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她又来了

落魄小书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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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易揉着自己有些酸涩的腰,昨天搞得太疯了,必须睡个回笼觉才行。

    一觉睡到大中午,天也暖和了起来,初冬的雪微微有些融化,但是新雪又一次飘飘洒洒地落了下来。

    孙易趁着地还没有冻实,在院子里挖了一个一米半深,长宽都有近十米的池塘,再拉上一车河卵石铺下去,四周用石头砌成缓坡的斜面,再用水泥和卵石把石头缝铺好,一个池塘就这么成型了,明年引上河水,再捉一些柳根鱼扔里头养上,能当鱼塘,又能当游泳池。

    一直到入冬,林市的一些社会大哥来到林河镇,找孙易和老谷喝酒,提出要搞木材生意,林河镇本来就是林业大镇,想要搞木材,就绕不过林河镇和周边的两个镇。

    他们来说是想跟孙易一起搞木材生意,其实何尝不是想得到孙易的认成了,如果孙易不同意的话,他们可就有麻烦了,不知不觉之间,孙易已经算是一方大哥了,虽然他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道上混的。

    这种生意孙易不想沾手,主要是股东太多,投钱也太麻烦,一个不好会惹来很多麻烦,老谷倒是掺了一脚,投资五十万做本。

    孙易虽然没跟他们掺和,却并不阻拦,只要他不阻拦,这生意就能顺风顺水地做下去。

    严冬来临,北方整个世界都裹在了一片雪白当中,孙易躲在梦岚姐的被窝里头,快过年了,准备带梦岚去沟谷村过年。

    梦岚不想回去,那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每每触景生情,都会让她伤心,但是经不住孙易的劝说,以孙易现在的能力,谁都不会说什么闲话,更何况,就算是有闲话又能怎么样,谁中奖谁知道,自己开心就行了。

    孙易买了一些年货,总觉得不太过瘾,正好趁着大河封冻,年前进一趟山,要是能弄一头野猪回来,就能过一个大肥年了。

    孙易回了村,准备给路志辉打个电话,他总张罗着要来沟谷村跟孙易进山去打猎,一直没能成行。

    开着车刚刚进村,就看到自家大门洞开,哪个贼胆子这么大,进了门,一辆银灰色的雷克萨斯停在院子里,在屋子里,冷玉正跟一点白玩着握手的游戏,这会她也不洁癖了,之前一点白碰到她她都会皱眉头。

    “你怎么又来了?龙须草都被雪盖住了!”孙易道。

    冷玉的仍然是一张冰冷的面孔,但是腮部却显出几丝微红来,“龙须草很管用,我爷爷已经醒过来了!”

    冷玉的心情非常好,只是她冰冷的性子让她从不善表达出来,自从爷爷醒过来以后,家里的危机也解决了,最近她就是在忙着这事,在年前总算是都解决了,豪圣建筑的工作已确定了下来,随时都可以开工。

    最主要的还是龙须草,爷爷还需要这种奇药来养护一下身体。

    冷玉开始解衣服,一边解着衣服一边道:“我不白拿你的龙须草,再让你搞一次就好!”

    看着冷玉把自己脱得精光,而且皮肤都显出微微的嫣红色,还没开搞,她就已经湿成了一片汪洋。

    “我看你不是来要龙须草的,就是来找干的!”孙易哈哈地笑了起来,嘴上这么说,送上门的美味却不能放过的。

    上次是心怀不满,直接开弄,这一次可就不一样了,总得好好弄弄前戏情调什么的,本来冷玉是坚决不肯把孙易的东西放到嘴中的,特别是他还没有洗澡,可是孙易强行抓着她的头发,粗暴地对待着她。

    孙易越是粗暴,冷玉身体里的火烧得就越旺,孙易在她白嫩的山丘上连抽了十几巴掌,已经红里微肿,还没有开始,冷玉的身体就连颤了起来,直接攀上了高峰。

    第二天冷玉带着龙须草,扶着墙壁,在疼痛中上了车离开,没有多做停留,看着雷克萨斯渐行渐远,孙易捏着下巴,怎么想都觉得好笑,这个娘们挺有意思的,有时间一定要多搞一搞才行。

    路志辉很快就给了回应,进山打猎这种好事哪能错过,开着他那辆牧马人,领着老婆就到了沟谷村。

    在他的车里,还带了两支枪,一支九五式,一支八八狙,还有一把军弩。

    “拿这枪进山打猎,不是欺负猎物吗,打多少东西都不爽!”孙易道。

    “本来只想带弩了,要是就咱们两个,带弹弓子都成,可这还有老婆呢,我老婆可不能受了伤!”路志辉说着,一把将孟惠抱到了怀里,在她粉嫩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孟惠羞得小脸通红,用力地捶了路志辉几下,骂了一声不正经,看得出来,她还是挺享受了。

    “行,在这住一天,明天咱们赶早进山!反正都是进山一趟,不如多找几个人一起乐乐!”

