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入籍

新手钓鱼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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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

    徐云虽然不太喜欢胡克这人,但自从离开1665副本后,他倒也没想过故意去黑胡克。

    更没想过将胡克的发明提前现世,将这位小牛身下的巨人当成绵羊来薅。

    奈何老天似乎有自己的打算,并不准备按照徐云的想法来行事。

    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便让他见到了胡克最得意的发明之一。

    其实如果仔细想想的话,这倒也挺合情合理的:

    老苏当初鼓捣的浑仪转动装置以及“天衡”系统,那都是现代天文台转移钟和现代机械钟表的雏形,李约瑟当初亲自为老苏做过评价:

    “苏颂把时钟机械和观测用浑仪结合起来,在原理上已经取得完全成功。他比欧洲人罗伯特·胡克先行了6个世纪,比方和斐先行了7个世纪。”

    而摆轮游丝作为机械钟表核心中的核心,被老苏一同造出,这是完全经得起推敲的事情。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甚至是一种必然。

    就好比老苏鼓捣出了一辆轿车,那么在他家发现了一台引擎发动机,这没啥好稀奇的吧?

    也许老苏制造出的摆轮游丝和后世在外观上有所差异,但原理和功能上绝对是相同或者说相近的。

    只是这样一来,后世的胡克同志就得倒霉了:

    要是徐云没见着这个装置那还好说,但眼下确定老苏搞出了摆轮游丝,你说徐云还能看着它白白被人夺走吗?

    虽然这个时代没有小牛来做担保,但华夏本土也不是大不列颠那个异国他乡。

    想要在历史里留下足够有力的证据,实在是太简单不过了。

    当然了。

    这依旧是相对比较靠后的目标。

    眼下徐云必须得想个办法,让自己尽快正式登上台面。

    至于登台的方式嘛......

    要不研发个新菜品?

    徐云沉吟片刻,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实话实说。

    这个想法的可行性倒是有,毕竟苏府不是御膳房,机会合适的话倒也不难露两手。

    虽然汴京地处内陆,烹制不了徐云最拿手的清蒸闽省人。

    但纵观他的食谱,想要选出几样能征服这个时代的美食还是不难的。

    因为华夏的“炒菜史”,正式开启于宋朝:

    由于宋朝铁矿产量增加的原因,铁锅在这个时期逐渐开始普及,南北朝和唐代虽然也有炒菜的记载,但那基本上都是达官显贵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广谱化的煎炒烹炸,都是从宋朝之后才开始逐渐普及的。

    因此眼下这个时间点,可以说是炒菜的萌芽时期,很多菜式都没被研发出来。

    因此理论上来说,做菜确实算是一个能接触到老苏的途径。

    但问题是.....

    这种做法虽然看起来能行,老苏心血来潮之下甚至可能召见徐云,可却并不会让老苏高看徐云一眼。

    届时的情形大概率是这样的:

    “哦?没想到你这样出身的人居然炒的一手好菜?那就留在府上做个厨子吧,元年,把他带下去吧。”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另外搞阉猪也不可能。

    这种做法的周期太长不说,结局和做菜相比,无外乎也只是从厨子变成养猪仔罢了。

    徐云需要的切入点,必须要展现出和科研有关的价值。

    不说和老苏平等交流吧。

    至少要让他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些东西可以挖一挖’。

    可这个机会,到底在哪儿呢.....

    就在徐云思索之际,他的耳边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

    “欸,王麻子,王麻子!”

    徐云回过神,发现老都管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自己身边。

    他连忙朝老都管拱了拱手:

    “老都管好。”

    老都管微微朝他颔首致意,朝某个僻静范围努了努下巴:

    “王麻子,跟我来一下。”

    徐云眨了眨眼,快步跟了上去。

    随后老都管带他走过一道院墙,来到了一处下人们休息的凉棚里,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

    接着只听老都管轻咳一声,说道:

    “王麻子,昨日你夜闯苏府,按本朝律法,你本应被送至官府定罪量刑。

    轻则入狱,重则发配。

    然老爷惜你出身可怜,心怀怜悯之下,将你留于府中。

    前因后果你我尽皆心中有数,老夫所言对否?”

    徐云点点头,回道:

    “然也。”

    老都管摸了摸长须,继续道:

    “既若如此,老夫也便直说了,你是否愿入苏府府籍?”

    众所周知。

    宋朝的官方籍贯证明有两种。

    一种是身份文书,另一种则是身份腰牌。

    至于老都管所说的府籍其实并不是指籍贯注册,而是指类似雇佣合同的一种协议。

    入了哪家的府籍,就代表着成为了这家的仆役,双方之间具备了合同效益。

    仆役要服侍主家。

    而主家需要提供约定的酬劳。

    这种协议的签署目的主要用于主家账目的统计,同时也算是一份契约的凭据。

    另外要重点解释的一下的是,入籍并不是卖身。

    在很多朝代最兴盛的时期,入籍其实和现在的入职公司没两样。

    比如浚仪曾经出土过一份唐玄宗时期——也就是开元盛世时期的入籍契约。

    契约中对于仆役的权益描述甚至多达47条,几乎使用了穷举法。

    哪怕在本土现今,也没多少公司能做到这地步。

    当时这事儿还上过热搜,被不少人吐槽“也不知道是请的仆人还是祖宗”。

    当然了。

    这里所谓的仆役权益保障,前提是‘最兴盛的时期’。

    偏远地区或者普通时期就得看情况了,封建社会可不是什么好词汇,乱坟岗里多的是冤死骨。

    视线再回归原处。

    且不说目前汴京对仆役的保障极佳,光出于任务角度考虑,徐云也必然要签下这份协议。

    因此面对老都管的询问,他几乎没怎么犹豫,当即一拱手:

    “承蒙老爷如此厚爱,小人若是推却,那岂不成不识好歹之人了?”

    眼见他态度诚恳,老都管的眼中不由浮现出些许满意:

    “如此甚好,倒也不枉老爷对你的一片怜悯。

    你权且听好,府内仆役分成青代立伊四等,每等的职责与地位不尽相同。

    例如此前与你打水的小三儿便是代仆,昨日绑缚你的那位汉子则是立仆,老夫与月莲则是伊仆。

    你若入籍,需从青仆开始,每月例钱三贯,年末可分少许岁钱。

    衣食均由府中供给,小病小恙亦然。

    但若是大病恶疾,药费支出就需你自己承担了,可听明白了?”

    徐云又拱了拱手:

    “明白了。”

    随后老都管从身上取出了一份契约,递给徐云:

    “此乃府籍文书,其上有仆役职责,你且自阅,有疑议尽管提出便是。”

    徐云接过契约,仔细的看了起来。

    实话实说。

    这份契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内容也相当公式化。

    差不多就是交代了仆役的福利以及职责,明面上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历朝历代的契约文书看上去其实都差不多如此,哪怕是卖身契写的都很人性。

    什么待之如家人、对之如己出等等。

    实际上。

    这种话就跟很多起点读者说“冲你这句话,我这本书全订了”,但几个月后作者后台看到的粉丝值依旧是0一样。

    当个乐子看看就好了,做不了真。

    全文阅读完毕后。

    徐云不怎么犹豫,便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王林,字小纯。

    ......

    注:

    月末了,求点月票好不好...看在通宵码字的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