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宠溺

飨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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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了这合家老小对榴榴的宠溺,陆欆翊就纳闷了。

    小时候大舅父大舅母这么宠着榴榴,不稀奇。小闺女嘛,长得粉嫩,一个软糯的团子模样,当然惹人喜欢了。

    可是他就没见过长这么大的姑娘,还被家里人宠上天的。不说别的,就是他那千娇万宠的妻子长到十六岁,也已经和他订婚,开始学着处理家务事了。

    榴榴呢,那是上学都不专心,一心只想着玩闹。

    “这算得了什么呀。”柏宇笑着答道。“表少爷,您是没看到啊。小姐爬上院子里那棵桂树下不来。把老爷急得啊,自个便爬上去把她给背下来了,结果小姐一点事也没有,老爷却不小心摔断了腿。”

    “是四年前吧,我记得,大舅母来信说是想要一些药膏,永宁的没有北京的好。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舅母一笔带过不肯细说。”陆欆翊皱起了眉头。

    便是民国,也没曾听说过如此的奇怪的事情。不管是哪个时代,老子动手打孩子,那是天经地义,正如同老子宠儿子。可是从也没听过父亲如此宠溺女儿的,便是幺儿也不是这么个宠法啊。

    “小姐砸坏那么多东西,老爷还不就是吓唬她一下。真要动手,便是打在老爷身上,也不敢打在小姐身上啊。”柏宇倒是习以为常。

    这永宁城里最出名的不是掌权者换了哪家哪派的人物,而是庄家的大老爷宠小闺女宠得快上天的事儿。而且今儿砸了昂贵的古董,明儿扔了珍藏的烟酒,日日有新意。

    “榴榴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难道是永宁的风气养得女儿家也剽悍?想了想自家的老娘,陆欆翊顿时想明白了。“小时候,她呆在一个地方能一天都不挪一下。”

    “嘿。这习惯,小姐可没变。还是表少爷来了。若是您不在,今儿扬波没来,她便呆在书房里一天,您看看小姐屋子里的书,可比二少爷书房里的多多了。”柏宇一边说一边替他将东西归置好了。

    “这倒是不错。她小时候连路也走不稳,就会识字背诗。我母亲还夸她,将来必定是要嫁个文采斐然的丈夫,才不亏她这般聪明伶俐。”

    陆欆翊又想起小时候大舅父在北京做官,大舅母身边只带着榴榴,却还是忙不过来,时常将榴榴托付到他们家的事情。

    那时他不过十几岁吧,正是少年爱闹腾的时候,却偏偏喜欢这个糯米团子似的小表妹。这小表妹胆子不大,却听话得很,喜欢缀在自己身后,半点也不爱惹事。

    说到这里,他那时还做过不少坏事,全推到她的头上。她竟一点也不反驳,全数担了下来。后来大了,越发觉得当时有些欺负她了。是以近年来得了什么都会念到她。

    他和榴榴只相处到八岁,后来大舅父辞官回乡,他也要去日本留学,就此别过,多年未曾再见。皆是大舅父来信抱怨,才知道她如今这般爱闹腾。现在想想,会不会就是自己将她带坏了。

    这么一想,陆欆翊便有些坐立难安了。

    “柏宇,榴榴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活泼的?”陆欆翊选了一个合适的词,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觉得吧。小姐如今这么活泼,老爷是逃不掉责任的。还有一个,喏,就是扬波了。要不是扬波跟着,我觉得好多事,小姐一个是不敢做的。”柏宇想了想,接着说。

    “你看,满城的小姐,不,就是全国的小姐,我想会游泳的也没几个吧。我家小姐就是其中之一。你说女孩子学游泳,就算现在是民国也有些过了。可是老爷偏偏答应了。还不止呢,那扬波便守在边上,怕她溺水,救援的人不及时。”

    “什么!”便是向来遵从民主自由平等的陆欆翊也震惊到无以复加。

    一个女子去学游泳已经很是出格了,竟还和不是婚约者的男子同池。这般不体面的事情,舅父竟也答应。

    “老爷当然不肯。但是小姐一哭,老爷哪还记得别的。除了点头,也没有别的可能了。”柏宇从这件事开始,便觉得自家老爷为了哄小姐去摘了天上的月亮,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陆欆翊彻底失了问下去的欲望。还有什么事儿好问呢。这就是二十四孝老爹。他便是问了,大抵也做不了什么。否则哪有今日的混世魔王呢。

    反正他也就是表哥,连姓也不是同一个,没那么多好说教的。

    庄叔颐可是热闹至极。午睡醒来,学校下了课,听闻庄叔颐受伤,她的那些女同学们结伴来探望她了,顺便给她讲讲今天都上了些什么。

    七八个姑娘聚在一间屋子里,可比养鸭子的地方还要热闹许多,几乎没有片刻是少于两张嘴说话的。

    “你是不知道,唐老师今儿又穿了新洋装来上课。”身材微胖的少女是庄叔颐的同桌,上了学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珍妮。现在唤她赵小姐的都不带搭理人家。最爱些八卦。

    “张老师插着腰,说:‘哟,这是舞厅里刚下了班,来上的课啊。别累坏了身子骨。’可把唐老师气坏了,两个人大吵一架。你是没瞧见那个热闹。”这个爱搭腔的姑娘名叫周明慧,笑起来很是明媚,落落大方。

    “她们俩哪天不吵架啊。”大家一哄而笑。

    庄叔颐热热闹闹地凑在里面,开怀大笑,和普通人家的小姑娘半点没有不同。可是站在窗外静候的扬波知道,她的笑意未及眼底。她并不开心。

    然而这份不开心,却只有两个人清楚。窗子里的她自己,和窗外的另一个她。庄叔颐略抬起头来与窗外的那双眸子一对上,那一点不开心便顿时云消雾散了。

    “叔颐,你什么时候能来上课呀?后天要考试了,我没你可不行啊。”赵珍妮吃了一口桌子上的枣泥糕,就没有停口。这一句话还是抽空说的。

    “要考什么?我都不知道。就算真去了,你确定要抄我的?”庄叔颐笑着打趣。

    “唐老师也真是的,和张老师一吵架,就要考试。真是叫人受不了。”周明慧虽是这么说的,其实很是擅长英文。在众人中,只数她能与庄叔颐相较一二。

    “考英文还算好的,我最怕的还是上王老师的课。那些个古籍论典真是腐朽不化,有什么好的。不都是旧时代的糟粕嘛,除了背还是背,半点意思也没有。”

    说起这个众人皆是摇头叹气。

    王袁晓更是斩钉截铁地说。“我看还是如《新青年》说的那般,废了这汉字,改用罗马字才好呢。现在都是民国了,追求民主和科学,这封建的糟粕早该淘汰了。”

    庄叔颐忍了又忍,听了她这句,终于忍不下来了,才冷冷道。

    “过去的便是腐朽无用的,那么你们又何必要穿金戴银?这些也不过是几万年自然的遗物。难道你们不觉得臭不可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