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画魂(六.甘愿受罚)

纪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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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魂(短篇小说)张宝同

    丁绍光含泪走在返回的路上。这时,天色将暗未暗,暗蓝色的天空中现着一片片风扫的残云。山谷间的青山绿水已在暮色苍茫中寂静下来,可以很清晰地听到不远处哗哗啦啦的溪水声。可是,这一切他都看不到,也听不到。他满脑子里都是屈辱和羞愧。他不怪玉娟的阿妈,因为你要解除人家女儿的婚约,往后让人家那么可爱的一个女儿该咋出外见人?人家当然会很生气。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千怪万怪,只能怪自己不懂人家的风俗,就冒然地吃了人家的定婚鸡。而且,更让他感到不安的是,人们很快就会知道他丁绍光是个背信弃义,不守承诺的人。想到这,他心里更是懊悔不已。

    正在山谷间的小路上走着,突然象是有人在拉着他的衣服。他回头一看,只见玉娟泪水汪汪地追到了他,拉着他的衣服要让他停下来。他转过身来,看着玉娟的伤心的样子,就说,“对不起,玉娟。”

    玉娟把手指伸着,让他不要再往下说。然后,拉着他的衣襟,把他拉到了小路旁边的一片草地上。两人就坐在了草地上。

    丁绍光继续道歉说,“对不起,玉娟,真是对不起。”

    玉娟说,“别说了,说了也没用了。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事以后就不要再提了。”说着,她一边擦着泪水,一边向他解释说,“你也莫要怪我阿妈对你不客气,因为悔约在我们傣族看来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而我们傣族人最痛恨的就是不诚实。”

    丁绍光说,“可我并不是不诚实,我确确实实不知道你们傣族的这个风俗。”

    玉娟说,“我已经向阿妈说明了,也向他们表示我愿意原谅你。所以,你不必再为这事感到不安了。”说着,她从草地上站了起来,说,“我们的事就到此为止吧,以后谁也不要再提了。”

    见玉娟要走,丁绍光追过几步,拉住玉娟的手,说,“玉娟,我想再去你家,恳求你阿妈,实在不行,我哪怕就是下跪,也要求得他们的原谅。”他要这样做,还是不想让她的父母为难她,也不想让她父母过于恼怒,同时,也想让他们知道他丁绍光不是那种不守信誉和不讲诚实的人。

    玉娟站在了那里,问,“你觉得这样有必要吗?”其实,她也想让他向父母解释一番,这样至少可以消除双方的误解和冤气。

    丁绍光说,“我至少不想让你父母认为我是一个不守诚信的人。”因为他还从来没有做过不守诚信的事情。

    玉娟犹豫了一会,说,“那好吧。”她也不想让他就这样地离开。因为她真地非常爱他。

    于是,玉娟又把丁绍光带到了自家的竹楼下,为了让阿妈有思想准备,她先让丁绍光在楼下等着,自己进到了屋里,去说服阿妈。大概过了有十来分钟,玉娟出来了,对丁绍光说,“你进来吧。”

    丁绍光上到了竹楼。这时,屋里已经点着了煤油灯。在煤油灯的亮光下,可以看到玉娟的阿妈还是怒气冲冲地坐在客厅的火塘旁。而她的阿爸却只是闷着头在吸烟。见他进来了,也都不拿眼睛看他。但至少他们不再对他吼着喊着让他出去了。于是,他低着头站在他们的面前,语气极其诚恳地说,“大妈,大伯,实在是对不起了。”

    玉娟的阿妈说,“光说句对不起就完了?”

