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美丽的误会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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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百味人家出来后,她找了一家规模较大的铁匠铺子,定做了一个烤箱,一个烤肉串的铁炉子,外加一百根签子,还订做了三十个铜火锅。都是她出图纸,再标注尺寸大小,让人家照着图纸去做的。

    吉州有三十万大军驻扎,经常有军队的将士们打兵器,所以铁匠铺子很多,规模大的也不少,像沈若兰找的这家规模就很大,那么多东西,竟承诺十天就能打完,这在农安县那边儿是完全做不到的。

    不过,烧烤炉子和签子必须得今晚做完,明天还得上齐大爷家做饭去呢,那位爷是个富贵中人,光看家里的大厨房就知道家里肯定有不少厨子,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的必定都吃腻了,一般的饭菜肯定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所以莫不如来个剑走偏锋,用现代最流行的街头小吃来答兑他。

    她的孜然还剩下些,就存放在她的空间里,等明天给他来一顿烧烤大餐,指定能把他答兑的乐乐呵呵的,说不定一高兴,明天就能让聂恒去给娘看病呢!

    想到这儿,她更积极了,一再的叮嘱铁匠师傅,无论如何,明天亮天前一定要把她的炉子和签子打好,至于烤箱嘛也要尽快,火锅晚些倒是可以。

    为了让人家能给她通宵干活儿,她还给人家出了三倍的价钱,加上火锅和烤箱,总共花了三十三两银子!

    好在她昨儿偏得了四十二两半,不然这会儿肯定得心疼了。

    随后,她又找了一家买首饰的银楼,打算给家里的几个小姑娘买绢花,昨天答应她们的,今儿得兑现啊!

    走进一家叫“天工楼”的铺子,这铺子共分三层,一层楼卖的都是便宜的东西,如头绳、璎珞、绢花、堆纱花、竹(木、石)簪子、劣质玉石打磨的手镯、玉佩等,都是下层人士消费的地方;二层楼就好多了,卖些金银首饰,还有珠宝玉器,都是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才去的起的;至于第三层,那是吉州城金字塔尖上的女人们能去的地方了,卖的都是最好的珠宝、最好的玉器,一套首饰动辄就是上千两,都够一户小康人家买房子置地的了,不是富贵至极的人家,断不敢往三楼去的。

    沈若兰现在的身价,也就只能在一楼或二楼看看了。

    她现在一楼遛了一圈儿,买了几朵漂亮的堆纱花,给菊儿和招娣她们几个一人一朵,连瘦丫的都没落下,不过她自己却没买,不是舍不得钱,而是不喜欢。

    她不大喜欢打扮,总觉得衣服也好,妆容也罢,只要舒服干净就好,至于没不美观,那在其次。

    买完堆纱花,又上了二楼溜达,正在那儿看呢,忽然听到有人在她背后有人叫了一声:“丁香!”

    沈若兰回过头时,只见一个银楼里的女伙计,正狐疑的看着自己呢。

    见沈若兰回头,那女伙计又叫了一声:“丁香,是你吗?我是海棠啊,我们在乌孙时曾一起住过好几天哩!”

    沈若兰一下想起来了,上次她被拐到乌孙时,可不就跟这个海棠住在一起嘛,当时跟她俩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月季,那时她们晚上还经常偷偷唠嗑呢。

    不过,那个时候的海棠比现在胖多了,白白嫩嫩的像个洋娃娃似的,现在的她却瘦的利害,眼神都不亮了,一副历历经沧桑的模样!

    “海棠姐姐,你也回来了,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遇到故人,沈若兰很是亲热,上前挽住了她的手说道。

    海棠笑了笑,低声说,“我现在已经不叫海棠了,我叫玉奴。”

    沈若兰笑了:“是呀,咱们都回家了,自然不用叫他们给取的名字,对了,我叫沈若兰,你叫我若兰也好,叫我兰儿也行。”

    玉奴“嗯”了一声,又轻轻的说:“兰儿,你也是吉州人吗?”

    沈若兰说:“不是,我家在这边有点儿生意,暂时先住在这里,等过两个月就回去了。”

    “哦,这么说,你是跟你爹娘在一起过来的哦!”她问着,脸上露出几分羡慕和几分怅然若失的表情。

    看着她这副消瘦而又失落的样子,沈若兰忽然想起绿芜说过的:不少被解救回去的女子,家里嫌丢人,都不肯要她们了,不知玉奴姐姐是不是这种情况?看她现在这般落寞的表情,消瘦的身姿,十有八九是了!

