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画魂(九.婚爱之恋)

纪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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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魂(短篇小说)张宝同

    吃过小酒,丁绍光和玉娟的婚事就算订下来了。但按傣族人的风俗,相爱的人在结婚前,男方要在姑娘家干3年苦活。每天早上到寨子的水井挑水、到山上砍柴,以满足全家人生活之需,夜间还要到胶林里帮助割胶。同时,男方还得要学会打制银器,要在结婚前亲手为姑娘打制一套银首饰和银腰带作为婚礼。而银首饰和银腰带是非常贵的。没有结婚的小伙每天晚上只能睡在女方家的客厅里。

    汉族人重男轻女,而傣族人却是重女轻男。而且是男方要嫁到女方家。出嫁时要陪许多的嫁妆。如果哪家多生几个儿子,就会把父母家陪个倾家荡产。让阿爸阿妈在村里抬不起头。儿子没有膳养父母的责任,也没有财产继承权。父母是由女儿膳养。没有女儿的父母老了就得靠寺庙里的善款接济生活。但女人在家里拥有绝对权威,大事小情都得女人说了算。但女人很辛苦,婚后的女人要承担养家糊口的重任,天天要下地干活。婚后的男人却是十分轻闲,他们只在家里带带孩子,做些家务,有时间则聚在一起抽烟喝茶,打牌斗鸡。要不,有人说傣族的男人是“做三年的奴隶,当一生的皇帝。”

    但是,丁绍光却不同,因为他本身就是国家公职人员,是带有工资的。所以,他虽要在玉娟家里打三年工,但家里的活都是大家一起干。而他只是挑挑水,砍砍柴,而且每次都有玉娟陪在身边。实际上,他在玉娟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画他的画,而且每次画画都要玉娟给他当模特。所以,这种生活让他感到充满着爱情的快乐。在这种爱情的滋润下,他感到单调枯燥的下放生活变的丰富而多彩。在这段甜蜜的时光里,他年轻的激情里闪烁着灵感的火花。在劳作之余他画了大量的白描,渐渐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绘画风格。

    那天,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个很大的信件。他打开一看,是《人民画报》给他寄来了当月的画刊。画刊里登载了他四幅傣族姑娘的工笔风情画。一个人的作品能在《人民画报》上刊登,那该是多么大的成就!而且又是登载了一组四幅。记得他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上大学时,有一次他们的老师在《人民画报》上只登载了一幅很小的作品,都高兴地拿着给他所有的同学们看。仿佛那是他一生中的重大的成就和收获。相比之下,丁绍光的成就不知要比那位老师高了多少。

    玉娟看着自己的画像在画报上登出,也高兴得不得了,还把这些画像拿着给阿爸阿妈和村里的姐妹们看。惹得全村人都夸玉娟有福气,夸丁绍光有才气,将来会大有出息。丁绍光高兴得把寄来的一百元钱的画酬,给玉娟买了身漂亮的衣服。所以,玉娟每次穿着这身衣服,就对别人说这是丁绍光用画画的钱给她买的。

    作品被登在《人民画报》上,对丁绍光的鼓励非常大,使他对创作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对理想充满着信心。玉娟也不让他再下田下地干活了,就让他整天呆在屋里画画,而且,她一有时间就陪在他的身旁,看他画画,或是给他当模特。之后,丁绍光的画又在许多省级和国家级的画刊上刊载。

    也许是因为丁绍光是国家公职人员,也许是看到玉娟是那样地喜欢丁绍光,所以,玉娟的父母决定让他们提前结婚。实际上,丁绍光在玉娟家打工的时间总共才只有一年半多一点。因为丁绍光是独自一人,爷爷奶奶已经年迈,而父母都去了台湾,所以,这种婚事要全靠他自己做主。而且,他又是一介文人书生,对当地的风俗习惯并不在行,所以,就把婚事的一切决定和操办全部交给了玉娟的父母。所以,他和玉娟的婚礼也就全由玉娟家帮着操办。按傣族风俗婚礼当天要先在女方家办,然后再在男方家办。因为丁绍光家不在当地,所以,婚礼和婚宴就只在玉娟家一次办。

