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平行世界

秋彦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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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左右城市,静谧而阴郁,街道上已经没有了行人,只有偶尔经过的出租车,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活计。

    昏暗的路灯下面,有几只野狗快速经过,它们正跑向附近的一个垃圾存放点,准备去寻摸一点果腹的口粮,这是它们每天的任务,生存的根本。

    野狗们熟练的撕扯着黑色的塑料袋,埋着头在里面翻找着,弄的一片狼藉,一切和往常一样。

    这时,一只手突然从垃圾袋下方伸了出来,白惨惨阴森森,把毫无防备野狗们吓了一跳,未知的恐惧让它们一边狂吠一边向后退却,它们警惕着盯着垃圾袋下方的“东西”。

    垃圾堆中挣扎了一番后,那只手的主人终于从垃圾堆里钻了出来,原来这是一个小男孩,确切的说是一个中学生,年龄不大,长得也不大,一米七露头的身高,身体瘦瘦的,柔柔弱弱,好像一阵风都能将他吹倒似的。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不成样子,浑身上下都是污水的痕迹,他迷茫的看着昏暗的四周,好像在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搞的这么狼狈。

    他一时想不出来,懊恼的想拍拍脑袋,可是动手后他便后悔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从额头上传来。

    他看着手上的干涸的血块,原来他的头上破了一很大的口子,才刚刚结疤而已,想来他的神志不清也是因为头上的伤口所致。

    来不及细想,首先他得先离开这里,因为那些饥饿的野狗已经快要扑上来了,在野狗眼里,这个瘦小的人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有威胁,它们凶恶的上前来驱赶他,让他赶紧滚出它们的地盘。

    他被野狗围着,也是一阵心悸,这些野狗饿极了说不好会吃人,所以他赶紧跑步离开。

    身上的外套已经臭得不能穿了,腐臭味熏的他几乎无法思考,他脱下来翻了翻,把口袋里的钱包和手机拿出来,然后就把外套扔掉了。

    “这不是我的手机吧?我的手机是华为的,这是什么牌子,logo没见过,杂牌吗?那是谁的。”他看着手上的陌生手机,疑惑地想。

    他把手机打开,亮起来的屏幕上显示有指纹锁,他的手指无意中碰到指纹识别区,指纹锁立刻被打开了。

    “这是我的手机?”他茫然的摆弄着这个没见过的手机,又试了试指纹锁,的确是他的没错,他现在脑子不太好使,也就没再纠结。

    随后他想要打车回家,但司机看到他的样子都纷纷拒载。

    “算了,走回去吧。”他无奈的叹道,这幅样子连他自己都嫌弃,别说司机了。

    “可是我现在在什么地方?”他有些茫然,这是一个他从没有来过的陌生街道。

    他打开手机上的导航,导航上有一个家的标记,好像离这里并不远,只有两个街区的样子。

    “离我家这么近的地方,我竟然没来过?是不是脑子真的坏掉了。”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头上的伤口很疼,他没法思考。

    等他按照导航上的位置来到‘家’后,他更加迷茫了,这是他的家?可是他从来没有这个‘家’的记忆。

    他现在的‘家’是租的一个民房,有十平方左右,屋里除了一个单人床,几乎没有什么家具,简陋的一塌糊涂,但是他身上的钥匙确实打开了门锁。

    “我租的明明是一个单身公寓啊,虽然不大,但什么都有啊,这是什么情况?”眼前的窘境让他有些无法接受。

    “我的电脑、我的跑步机,我的……”正在手足无措的他,突然看到墙上的镜子中有一个陌生的面孔,正在看着他。

    “鬼啊!”这是他脑中第一个想法,镜子中会出现鬼脸,这个他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场景,洪金宝演的鬼片,一直都是他儿时噩梦。

    “不对。”在被“镜中鬼”吓得几乎尿了裤子之后,他终于发现了异常。

    “不对呀,我的胳膊为什么会这么光滑,皮肤也很细嫩,我明明刚去过医院,医生说我身上有返祖现象发生,而且无法医治,我身上应该有很多毛发才是,就像毛孩一样。”他再次鼓起勇气看向镜子,镜子里的是一个白净、俊朗、瘦弱的小男孩,只是额头上的疤痕让人触目惊心。

