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胖子的理想

懒鬼书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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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修紧闭的双眼猛地一睁开,把望江剑一收,本来已经旋转成为一个整体的球形树叶好像突然失去了动力一样,瞬间落在地上,不,不是落在地上,而是砸在地上。

    首富看他练功完毕,把望江剑收进了空间戒指里,确认安全后,首富凑到他的附近,看到那些树叶砸下来形成了小坑,不禁毛骨悚然,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林修,幸好这是树叶,不是我啊……

    林修站在原地静静地回味着刚刚体内的气机,恩,比之前更为稳固了,应该是又突破了境界,现在离淬骨境后期更近了一些。

    不过,林修倒也不急,一来他达到淬骨境的时日尚短,就算是出现了突破的契机,以他目前的功力也是无法完全掌握的,再者自从得到了望江剑和叶忘所赠予的赤珠之后,他的功力已经是一日千里了,若是过分执着于境界的突破,反倒是落了下乘。

    如今所做的,就算顺其自然,慢慢来吧。

    林修拍了拍金鑫的肩膀,失意他不用害怕。

    然而此时的胖子,未来的首富还沉浸在深深的震撼中,被冷不丁地一拍,继而又看到林修关切的眼神,更是打了个冷战。

    “那啥,林兄弟,哦不,林大侠,您老人家看我平时把您服侍地还算妥帖的份上,就不要跟我一般计较了吧”金鑫可怜巴巴地望着林修。

    “哦?这些日子你花的都是我的钱吧,什么时候把我服侍舒服了?”林修看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俊不禁,想要存心逗弄他一番。

    胖子听到这话急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得紧紧的布包,恭恭敬敬地递给林修,

    “林大侠,我这些日子偷得金币全在这里了”,林修有些纳闷了,这段日子两人相处得还算融洽,怎么还这么怕自己。

    林修打开布包,呵,原来这些日子没闲着呀,光是金币就有四十枚左右,更有几张小数额的金票了。

    林修板着脸说:“不愧是首富啊。”

    听到这话,金鑫更是慌张,咬了咬牙,不顾林修鄙夷的表情,又从裆部掏出了一个布包,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脸肉痛地一把推给了面前的林大侠。

    林修仔细一看,傻眼了,里面有几张皱皱巴巴的金票,可张张都是实打实面值上千啊。

    要知道,这意味着很大一笔财产啊,寻常人家五口人,每年的开销也不过是是个金币左右。

    而这个满脸油光、贪财好色的胖子,竟然有如此多的财产,这真让林修对他另眼相待了。

    “林大侠,这是我全部家当了,都给你,留我一条活命可好?”

    “我是吓唬你的,这些我都不要,你自己留着吧,瞧你那怂样,还跟我吹嘘你是老江湖呢。”林修哈哈大笑,把这些金币都推还给了金鑫的面前。

    金鑫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若是别人贪了他这一大笔财产,定不会留别人一条活命的。

    “怎么,不乐意收下是吧,那我就不客气了。”林修打趣道。

    听到这话,金鑫才知道刚刚林修是在跟他开玩笑呢,他连忙一把将布包收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新将其放好,好像生怕林修反悔一样。

    “哈哈,我就说嘛,林兄弟哪里舍得杀我,毕竟我们是一起患过难的兄弟,再说了,你不是还很喜欢吃我烤的食物嘛”。金鑫放心之后,迅速换成了一张笑眯眯的脸,似乎刚刚那个畏畏缩缩的不是他。

    见识了这胖子变脸之快,林修是又无奈又佩服,淡淡地开口道:“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灭口了,不过下不为例啊。”

    他又说道:“一般的家庭一年不过花费十多个金子,首富,你孤身一人,有几百个金币可以说此生可以高枕无忧了,又何必再偷那么多呢。”

    气氛有些压抑,你要钱,我林修便是送给你一千金一万金又如何呢,你不该如此做事啊。

    金低头鑫沉默了一会,再抬起头时,却少了刚刚的谄媚,多了几分沧桑:“林兄弟,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家原在青州城,也算是地方豪绅,世代以经商为主业,我们家族的先人曾经说过,不许后代子孙步入庙堂,以免引来纷争,只愿好好经商。

    我们子子孙孙一直铭记祖训,百年来兢兢业业,事业也蒸蒸日上,一代好过一代,在青州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了。

    我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几年来替我说亲的数不胜数,也都是一些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小姐。

    可我一次外出游玩时,遇到了一位女子,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子,既不富有也不格外漂亮,可是我喜欢她温柔的性格和迷人的气质,每天都想着法子去讨她的欢心。

    她喜欢胭脂,我便买来全青州最贵最美丽的胭脂送给她,她说想要骑马,我便用千金从塞北求得一匹饮风马,只求博得她一笑。”

    说到这里,金鑫的眼眸里满是回忆。

    “可是造化弄人啊,我以真心待她,她却视如草芥,一点都不懂得珍惜。

    后来啊,她受到城主大人公子的指使,诬陷我们家族是那其他王朝暗地里派到天水王朝的碟子,对我们赶尽杀绝。

    我们家族上下一共两百多口人尽遭毒手,那一夜我躲在密室里,一位位族老,为了引开他们的注意,只求我能顺利逃生而主动奔向屠刀,金门上下,不论男女老少,统统死绝,就连服侍的丫鬟都没有放过。

    我恨我自己为何要如此相信一个女人!当时我没有听从长辈们的劝解,沉迷于美色当中无法自拔,给了她全部的信任,是我毁了我们整个家族啊。”

    金鑫此刻满脸泪水,状似疯癫。

    “你知道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族人纷纷被杀,我多么希望替他们去死啊,一起都是由我造成的。

    可我不能死啊,我死了金家满门血仇又有谁能来报?祖宗的基业已经在我手上断送了个干净,若不能报仇雪恨,我死了也不敢去下面见我金门两百口老小啊。”

    金鑫此时已是泣不成声,语气颤抖。

    林修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又不忍看着金鑫的这副可怜的样子,索性一记手刀让金鑫昏睡了过去。

    既然无法忘记,那就在梦里让自己稍微舒服一些吧。

    月色正好,落叶飘飘,林修突然觉得一首流传乾元王朝的曲子很是应景:

    摇啊摇,把我的思念摇到奈何桥。

    瞧啊瞧,瞧我在阳间成就大英豪。

    今生仇怨今生了,了完之后方逍遥。

    此景此情,他不由得右手做持杯状,朝着躺在旁边的金鑫道:“敬你,首富,我在江湖的第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