    “你现在过的怎么样?还好吗?”沈若兰看着她清瘦的身子,有点儿担心的问道。

    玉奴低头,苦涩的说,“我没也就这样了,倒是你,比从前胖了不少,也好看多了。”

    沈若兰现在确实比当初她乍见到时好看多了,也胖多了,要是她被拐时就是这副样子,陈婆子肯定不会叫她做打杂的丫头,也绝不可能给她取个‘丁香’的名字了。

    沈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儿,她是比从前胖了不少,可玉奴姐姐却比从前瘦了很多,可见这段时间定是过得很不如意。

    “玉奴姐姐,你住在哪里,回头我过去看你去。”

    现在在这里说话不方便,她想过后去找她谈谈,看她过得顺不顺心,要是不顺心,看在从前相处不错的份儿上,她能帮忙的话不介意帮她一把。

    “我就住在耳朵眼胡同里,离这儿不远,进胡同往里走右边数第三家就是了。”玉奴告诉的很详细,看起来并不反对沈若兰去看她。

    “那行,玉奴姐姐,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等我有空就过去看你。”

    玉奴叮嘱说:“路上要小心,早些回去,吉州城男多女少,晚上尽量少出来,不安全…。”

    告别了玉奴,出去后,看看天已经黑了,又想到玉奴跟她嘱咐的,沈若兰没敢再往别出去,赶紧的回家去了。

    到家后,家里已经吃完晚饭了,一家人都在做冻子呢,娘也在,她干不动别的活儿,就跟菊儿她们一起薅猪毛,一大家子人说说笑笑的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唠嗑,倒也其乐融融。

    娘见她回来了,急忙起身张罗着给她热饭,不是什么好饭,就一碗小米干饭,一盘儿土豆炖萝卜,虽然很寻常,却因是娘给她热出来的,让她吃出家的味道,打心眼儿里觉得暖和。

    饭后,沈若兰把几个小姑娘的堆纱花拿出来,给她们分了,几个姑娘得了花,都乐得什么似的。

    招娣她们现在已经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给点儿啥都受宠若惊,感激涕零了,现在也依旧感恩,但是已经学会欣然接受,并把这份感激藏在心底,化作干活儿的动力了。

    看到她们那么开心,沈若兰也觉得很高兴。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赚钱并不单单是为了让自己享受,自己快乐,让自己关心的人、爱着的人跟着一起享受了,才是最大的快乐!

    第二天,罗城又来接她了,这次来的比昨天还早。

    上车后,沈若兰先去铁匠铺子,把烧烤炉子和签子取了,然后才往郊外的庄子赶。

    赶到庄子时,那位爷已经等在书房里了。

    “主子,沈姑娘来了,今儿还带来了一个烤肉的炉子!”罗城嘴欠的禀报。

    淳于珟懒懒一笑:“你有心了!”

    沈若兰也微微一笑:“应该的,齐爷不嫌弃就好。”能早点儿派聂恒去给我娘看病就更好了。

    开始画画了。

    有了昨天下午聊天的基础,今儿俩人相处还算和谐,也是一边画一边聊天。

    淳于珟饶有兴致的向沈若兰问起昨儿听书的事儿,沈若兰则一脸沮丧的把自己遇到书呆子的事告诉他了,看看他此刻心情不错,就委婉的问他,可否知道湛王受伤了没有?是怎么化险为夷的?

    这位爷并没有排斥她的问题,还很好心的把答案告诉了她。

    “湛王中箭了,还好他的盔甲里还穿了一副软猬甲,毒箭并未伤到他!”

    沈若兰松了口气,如释重负拍了拍胸口:“好险啊,要是没有那副软猬甲,湛王可能就战死沙场了,那咱们楚国的百姓可就遭殃了!”

    淳于珟浅笑回答:“湛王不会那么容易就死了的,这世上,能杀死他的人还为出世呢。”

    沈若兰看他说得言之凿凿,不容置疑,像他跟湛王多熟,多了解湛王似的,就又问了一些关于湛王的话题。

    不是为别的,存粹是为了好奇八卦,人都有八卦的心理嘛,对那些名人、自己感兴趣的人,总是想方设法的要去了解,尤其是在人家感情生活方面,好奇心更大。

    沈若兰也不例外,问了几个诸如湛王几岁,长得怎样的问题后,直接跳到了湛王的感情问题。

    “齐爷,湛王娶王妃了吧?是哪家的千金啊?漂不漂亮?”

    淳于珟听她问起这么隐私的话题,唇角一勾,道:“怎么?你也想进湛王的后院儿?”

    “不不不,您可千万别误会,我就是好奇随口一问的,算了,您还是别回答了,反正跟我也没关系。”听到齐爷的调侃后,沈若兰的脸红了,意识到自己的不妥来。

    这儿是古代不是现代,可不是什么话想说就能说的,她一个女儿家,表现的对湛王那么感兴趣,本就会让人觉得轻浮,她又巴巴的去打听人家的后院儿问题,也难怪姓齐的会误会她。

    哎,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啊,姓齐的这会儿肯定会在心里笑话她的,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竟然肖想堂堂的战神王爷,真是自不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再看看看他那副带笑不笑的看不着她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这样的!

