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此乃逆鳞!

肥茄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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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城机场。

    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着浅灰色中山服的中年男子拄着拐杖徐步而出。

    单看外形,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面庞如刀削,剑眉星目。浑身透着一抹微妙的凛然。那经历了时光与尘世淬炼的高深道行,却使得他温润如玉。

    不难看出,此人年轻时必定是风流倜傥之辈。

    他右手拄着的拐杖造型古朴,扶手却是状若龙头。霸气凛然。左手小拇指上的翠绿扳指,更是让人情不自禁地揣测他那神秘莫测的身份。

    龙头拐杖,扳指。这两样均不是普通人所能驾驭的。没那底蕴架势,很容易东施效颦,贻笑大方。

    此人左腿似乎有些隐疾。不至于无法行走。但以拐杖维持平衡。终究要安全一些。

    他的步履稳而沉。颇具力量感。那张虽说被岁月留下了些许痕迹,却更显成熟魅力的脸庞上略带沧桑。微微抿着薄唇,徐步前行。

    他身后并未想象中的保镖成群。除了一个同样着中山服,与他保持精确到一米五距离的年轻男子之外。再无秘书等彰显他身份的角色跟随。

    一个身份背景达到巅峰的人物,又何须依靠外物凸显?

    新闻联播上那几位华夏第一天团成员出席一些走民众路线的活动时,身边那些看上去不显山露水,穿着普通乃至于朴素的随从们多是省部级以上大佬。可谁能通过电视看出这些人的不同寻常?

    一旦站在你面前,纵使一言不发,也能震得你头皮发麻。

    气势这玩意绝对不是靠虚张声势营造出来的。即便能,也只是唬唬没见识的底层人物。

    出了机场,这中山装男子双掌撑住拐杖,那平淡却透着一股威严的眸子环顾四周。忽地抬起拐杖,指了指左侧的一处建筑:“上次回来。这里还是荒地。”

    跟随他步出机场的年轻人平静道:“您已经二十多年没回来了。”说的是一口纯正英语。

    “是啊。”中年男子自嘲道。“二十多年了。不知道那帮老家伙过得怎么样。”

    年轻人对此不做评价。

    当年的恩怨情仇他没参与,也不知情。所以没有发言权。

    “霜降之后又是立冬。”中年男子神情凝重道。“一晃眼已过二十六年。该去看看她了。”

    “谁?”年轻人抿唇问道。

    他很好奇。

    好奇这个跟随了二十多年的老爷为何放下手头的一切来到这座与他而言毫无概念的城市。

    “一个故人。”

    中年男子莞尔一笑,眸子深处却透着一丝追忆之色。

    ……

    楚河记得每次生日时,外公的心情都不太好。萧山别墅也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而这么多年以来,父亲也从未送他一份像样的生日礼物。幸好,他的童年有那个体贴入微的柳姐。否则他的童年根本没有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前他不懂。不懂为何自己的生日像是谁的忌日一样,身边大部分人的情绪都显得极为低落。甚至是绝望。

    如今他懂了。

    母亲是在毫无医疗措施的情况下用一把锋利的军用刀刨腹生下的他。

    他的手指紧紧抓着腿部,指骨阵阵泛白,双腿亦被他抓出鲜血。

    他的生日。母亲的忌日。那个绝美无双、曾是华夏第一美人的绝代女子,竟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诞下他这个一无是处,连孝心也十分欠缺的不孝子。

    呼哧。

    轿车停在陵墓前,楚河神智恍惚地推开车门,徐步走向那埋藏一缕香魂的墓碑。

    楚河的步伐沉重而艰难,心头更是泛起复杂情绪。萧太后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那如机器人般的面孔上毫无表情。但那深邃如大海的眸子里,却是泛起一缕微妙的哀伤。

    楚河止步于墓碑前。视线中出现一张与卧室里不一样的照片。但那张辨识度极高的脸庞又如何能让楚河忘怀?

    她便是自己的母亲。用生命换取自己新生的母亲。他不认识她。也不了解她。但他爱她。爱这个素未蒙面,却赐予他一切的女人。

    扑通。

    楚河生生跪了下来。视线模糊地盯着照片中的女子。

    她的眼神温柔而慈祥。如画般的眉眼似曾相识。却又一时想不起哪里见过。忽地。他咧嘴笑了起来。像个神经质般傻笑。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触碰那女子的眉眼,喃喃自语:“您将我生得如此像您。是不想活着的人太难过吗?”

    没错。

    楚河的眉眼很像照片上的女人。这也是楚河的面庞不够阳刚的原因。生了一双媲美女子的眉眼。又能阳刚到哪里去呢?

