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炙烤鹿筋

我即江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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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戎国国主盘乘,对赵国连派三道战书,其虎视眈眈的野心昭然若揭!大司马谏言,盘乘欲入侵中原,除掉魏国,赵国便是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屏障,赵国一败,中原北门便如同对犬戎敞开,再无人可阻挡!

    这道理赵冕并不是不懂,他只是,有些遗憾。

    赵谌对他而言,是一柄用得顺手的剑,由他亲手打磨开刃,见血,如今举世闻名。

    人人都垂涎他这柄剑。

    当年魏公玄曾对他言,谌乃名剑,以三城易之可否。那时候赵谌不过十四五岁。

    赵冕拒绝了,而如今的大将军,又岂止值区区三座城池?

    “陛下?”大司马有些着急,抬起头看他。

    赵冕便笑了。

    “战事之前,当以大局为重,”他挥挥手,“那召令,且留下不发。”

    竟不是毁掉,而是保留?大司马重重地叹了口气,行了礼退出了耳殿,慢慢走下汉白玉的阶梯。

    夜已深,赵冕看着大司马沉重的背影在石灯火光映照下一阶一阶地矮了下去,最终看不见了,这才收回视线,复又沉思起来。

    他近来用了那无忧散,晚上倒睡得香,身体跟着好多了。那股决心,本来已经慢慢淡了下去,不过这几日的朝会,又让他起了念头。毕竟臣子再优秀,比不过身边忠心的内侍,他宁可廷下都是庸庸碌碌之辈,也不愿个个都像赵谌似的,为了一个杂种与他翻脸。

    赵谌啊,不能再留……

    寺人瑜伺候在一旁,见他神色起伏不定,十分阴郁,就小心道:“陛下,可要有些夜宵?”

    人的身体一好,也就会有食欲。

    赵冕心情不错,随口问道:“寡人确饿了……有些什么?”

    寺人瑜更小心了:“新进了鲥鱼,公子毓猎了一头鹿送进了宫孝敬您…鲥鱼可熬汤,鹿不如取了鹿筋炙烤?”

    鲥鱼自然是做鱼脍最好,不过赵冕因为身体缘故,不怎么吃生食冷食。他听了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靠着迎枕闭目养神。寺人瑜就无声地退出殿外,吩咐宫婢去准备吃食了。

    数天后,甲逊将绛城传来的密信递到赵谌的手上。

    赵谌搓开蜡丸,将里面叠成指甲盖大小的绢布展开,匆匆扫了一眼。

    “郎主?”甲逊压低声音。

    赵谌冲他摇头,讽笑一声:“原家果然耐不住了,若不是战事告急,只怕还真如了他们的愿。”

    甲逊眉头一敛,眼神跟着变得冰冷:“可要属下去解决?”

    “不必,那边暂时不用管,”赵谌随意摆手,“守城已是不易,我这边缺不得你。”

    他转头看向沙盘,号角吹起已经四五天,盘乘这回下了狠心,光骑兵便有三十万之众,但是想要像叩开魏国大门那样对付西关,也得看他赵谌同不同意。

    “北大营的可安置好了?”

    甲逊点头:“属下走的时候,魏将军和大郎正同原将军他们说话呢。”

    一提起赵元,赵谌的表情就柔和下来,嘴角的笑意也变得真实:“那小子和原褚的儿子幼时交好,此番见面,定然有说不完的话。”

    赵元简直太惊讶了,他没想到隔了这么七年多,两个人竟然会在西关的大营里见面,且原珏还是要同他一道上战场的!

    “你……”他瞅着儿时伙伴半天,“你不是在陪公子读书嘛?”

    原珏长得人高马大,比赵元还高出大半个头,闻言嘿嘿一笑:“我不是伴读啊,阿铖才是……再说留在绛城整日招猫逗狗的多无趣!阿铖都四处游历去了,我自然要跟着我阿父进军营啦!”

    也是,赵元点点头。

    “你这回来西关,你阿媪知道不?”他还记得那位端庄温柔的妇人,不由问道。

    原珏听了就叹气:“阿媪到我去北大营前一天,还不愿与我说话哩……”

    赵元以前可能会羡慕,好吧,的确羡慕过,不过他今非昔比,爱情的力量是伟大滴!他拍了拍原珏的肩膀,笑道:“你这也快十四了吧?可定亲了?”

    男人嘛,纵然他的对象不太一般,那和同伴在一处,大多也会顺应大众地聊聊女人。原珏毕竟在绛城待了不少年,比起一直在军营的赵元,对这种事老练许多,闻言便道:“定亲倒还没有,我阿媪正给我相看呢,不过我自己看中了一家的小娘子,这次立了军功回去,便上门求娶!”

