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雁栖苍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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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下雨了,蚂蚁会搬家,地震了,蛇鼠会疯跑,就连山中之王,也会选择在清晨动物最疲弱之时出来觅食。而人类,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使得这种本能变弱,但大脑的进化,智慧的增长,让人类在面临危害之际,有着强大的克服困难的能力。

    京西南路,汉水而过,连通兴元府与襄阳,在这条并不平坦的官道上,不少人拖家带口,顶着烈日,向东而进。这条官道并不安全,但身后的兴元府,官道一侧的汉水,北面的山林,更是死地。

    战争,刀枪,猛兽,绝非一般百姓所能抗衡,而他们的心中,只有一处才是安身所在——那便是襄阳,因为襄阳城中,有岳飞将军,有岳家军。

    千山万水,缺衣少食,但官道上的难民们,依然凭借着这一点点希望,向东,再向东。

    “驾!闪开!”

    马鞭凌空,一声暴喝,官道上的百姓惊慌失措地避让一旁,然后,看到二十多几骑,护卫着中间的四辆马车,飞驰而过。

    “好大的威风!”

    “要不是避让及时,撞上非要了命不可。”

    “青天白日的,凭什么这么嚣张!”

    “谁让人家是官府呢,咱死了也是白死。”

    众人看着尘灰掩住了马队的身影,这才敢抱怨一下,其中有个似读书人模样的中年男子,捋着稀疏的胡子说道:“人家马车上挂着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在这京西南路,遇关卡不检,不税,不停,你们懂什么。兴元府数十万百姓,如今没死的都在往襄阳赶,到时咱们能不能进城还两说,莫要废话,赶路要紧。”

    众人听得中年男子指点,也顾不上再多抱怨,紧了紧单薄的包袱,继续赶路。

    临到正午,飞驰的马队寻了一个阴凉地歇息,一个清秀的小厮下了马车,酸软的腿趔趄了几下,便奔到马队前方,将一个年轻人小心扶下马。

    “小爷,您站稳了。”小厮发现年轻人下马后,两腿打着摆子,不由心疼道。

    “少废话,快扶我过去。”

    年轻人被扶到了树荫下,大口大口灌了半袋水,这才算缓过来。小厮是个极机灵的人,拿了靠枕给年轻人垫着腰,又捧着冰凉的棉布给年轻人擦脸。

    “小爷,午后坐马车罢,这都两日了,您身子吃不住的。”

    “不坐。”年轻人固执地说道。

    “小爷,小的与您换,小的骑马。”

    “就你的骑术,得了吧,别拖累大伙儿了。”年轻人并不领情,她眼下只有行程快慢,这点苦,算不得什么。

    “贤弟,你这是和自己较劲呢。”

    年轻人见了来人,不由笑道:“大哥,你也不差嘛,有本事别让人扶着。”

    来人闻言讪笑,学着年轻人的样子毫无形象地半躺在树荫底下,也是累得不清。

    整整两日赶路,整个马队都累得很,而要说最吃不消的,便是树荫底下的王子墨与蒋尚培。

    在小杨村,众人权衡利弊之后,坚定地选择了官道,他们最大的依仗,便是西北转运衙门的官牌路引,以及王子墨手中刑荣给岳飞的亲笔书信。

    山路崎岖,猛兽出没,又有山匪,这些都不是他们所能抗衡的,而走官道,则是相对安全,只要他们速度够快,只要不被金兵追上。

    王子墨与蒋尚培盘算过,兴元城虽然陷落,但城中亦有不少宋兵,金兵少说也得三五日才能控制兴元府,而吴阶吴大帅不日便会带援兵至此,到时金兵是否有时间调兵沿汉水南下,未可知也。

    当然,缓慢的水路是不敢走的,他们所想的,便是趁着金兵在兴元府烧杀抢掠的这段时间,疯狂赶路,及早到达襄阳地界。

    为了赶路,很多物资都被抛弃在小杨村,二十多匹马则全带上了,另有四辆马车,两辆载人,两辆存放必需物资。他们一行人,有彩盛庄的心腹,有王家与蒋派家来的家仆,还有吸纳的护卫。这些人中,也就那十几个护卫连同郑大明王子墨蒋尚培骑术还好些,其他人只能坐马车,这生生又使得速度减慢不少。

    “贤弟,此去襄阳,少则半月,多则一月,你我如此赶路,怕是不到襄阳便会力竭而死。明日起,你我轮流坐马车,料想也耽误不到哪里去。”蒋尚培提议道。

    王子墨抻了抻酸胀的双腿,无奈地点头。她也觉得这样不行,至少,她的大腿内侧的湿露,让她知道不能再硬撑了。

    看着众人升火做饭,王子墨迷糊着便睡了过去。

    “王管事,用饭了,您醒醒。”

    王子墨睡得很是香甜,五月的正午,阳光猛烈,但在树荫下,却是很温和,两日风餐露宿,骑马奔驰,把一个好好的少女折磨得倒地就睡,也算是一种人生修练。

    王子墨被摇醒了,很不开心,瞪着眼睛想骂人,却发现是桃花,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知道了。”王子墨瓮声瓮气地应着,软绵绵地撑起身子。

    桃花见状,赶忙扶着王子墨起身靠着,拿了湿棉布给她擦了脸,这才将备好的酒菜端过来,让王子墨与蒋尚培用,自己则默默退到一边,一个人缩在角落里啃夹馍。

    “贤弟啊,有福不会享的人不长命,知道么!”蒋尚培丢了一块肉到嘴里,又喝了一大口酒,脖子伸了伸,肉就下去了,天可怜见,这苦日子把一个举止端方的读书人生生逼成了山大王。

    “为何?”王子墨也饿了,往嘴着倒酒肉的速度并不比蒋尚培慢多少。

    “暴殄天物,遭雷劈!”

