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不可能听错的!

白猫胖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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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足够让M市发生一些变化。

    陆云琛掌管的陆氏集团霸占了整个M市的产业,风头无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自从五年前他大病一场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性格越发的冷厉了。

    行事越发的雷厉风行,霸道至极。

    但是外界人却不知道,他这种变化是为何。

    高岭飞叹着气,看着好友陆云琛一瓶又一瓶好酒不停往肚子里灌的架势颇为无奈。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借酒消愁的男人竟是陆氏集团的总裁呢?

    “好了,别喝了。”高岭飞皱着眉,看不过眼的一把将陆云琛手中的酒瓶夺走,无奈的叹气。“你这又是何苦?”

    “是啊……何苦……”陆云琛呵呵的傻笑起来,笑着笑着,眼角流出泪来,看起来十分可怜。

    高岭飞皱眉,五年里不知开解多少次的话再次说出。

    “人死都死了,你又何必苦苦走不出来。”

    “是我害了她……”陆云琛苦笑着,又灌了口酒。“如果早听你的,就不会这样了。”

    他这五年来,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之中。每当晚上闭上眼时脑海里都会浮现顾婉霜苍白的躺在病床上的样子,让他日夜不能寐。

    如果早听高岭飞的话,多好。

    可现在已经晚了,他的婉霜……早就不在了……

    “好了,别喝了。”高岭飞拍拍他的肩膀,指了指闪烁的手机。“顾如月。”

    陆云琛划下接听键,语气异常淡漠。

    “有事?”

    “云琛……今天我生日,你能来陪陪我吗?”电话那端,传来顾如月小心翼翼的声音。

    陆云琛沉默良久,淡淡的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五年前傅斯宸的话像根刺一样扎进他的心底,这五年来,他曾经派人查过当年的事情。可事情过去了十多年,早就找不到真相了。

    所以陆云琛到底也没弄清楚,傅斯宸话里的真相是什么。

    有时候他在面对顾如月时,莫名的觉得十分陌生。

    一方面怀疑着傅斯宸所说的话,怀疑当年救他的人到底是不是顾如月。另一方面,顾婉霜的死与顾如月脱不了干系。

    但说到底,现在顾如月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陆云琛心情复杂的走出了酒吧,朝一旁的停车场走去。

    酒吧旁边是个大型商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

    陆云琛头脑晕晕的走着,突然腿上一软,好像碰到了什么。

    “呀,好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稚嫩的童声在他腿边响了起来。

    陆云琛低头一看,是个浑身穿着毛茸茸粉色小兔子衣服的小姑娘,看起来约三四岁左右,粉嫩粉嫩的肌肤,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看起来像个可口的糯米团子。

    小糯米团子小嘴巴一撇,圆圆的小脸上挂上了委屈的表情,可怜巴巴的拉着陆云琛的裤管不让走。

    “大叔,你撞到我了!”

    看着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糯米团子,陆云琛忍不住笑了下。不知为何,他对这个小家伙莫名的充满了好感。

    弯下身揉了揉她的兔耳朵,坚毅的面容柔和许多。“小丫头,你大人呢?”

    手心的触感极好,陆云琛忍不住多揉了几下,心里不禁想起了五年前让顾婉霜流掉的孩子,不禁有些萧瑟。

    如果没有流掉,那个孩子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妈妈在后面呢!”糯米团子眨了眨眼,突然笑眯眯道:“大叔,你在不开心?”

    陆云琛愣了下,莫名的点了下头。

    糯米团子嘻嘻一笑,从兜里掏出了个棒棒糖递给了他,笑眯眯的说:“大叔,这个送给你。我麻麻说,不高兴的时候吃棒棒糖最好了。”

    陆云琛看着手心里的棒棒糖,心里莫名的悸动。记忆中,顾婉霜小时候也喜欢吃棒棒糖。每次他对她冷言冷语时,她都沮丧的掏出来吃。

    “大叔,我麻麻在那边,我要走啦!”糯米团子笑眯眯的说完,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陆云琛紧紧握住手心里的棒棒糖,还没来得及抬头,就听到糯米团子的声音。

    “麻麻,我在这儿~”

    “你跑哪去了?”声音渐行渐远,落在陆云琛耳中却如晴天霹雳。

    那声音是顾婉霜的!他绝对不会听错!

    陆云琛慌忙追了上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