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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远抱着那只大熊跟过来,问:“怎么了?”
“没什么。”她回答,再一转头,那法拉利却没了踪影,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个城市并不是只有他有法拉利,说不定就不是他。
再见到季雨浓时,他面色如常,她照例弹了一首曲子,他听了半天,说:“你好像心不在焉。”
“没有呀。”她强笑着争辩。
“是吗?”季雨浓扫了她一眼,走到酒柜前倒了杯酒,在手里晃来晃去,突然说:“那天那个男孩子是谁?”
木宛清吓了一跳,心虚的反问:“哪个男孩子?”
“送你大熊的那一个。”他盯住她。
木宛清有些慌张,却又极力镇静,“一个同学而已,那熊不是送给我的,是他要我帮他选了,送给他女朋友。”
“哦,是吗?他倒很相信你的眼光。”季雨浓啜了一口酒,又问:“你那么漂亮,有没有男生追求?”
木宛清愕然,随后答:“有是有的,只是,我拒绝了。”
“那就好。”他说完把酒杯放下,抱她回房间。
但那只大熊还是被孟远带回她家里,放在那张小床上,后来,可能感觉占了太大的地方,又找了只凳子放在床头,临走时偷笑说:“我就在你的床头,不可以不理我。”
木宛清对着那只大熊,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她下定决心要找孟远摊牌,一定要把这件事情说清。
仍是那片荷花池,她去时他早已在,见她进来便要伸手去抱她,被木宛清一手甩开。
“孟远,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们之间,再没有可能,你为什么还要非要一意孤行?”她痛苦的看着他。
“你爱我。”孟远平静的微笑,“宛宛,只要你还爱着我,我们就可以在一起,我不明白,你到底在怕什么?”
“我怕我们不得善终!孟远,我说过,我早已经不再是两年前的木宛清,那个……干净的木宛清早就已经万劫不复了!孟远,你为什么非要逼我?难道你非要逼我说出一些丑陋的事实,你才肯放过我吗?”木宛清只是觉得无力,“请你离开我,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我们之间,再也回不到从前,是,我承认,我还爱着你,我还想着你,哪怕你没有告诉我你离开的真相,我也从来没有怪过你,可是,我真的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我没有办法再去爱你,你懂吗?”
她几乎是声嘶力竭,可是孟远却依然摇头,“我不懂,宛宛,既然你爱我,木阿姨也很喜欢我,没有任何人阻止我们在一起,为什么不行?”
木宛清无助的哭了起来,她怎么说得出口?她怎么能告诉他,自己已经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已经成为一个有钱男人笼中的金丝雀?她那么爱他,怎么能让他知道这么丑陋的事实,可是,他却偏要逼着她,木宛清只觉得心底里翻江倒海的酸涩和委曲,可是,这委曲却偏又是自己找来的,自己费心要来的,又怎么能叫委曲?
她只是一径哀哭,孟远吓坏了,手忙脚乱的安慰,“宛宛,别哭,别哭了,宛宛,你都在说些什么呀?我真的听不懂,宛宛,我怎么逼你了?我没有要求你现在就嫁给我呀?宛宛,求你了,别哭了!”