    王子墨顺着蒋尚培的眼光望去,看到显得有些孤单的桃花,嘴角露出了一抹苦笑。

    原本,王子墨是打算让人送桃花回成都府的,可是桃花当年是因为被继父强、暴而杀人,如今有家不能回。王子墨只和桃花商量了一句,桃花的眼泪便哗啦啦地奔出来,还说王子墨当时何苦救她,让她死在牢城营里才算干净。

    没救也算了,既然救了,总不能将桃花扔在小杨村,到时金兵出城打草谷,桃花祸福难测,可是她没有释放文书,对于王子墨这一行人来说,着实不敢带着她回盐官县。

    还是蒋尚培出了力,帮着写了一份释放文书,又伪造了官营官印,若不仔细检验,当能以假乱真。

    “大哥,我可被你害苦了,带桃花回去,岚儿指不定要误会。”王子墨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要不,大哥将桃花带回蒋家?”

    “拉倒吧,又不是我的婆姨。”

    “可也不是我的啊~”

    两人说笑了一番,张不才与王福来用了饭过来了,陪着两人吃酒,外加商量行程。

    王福来看着地图,说道:“小二少爷,今晚咱们还得露宿。兴元府与金州之间,只有两个驿站,咱们明儿赶赶路,入夜可到第一个驿站。”

    王子墨拿了地图仔细看了一会儿,点头道:“也好,这两日苦些,到了驿站好好休息一晚。”

    蒋尚培也点头同意,无意地问道:“咱们这两日行来,官道上只见流民不少,却并未碰到官府富商的马队,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不应该当啊。”

    张不才闻言,愣了一下,说道:“比咱们早离城的,怕是走水路了,咱们是破城后的第一拨,可是在小杨村耽误了一日,按理说这一路总得遇上三五个大户,难不成后头都没逃出来?”

    “不应当啊。”王福来也纳闷了。

    小民小户的,没银没门路没能力,死在城中很正常,大户人家,多的是家资,又有护卫,趁乱离城还是有可能的,更不要说吴胜全受了王子墨的蛊惑,大开城门,城中大户,逃不出十成,但也能逃出五六成吧。

    “别多想了,咱们只管赶路,回头遇上流民,问问便知。”

    王子墨不想费脑子,别人的死活她管不了,她只知道自己有多远跑多远,官府皇帝都不管民众的死活,他们又何必吃力不讨好。

    用了午饭,稍事休息,一行人又上路了。

    第一辆马车里,坐满了彩盛庄的掌柜,第三辆马车上,除了一些吃喝的物资,也坐着蒋家与王家的家仆,第四辆马车上,装满了值钱的货物,只有中间那辆马车,只坐了一人——桃花。

    桃花被马车颠簸地有些难受,她揭开帘布透气,看到骑在前面的那道瘦弱背影,一时有些迷茫。

    真的跟她回盐官县么?回她的家乡?

    听说,那里山清水秀,和风细雨,满地铺锦,那里的人都如王子墨与蒋尚培那般的知礼温和,男俊女俏,想必她的娘子,也是一位端庄温婉的丽人吧。

    情爱这东西,很玄妙,来无影去无踪,身处其中,得之此生无憾,失之痛不欲生。

    桃花没有得到过这东西,她曾经以为有,但事实上王子墨从未给过她。桃花不恨王子墨,不管她是男是女,桃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去恨她,她没有撩拨自己,而是自己一厢情愿。

    桃花知道,这条命是王子墨救的,不管她有心也好,无意也罢,总归在牢城营的这一年,桃花受到了王子墨的庇护,在城破之时,王子墨又将她带了出来,而且还要带她回家乡。

    但是,桃花也无法感激王子墨,有的时候,桃花甚至觉得王子墨的善心是多余的,至少让她死了,也不会如现下这般左右踟蹰,无力不甘,但又舍不得放下。

    郑大明在王子墨边上护卫,他骑得很稳,仿佛两日的疾驰并不存在,他那强壮高大的身躯,像山一般厚重,相比之下,王子墨骑得有些晃悠,那细细的腰杆,似乎无法支撑起本就单薄的身子。

    但是在桃花眼里,王子墨依然是高大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王子墨的身子很瘦弱,可内心极其强大,身边那么多强壮的护卫,睿智的掌柜,都愿意听她的一切安排,甚至于,丢掉自己的性命。

    看着王子墨高低起伏的瘦弱身躯,桃花不知为何,眼眶渐渐湿了。

    马队掀起尘土,绝尘而去,隐约之间,可以看到马车的车轮上,密密裹覆着厚厚的稻草,还有那外面不知几何的贵重丝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