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赶路【一更求收】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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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兰知道张二勇家不富裕,家里还有不少的饥荒呢,不然他也不能大过年的跑山上去打猎去,就冲这,她也不忍心狠吃他,就选择了一家门脸普通的面馆儿,只说自己想吃打卤面。

    对张二勇而言,打卤面就是很好吃的东西了,因此,对沈若兰的选择也没有怀疑,就跟她一起进了面馆儿,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下。

    坐定后,沈若兰问:“你吃啥?”

    张二勇说:“我吃啥都行,你点吧,想吃啥就点啥,别替我省钱。”说着,还拍了拍自己顺袋儿,憨憨的一笑,“放心,我钱够。”

    看着他这副傻傻的样子,沈若兰差点儿笑出来,怕他不好意思,才强忍住笑意,她叫过伙计,简单的询问了一下,对张二勇说,“吃猪肉打卤面可好?”

    “行,若兰你说吃啥就吃啥。”

    “那好。”

    沈若兰转向边上的伙计,道:“来两碗猪肉打卤面,大碗的。”

    等面的时候,张二勇忽然站起来,说:“若兰,我想起还有点儿事儿没办,先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沈若兰说:“马上就吃饭了,有啥事儿等会儿吃完一起去办呗!”

    “不耽搁吃饭,我去去就会。”张二勇道。

    看他这么急,考虑到可能是内急又不好意思跟自己明说,沈若兰就没有再坚持,只让他快去快回。

    张二勇走后不久,两碗热腾腾的打卤面就端上来了,满满两大碗又白又细的面条,上面浇着浓香的肉卤,一勺花生米,一勺细碎的葱花,香气扑鼻,又好看又好吃。

    张二勇哪小子还没回来,沈若兰也没跟他客气,就抄起筷子自己先吃起来。

    反正那傻小子吃东西快,就算后吃也能撵上自己。要是一起吃了,他先吃完了还得等自己,与其那样,还不如她先吃,到时候俩人儿一起吃完呢。

    面吃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张二勇回来了,脸色微红,气喘吁吁的,也不晓得去哪里了,跑的这么急。

    沈若兰抬起头,嘿嘿一笑,说:“不好意思,我饿了,先吃了,没等你。”

    张二勇忙说:“没事。”

    看她吃了他才高兴呢。

    就是怕她等自己,他才跑得这么急,现在看她已经吃了,他也就放心了。

    于是也坐了下来,一手扶着碗,一手拿着筷子,把卤子在面里搅拌了一下,开始往嘴里送,就是一顿狼吞虎咽……

    张二勇吃得很快,虽然是后吃的,但是速度很快就赶上了沈若兰,最后,两人一起吃完了面,吃的干净极了,连碗里的面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吃碗面,张二勇招呼过伙计结账,两个大碗的猪肉打卤面,一共是十八文钱,张二勇数出钱,算了账,跟沈若兰一起离开了面馆。

    “若兰,我现在啥事儿都没有了,下午就陪你买东西吧。”

    想到能跟她一起逛街买东西,张二勇的心里感到十分甜蜜,说话时也不经意的带着笑意。

    对张二勇的提议,沈若兰还是有点儿顾虑的,一会儿她要买的东西很多,得花掉许多银子,傻小子看到她强大的购买力,会不会吓一跳呢?

    当然,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她还是希望有他陪伴的,待会儿她要花掉很多银子,万一被哪个流氓小贼盯上了,岂不是麻烦?有他在,量那些魑魅魍魉的东西也不敢来招惹她来。

    权衡了一下,她还是决定让张二勇陪着,大不了待会儿再撒个谎,把银子的事儿遮掩过去,反正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撒的谎已经不计其数,也不在乎多这一个。

    他们先去了何记布庄,接待他们的,仍是那位温柔和善的女子。

    几个月不见,女掌柜还是那副老样子,沈若兰的形象却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要是沈若兰不提,她还真认不出来她呢。

    两人寒暄了一几句,沈若兰选了几匹上等的棉布,给她爹做了一身棉衣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又给他们父女俩各自做了两套新被褥,一共花了一两二钱六分银子。

    和上回一样,布庄给她免费做衣裳被子,权当是给她的优惠,零头就不帮她免了。

    沈若兰现在有钱了,也不差那几分几钱的银子,爽利的付了帐,约好八天后来取货,跟张二勇离开了布庄。

    随后,她又去了书坊,一口气买了七八本书,都是生僻字多的书籍。

    买这些书不是为了阅读上面的内容,而是为了识字,写字,她现在已经认很多字了,但还是有不少字不认识,虽然她不指望自己能成为文豪才女啥的,只还是希望自己能多学些,起码常用的字都能认识,都能写下来,不至于做个文盲睁眼瞎!

