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戒指么(一)

袜子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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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2-11-17

    费铭自从知道司徒锦拿了他的戒指之后,他一直心神不宁,惦记着什么时候能把这个戒指拿回来。他知道,其实这个戒指对于他来说,现在已经不再重要,留得住戒指留不人,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现在其实连回忆也没有了,但是他还是有点割舍不下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他睁开眼睛,天还没有完全亮,因为时间太早,闹铃都还没有响,他在床上翻腾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睡不着觉。

    他准备下楼跑跑步。他下楼转了一圈,就发现小区门口一片热闹的景象,各种各样的烧着媒的小炉子,冒着热气,卖煎饼的,卖馄饨的,各种各样的早点,还有一阵阵的叫卖声。锅里碗里翻腾着白乎乎的热气,叫卖的人还时不时往自己的手上吹着热气,或者反复搓着,不停地跺着脚,估计是因为天太冷了吧,北京这个时候已经是零下几度的天气,他看着摊主指头上勒出的一条条印痕,这把他拉回到了他以前的记忆。

    他还记得他和陆奕刚回国的那段时间,因为刚到公司,从最底层做起,工资很低,也没有在家住,因为没有钱,他们天天早上吃着路边摊的早餐,他喜欢在早上吃热腾腾的馄饨,再要一个鸡蛋煎饼,所谓鸡蛋煎饼是用鸡蛋摊的饼,里面还有一片生菜,荤素搭配,也挺有营养,而且配上青菜的清淡,整个煎饼油而不腻。如果在加上一点点的辣椒,更是美味,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样吃过早餐了,现在家里的早餐一般都是面包和牛奶,虽然很营养,但是没有大伙一起吃饭的热闹,往往一点点感觉也没有。

    他坐下来,要了一碗馄饨,一个鸡蛋煎饼,他也算是一个怀旧的人。他对着馄饨吹着热气,看见旁边,四周此起彼伏的呼噜呼噜吃东西的声音,对于他来说像是一种交响乐。他又听见旁边因为吃馄饨呛到的声音。

    他其实很怀念那段时光,那段租住在小破屋里,吃着路边摊的大排档。因为没有暖气,在家里也只能穿着又厚又笨的衣服,因为没有24小时热水,洗菜通常会把手冻得通红。

    那种奋斗的快乐,那种跟哥们在一起的快乐,那种住在大杂院的快乐,那种夏天了一起在大树下乘凉,冬天在零下几度的早晨,穿着大棉袄上厕所,顺便带来一根油条,一杯豆浆的快乐。有人惦记的幸福。现在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听不到门外面的叫卖,也不用大老远地跑去上厕所,自在却显得寂寞,不吃饭只能叫外卖,没有人会愿意给你带上来一份,或者问他有没有吃饭。

    他喜欢吃陆奕做的糖醋排骨,他当然也会做一手好菜,这都是经历了沧桑,懂得了照顾自己,留下的都是智慧的沉淀。

    他左等右等,终于找到了一个他认为可以去的时间。

    11点多钟,他就直接去了她的家里,其实他一睁开眼睛就想着去找她,但是她知道,因为她下班比较晚,上班也比较晚,所以应该那个时候还没有起床。他就一直磨蹭着,等到他认为可以去的时候果断地去了他的家。

    “叮咚,叮咚,叮咚。”

    李岚听见有人敲门,很不乐意,因为她知道她的宝贝女儿在睡觉,晚上的时候还要去上班,这是她们之间的秘密,司徒森强并不知道。她害怕这个来访的人打扰了她的宝贝女儿休息,虽然司徒锦在二楼,压根听不到,自然也不会造成干扰,但是她还是担心她会因此而烦心。

    她腾出正在为司徒锦做好吃的双手,准备去看一下谁会这样突然来访,她一定要会会这个人看看他有多厉害,竟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李岚最近有点发福,身体显得有点臃肿,因为个子不高,有点向一个小球一样,她一扭一扭地过去,看见一个穿黑色西服,身体挺拔的男人,一看这样,她就知道,那是费铭,当然,她还知道是找司徒锦的,她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小两口看来还挺幸福。因为女儿喜欢,所以她更加喜欢。

    “呦,来了,坐坐,不要客气。”她一脸堆笑地招呼着。

    “谢谢,阿姨,这是给您礼物。。。。。。”费铭就是怕家长在家,已经有所准备,幸好准备了,要不看见李岚,得有多尴尬啊。他在外人面前永远都是风度翩翩,在家长面前永远扮演懂事的好孩子。李岚他不只一次地见到的,以前他来他们家的时候他就见过,只不过短短一个月不见,怎么看着明显地肥了好多呢?这次真的不该带化妆品,应该带点减肥药的,费铭心里想着。只不过这想法有点讽刺。

    “呦,这孩子。。。。。。真懂事儿。。。。。。”李岚高兴的已经合不拢嘴,她心里盘算着这套化妆品肯定挺贵,看看包装,相当精致,而且全都是日文,一个字看不懂,只感觉是好货。这让她更加热情了。

    一般人是不会送她化妆品的,一般人也不会这么奢侈。

    “正好,待会儿我做好了饭,跟司徒锦一起吃我做的饭。我一般情况是不下厨的,因为司徒锦刚上班,奖励她,你运气还真好。”李岚哪好意思说自己经常下厨,她可是堂堂总经理夫人,他们公司的人都尊称为老板娘。

    “没想到我这么幸运,谢谢您阿姨,没想到您这么爱孩子,为了孩子还特意下厨。”费铭一直客套着,心想,我天天来,就可以天天看见她下厨做饭。他知道,像李岚这样的就喜欢听好听的话,所以他一直都拣好听的说,这让李岚就更加高兴了。

    “是的,我尤其爱她。。。。。。她做得一切事情我都支持。”

    “哦,那这次她是在酒吧上班,您有什么看法呢?”当费铭听到着的时候,他觉得完了,让她劝她离开心碎了酒吧,估计不现实了。不过他还是想听听她到底什么看法。

    “球球是个好孩子,我相信她去那里自有她去那里的道理,我不是不知道她没有钱,现在连手机都没有,这样的日子才能够她毕业一直持续到现在,她很辛苦,但是她还是一直强撑着。”说到这里李岚显然有点不高兴了,但她还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她认为所有的工作都一样,没有必要遮遮掩掩。都是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她一直相信她,以她为荣,不过其实司徒锦真没有让她觉得骄傲的地方,但是她依然以她为荣。

    “嗯?球球?”费铭对于这个称呼,一时没有适应过来,他不知道她说的球球是不是司徒锦。

    “哦,因为她刚生出来的时候将近十斤,好胖好胖,这种胖一直持续到她八岁,长得跟个球一样,后来因为生病,就忽然瘦了下来,之后就一直没有变肥过,所以司徒锦的小名就叫球球。”李岚赶紧解释着,她又想起司徒锦小时候的模样,嘴角微微上翘,正好配合眼角勾勒下来的样子,这种表情叫做“微笑”。

    费铭从她的表情中看出来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可爱的女儿,有爱她的老公,有幸福的家庭,即使现在身材变得臃肿,但是依然很幸福。他忽然有点想融入这个温暖的家庭,感受司徒锦能感受的温暖。但是他知道,这种感觉像一种毒,会上瘾,不能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