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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打听错?”
段家大宅之中,段延庆喝着茶水,一脸阴冷的问着身前站着的“君子”夏君。
那夏君则是大气不敢出,只是恭敬的双手垂立一旁。
“义父,派出所那边的王头,是我们的人,那份叶开所给的笔录,以及几个在场的旁证笔录我都看了,没有什么疑点。”
夏君是个工于心计的人,段延庆之所以收他当义子,正是看重了这一点。
段延庆有两个儿子,可一个在军中任职,另一个,却在海外做生意,所以,平时段家的大小事情,便都落在了他夏君与曹封的身上。
可夏君却明白,这份位高权重的“职业”与身份,只是表面上的光鲜,实际上,他也不过只是段延庆所圈养的一条狗而已。
只不过,他这条狗,经常能讨主人的欢心,只需要平时摇摇尾巴,便能有数不清的骨头吃。
而现在,另外一条负责出去打猎与野狼厮杀的“疯狗”已经死了,那么他夏君,就要表现的更加低调,更加服从才可以。
因为,从这一件事情上,夏君能清楚的看到,死一条狗与死两条狗,对主人来说,没有任何的区别!
“嗯……这么说来,曹封便真是命里有这一劫!特么的,反铐了双手,戴上了头罩,这样一只弱鸡都摆不平,反而是送了自己的性命,哼,这样的人,要他有什么用?”
段延庆点了点头,冷哼一声道。
“义父,这样一来,那叶开便有所警觉,而且,那个传说……”
夏君欲言又止,仿佛说到“传说”这两个字的时候,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压在他的心头一样,令他不寒而栗。
“传说毕竟是传说,上一次有那些家伙的消息,是在三十年前,而且,还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录音,谁知道是真是假?!”
段延庆的眼中闪现出一丝绝决来。
“那义父,您的意思就是……”
在这个时候,夏君便是有想法,也不敢轻易的说出来。
“浪儿的仇,一定要报,只是,必须想一个万全的法子,否则,必定会弄巧成拙,遭至无妄之灾!”
“父亲,一直让您这位爷爷来出面,孩儿心生不安!”
段延庆的话音刚落,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便从门口走了进来。
这里是段家。
能自由出入这里的人,只有两种。
一,便是这段家的直系子弟,二,就只剩下打扫卫生的佣人以及护院看家的保镖。
进来的男人,四十出头,一身绿色的军装,烫熨的笔直帅气,没有半点褶皱,那国字脸有如斧刻刀雕一般,棱角分明,他的面容,与这段延庆,倒有着七分的相似之处,只是眉宇间少了段延庆的那份阴冷,多了一份阳刚之气。
这人,正是段延庆两个儿子中的小儿子,段义!
段义的军装之上,那“一麦穗一金星”的标志,赫然显示出这名年轻的将级军官的威严来。
四十岁左右,位及少将,这是一种多么大的荣耀?!
更重要的是,在军队任职,特别是到了将校一级,那必须要政(治)上过硬,换句话说,要根正苗红才可以,来不得半点的马虎。
可要知道,段义的父亲段延庆,那可是十几岁就拖着刀出来与人拼命,身上背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的道上大佬!
这中间,要有多大的能量,才能将那一切不算光彩的往事填平,换上一份完全光鲜,白手起家的大商人的履历?!
段义的哥哥段正,在海上经商,是某个跨国集团的老总,而段正有一子一女,段义则只有一个儿子,便是被叶开搞的两条腿粉碎性骨折的段浪段三公子。
段正段义,这二人的名字,正是段延庆所起,合在一起,便是“正义”,说不出的讽刺。
当然,这讽刺,没有人敢当面去说,再没有人敢影射半点。
先不说这段延庆的实力,单就他儿子段义在军中的影响力,便不是一般人能抵挡得了的。
先前,段义因为被上级临时派去国外观摩,所以段延庆的六十大寿也没有能来参加,这次匆匆忙忙的赶回来,也正是因为得知了段浪的事情,这才怒火中烧,势要报这个天大的血海深仇。
“小义!”
段延庆见到了自己的儿子回来,当下脸色变缓,笑着站起身来。
“义哥!”
