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心机

无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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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麻龙说到这里,我的心突然悬到了嗓子眼儿。

    “那个男人我没看清他的模样,只知道他穿一身黑色的衣裳,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酒味儿。还有股子药味儿。那个小女孩儿坐在他肩膀上,身上穿一件儿白色的裙子。小女孩儿的样子格外的好看,我看她第一眼注意力就全被吸引过去了。她一双眼睛大的出奇,笑的乍一看很甜,但是看久了就很瘆的慌。

    这两个人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我吓了一跳,刚想要拉弓射出一箭,那男人一脚踹过来,我就失去平衡坠到悬崖下了。本来我一只手还抓住了悬崖边儿上的一块石头,但是那男人硬是俯下身一根一根的掰开了我的手指头。做这些事的时候,不知为何我还是在注视着那个小女孩儿。当时也忘了害怕了,眼里心里全都是那个小女孩儿的模样。她太怪了,说不出来的奇怪。”

    对那小女孩儿的古怪的描述,麻龙说了很多遍,他尝试着用了很多的词语,但是他的汉语不是很熟练,始终描绘不出那副模样来。最后麻龙想了好久,用苗语说了一句话給侨水月听。侨水月皱了皱眉:“我曾经说过的话,他如今又重复了一边。

    麻龙说:那个女孩儿的眼神和笑容,根本不符合她的年龄。”

    这句话说出来,其实除了不知情的林欣然之外,我们几个人心里都有了答案,只不过我始终不愿意承认而已。侨水月从我脸上的表情看出了我心里的想法,她没多说什么,只是走到了那个水潭旁边,从水潭里捞起了一具村民的尸体。

    麻龙走过去帮忙,他将那个村民的尸体扛了回来,放在篝火旁边。干尸的脖颈上缠绕着丝缕破碎的布条,侨水月将布条挑开,露出青灰色的尸体。“你看这根头发。”侨水月一边说,一边从村民脖颈上拽出了一根猩红色的发丝。大约是村民坠落水面的冲击力较大,导致他的头颅整个断裂开,将头发崩断了,此时那根发丝已经断成了两小截儿。若非如此,恐怕村民仍不会死,还要再作乱。

    “陈凉,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怀疑那个小女孩儿,后来解开误会时,你我同去医院看望阿坤的病情。那个时候,阿坤的妹妹念云被控制了,去攻击阿娅。之后我们在念云的娃娃手里,也发现了一根这样的头发丝儿。”

    侨水月说的这事我记得还听清楚。当时念云已经是一缕虚弱的游魂,如果不是那根头发丝儿的缘故,她根本不可能在白天出现在医院里,还去攻击活人。不过当时我们都认为那根头发丝儿是红衣分身的。根本没人往顾霖身上想,毕竟当时,我们都拿她当一个小孩子。

    “不可能啊。头发是她的,那她为什么要害念云呢?她一个小姑娘,控制念云杀了自己的母亲?而且还是用那么残忍的方法!不可能,这不可能。”我还在徒劳的否认着。侨水月低吟了一会儿,轻声说了句:“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她的头发丝儿有控制阴灵的能力,那她也知道娃娃是念云最宝贵的东西。

    小夜说过娃娃是他找到,并且献宝似的送给顾霖的,但后来却被发现那是念云的东西,而且念云死死抓着娃娃不放手,你也劝顾霖将娃娃还给念云。那会不会,是她,嫉妒念云了?这种心性,很好理解的。”

    “可是她,她当时说过并不介意啊。”我皱眉说道。

    “就是说不介意,才更可怕。她要真是小孩子,内心天真无邪的话就好了。要么就说介意,以哭闹的形式将心中的不满发泄出来;要么就是真的不介意,就算再要别的什么更好的也无所谓。最可怕的就是说着不介意,但是内心里却想好了法子要置别人于死地啊。”

    侨水月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猛的一紧。不知怎么,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当初在焚人玄关镇的时候,我被已经成为兽尸蛊胎的念云用蛛丝束缚了起来。当时顾霖帮我挣脱了束缚,我们本来是想跑的。当时,我身旁的一个蛛丝茧里包裹着的就是水月。我看不穿厚重的蛛丝,但是这对顾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我察觉对面的蛛丝茧里是水月,让她过去查看,顾霖却告诉我那里面不过是个村民而已。而且她还刻意说是已经死去的村民,既然人已经死了,我也就无需破坏蛛丝茧帮无辜村民逃生。

    这个死字,说的轻飘飘的,但背地里却全是心机......

    在顾霖成为阳鬼之前,我一直那她当一个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在看待。可事实并不是那样,她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尽管能力略逊于小夜,但心智却远在他之上,说到底其实能力也并没有差的太多。很是时候,她都可以帮忙的,但她真正出来帮忙的时候只有我陷入绝境之时。

    区别于小夜的锦上添花,顾霖每一次的出现,都是雪中送炭的。

    她是那样的‘脆弱’,所以每一次‘拼尽全力’为我雪中送炭,都让我很感动。也正是这样的感动让我忽略了她做的很多事,很多奇怪的事......

    可是,如果她真是没安过好心,为什么偏偏要挑这种时候?还有樊皖,他为什么也要这么做?

    我心里很是不解,侨水月和欣然还在旁边问着麻龙刚刚发生的事的细枝末节。麻龙毕竟刚刚从悬崖上坠落,人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想平时一样注意到很多细节,不过麻龙提到的一句话,倒是有些价值。他说那男人恶趣味的一根根掰开他手指的时候,他看到男人的另一只手在手腕儿处缠着一圈绷带。

    那绷带像是用来固定手腕儿处骨头的,缠的很紧,因此可以明显感觉到男人两只手的手腕儿粗细不同。用来掰开他手指的那个手腕儿,明显粗了几分。

    若是正常人,无论怎么锻炼,一只手比另一只手粗出这么多都是不现实的,除非,那只手腕儿处藏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