    傣族的婚礼古老而简朴。按照当地风俗,婚礼必须在女方家竹楼上举行。拴线仪式是傣族婚礼的主要内容。宽敞的竹楼堂屋摆着一张婚礼桌,桌面上覆盖着芭蕉叶,上面放着芭蕉叶做成的帽子,下面放着雌雄鸡各一只。桌上还放有红布、白布、芭蕉叶盒子等。主婚人坐在婚礼桌的上座,亲友们靠近主婚人围桌而坐。新郎新娘跪在主婚人对面,准备接受拴线仪式的洗礼。主婚人致完贺词,新郎新娘从桌上抓一坨糯米饭,蘸上酒,掸向四周。之后,举手作揖,以示对祖先的怀念和祭典。接着,主婚人从桌上拿起一根较长的白线从左至右,绕过新郎新娘的肩,把线的两端搭在桌子上。然后,又用较短的白线,分别拴在新婚夫妻的手腕上。表示他们的灵魂和心已经拴在一起,相亲相爱,永不分离。同时,在坐的老人也纷纷拿起白线,重复地将线拴在新人的手腕上,并祝福他们婚后幸福,生出的儿子会犁田、盖房;生出姑娘会织布、插秧。拴线后,桌子上的一只鸡献给念祝辞的老人,另一只让年轻小伙子拿去分享,预祝他们早日找到钟爱的姑娘。

    在竹楼的另一端,主人摆设丰盛的佳肴,招待前来贺礼的宾客。新郎新娘举杯向来宾们殷勤地敬酒。此时,客人往往提出各种问题,让新郎新娘当场作答。幽默的问答,有时引起哄堂大笑,气氛异常热烈。接着,请歌手来唱歌。因为傣族人本身就能歌善舞,所以,男女青年都会唱歌。大家唱着唱着,便开始对新婚夫妇祝贺嬉戏。这时,那些未婚男女便乘机和自己的心上人坐在一起,互相把酒谈心,谈情说爱。

    热闹了一天,终身大事总算是操办完了。一块大石头落地了。两个相爱的人终于成了一家人了。晚上,丁绍光还是照常为美丽动人的玉娟画了一幅画。可当他准备睡觉时,发现客厅里睡觉的床铺和被褥全部不见了。这时,他才想起玉娟给他说过的那句话,“我们结婚了,你就可以和我一起在卧室里睡觉了。”这说明他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了。可是因为长时间养成的那种不可窥视主人卧室的习惯,让他还是不习惯进到人家的卧室里。

    所以,画完画,夜已经很深了,他还是坐在小桌旁,感到有些不知所措。这时,玉娟从卧室里出来对他说,“忙了一天了,我们去睡觉吧。”

    听着玉娟这话,他想起了岩龙曾对他说过的那句话,“我给你说个姑娘,白天和你一起干活,晚上搂在一起睡觉,多好!”而这位姑娘就在他面前,笑意盈盈地在看着他。她的笑是那样地甜蜜,那样地迷人,又是那样地让他心醉。他拉着她的手,用逗乐的口气对她说,“我还是习惯在客厅里睡。要不,你跟我一起睡在客厅里吧?”

    玉娟一脸严肃地说,“哪咋行呢?”说着,拉着丁绍光就进到了卧室。

    在煤油灯的灯光下,丁绍光第一次看到了傣族人家的卧室。卧室里只有客厅的一半那么大,有一半的地方被床铺占据着。这床铺不是一张张竹床,而是一个大通铺。这通铺比地面高出二十来公分,从这边的门一直连到那边的门。那边的门旁是父母睡觉的帐子,颜色是黑色的。而他们的帐子是粉红色的,崭新崭新的。

    这时,玉娟的父母已经熟睡了。玉娟脱去了外衣进到了帐子里。丁绍光照着玉娟的样子,脱去了衣服,也进到了帐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