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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经历过的,最恐怖的事情是什么?
我这里有一个,与朋友们聊起从前的经历,但他们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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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我就是和你一起看的啊!”一个眼镜男从电脑椅上一跃而起,目光紧紧锁定在了身侧人的身上。
“咱啥时候去过漫展,你该不会发烧烧糊涂了吧?”
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胖子稳稳地坐在另一个电脑椅上面,头也不转的玩着电脑,那电脑与眼镜男身边的那个并排放着,二人面前是一个巨大的电脑桌,紧紧的靠在墙边,就像是网吧二连坐的样式,电脑旁堆积的是不计其数的泡面桶。
眼镜男叫刘彻,眼镜厚到可以防弹,头发乱糟糟的也不知多久没有修剪,看那个样子养个鸟是没什么问题,长相嘛,马马虎虎。
而穿背心的胖子则叫赵州,身高一米九九,体重二百六六,往椅子上一坐别人基本就看不到椅子那种,长相并不油腻,如果能等比例缩小,看起来还是挺可爱的。
二人是发小,也一直是同校加同窗,小学的时候赵州长得又矮又瘦又挫,没朋友还经常被人欺负,一直都是刘彻在他后面安慰他,所以后来就变成了两个人一起被欺负。
上初中后,赵州生了场病,也不知是什么病,二人一年没见,而当赵州再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巨无霸,那体型比班上的男老师都大,到了现在刘彻还是怀疑这货是不是磕了金坷垃。
现在,二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但因为两个人都是比较内向的宅男,再加上两个人家里还都是比较富裕的家庭,二人就私下决定,一起从学校搬了出来。
再回到电脑桌前,刘彻正在与赵州对峙,二人眼神中均是掩饰不住的疑惑,还有那一丝丝的惊慌。
“你先坐下,先坐下。”赵州率先开口,将刘彻拉回了电脑椅上,这货力气不小,刘彻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直接被按回了座位上。
“你要干嘛!”刘彻两只手冲着赵州一顿挥舞,只可惜被赵州按住,手又好像不太够长,完全碰不到赵州。
“你说会不会是我们记忆错位了,我在网上见到过类似的情况,就是一个人忽然觉得什么事情以前梦到过,其实那都是记忆错位的原因,所以你是不是做梦去的?”赵州认真的无视了刘彻的反抗,一脸认真地对着刘彻说道。
“你丫才做梦呢,你这个手环不就是咱们在漫展上买的么!”刘彻闻言,抓着赵州按住自己的手,指着赵州手上的手环,冲其喊道。
赵州一脸疑惑的收回手臂,盯着手腕上的手环看了看,再次冲着刘彻说道。
“漫展?这不是咱俩在集市上买的么?”
“怎么可能!那回是咱俩第一次去漫展,我还有照片呢!”刘彻说着话,摸向了自己的手机,果断的翻出几张照片,然后举到了赵州面前。
“这……”赵州看着刘彻的手机,整个人瞬间愣在了原地,额头上猛地爆出了冷汗,在刘彻的手机里,正是两个人在漫展时候的情景,照片里,赵州笑的很开心。
“这……是,是什么时候的照片。”赵州声音忽然有些发颤,冲着刘彻问道。
“就是去年十月一啊,你忘了么?国庆节的漫展?”刘彻一脸懵的看着赵州,理所当然的说道。
赵州吞了吞口水,也掏出了手机,手指略微颤抖的翻了翻,一张照片被其翻了出来,举到了刘彻眼前。
那是一张二人在集市上的自拍,背后是一个小吃摊,刘彻认识那地方,确实有卖物品的小摊,二人以前也经常去,但那个位置,距离刘彻手机中,漫展的位置,相隔了却有十万八千里,即便是高铁也要坐上十几分钟。
赵州手指再划,调出了那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刘彻看了,猛地将自己那张照片的拍摄时间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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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11:23
两张间隔十二分钟的照片,却在完全不同的两个位置,而照片中的两个要好的主角,却完全不记得对方那张照片里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
赵州慌了神,从小到大,赵州的胆子一直特别小,这点刘彻再清楚不过了,小时候还好,刘彻拉的住,现在,刘彻却只能看着赵州慌慌张张的冲出了房门。
至于刘彻自己,一阵恐慌过后,也是镇定了下来。
不知为什么,刘彻对这类突发事件的接受能力,从小就比别人强,包括身份的忽然转变,只要一点点时间,就能够适应,倒不是神经大条,而是看小说看多了,忽然发生奇怪的事情,总能够劝自己接受。
“这算什么!?穿越?还是……多元宇宙、平行空间?”刘彻嘟囔道,作为一个宅男兼漫威粉,出现此类情况,刘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所谓的多元宇宙。
“那这也太像了吧,只有一天的不同么……还是说,还有其他不同?”刘彻挠着下巴,皱着眉头,人生中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害怕之后,刘彻还有点莫名的小兴奋。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之前拿给赵州看的照片。
“去年的十月一啊,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是平行空间或者多元宇宙,把我们两个中的其中一个,置换进了对方的宇宙,也应该是十月一之后发生的,而十月一之前,我们应该还是在自己的宇宙。”刘彻整个人垮在电脑椅上,黑框眼镜折射出一丝光芒,嘴里嘟嘟囔囔神神叨叨的说道。
“那就去,确认一下,十月一之前的我,是不是在这里,恩……是不是在这个宇宙。”刘彻一推黑框眼镜,缓缓从电脑椅上站起,一股莫名的气势提起。
随后,在这股气势的作用之下,刘彻走进了卫生间,接着是哗啦啦的水声。
没办法,确认总是要出门的,出门……刘彻已经三天没有洗漱了,就这么出门,反正,刘彻自己觉得这么出门不好。
洗完澡,收拾干净,走出楼房,身为穴居宅男的刘彻,不免被阳光刺了一下眼睛,楼下是熟悉的小吃摊,去年,自己和赵州刚到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来这个小吃摊吃东西。
摸了摸肚皮,再看了看小吃摊,刘彻刚下定的决心猛地被美食敲碎。
“老哥!给我来碗混沌,要肉的!”刘彻自然地坐在了小吃摊前,为数不多的座位上。
“好嘞!马上就好!”摊主应了一声,手中厨具齐动,不一会就为刘彻端上了一碗热乎的混沌。
“彻子啊,大州今天是咋了,咋神神叨叨的。”摊主与刘彻也算是比较熟悉了,事实上刘彻与赵州在这里租房有一部分就是因为他的摊子,这混沌太好吃了!就是这摊主非要管这混沌叫抄手,搞得好多人都不知道这里卖的是什么。
“咋嘞?老哥你看见大州了么?”刘彻回问到。
“啊,对啊,就刚才,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非要问我他都哪天在我这吃过饭,我啷个记得这种事情!”摊主理所当然的说道,不过确实如此,谁记得住这些事情。
“是啊……对了,我记得我们租的房子,好像就是老哥你当时给找的?对吧……?”刘彻思索了一下,忽然冲着摊主问道。
“是啊!大州刚才还问我来着,他还非说不是我帮找着,这孩子是咋……哎哎?”
摊主话没说完,刘彻就放下筷子转身站了起来,摊主见刘彻起身,立刻断了自己正说的话,抬手叫嚷几声,刘彻则是随后掏出一张毛爷爷,拍在了身边的桌子上,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小吃摊。
“这俩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