    沈若兰的脸更红脸,窘迫不已。

    淳于珟看着她那张涨红的小脸儿,扬起嘴角,笑道:“你想知道,爷告诉你也未尝不可,湛王还没有娶妃,到现在后院儿里还没有一个女人呢!”

    “哦,我知道了,那什么齐爷,您别动,把头往那边侧一下,我都找不好角度了。”她红着脸把话岔开了。

    马丹的,赶紧把脸侧过去,别再盯着人家看了,看你那副笑儿,好像人家真的觊觎湛王被你发现了似的!

    她这副窘迫的样子,看在那个人的眼中,却被理解为被人说中了心事,害羞不好意思了!

    他无声的笑起来,听话的把头侧过去了。

    哎!这又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啊!

    经过了刚才的事件,沈若兰的话少了不少,他不问,她几乎不开口,两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一个像是做了坏事被抓,而那个抓到人的则心情大好,时不时的看看脸颊绯红的她,一副玩味的样子。

    好容易熬到了晌午,沈若兰跟他说了一声,就跑到厨房去准备烤肉串去了。

    淳于珟也没为难她,见她囧迫,就好心的放她走了。

    人走后,淳于珟照例起身,去看她那张画。

    小妮子,果然没叫他失望,这画画得越来越传神了,不仅像,甚至连他眼神流露出的意思都给画出来了,简直绝了!

    他拿起她画画的小刷子,一把一把的,大小不一,有一支上面还带着她的体温呢,暖暖的,就像昨天摸她的嘴唇似的,浅浅的温度,透过皮肤传到他的感知神经里,让他莫名的喜欢……

    沈若兰跑到厨房,这回没自己忙活,叫来几个大厨,让他收拾两条鲫鱼,再杀一只鸡,把鸡心鸡肝鸡胗都留着,再洗点儿土豆、地瓜和青菜什么的。

    她自己则动手切牛肋条,因为怕他们不知道切多厚多宽,怕切错了,就自己动手了。

    一个厨子们把鱼收拾好了,沈若兰就把鱼接了过来,叫那个闲下来的厨子照着自己切好的牛肋条肉大小薄厚接着切。

    她把鱼的两侧背上划了几刀,待会儿烤的时候就能进去滋味儿了,又洗了点儿香菜、枸杞,蘑菇,切了些葱段、胡萝卜等,都一股脑的塞进了鱼肚子里,弄好后用签子把鱼穿上。

    切好的肉也开始穿了,厨房打杂的看到她这样做,也洗了手,有样学样的照着穿。

    沈若兰见人多,就让他们穿了,她把洗好的土豆和地瓜切成了薄片儿,又穿了几串大蒜瓣儿,这些蔬菜留着一会儿吃肉串儿吃腻了时再吃,解腻,还好吃!

    这时,杀鸡的把鸡也收拾好了,按她的要求,把鸡心鸡胗都送了过来,沈若兰把鸡胗、鸡心和鸡肝切成小块儿,都穿上了,又把鸡翅也穿了,还切了点儿鸡腿儿肉一并穿了起来,烤鸡肉跟烤牛肉味道不同,吃起来是两个感觉的。

    只可惜,这个时候没有茄子青椒,不然,要是再烤点茄子青椒油麦菜啥的,就更完美了!

    她还叫人收拾了几只大虾,把虾线剔除了,也穿了起来,留着一会儿一起烤着吃。

    都准备好了,她让人把炉子搬到齐爷窗外,准备亲自上阵,帮那位祖宗烤一顿烧烤大餐!

    淳于珟在屋里看着她忙进忙出的,就忍不住也出来了,看到她准备好的一盘盘肉串、青菜、海鲜,顿时觉得食欲大振,感觉这丫头肯定又要给他惊喜了!

    炉子点起来了!

    沈若兰亲自上阵,烤了些肉串、鲫鱼和青菜,她拿着扇子,一边烤一边扇火,还不时的撒调料:盐面儿、芝麻、辣椒面、孜然…。

    很快,肉串儿的香味儿出来了,那股子带着孜然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着,格外诱人,连吃过无数山珍海味的某爷都忍不住期待起来了。

    “英战,给爷拿酒来!”

    这样的美食,不喝点酒儿就可惜了。

    英战吞了口口水下去了,这野丫头还真行啊,居然能弄出这么香儿的东西,连他这个心如磐石的死士都忍不住想要跟着吃一顿了,看那油汪汪的肉串儿,一定很好吃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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