    赵元看他脸不红心不跳的样子,顿觉无趣。

    原珏大概已经忘了过去喊赵元大兄的时候,仗着自己个头高,反而一副哥哥模样关心赵元。

    “说来,你比我还大上几个月哩,难道不曾定亲?”

    赵元翻了个白眼,转身掀帐子就走了。

    哼,去找对象去!

    赵谌正站在城楼上,赵元上去的时候,正看见对方高大的身躯立在垛墙前,肩甲上的鲜红披风随着西北大风猎猎飞扬。

    “小将军!”两名城门将对赵元行礼。

    赵谌便回过头,整个人映着天空简直如同在发光,英俊威武得不像话!

    赵元冲他们一笑,就朝赵谌跑过去,忍了又忍,好歹忍住了没往人身上扑。

    “阿父!”

    赵谌似看出他内心的小冲动,愉悦地笑了起来。

    “见过原珏了?”

    赵元撇撇嘴,低声道:“那小子都不喊我大兄!”

    赵谌摸了摸儿子狗头:“反正你也不曾生气,这会儿又来跟我撒什么娇。”

    谁撒娇了……赵元不屑地甩脑袋,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往男人身上靠了靠。他举目远望,只见暮色四合,辽阔的草原却充满一股肃杀之气。

    远处几千米外,可看见黑压压的旗子,还有密集的炊烟升起。

    他低下头,下方一片焦黑,一直蔓延到城墙红砖上,零星几支箭插在十几米的城墙中间,四周一股桐油燃烧的刺鼻气味。虽然下方犬戎攻城时留下的战场已经打扫过,但他犹记得这几个白昼里震耳欲聋地喊杀之声,漫天的箭矢如同乌云一般遮蔽天空,远处的草原乍一看似覆盖一层黑色,密密麻麻的都是骑兵,连大地都在震动!

    “阿父,咱们还要守城门到何时?”他烦躁地问道,“为何不干脆出兵,好将这伙犬戎赶出北草原去?”

    “耐下性子,”赵谌按住他的肩膀:“犬戎现在也和你一样,但我还想让他们再急一点。”他看着远处沉声道,“这一战我不但要胜,还要胜得漂亮。”

    盘乘骑兵能以一抵十,虽然他在这几年一力发展精骑兵,终究比不得草原部落全民皆兵的先天优势,因此决不能小觑对方。从前盘乘兵力不足,他那套战术自然可行,可是现下想要在战场上直接把盘乘的军队斩断成几截,却不是那样容易,唯有先耗掉对方的士气,再减少对方兵源!

    赵谌转头看向儿子,声音变得温柔起来:“打完这一仗,就快到阿奴的成人礼了。”

    赵元脸一红,顿时无语了。

    这是在特么告诉他,打完仗就准备洗洗菊花咩?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充满战场杀气的城楼,突然给他一种逗比的赶脚,简直不能直视!因为在这里,他爹同他定下了菊花之盟==。

    重阳节过去第三日,戎国大王子盘古萨刚带兵撤退,营地帐篷里炊烟都还刚刚升起,西关城门突然洞开,四列身着黑甲的精骑兵举旗,长长的队伍无止境一般狂涌而出,直袭盘古萨军队的后背!

    “怎么可能!?”盘古萨勒住马,惊怒不已地吼道,“快——摆出阵型——不许乱!!”

    然而赵国黑色的骑兵不仅仅只在后头,两翼不知何时也冲出精骑兵,盘古萨的军队竟然已经呈现被包围之势!他们围成内外一层层的圈子,但无论从那边突破,都无法成功,盘古萨双目阴鸷,背后却已经浸了一层冷汗。

    这次他要是被抓了,父王不但不会受胁迫,反而会逼赵谌直到赵谌杀了他!无论是他自裁还是被杀,最终反而鼓舞了大戎的士气!他若选择自裁,能保住勇士的名号,可是他死了,那名号还有什么用处?

    不行!

    “谁若护本王突围,本王赏他良驹百匹,草场百里!”他扬起刀大喊道。

    然而最终,盘古萨还是被赵谌斩于马下。他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倒了下去,然后这表情便永远凝固在了脸上。

    赵谌将他的头颅高高挂在军旗之上,黑色的骑兵如同某种噬肉的兽类,疾风一般地掠过这支犬戎的万人队伍,最终留下了不计其数的尸体,队伍却毫不停留地继续往前——

    大戎的营地接连吹响号角。

    盘乘坐在高高的战马上,周身杀气已经快要凝成实体一般。不必探子来报,他已经看到了遥远的那旗子之上,一个不断晃动的黑色东西。

    盘古萨的头颅!

    他不为失去儿子而愤怒,只是为自己再一次失算而耻辱。身后几十万战马的鼻息在响,这一次,他不信自己还会铩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