    “难道说我重生了,重生到一个中学生身上?”他细细回想起最近所发生的一切,记忆慢慢开始恢复。

    他原本叫做袁彬,他记得自己练功走火入魔,身受重伤,那时的他全身都在流血,他想自救,但四肢都无法动弹,甚至连呼救的声音都十分微弱,没有人能听到他的求救。所以最后,他只能静静的等死,然后便慢慢没了知觉,不出意外的话,他确定自己肯定死了。

    袁彬摸了摸镜中倒映出的,自己现在的陌生脸孔,同时又试着掐了大腿和胳膊,有疼痛感,所以不是做梦,他确实重生了。

    他找到口袋中的钱包,里面有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做张寒冰,今年17岁。

    “还不错,年轻了不少。”他从25岁重生到17岁,还赚了8岁,只不过这马上要参加的高考估计是没戏了。

    从书桌上的书本来看,这个张寒冰是个高三的学生,大约两个月后,他就将参加一年一度的高考了,袁彬离参加高考早就过去7、8年了,原来学的那点知识早就忘到脑后了,即使复读他也没有把握能学好。

    他习惯性的想要拍拍脑门,但额头上的疼痛让他的手停在半空,伴随着疼痛,一丝丝记忆片段在脑中开始浮现。

    他开始想起昨天发生的事,好像是有几个人围殴了他,他虽然瘦弱,但他很能打,他打倒了对方三人,但对方为首的那个人拿着一根棒球棍重重地打在了他的额头上,他当场昏了过去,打他的那个人好像是个富二代,家里挺有钱,争执的原因是因为对方看上了他的女朋友,想让他主动放手,他不愿意,于是便起了冲突。

    也许就是因为这一棍,把他,也就是张寒冰,打死了,袁彬才正好借尸还魂,重新复活。

    “唉,狗血的争风吃醋。”袁彬替张寒冰非常惋惜,大好年华才刚刚开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命真是太苦了。

    “小子,既然占了你的身体,那么我就会替你努力的活下去,将生命变得有意义。”袁彬对着镜子说道。

    虽然重生了,但袁彬对这具身体却不是很满意,因为这比之他之前的身体矮了许多,也瘦弱了许多,虽然长相还可以,但显的太娘了。

    “这还是个孤儿,还不如我原来呢,我虽然排行老二,但最起码我有爹娘啊。”袁彬搜索着张寒冰的记忆,忍不住吐槽道。张寒冰这个小孩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身世很悲惨。

    对于自己生前的父母,袁彬并不担心,他自己本来就不讨父母喜欢,甚至还是父母的负担,毕竟结婚买房都是一大笔开支,自己死掉了更好,父母无形中也少掉了一个包袱,至于养老送终,大哥小妹会担负起来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办。”钱,肯定是不用想了,比家徒四壁还要惨。学历也就这样了,想要考个好学校可以说堪比登天,这样看来,他比前世还要惨。

    唯一比前世强的地方,就是他现在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记忆中两人的感情貌似还特别好,整天如胶似漆,形影不离。但是中间却又有一个富二代虎视眈眈,富二代年少多金,高大帅气,实打实的一个高富帅。

    他拿什么和对方争,凭感情吗,也许只有未进入社会的小孩子才相信感情。

    “对了,我还有八九元功。”袁彬激动的想到他会一种绝世神功,可是随即他又失望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因为修炼八九元功,他也不会死掉,这个功法有随时爆体的危险,事实证明这部功法确实不适合人类修炼。

    “八九元功这么厉害的功法,人类却无法修炼,真是可惜呐。”袁彬忍不住痛心疾首的感叹道,他就好像入宝山空手回,心有不甘。

    “咦,这个世界好像不一样啊。”袁彬在张寒冰的记忆中忽然看到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情况,这好像是个不一样的世界,虽然历史没有变化,但是很多的经济、娱乐、文化等方面都不一样了,这并不是他重生前的那个世界。

    “原来我重生在一个平行世界,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地球C-137,也不知有没有瑞克和莫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