    孙易说着开始打电话,苏大镇长肯定要找的,梦岚正忙着化妆品店的事,没时间,武谷帮着联系木材运输的火车皮,抽不出空来,刘老四人到中年,生活压力大着呢,哪里有时间去玩这种休闲。

    苏子墨和陆青第二天赶紧就来了,看着她们一身冬季户外装备,孙易撇了撇嘴。

    北方大山里的气候哪是这种普通的户外装备能挡住了,还是路志辉这个军人有准备,全套的北方军用服装,甚至还有三件新型的自热式背心。

    这三件自热式背心给了三个女人穿上,孙易和路志辉只穿着普通的冬装,背上装备就开始向山中进发。

    冬季的山里要比夏季更加危险,最大的敌人自然是寒冷,在有效地解决了寒冷这个问题后,另一个危险自然就是大雪了。

    别看城市或是村庄里的雪只有半尺厚,但是在山里,风卷起的白雪堆积着,有的地方片雪不留,有的地方则是一个大雪窝,掉下去爬不上来。

    而且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更容易迷失方向,而且这种雪白的世界看得多了,会得雪盲症,这个问题好解决,每人一个墨镜就好了。

    在村里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越过大河,进入丛林之后就不一样了,特别是无遮无挡的地方,这种地方雪浅好走,但是风像刀子一样,任何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都像是要被风割开口子似的。

    几个人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山里,穿得再多,捂得再严实,也不会觉得有多暖和。

    特别是路志辉,他竟然还留了大胡子,结果胡子上全是哈气凝成的冰碴子,眉毛上一片白霜,看起来像个大雪人。

    在雪地里,只走了不到半天就走不动了,当然是三个女人走不动,孙易和路志辉都还精力充沛着呢。

    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扎下帐蓬,哪怕是冬季帐蓬也顶不住北方的冰雪和寒风,不过没关系,帐蓬扎好之后,再堆上雪,效果非常不错。

    冬天的山里,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除了雪就是雪,大雪压矮松,倒是有别样的美景,至于其它的,只是一片冬季的肃杀。

    远远地,一只狐狸探出尖尖的脑袋,看了一眼远处的人,并没有在意,而是在雪上不停地走动着,不时地抽抽鼻子嗅闻着。

    “冬天的狐狸皮可是好东西,正好给老婆做个披肩!”路志辉说着,举枪就要打。

    孙易赶紧按住了他的枪,“我的路大哥,山里的狐狸、猞猁之类的野物本来就少,咱们就别祸害了,弄两头野猪,逮几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行了!”

    路志辉看看孙易,嘿嘿一笑收起了枪,“行,咱不打这些稀少的动物,没想到兄弟你还是一副菩萨心肠!”

    “也不是菩萨心肠,只是从小在这地方长大的,有感情了!”孙易淡淡地道,然后一帮人举着望远镜看着在远处来回走的美丽小生灵。

    这是一只红狐狸,身上还有着白色的条纹,走动的时候,蓬松的大尾巴甩动着,优雅而又美丽,几个人看得都呆住了,原来山里的动物可以这么美。

    突然,这只狐狸一跃而起,一脑袋扎进了雪壳子里头,把他们吓了一跳。

    这狐狸的半个身子都扎在雪里头,两条后腿蹬动着,它在干什么?难道想不开扎进雪堆要闷死自己?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这只狐狸把上半身从雪壳子里拔了出来,嘴上还叼着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又向孙易他们这里看了一眼,然后叼着野鸡一溜烟地消失在风雪当中。

    “嘿,这家伙真利索!”几个人看了一场十分精彩的好戏,一个劲地啧啧称奇。

    “人家狐狸吃饱了,咱们还饿着呢,走,先弄点吃的去!”孙易笑着道。

    三个女人留下捡干柴,清理出一片可以烧火架锅的地方,而孙易和路志辉则进了林子,寻找着合适的猎物。

    由于还没有进入深山,一般大型的野物也不会出现,所以他们打猎的目标就瞄准了野鸡和雪兔。

    有一点白助阵,很快就撵出一只肥硕的大兔子,这个季节的兔子已经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在雪地里窜行着,要不是一点白全身油黑目标明显,还真不一定能看到这只兔子。

    孙易拉开了弹弓子,在兔子一个急转甩开一点白的时候,石子飞了出去,正打在兔子的耳后,把这只大兔子打了一个跟头,一白扑了上去,一口咬住,然后叼了回来,皮毛丝毫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