    楚河很小便猜到母亲必定是个极美丽的女子。这取决于父亲的五官实在没有出众的部位。可他万万没想到。母亲竟是姑姑口中的华夏第一美人。曾绝代芳华,引无数英豪尽折腰的天之骄女。楚河视线轻柔,傻笑道:“母亲。您怀我的时候,可否担心我长的像父亲?”

    照片中的女子直勾勾盯着前方,仿佛在细细端详这生后竟没来得及看一眼的儿子。唇角的浅笑验证了她心中的喜悦。

    她很开心。

    她的儿子终于来看她了。

    她很骄傲。

    她的儿子不止像她。也像他。

    轻微的脚步声从不远处传来,萧太后微微侧目。却见一名拄着拐杖的中年男子徐步而来。他的神情十分凝重。视线却远远地眺望着墓碑上的女子,那双深厚的眸子仿佛在与女子述说着什么。

    二十六年了。

    他老了。她还是那般美。如初次见面时的惊艳群芳。像仙女般浅笑流转。让他一辈子无法忘怀。

    她为何会选择那个粗鄙的男人。却对他无动于衷?

    他不够优秀?他曾是华夏商界的骄傲。他亦是仅凭一人之力便震慑了华尔街那帮站在全球金字塔顶端富翁的传奇男人。

    他不够英俊?纵使年过五十。他仍是无数少女爱慕崇拜的魅力男人。他不需要花一分钱,便能在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场合成为女性焦点。哪怕他是个腿脚不太方便的中年男人。

    他的学识能让最渊博的学者甘拜下风。他的眼光亦为他创造了数以千亿计的庞大财富。

    他叫曹惊蛰。三十年前打破华夏金融格局的传奇男人。三十年后操控华尔街巨额资金的超级巨鳄。一个被赋予了神话、数字缔造者、天堂引路人等无数光环的男人。

    跪在地上的楚河听着那渐渐逼近的脚步声,不由微微蹙眉。喃喃道:“我想安静地与我母亲聊天。”

    脚步声并未因楚河的警告而止步。反而加快了。

    缓缓回头,楚河漆黑的眸子死死盯着左腿有暗疾的曹惊蛰:“你是聋子?”

    “我是瘸子。”曹惊蛰与之对视,微笑道。“你是慕容的儿子?”

    听男子直呼母亲的名讳,楚河心头颇为不快:“你是谁?”

    “曹惊蛰。”瘸腿男子直白地回答。

    曹惊蛰。

    这三个字在全球均意味着财富的象征。亦渐渐形成了一道符号。包括深居简出的萧太后,亦对这三个字如雷贯耳。和影视明星想在好莱坞打响招牌、足球先生要在欧洲杯玩令人振奋的梅开二度一样,华夏商人要在西方,甚至是华尔街打响名堂,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操控者,其难度不亚于国足世界杯夺冠。

    曹惊蛰做到了。

    当年在华夏成为最耀眼的商界新星,并从某种程度上成功催化了金融体系改革之后,曹惊蛰远走异国,在华尔街大放异彩。踏上人生巅峰。

    这样一个放在任何场合都注定会成为主角的男人。为何会在萧慕容的忌日前来?

    萧太后深邃的眸子里掠过一丝异色,平静道:“曹先生。这里不欢迎你。”

    “我这一生。不论出现在任何场合。不受欢迎的频率远远超出被待见。”曹惊蛰缓缓说道。“但用不了多久,他们都会臣服在我脚下。”

    “为什么?”楚河转过头,站了起来。

    “因为我能给予他们无法拒绝的东西。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也只有我能给。”曹惊蛰意气风发地说道。

    楚河微微眯起眸子,积郁的心情并未因为这个男人的出现而有所好转,淡漠道:“我此刻不想跟你这种骄傲自大的人讲话。你来做什么?做完了马上走。”

    “你要我走?”曹惊蛰莞尔笑道。“华尔街有句因我而生的谚语:龙头所指处,皆归我所有。”

    他说罢。那维持身体平衡的龙头拐杖微微抬起。掠过楚河的身子,指向背后的墓碑。

    嗖!

    动作并未成功完成,泛着寒芒的骨剑嗖地窜出。

    “放下你的拐杖。”楚河寒声道。“否则。你未来的人生将不再需要这把拐杖。”

    刚才。曹惊蛰只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打扰者。打扰楚河与母亲聊天的家伙。

    如今。曹惊蛰成了楚河的敌人。

    母亲永远不会属于别人。只属于他与父亲。

    如果说从小放荡叛逆的楚河从未真正审视自己的内心,亦并不清楚自己所珍视,所无法让人染指的东西是什么。那么现在,他可以很清晰地告诉自己,是母亲。是母亲的一切。

    但凡触碰,必挫骨扬灰!

    此乃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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