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寻灵

白鹿与豆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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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我无意中说出要曾经想要过截肢的想法,惹得贝奇笑地在地上直打滚。

    我有些脸红,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呢?现在想想简直是蠢透了,是“书”在蛊惑我,嗯,一定是这样没错的!

    聊着聊着天逐渐黑了,远处也传来伶狼的笛声,悠扬的笛声传遍整个峡谷,空灵沙哑的声音回荡在天边,久久不能消散。

    伶狼是指宫廷管家会在圣地安格大剧院挑选出乐感非凡的小母狼,她们会在鼻翼两侧涂抹上月亮形状的油彩,演奏音乐取乐达官贵族,我小时候也有过一个伶狼侍女,可是自从被查出瘸腿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还以为她是生病了,过一阵子就会回来,直到有一次我在阿扎迦利身边看见他,我才明白一切都变了,是我太天真不愿意承认罢了。

    不过说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有生过病,难道这就是瘸子的优点?我不由自嘲起来。

    总之因为小时候的阴影,我很不愿意和伶狼打交道。

    我忽然想起来了,问贝奇:“对了,你知道寻灵仪式吗?”

    贝奇一愣,啃了一口奶酪道:“寻灵仪式?那是什么?”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额,我还真不知道。”

    总算有一件事情是贝奇不知道的了,看着他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我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拼命咧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嘿嘿,让我告诉你吧,在我们狼族它几乎是最神秘的仪式了,把灼烧好的煤炭放在石盘上,招来先祖的灵魂让你和你的祖先面对面的交流,这可真酷!不是吗?”

    贝奇歪着头:“是挺酷的,但是这有什么用呢?”

    这可把我难住了,因为我也没有经历过,我苦思冥想了好一阵子,慢慢的说:“据说每一个经历过寻灵仪式的小狼都会获得一种奇异的天赋,或是飞扑捕猎,或者是冰上滑行,又或者干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总之非常了不起就是了。”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去完成那个寻魂……寻灵仪式?”

    我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行的,我是个瘸子,完成仪式也没什么用。”

    我心里忽然有种酸酸的感觉,很不舒服,哎,果然我还是念念不忘,我不能和贝奇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但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与撒谎无异,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烦躁的挠了挠地板,我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

    贝奇好想看出了我的不高兴,他蹦蹦跳跳到我的头上,掀起我的耳朵猛地一吼:

    “嘿,做人不能没有梦想的,要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我被吓了一跳,汗毛都竖了起来!接着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贝奇,这小子从哪了学来的这些词语,什么“梦想”“理想”的?从小我被灌输的理念就是族群和狼王的利益至上,至于”梦想?“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听到小狼嘴里高呼着艾瑞克的名字,一边欢呼,一边跳舞,不自觉的露出了傻笑,惹得贝奇无语的摇摇头。

    他很铁不成钢地说:“那你为什么不去偷偷试试呢,自己完成仪式不好吗?”

    咦,对哦,这样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既可以弥补我心中的遗憾,而且万一……真的成功呢,不过要是被发现他可就惨喽。

    我急切地问道:“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没想到贝奇小爪子一挥,高傲地说:“要什么好主意?有我这个神偷在,直接干就是了!”

    晕,好吧,我知道拍拜托老鼠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看来只能自己办了。

    阁楼上有一把锈渍斑斑的铁狼爪,我一路小跑叼出来后稍微磨了一下,一些地方已经掉漆了,但好歹也算是个防身武器吧。

    铁狼爪是一种款式很老的武器了,主要作用是镶嵌在爪子上利用锋利的抓刃伤敌,但自从更加轻便快捷的“珊瑚抓指”被发明出来后就被淘汰了。

    现在的小狼早就不用这种“老古董”了,不过不知为何我却特别钟爱。

    因为右腿使不上力,我只好把身子靠在墙角,吃力的用左腿把“铁狼爪”套在抓两只前掌上,慢慢地,轻轻地,直到最后一段指节彻底被金属覆盖,亮白色的光泽在落日的余晖下显得熠熠生辉,一种难以描述的寒流流遍我的全身。

    我试探性地随手挥舞了一下,“铁狼爪”滑过墙角的朽木,咔哒一声,朽木断成两截,截断面光滑如镜,接着我的心像是被闪电劈中了般震颤了一下,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那种笨重但凝实的打击感令我沉醉难以自拔,我不禁思考,如果插入敌人的体内又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我的性格就是那样,既然决定做一件事,绝不会有任何顾虑,把我以前积攒下来的一些食物藏在包裹里放在背上,接着把书房门反锁,他一向不收人见待,巴不得他死在书房了呢,所以也是常有的事情,玛丽保姆不会被发现的。

    出乎我意料的,贝奇居然很慷慨的贡献出了一个破斗篷,材质是鹿皮的,穿上去之后绝大多数狼就不会知道我瘸腿了,毕竟真正认识我的狼也没几个,连爸妈可能都快忘了我长什么样。

    “艾瑞克,坚强点。”我给自己打气,努力不被过去的回忆击败,是的,我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一个朋友,他叫贝奇,他告诉我很多神奇的事情,。

    “知识改变世界。”

    一个念头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呀”把吓了我一跳,哎,怎么又想到那些书里的东西了?摇摇头把这些杂念甩出脑外,可是它们就像是孳生的螨虫,怎么也无法彻底忘记。

    力量真的就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情亲、爱情在它面前都一文不值的地步吗?我不禁疑惑,这种思想的萌芽和我根深蒂固的价值观产生了剧烈的冲突,我不知道,或者说我一直心存畏惧,不敢对面那片未知的可怕世界,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企图把自己封闭起来,孤独地生活在自己构造的内心世界里,我曾以为这就是我的一生,默默无闻、直到死去,狼们才会议论几句:“那个谁谁谁,好像死了。”

    但贝奇的出现却给我注入了一股活力,一股名为希望的活力,凭什么我连把我自己命运的机会都没有?我不甘心!我真的好不甘心啊!

    这种思想愈演愈烈,宛如一道锁链把我长久以来酝酿的愤怒和“书”里各种纷纷扰扰的知识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破裂了,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变得都焕然一新,心灵通透,连瘸腿的事实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当时我不知道这种思想叫做“思想启蒙。”等我知道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模模糊糊中有了希望与目标,我的力量和信心好象也一下子增强了,不再犹豫,带上全部东西,贝奇也跳到我的肩上。

    最后深深看了住了三年的书房一眼,我头也不回地扎进了浓浓的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