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读书会

镜吉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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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孙勤勤,就是聊天群里的‘勤勤’,勤奋的勤。”那个女学生率先举手,“我是锦绣大学的大四学生,不过现在正在初中母校里做实习教师。”

    “原来是我们未来的人民教师啊!”闫芳一派领导人的模样,“你比我想象中的要更可爱一些。”

    “谢谢。”孙勤勤笑了笑,“不过我还是有些不适应人多的场合,所以希望能多多参加活动,这样以后走上讲台就不会怯场了。”

    “是个好办法。”坐在孙勤勤旁边的是一个看起来有些沧桑的中年人,“对了,我是聊天群里的‘老秦’,真名叫秦学兵,是锦绣城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员。看了一圈,我好像是这里年纪最大的了,哈哈!”

    “群有一老,如有一宝,更何况老秦你可不算老。”闫芳似乎在努力让气氛升温,“说起图书馆管理员这个工作,真的是我们这些爱看书的人最羡慕的工作了。”

    “是啊!”孙勤勤也同意地点了点头,“我本来也想去图书馆工作,这样就不需要和太多人交流了,只可惜家里不同意。”

    “丫头,图书馆管理员可不一定是你想象中那种清闲的工作。”秦学兵摇了摇头,“能够静下心来看书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为了静下心思考,我就选择呆在家里全职写作了。”最后开口的也是一位年轻女士,看起来很漂亮,妆容、发型和穿着都很有偶像剧的风格,说话也很轻柔,“我是群里的‘大米’,真名是米晓,无业人士。”

    “米晓?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女学生孙勤勤低头思忖了一会儿,就想起来,“啊,你是那本畅销书《爱你不容易》的作者!”

    “原来是大作家吗?”闫芳立刻夸赞了一句,“没有想到我们这个读书会里也算是藏龙卧虎!”

    “只有这么一本书卖的好而已,还是闫小姐更厉害。”米晓摇头阻止了闫芳继续吹捧下去,“努力写好下一本书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就喜欢到处走走,在各种人身上寻找灵感。就比如说最后到的那位小哥,就有可能成为我下一本书的痴情男配角。”

    因为米晓的话,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唯一没有自我介绍的白老板身上。

    “为什么我不能当男主角?”白鬼笑着说,“我觉得还挺适合的。”

    “因为小哥长得实在是太帅,如果真的和女主角在一起的话,说不定我的女主角会招人恨。”米晓用了半开玩笑的语气,“而且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男主角是女主角的,而男配角却是属于全世界的。”

    “那就很值得期待了。”白鬼说着,也不负众望地开始自我介绍。不过在此之前,他还需要为自己的这具身体编造一个新的名字。

    “我叫……曲白。”白老板随意编了一个名字,“是一个真正的无业人士。”

    “也就是自由工作者吧?”闫芳还是一如既往地说着漂亮话,“看小哥的样子,像是那种艺术家,前途无限啊。”

    “曲白……”那个记者陈浩皱了皱眉,“总觉得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

    “总不会也是一位商业能人吧?”闫芳知道他是《经济周刊》的记者,所以特地问了一句。

    “不。”陈浩推了推眼睛,“其实我几年前还在《娱乐周刊》工作过一段时间,所以总觉得以前听说过这个名字。”

    “应该只是同名同姓。”毕竟是刚刚取的名字,所以白老板很有自信。

    “长的好帅啊!”孙勤勤轻声说了一句,说完后又格外担心被别人听见。

    “小姑娘就是见识太少了。”闫芳就坐在孙勤勤旁边,所以笑着说,“我可是见过比这位更帅的大帅哥哦!”

    “真的吗,芳姐?”孙勤勤其实很羡慕闫芳这样的女强人,一直梦想着自己也可以强大起来。

    “不过相信姐姐,脸什么的其实都不重要,有的就是中看不中用。”闫芳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样,表情有些嫌弃,“最重要的还是……器大活好。”

    闫芳最后四个字说得很轻,但孙勤勤显然是听见了,脸颊快速红了起来,不再搭话。

    “那曲先生,你在群里的名字是?”叫米晓的作家看起来还是非常关注白鬼,似乎有一种玄妙的直觉在告诉她,眼前这个青年有些非同一般。

    “小可爱。”白鬼露出了恶作剧的笑容,“我在群里的名字是‘小可爱’,很高兴和大家认识。”

    众人:“……”

    “你就是小可爱!”米晓竟然是五个人里最吃惊的那个,吓得向沙发里面缩了缩,“你资料里明明写着是锦绣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还每天在群里给你亲亲和抱抱!”