那夏君同样是向着段义微微点头示意。
段义没有去理会夏君,只是缓步来到段延庆的身边,朗声道:“父亲,浪儿的事,就不用您操心了!昨天的寿宴,我也听说了,那个叫叶开的竟然还敢出现在我们段家,哼,真当我们段家全都是三花聚顶的活菩萨吗?!”
“小义,既然你都知道了,想必也听说了那个‘传说’的事情吧?”
段延庆点了点头,问自己的儿子道。
“父亲,那个‘传说’,只是‘传说’,只是对你们这老一辈的人来说,是个传说!可对我,先不说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就算是,哼,你以为,有什么人能把抢夺现役军人的枪支这样的大事情给抹平的呢?”
段义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冷冷的回答段延庆道。
“小义,你是说……”
段延庆的眼中发出一丝赞许的异芒来。
“父亲,明年的今天,就是那叶开的忌日!”
段义说罢,向着段延庆敬了一个军礼,以一个标准的军姿转身,向着门口走去。
那双军靴踏在光鉴可人的大理石地面之上,发出极有节奏的声音来,“哒哒哒哒……”,而在段延庆与夏君的耳里听来,却是为那叶开所奏响的一曲死亡葬歌!
……
燕京是个内陆城市,不像在海上市,夜晚的街边,都能吹来阵阵江海之风。
秦筱雪与叶开二人缓缓的走在大街之上,虽然没有拉手搂腰的动作,但叶开已然觉得十分的满足。
想想,几个月之前,自己在火车之上,与秦筱雪相遇,那个时候,他叶开还是一个穷吊丝,一个刚刚“觉醒”异能的穷吊丝,便是有异能在身,这秦筱雪,天福集团的首席鉴定师,家财万贯的富家女,也绝对是他高攀不起的存在,甚至,连做梦都做梦不到,门槛太高。
事实证明,秦筱雪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讲求门当户对的女孩子,而他叶开,在透视异能的帮助之下,也一步一步的走上了之前他做梦都不敢去想的巅峰。
而现在,这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孩,就这么与自己相隔不到一拳的距离,徜徉在大街之上,感受着这人间的繁华,共享着红尘的羁绊,此情,此景,夫复何求?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这是多年以前的一部老掉牙了的电视剧里的主题曲中的一句,叶开最喜欢这一句,如果能与心爱的人携手共游人间,不论是粗茶淡饭还是粗布麻衣,想来,都应该是极幸福的吧?
“叶开,你在想什么呢?”
秦筱雪看着那面带微笑,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的叶开,不由的笑着问了一句。
这两天,秦筱雪觉得,虽然自己受了伤,可是却一点点也感觉不到疼痛,而且,那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似乎被彻底的触动了。
而触动那块地方的,正是叶开见到秦筱雪受伤之后的那种几近疯狂的行为,以及那一股对敢伤到秦筱雪的宵小之辈必杀的凛冽气息,还有在上午,连考虑都没有考虑,便孤身一人,替下了被挟持的秦筱雪,明知是十死无生,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上前去……
“我在想,如果就这样和你走一辈子下去,你说是不是一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呢?”
叶开回以微笑,并对秦筱雪意味深长的说道。
“切,油腔滑调!”
秦筱雪对叶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回了一句,径自向前走去。
叶开笑着摇了摇头,快走两步,也跟了上去。
二人经过繁华的街道,拐了个弯,迎面走来四五名背着枪,身穿迷彩服的军人,似乎,是在搞什么夜间拉练似的,行色匆匆。
这里是燕京,天子脚下,本来便有一个华夏最重要的军区,所以,夜晚经常有军人出来拉练,搞个什么负重背枪十公里跑,这也算正常。
叶开并没有当一回事情。
可是,当这几名军人与叶开擦肩而过的时候,叶开突然没来由的感觉到了一股杀气,一股与军人在铁血战场上行走在生死边缘不同的杀气。
起初,叶开还以为是军人身上那种特有的气息,让他有了这种错觉,可是,几秒钟之后,事实便证明,他错了!
这四五名背枪的军人相向而行,与叶开错过之后,却并没有走远,而是停在了叶开与秦筱雪身后七八米远的地方。
而这个时候,叶开的前面,又走过来四名同样是背着钢枪的军人,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就在这四名军人走到叶开的身边的时候,其中一名军人,突然身体一个踉跄,竟然就这么身体一歪,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