不能给点水喝?”

    何云山知道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可是也只敢跟这个女孩讨水喝。如果跟王朗或者朱天良这么喊,对方可能直接朝着窗口尿尿。毕竟现在是末世,什么变态的事情都有人能够干出来。

    “你等着。”

    这个女孩虽然牵着一只吃过人肉的狗,不过似乎心肠还不算很坏。何云山觉得这个女孩可能是找水去了,一会说不定就会回来。等到这个女孩回来的时候,应该还是一个人。

    何云山觉得女孩下次再来未必还会牵着狗,那么如果他突然动手,应该有机会抓住女孩。他不觉得王朗是会因为人质而屈服的人,但是只要门开了,他就有机会逃走。这里毕竟只是别墅,又不是什么真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