    “确实是有些尴尬。”白鬼抚过下巴,“不过我记得我也强调过自己是大人。”

    “所有小孩都说自己是大人……”米晓嘀咕了一声,有些尴尬地撇过头去。

    “那么,大家都已经互相认识,那我们读书会的活动就可以正是开始了。”闫芳立刻打了个圆场,“网友见面总是存在着各种惊喜,所以才能显出这种活动的游戏之处。”

    说着,闫芳开始为大家分享一份份已经打印好的短篇故事,故事用漂亮的正楷,印在有着水墨图案的纸张上,看起来极为精美,也有一种难得的仪式感。

    “这份文章本应该刊登在下个月的《锦绣日报》上,我妹妹是《锦绣日报》的主编,所以我偶然间看到了这份文章,获得允许之后,我们才得以私下间先睹为快。”闫芳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定,声音放轻,为大家介绍着故事的来历,“这其实是一封信,主题是《给逝去的人》,是三十年前凤凰城大火的幸存者写给逝去亲友的一封信。”

    “那场大火啊。”图书馆管理员秦学兵,可能是在座的所有人中,对那一场大火印象最深的人,“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每次被提起,我都能浮现出那些幸存者崩溃的哭喊声。”

    “那个时候我还年少不知事。”闫芳也是叹了口气,“现在我们就开始细细品读,以此作为我们读书会的第一个活动。”

    书吧里立刻静了下来,所有读书会的成员都开始默读起来。

    白鬼也听说过三十年前凤凰城的那场大火,但那只像是历史书上的某一页,总是被他偶然翻起,又一翻而过。而闫芳所选出的这个故事确实非常沉重,所以白鬼也跟着一起静静看完了整篇。

    读完整个故事之后,读书会的所有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最年长的秦学兵回忆了凤凰城大火时自己看到的新闻,以及身边所有人转述的生动画面。

    而闫芳则提起了自己逝去的父亲,以及父亲曾经带她前往大火前凤凰城的经历。

    陈浩谈及自己岁终而去的奶奶,米晓则意外地想起了曾经陪伴过自己十多年的宠物狗,对她而言那似乎是童年最难以忘记的陪伴。

    轮到孙勤勤的时候,她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才说:“我现在在初中母校实习,所以平日里走过校园,总能够想起很多中学时期发生的事情。”

    接着,孙勤勤抬起头,向所有人问道:“大家应该知道那个超级厉害的白氏集团吧?”

    “白氏集团可是比M集团还要庞大的商业巨轮。”陈浩如同专业人士一样抢答。

    “那陈先生应该知道白氏集团车祸去世的那位大少爷吧?”孙勤勤眼神似乎有些缅怀,“他叫白晓,曾经是我的初中同学,本应该升入锦绣城最好的高中,却最终命陨在中考之后的狂欢夜。”

    白鬼放在腿上的双手紧握,相叠的双腿也换了方向,但脸上的表情依旧如常。

    “白家原本的继承人吗?”陈浩显然知道这件事情,“我听说当时车祸的真正原因,至今都还是不明,白总裁和白夫人似乎不愿意相信那场车祸只是意外。”

    “这些事情我就不清楚了。”孙勤勤摇了摇头,“我只是偶然会想起那个少年,相貌平平,穿着普通,除了成绩优秀之外,根本没有半点白氏集团大少爷的样子。事实上,一直到白晓出事登上报纸,我们才知道那个低调的少年竟然还有着显赫的身世。”

    “他是个怎样的人?我是说性格爱好之类的。”陈浩的口吻如同是在采访一样,“抱歉,有点职业病发作了。”

    “没关系。”孙勤勤笑了笑,“白晓他在班级里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也不喜欢说话,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人读书。如果我们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帮忙的话,他也从来不会拒绝,所以大家相处得都还不错。有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单纯的学霸,但在中考前的告别会上去听到了他那令人惊艳的小提琴演奏。”

    “真是令人唏嘘。”闫芳陷入深思,“如果那位白少爷没有去世的话,应该和勤勤你一样大学即将毕业,甚至已经开始参与白氏集团的管理。”

    “不过白氏集团已经迎来了新生命的诞生,所以大家的心情就不要这么沉重了。”陈浩打破了大家的叹息,“我有幸见过白家小少爷的满月酒现场,白总裁夫妇脸上的笑容告诉我们,缅怀逝去者,但更重要的是珍稀新生命。”

    “是啊。”闫芳收起手上的故事,“我们开始下一个话题吧。”

    虽然读书会的每个人性格都不相同,但至少大家都是喜欢看书品读故事的人,所以一番流程下来,就连白老板也没有觉得虚度光阴,反而觉得偶尔静下心来互相交流,也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等到读书会结束之后,所有人都笑着从书吧里走了出来,闫芳和陈浩走在最后,毕竟他们已经约好了在这附近进行一次简单的访谈,所以准备向店员问问附近有什么环境不错的咖啡厅。

    “芳姐姐?”

    就在这个时候,正在柜台前结账的某个身影突然转过身来,诧异地看向闫芳。

    “荀宝?”闫芳显然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遇到荀宝,有些尴尬地看了一下眼神别有意味的记者陈浩,于是快步走到荀宝的面前,压低声音,“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跟踪我?”

    “不是啊!”荀宝立刻摇头,“我只是刚好路过这里,进来买一份杂志……不过,我正好有事和芳姐姐你说。”

    “你给我过来。”闫芳咬了咬牙,将荀宝拽到一旁,“我今天就把事情跟你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