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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重返冥界
戈多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他放下了弓箭。
“你要是不喜欢,我不逼着你学就是了。”他说。
然而,我却很勇敢的直面他的不开心:“我终是要走的,我不属于这里的。”
“你又没有地方去,在这里不好么?这里,可以让你享受荣华富贵。”他说。
我笑了,对他说:“谢谢你的款待,只是,我还有必须要回去的事情。”
“为什么你一定要回去?我的朋友,你留在这里会忘记所有的烦恼的。”他说。
我点了点头,这话一点不假,这里的生活大概要比天堂还过瘾的。比起清修,还有什么比奢靡更过瘾的?
“我的家人落难了,我需要回去。”我说。
“你家人?”他问。
我点了点头:“我丈夫和儿子。”
一瞬间,他的脸上露出了绝望的神色,类似于数学考试拿到分数时的样子。
“我丈夫发动了一场战争,儿子也卷了进去。我本来是作为人质被扣押的,但是无缘无故被人冤枉,流放到了这里。多亏遇到了你,你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说。
他没了打猎的兴致,将弓箭扔到了一旁。
“回去吧。”他说,我点了点头。
一回到驻扎地,戈多就离去了。自从我告诉他我有丈夫的事情,他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一路上他一句话都没有。
樱桃吃惊于我怎么回去的这么早,她为我换了衣服,我又穿上了那套浅灰色的长裙。我不知道该如何告诉樱桃,我要走了,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人叫她的名字。
入夜,戈多派人来请我去吃晚餐。
今夜又是大摆筵席,我以为这是欢送宴会,然而,席间戈多却什么都没有说。我简单的吃了一些东西,就回到了帐篷里。
樱桃服侍我就寝,我刚刚洗完澡,就听到门口有人在对我说话。
“你睡了么?”
我听出那是戈多的声音。
“还没有呢。”我说。
“那你要不要出来走走?”他说。
我知道,我不能拒绝他。于是,樱桃又重新找了一件衣服给我穿,那是浅黄色长裙,我一瞬间就爱上了那件衣服,也不知道能不能开口问戈多要了这件衣服做纪念。
戈多的身上有酒味,他的眼睛比酒还要忧郁。
他带着我走到了一个略高的山头上,月光下,这里能看到整个居住地。虽然主人们已狂欢结束,但是奴隶们还没有结束忙碌,他们在打扫刚才狂欢后的凌乱,也在准备着第二天可能用到的一切。
这里的月光很美,可星空却有些寒酸,夜空里只点缀着七七八八几颗星,说好的繁星点点呢?论星空,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我的听雨楼,也不知道那里现在如何了,阿满和清梦是否会在星空之下滚床单?又想起了北极宫,九幽永远的留在那里看星星了,我再见九幽,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
忽然间,戈多对我讲了话:“我不是想强制你留下,虽然我那样做也可以。我们这里一千多年没来过外人,你来了,让我们大家都很开心。”
“谢谢。我都不知道原来我这么重要。”我说。
“你很重要,因为你是外人,很特别,所以,我们都喜欢你。”他说。
“谢谢啦。”我说。
“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吧。”他说。
我想了想,故事太长了,我要从哪里说起呢?从我的前生圣女娘娘说起,还是,从我是苏玉儿说起呢?