    丁绍光就低声下气地说,“大妈您说该咋办,只要你能原谅我,你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玉娟阿妈说,“那就按照我们傣族的规矩办,你要在我家里打三个月的工。”

    丁绍光犹豫了一下,又朝着坐在旁边的玉娟看了一眼,见玉娟朝他暗示着点着头,他就对玉娟的阿妈说,“我同意。”其实,他在村子里下放务农只是一种劳动改造,并不牵涉谋生和生计问题。因为他是带有工资和粮票的。如果他要给玉娟家打工,就不用再在生产队里干活了。而且,在这里打工,不但有人做饭管饭,而且还能整天和心爱的玉娟姑娘呆在一起。他怎能何乐而不为?他虽然不肯答应和玉娟姑娘的婚约,但并不代表他不爱玉娟姑娘。只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家庭背景影响人家,也不想因为此事而影响自己的前程。

    玉娟阿妈见眼前这位年青人竟然同意了,就说,“那好,从今天开始,你要在我家打工三月。”说着,便对玉娟阿爸说,“准备吃饭。”

    不一会,喷香的酸菜鸡在火塘上炖好了。玉娟就让丁绍光坐在小桌旁,小桌上一共摆上了四个菜,有竹笋烧咸鱼,有土豆炒辣椒,有辣椒炒空心菜,还有酸菜炖鸡。这场面简直比过年还丰盛。丁绍光就感到很纳闷,出了这样的事,玉娟的父母竟然还要用这样隆重的饭菜来招待他。这真是让他感到非常地困惑,非常地羞愧。玉娟和阿爸见他放不开,就给他夹鸡腿,夹咸鱼。让他感到越发地不好意思。

    因为大家都不说话,所以,吃饭时的气氛还是显得很沉重。一吃完饭,玉娟的阿妈就匆匆地离开,坐在客厅一旁的织布机上开始织着布,听着那织布机卡卡嚓嚓的声音,好象还是余怒未消。所以,这让丁绍光的心还是怯怯的。一吃完饭,他就要主动收拾碗筷要去洗。但是,玉娟只让他陪在自己的身边,却不让他动手。

    丁绍光很愿意在玉娟家打工,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他就问玉娟,可是玉娟也不知道,就去问阿妈。阿妈一边织着布一边回答说,“每天早上先到村前的井里去担水,再清除竹楼下牛羊的粪便,运到地里上肥。然后就随着社员们一起出工下田劳动,晚上下工后,还要浇菜地,隔上三五天就要进到林子里去砍柴。凡是家里的一切活都要干。”

    听着阿妈这话,玉娟用恳求的口气就对阿妈说,“阿妈,莫要对他这么狠,他只是上学出身,是在昆明大城市里给大学生们教书的,让他干这重这多的活,只怕会累着他了。”

    阿妈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因为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儿,从小就生得聪慧灵秀,阿妈一直都对她十分地娇惯。听着宝贝女儿的话,阿妈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所以,阿妈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你可怜他,他却不可怜你。”

    玉娟说,“他也是没有办法。”

    阿妈听着这话,没有再吭声。

    因为要给人家打工,就得住在人家家里。而傣族人家都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屋子里,而外人是不能进到卧室里。所以,丁绍光只能住在客厅里。而且客人睡觉要头朝窗子脚朝外,意思是不能久住。玉娟就把客厅的一角打扫干净,铺上褥子和床单。床单和被褥虽是旧的,但却是干干净净,甚至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想着晚上就要住在玉娟家了,丁绍光感到非常高兴,甚至有点兴奋,他对玉娟说,“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了。”因为他确实打心眼里喜爱玉娟。

    玉娟就说,“那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结婚?我们结了婚,你就能跟我一起睡在卧室里了。”

    丁绍光只是歉意地笑了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收拾好床铺,丁绍光想起应该把自己的一些东西带过来,因为他每天都要画画,这已经成为他一天当中最重要的工作。玉娟听说他要回去带画架和衣物,就陪着他一起去。于是,两人在明亮的月光下,说着笑着,全然把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抛在了九霄云外。

    他们亲亲热热地一起来到丁绍光住的小屋里。一进到这屋里,玉娟就感觉屋里实在是太乱了,画笔画彩和画纸放得到处都是,还有一大堆脏衣服堆在床边没洗呢。于是,玉娟把屋里、桌上和床上齐齐地收拾了一遍,然后把那堆没洗的衣服用一件衣服一包,要带回家里去洗。

    看着玉娟不到一会,就把屋里收拾得齐齐整整,丁绍光就觉得玉娟不但人长得清秀美丽,而且人也能干,不由地对她更是爱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