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两家见面

晴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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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两家相见

    这次罗锦文带蓝铃儿回去见父母,让罗锦文的父母对蓝铃儿有了一个直观的感受,以前都只是听儿子和旁人讲,现在亲自接触以后,罗锦文的父母觉得这个蓝铃儿确实不错。

    虽然蓝铃儿离婚带着一个孩子,但是除此之外她真的无可挑剔,外表看上去清丽可人,如果不说,真看不出已经是一个三岁小孩的妈妈了,她举手投足彬彬有礼、落落大方,谈吐也是稳重得体。人家经营着一个餐馆那是在南县名声大震的,说明能力也不错。

    之前蓝铃儿的小院火灾,以至于蓝妈惊吓中了毒气住院,罗锦文曾经带着如玉到罗家去过,罗锦文的父母见过如玉,也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长得又甜美的小女孩。

    这次罗锦文的父母见过蓝铃儿以后,就完全认同了儿子和蓝铃儿的关系,并且紧锣密鼓的想要让他们赶快结婚。

    罗锦文在单位上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一直没有装修入住,罗锦文打算结婚的新房就布置在那套房子里,所以就开始装修。

    罗锦文父母所在的那套房子也装修出一间给他们回去的时候住。

    隔三差五的,罗锦文的父母就打电话给蓝铃儿,让蓝铃儿带着女儿去罗家吃饭。

    盛情难却,蓝铃儿不能拂了罗锦文父母的好意,所以就带着如玉去了。

    听到如玉叫罗锦文爸爸,又一声声的叫着爷爷奶奶,那甜得让人的心都快要化了的声音,让罗锦文的父母开心得合不拢嘴。

    几次饭吃下来,罗锦文的父母越来越喜欢如玉这个小精灵一样的开心果。如玉也喜欢上了这对慈祥的爷爷奶奶。

    罗锦文和蓝铃儿婚事的具体事宜再一次提上了议程。罗家决定请蓝家人去吃一顿饭好好商量一下这件事。

    蓝铃儿说不如让罗爸罗妈到芳菲园来商量,因为两家人都聚在罗家也太拥挤了。芳菲园要宽敞一些。当然这话不能这么说。蓝铃儿说既然商量事情,也就不拘泥于在哪里商量,罗爸罗妈没有到过芳菲园,就过来玩玩,吃一顿饭。

    罗爸是个爱花的人,罗锦文的那盆蓝玫瑰之所以养得那么好。也有罗爸精心伺候的功劳在里面。罗爸看见了蓝铃儿的芳菲园,眼睛一亮,直感叹说他也曾经梦想能够有一个这样的小院栽满鲜花。过几年退休以后在家里种种花也自得其乐。可是县城里的土地太贵买不起,没想到蓝铃儿的这个芳菲园比他梦想中的小院还要美。

    品尝了蓝铃儿的菜,罗爸罗妈赞不绝口,特别是罗爸。简直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罗爸平生有两大爱好,就是美食和花草。他的厨艺算是不错。家里阳台上种的奇花异草也不少,但是他美食和花草比起芳菲园里的,要逊色多了。罗爸对蓝铃儿的好感又提升了几个高度。

    罗妈也知道自己的老伴对厨艺和花草的痴迷,看见蓝铃儿这里果然名不虚传。厨艺一绝,花草芬芳。高兴的让蓝铃儿以后多传授一点这些经验给罗爸,罗爸学会了。她是第一个受益者。

    相比较之前普家人的清高和端架子。罗家人虽然在单位上只是普通的职工,但是素养却比普家人高多了。蓝铃儿的父母哥嫂觉得和罗家人相处很轻松舒适又省心。所以对蓝铃儿的这次婚姻也放心多了。

    罗爸罗妈对蓝家人的朴实厚道也很欣赏。想着和这样品质的人做亲家很合他们的心意。

    罗家和蓝家一见如故,非常投缘,在一起高高兴兴的吃了一顿饭,定好了蓝铃儿和罗锦文的好日子。

    日子就定在下个月,三月十六日。三月,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季节,婚期在年头,预示着开个好头,以后的婚姻生活就顺风顺水。这是罗爸的话。

    蓝妈道:“你们比我们有文化,你们说好,那就是好的。”

    本来在这次的饭桌上,罗锦文打算把他特意从省城买回来的钻戒给蓝铃儿戴上的,当罗锦文煞有介事的站起来说:“我今天当着大家的面给铃儿准备了一个礼物。”

    可是他掏啊掏,就是掏不出来,把身上所有的口袋翻了一个遍,还是不见踪影,最后他无奈的摸摸耳朵,惭愧的对着十多双期待的眼睛说:“不好意思啊,抱歉!我可能把礼物忘记在家里了。”

    罗爸用筷子点着他说:“对我们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你要抱歉的人是铃儿,说是要送人家礼物,却掏不出来,让人家空欢喜一场。”

    罗妈也道:“你这个粗心大意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罗锦文拍拍老妈的肩膀,“妈,很难改的,因为遗传了你的基因。你说基因能不能改?”

    罗爸笑着说:“对对,你们母子俩是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大家都哄笑起来。

    蓝妈道:“不就是一个戒指吗?没关系,结婚那天再给戴上也可以。”

    丁香道:“是呀!什么时候戴都一样,我们是在买的地方试好了就戴上了,没什么讲究,也过了这些年了。来来来,吃菜吃菜!”

    大家又开始吃饭。

    蓝铃儿偷眼看看罗锦文,他也正尴尬的看向她。见她看他,只能歉意的向她笑笑。

    饭后,罗锦文遗憾的对蓝铃儿说:“哎!好不容易找个这么慎重的场合把戒指给你戴上的,竟然拿忘记了。”

    “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够忘记,你也是够奇葩的。说明你的重视程度不够,也许是天意,老天让你多磨练磨练。我告诉你,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戒指给我戴上了。”

    “铃儿,你手上的这个蓝戒指很普通的样子,但是看你时刻都戴着,从不离身。谁送你的?这么爱惜。”

    “我自己买了送给自己的,虽然是地摊上买的,不贵,但是不普通,很珍贵,我一辈子都不会取下它。”

    “哦!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它是我在自己最伤心落魄的时候的一个自己为自己买的礼物。是我买过的唯一一个饰品。”

    罗锦文并不知道蓝戒指对蓝铃儿来说意义有多大,但他还是说:“这样啊!我理解你的意思!”

    蓝铃儿也懒得再解释,也无法解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