    除了买书,她还买了一块砚台,原来那方二手的端砚在温柔乡被齐变态给打碎了,她得再买一块。

    回想当时,那么厚重的一块石头砚台,被那个变态一掌打得粉碎,那家伙的功力,啧啧……

    大概也就是从那个时刻起,她开始怕他,见到他就心惊胆战,对他唯恐避之不及。

    好在他已经成了过去,再不会跟她有所交集了……

    **

    通往京城的某条小径上,一辆双马拉的车子正在小路上飞驰,七八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汉子前后左右的护在车子周围,一边纵马奔驰,一边警惕的看着周围,纵使高速行驶,也时刻保持着警惕。

    车里,一身纬锦黑袍的男子懒散的斜倚在榻间,漫不经心的翻着刚刚吉州送过来的信件。

    翻着,他的手顿住了。

    一封写着‘民女沈若兰叩拜湛王殿下’的信出现在眼前。

    是她!

    她居然给他写信了?

    虽然还在为她的拒绝和排斥生气,但还是没能按捺住心中的好奇,打开信封,将里面的信抽了出来。

    第一眼,他就嫌弃的拧起了眉疙瘩:这字写的,真难看!

    不过,等他慢慢的看下去,眼底的嫌弃便慢慢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竟是一抹浅浅的笑意。

    想不到,这丫头的字写得不怎么样,内容写倒是挺感人的,文采也不错,把那些姑娘们受的苦描绘得淋漓尽致,若是个性情中人看了她的信,没准儿会感动得流下几滴眼泪呢!

    好在他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对别人的痛苦没有什么深彻的感悟,她的信再感人也打动不了他。

    不过,就算没有同情心,他也早就派人去营救那些被拐的女子了,这些女子都是他的子民,他有责任救她们。

    当然,只是责任,而不是什么同情心。

    这丫头能写给他写信,证明她是个有同情心的,自己逃出来了,还不忘帮扶落难的姐妹们,可见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只是对他有些无情而已!

    想到了她对他的排斥和嫌弃,某人的脸上露出几分不悦来,不过,仍懒懒的开了口,“罗城!”

    随意一声,马上让离车子最近的一个汉子脊背瞬间挺直。

    “属下在!”

    “乌孙那边被拐的女子救回来了吗?”

    “回主子,英战还在营救,只是那些女子被分卖到了乌孙各地,找起来有些困难,不过,已经找到了不少……”

    “嗯。”

    车里应了一声,就再没有声音了。

    罗城又小心的听了一会儿,见车里始终没动静,想必是没什么吩咐了,就抬起头,专心赶路了。

    为了尽快回到京城,他们没有走官道,而是从小路走的,小路虽然近,但是崎岖颠簸,这几天他们没少吃苦头,连过年那天都是在路上过的。

    不过,从小路走的话路程能缩短了三分之一,再有七八天,就能赶到京城了。

    主子已经三年没回去了,太后和皇上都思念的紧,常常是三天一封信,五天一堆打赏的送过来。

    而且,主子也已到了娶妃的年纪,这次太后急召他回去,除了为了叙叙母子亲情,大抵也是为了帮他解决终身大事罢。

    主子已经二十五岁了,别的皇子到了这个年纪,肯定已经儿女成群了,像他还孑然一身的皇子,放眼天下也就只有他一人而已了。

    倒不是主子排斥娶妃,之前未娶,盖因主子遭先皇厌弃,朝中诸臣一个个都人精儿似的,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个皇上厌恶的皇子呢?说不定这个不被待见的皇子哪天倒霉了,他们一家子或者阖族也得跟着倒霉呢。

    再者,先皇也不愿管他的事,太后自知先皇的态度,也不敢多说什么,这事儿也就耽搁下来。

    后来,先皇驾崩了,主子按例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得娶妻,这一等就是三年,再往后,他就去吉州驻扎,跟乌孙打仗、对峙,打得如火如荼,根本没空回京,更别提娶妃之事了,所以,一直耽搁到现在。

    眼下,乌孙和楚国的关系渐有冰释之势,边界的问题也不是那么紧迫了,太后惦记着他,也惦记着他的婚事,就一连几封家书的催他回去,这次回去,十有八九就是给他娶妻的。

    也不知太后要把哪家的千金指给主子,或许是素有楚国第一美人儿之称的安安郡主吧,也可能是纯曦县主,不管是谁,肯定是个出身高贵,气度典雅的,不然也配不上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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