我想了想,还是从赵宇天说起吧。
我略过了不愉快的经历,而是简单直接的告诉他,赵宇天作为一个魔,是如何统治半个冥界的,他又是如何待我。期间,我又是如何被九幽骗,如何爱上九幽。后来,赵宇天是如何失守,又如何去静音那里借兵。我是如何惨遭陷害,又是如何被人流放到了这里。
听了我的故事以后,戈多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思考中。我也不知道是自己的故事太复杂,还是他没办法一下子消化这么多的通用语。总之,过了很久以后,他才开了口。
“其实,对你最好的人,不是狐狸也不是你丈夫,是你的师兄。”他说。
我点了点头,是啊,九幽为了得到我不择手段,赵宇天呢,在他心里我固然重要,却比不上他的事业重要。只有羽明师兄,他是完全默默的付出,完全不求回报。
“我听了你的故事,很感慨,明天,我送你回去。”他说。
“谢谢你能理解,我能到你这里,是我的幸运。”我说。
“我亲自从你回去。”他又添了一句。
第二天一早,樱桃来了。她的眼睛哭的又红又肿,像是两个成熟的车厘子。大概,是因为我要走吧,她才刚刚有了名字,还没来得及得意,就被惨遭抛弃了。我想安慰她两句,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她服侍我换衣服,今天还是希腊风格,是一件灰白色长裙,依旧是深V,肩膀上依旧用黄金的卡扣卡着。头发还是被梳成了辫子,再配上黄金的发卡,她又拿来几个黄金手镯套在了我的手上。
我心说,我现在要走啊,为什么给我穿这些?难道,不是应该穿我自己的衣服么?我很想问问樱桃,可当我看到她那红肿的眼睛时,什么话都不想说了,不想再刺激到她。
来到戈多身边,他和他的亲卫队已经准备好了。我简单数了一下,大概十几个人要护送我们。毕竟,戈多是这里的王,他一个人去不危险的狩猎区无所谓,要是跨界,必定是需要亲卫队的。
鹰来之前,我悄悄的问戈多:“我身上带着的这些首饰都是你的,樱桃给我戴上,我不好意思拿下来驳她的面子,我现在把这些交给你好不好?”
“为什么?”他问。
“真不好意思,我是看到樱桃太伤心,所以不想再刺激到她。”我说。
他摆了摆手,问我:“你为什么不戴这些首饰?是因为不喜欢么?”
“不不不,”我赶紧解释:“这些首饰是你的。”
他笑了:“送给你的,不要小孩子气。”
我猜,他是想说。不要小家子气吧。
“谢谢,这些首饰很漂亮。”我说。
我心说,我这次还这赚大了,被人救了享受了天堂一样的生活,临走还拐跑了一大串首饰。
鹰来了,戈多扶着我上了鹰,随后他翻身上去,又像昨天一样抱住了我。我有些不自在,但是,看到手腕上的金镯子,又忍了回去。果然,拿人手短,女孩儿要富养。
鹰队飞了起来,我们的鹰在最中间的位置,前后都有鹰队保护着。鹰飞的很高,穿过了云朵,我能感受到云里的水汽。过了好一会儿,鹰队停了下来,最前面的鹰飞了出去。
“怎么了?”我扭头问戈多。
“派人先去看看。”戈多说。
我点了点头,他真心细啊,毕竟还处于战争之中啊。
过了一会儿,斥候飞了回来,毕恭毕敬对戈多说着他们的话。
“他说前面开战了,很激烈,不太适合我们过去。”戈多说。
我一听到这句话,心里就有些发慌了。要知道,多天之前我就看到了赵宇天和阿满的战争,怎么还没结束?
没结束只有一种可能:大家势均力敌,谁都弄不死谁。可如果仔细分析,赵宇天是完全不占优势的。静音家的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反水,就算不反水他们也没有新兵补给。而阿满在老家根据地还留了兵。
见我急了,戈多用他们的语言高声的说了什么。很快,亲卫队的人从鹰脖子上悬挂的带子里掏出了什么。我留神一看,居然是面具。正想着仔细辨认,这时候,戈多也递给了我一个面具。
“戴上它,咱们走近点去看看打仗。”戈多说。
我接过面具戴到了头上,扭头看到戈多也戴上了。这面具所有人的都是一样的,是由黄金做的,每个人的都是同一张脸,猛的一看像极了范思哲的logo。好吧,今天做一次范思哲吧。
戈多拍了拍鹰,大家又飞了起来。这一次,我们飞的很高很高,我们终于飞到了战场的正上方。有一块硕大的云朵,我们就藏在了云朵里。
我明白戈多的意思,不想让我错过战事,但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选择了这种神秘的办法。
站在战场上空往下看,两队人的厮杀超出了我的想象。遍地都是阿满军队的尸体,但是我知道,不能以这个为衡量标注,毕竟,赵宇天的军队一单死了就是灰飞烟灭,根本留不下尸体。
我瞧见双方队伍中央有两个人,一个是阿满一个是赵宇天。阿满还是在谈定的坐在队伍中间指挥,而赵宇天手中已经多了一柄长剑。他挥舞着剑,似乎已经完全没了方向感。
我忽然有一种很怕的感觉,赵宇天会输掉这场战争。毕竟,阿满看上去那么自信,而他却狼狈之极。
忽然间,我很心疼赵宇天。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如今却在披头散发的攻击小兵,这是一件多悲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