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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侯府是京外侯府,所在地青阳,乃是港口城市。
大周从建国之初,青阳做为开放港口,发展对外贸易。百年发展下来,己是大周第一港口。
几层楼高的大船,奇装异服的外国美人,货物更不用说了,大船泊来的,见过的没见过的,花样多的很。
也因为经济发展至此,青阳民风也十分开放。别说像她们这种丫头,就是千金小姐也可以出门逛街。
“两位姑娘,到了。”小厮把马车停稳。
李璎珞和沈秀一前一后下车,只见眼前车水马龙,行走的男男女无数。
正是码头一条街,青阳最热闹的街道。
“真是热闹啊。”李璎珞满脸羡慕说着。
沈秀却不得不提醒她,道:“逛逛就好。”
外国泊来的新奇货物,那价码可不是一般的高。别说她了,就是李璎珞,也只能看看。
李璎珞笑着道:“我知道。”
女人爱逛街是天性,再者说了,就是现在买不起,也不表示以后买不起。
“那两位姑娘逛着,我在这里等两位。”驾车小厮说着。
李璎珞点点头,又叮嘱小厮道:“我们逛逛就走,你别跑远了。”
小厮笑着道:“看姑娘说的,有缘侍侯姑娘,哪里敢大意。”
“晾你也不敢。”李璎珞说着,随即又笑着道:“不会让你白跑一趟车的。”
府里主子的车,下人们私用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占主子的便宜没什么,但对驾车的小厮,多少也得意思一下,不枉一场辛苦。
“那就先谢过姑娘了。”小厮笑着说。
三人就此分开,沈秀与李璎珞手挽手走向集市。
林立的店铺,街边摆着的小摊,几乎要闪瞎人的商品。街边行走的男男女女,一切都是繁华热闹的。
“多宝阁肯定有新货来,我们快点去看看。”李璎珞几乎急不可待说着。
多宝阁是青阳最大的百货商店,上下十几间门面,应有尽有。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买不到的。
沈秀道:“时间还早,我们随便看看。”
所谓大船泊来的外国货,东西到底值多少钱,除了跟船跑的,其他人根本就不清楚。
物以稀为贵,有本事把一两本钱的东西卖到一万两,这是本事。而多宝阁的大掌柜,就是有这个本事的人。
想在多宝阁捡漏不可能,还不如到小摊上看看,有水手私下倒卖的,也许还能捡个漏。
“也是,你眼光好,上回挑的那个坠子,祖父说能卖大价钱呢。”李璎珞说着。
沈家的千金,见多识广,眼力自然是不差的。
与其过眼瘾,还不如小摊捡漏。不指望着倒卖赚钱,但能买到好东西,也是划算的。
两人己有主意,不再往多宝阁走,而是专注于路边小摊。
码头一条街算是自发行成的集市,档次分为三种。
最高档的自然是多宝阁那种,有门面,有伙计。客人除了买货外,还能享受到超级贵宾待遇。
次些的就是,路边长摊,这种长摊,虽然没有门面。却占了不错的位置,摊位也比较大,也会雇两个伙计帮忙看着。
而最次的就是游陆摊,拿着包袱兜售,打一枪换个地方,东西的来路也多半说不清,质量更是参差不齐,还经常骗客户。
但这样的小摊,弄不好就有好货,风险与收益从来都是成正比。
“姑娘,姑娘,我这里有新进的好货,要不要来看看。”
正走着,一个贼头贼脑的小子叫住她们,手里提着一个包袱,正是游击摊的标准打扮。
李璎珞笑着道:“最好有,不然真要掀了你的摊子了。”
摊主笑着道:“看姑娘说的,骗谁也不能骗您呢。”
说着,摊主带着两人到角落处,把包袱打开。虽然包袱看着不大,东西却是真不少。
而且多半是首饰之类的精巧小玩意,这也是摊主会叫住李璎珞和沈秀的原因,看她们的打扮,至少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买的起。
“就这几样啊,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李璎珞挑捡说着,脸上有几分失望之色。
东西虽然都不错,但是做为平原侯府的大丫头,她们见的世面太多。虽然大部分东西都买不起,但至少是见过的。
沈秀却留意到一个白玉扳指,伸手拿了起来。
做工虽然简单,但非常精致,质地通透,一丝杂质都没有。摸起来更是温润,细腻。
是羊脂白玉的,在这样的小摊上竟然有这样的货色。
“姑娘好眼力,这是刚到的新货,只二十两银子就好。”摊主说着。
李璎珞道:“你抢钱呢,二十两银子,都够吃一年了。你这么一个破板指,连个雕花都没有。”
“这样的好成色,二十两银子绝对是良心价了。”摊主说着。
沈秀笑着道:“有没有良心,你最清楚了。我也不想问东西来路,五两银子,我现在拿走。”
“五两真的太少了……”摊主说着,“看您就是个懂行的,这样的好货色,若是在多宝阁,一百两银子都买不着。”
沈秀意味深长的道:“这东西进不了多宝阁。”
摊主顿时变了脸色,马上道:“小姐既然是真心买,五两就五两。”
“摊主是个明白人。”沈秀笑着说,从荷包掏出五两银子,交给摊主。
倒是李璎珞有点没反应过来,小声道:“五个月的月钱呢。”
“划算的。”沈秀说着,把扳指放回荷包里。
这种成色的羊脂玉板指,绝不会出现在这种小摊上。
唯一的可能,就是贼脏。而且偷的还不是一般人,这种烧手的东西,都是要急着出货的。
摊主虽然出了货,脸色却不见痛快,道:“小姐啊,这笔生意你是赚大了。”
“生意嘛,不管什么东西,能出手的才是赚钱的。砸到手里的,都是赔钱货。”沈秀笑着说。
摊主听着笑了,道:“小姐这话也是通透的,如此佳人,几两银子而己,亏了也不心疼的。”
沈秀听得淡然一笑,对李璎珞道:“我们走吧。”
当天晚上,燕王府地牢里。
阴森的地牢里,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十四、五岁的美貌少年,手持长鞭,抽打着吊在木桩的人。
贼头贼脑的小子,正是上午时的摊主。
“不长眼的东西,偷东西偷到爷身上了。”美貌少年怒声骂着,挥动长鞭,直打到摊主身上。
一鞭又一鞭,打的又狠又准。
摊主被打的皮开肉绽,伤可见骨,连叫喊的力气都没有。
“还没问出来了吗?”清冷的声音,从楼梯口处传来。
阴暗的灯光下,看不清来者的脸,只有一条条的人影,被拉的老长。
“我就要问出来了。”美貌少年说着,语气中带着焦急,“叔叔,我一定不会把扳指丢了的。”
扳指是叔叔给的,出门一趟,竟然被两个小贼偷了。
人是抓到了,但扳指却己经出手了,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可恼可气,更可恨。
东西不值什么,但连个扳指都保不住,他有什么用,他能做什么!
来者站在台阶上,颀长的身影,带着丝丝冷清,“你啊……”
“说,你到底把东西卖给谁了!”美貌少年语气中带着狠厉,手中鞭子抽的更狠了。
摊主己经说不出话来,他知道,不管他说不说,这回都是死定了。
“还不快说。”美貌少年几乎歇斯底里。
想到站在台阶上的叔叔,轻视的目光好像是一把刀,几乎要把他给活刮了。
“既然问不出来,何必浪费力气。”冷清的声音再次响起,“扔海里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