他笨手笨脚的去拭她的眼泪,那泪珠儿一串串竟似雨滴一般连绵不断,木宛清的抽泣声依旧,他捧着她的脸,正如梨花一枝春带雨,他心中一动,不管不问的就吻了上去。
木宛清的哭泣声嘎然而止,唇上似是漫过一波电流,又麻又痒,让人迷醉,他还是有些笨拙,却已经学会了细细挑弄,那种唇舌之间缠绵至极的交缠,似一片温柔的水,几乎要将她溺死在里面,她又闻到了他身上那种清甜的气息,她不由自主的回吻他,荷花池边非常的安静,她的睁睛微开,看见满池的荷花烂漫,香气四溢,她在满目的粉荷中闭上眼,绝望和甜蜜如两条诡异的蛇,一同钻入她的心底。
她知道了,这次的所谓摊牌,又一次失败了。
她像一个无耻的小偷,偷得一些东西,一再的劝自己还回去,可每到被盗的那家人门口,却又退了回去,她一直在路上徘徊往复,捧着那些东西不肯放手,却又明知不会属于自己,百般的纠结,万般的难受,可是,总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
季雨浓其实并没有打算跟踪木宛清,他只是觉得有些不安,又有些莫名的想念,便到他学校的附近去随意的转,他经常这样做,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转了半天,正当他打算回去时,却再一次发现她和那个男生的身影。
很帅的一个小男生,当然,也很年轻,看起来跟她差不多,他们一起往荷花池深处走,他的心不知怎的就提了起来,弃了车跟过去,荷花池边是个树林,有很深的灌木丛,他路不熟,走了好半天才赶上他们,只是伸头看了一眼,便浑身僵硬。
有一个瞬间,他怀疑自己花了眼,可是,面前的情景却如此清晰,他们正在热烈的亲吻,而她,也在热烈的回应着,那种娇媚和狂野,是与他在一起时,从来不曾有过的。
这样的画面真是如此熟悉,仿佛在某一个时段,曾经看到过,以至于季雨浓再次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因为这样让人心神俱痛的恶梦,他曾经做过太多次。
女主角是沈悄悄。
这个名字,曾一度被他驱逐出心底,可是,现在却又像一条毒蛇般游了上来。
男主角的面目却总是模糊不清,但是,他却清晰的记得沈悄悄的每一个动作,她吻着那个男人,他从来不知道她竟是如些的生猛热辣,在他面前,她一向是温柔和顺从。
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法国的一个有名的艺术学院里,她跟他一样,学绘画,有极好的天赋,只是经济总是不那么宽裕,因着那份贫穷,她的眼神反而更加的羞涩和美丽,娇怯的仰视着他时,总是那么让人怦然心动,怜惜无比。
他那时还是个很有钱的公子哥儿,父亲开着一家公司,吃穿用度大手大脚,丝毫不愁,既然爱她,喜欢她,自然就会去帮助她,看到她羞涩的承受,他的心里便觉得自己俨然是个救人于苦难的大英雄一般。
于是很自然的,便开始恋爱,同居,她总是那么温柔顺从,像一株无根的开着素白花朵的水草,漫在他的身上,心间,有葱茏的绿和清水的气息,更让他觉得她与众不同。
那些日子,不是不甜蜜,不是不美好。
他那么爱她,她好像也那么爱他,又有共同的爱好,一起去写生,一起去上课,闲暇时一起做饭,他就是在那时学会了做饭,而之前,他根本连洗只苹果都懒得动手,但是爱一个人,便甘心情愿的付出。
饱足了胃和身体的需求,他们最经常做的事,便是一起欣赏大师的作品,或者,互相给对方画像。
画出来的总是最美的,从来不知道,一张貌美如花的画皮下,其实比骷髅更加丑恶。
噩耗传来时,他正在跟她嬉戏,接到电话犹如晴天霹雳,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匆忙飞了回去,只见父亲的身体已然冰冷,母亲哭得双眼欲盲,而父亲一生的心血,那间公司,亦是摇摇欲坠。
送了葬,便决心接手公司,可惜,对于商业,他真正是一窍不通,看到那些眼花缭乱的报表,脑子都要炸开。
可是,没有办法,必须要学,要很快的入手,因为,没有多少时间给他了,再不弄清头绪,这间公司,就将转手他人了。
好在尚有父亲忠心耿耿的老部下,全力相助,又有母亲忍辱受重,从一个旧友那里得来贷款,公司总算又开始运营,收支勉强平衡,只是盈利就谈不上了,那些日子,多处的房产卖了,数部豪车也转手他人,只留一部半旧的帕萨特,以便出去与客户谈生意,勉强撑撑面子,说是一家公司的大老板,其实内里穷得滴滴答答,真正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但他咬着牙撑着,白天黑夜,他一直住在公司,吃在公司,所有的精神,所有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公司的大小事务上,事必躬亲,真正算是呕心沥血,短短的三个月,瘦了二十斤,好在,总算见得成果,第四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已显示,略有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