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不悦

洒洒三点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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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去的时候,朱承平是欢喜的。

    虽然张先生的话他未必全都赞成,但是,他是十分敬慕这位先生的人品和学识的,谢宛云准备的薄礼能得到他的欢喜,他自是心情不错。

    因此,回去的时候,朱承平就写了一封信,落笔之后,正要命福贵叫人送回府里,想想又不妥,便又提起笔写了一封。这一封的字要多上许多,花的时间也长,边写边停下笔,还修改了几处才最后成稿。

    然后,两封一起送回了府里。

    白鹿学院本来就在京郊的半山腰,骑马一趟也不过两、三个时辰的路程,若是快马加鞭,顶多两个时辰就能走一趟了。

    送信的另一个小厮福禄,也是常跟着朱承平身边的。前些日子他老母病了,回家探望,一直不在侯府。他家原本也在这山脚下的大牛村里,便算好了日子直接来书院了。

    福禄是个性子急的,若是福贵回去,怕要第二日才能赶回来。福禄却风风火火地,当天上午回去,到了夜里就赶了回来。

    三月末四月初,京城的雨水也渐渐地多了起来,时不时就来那么一场。

    上午还是艳阳天,下午就是阴雨绵绵,到了晚上又是彩霞满天。这夜,福禄回来的路上也碰到了一场细雨,淋得他头发、面上全都湿了。不过,信却是给他好好地捂着怀里,虽是略染,墨迹有点晕开,倒是不影响阅读就是。

    只是,瞧见回信,朱承平的脸上不见喜色,却是脸色微沉。

    弄得福禄有些莫名其妙的,让他送信的时候倒好好的,怎么收到信了反而这副脸色。不过,朱承平素来威重,他可不敢在这当中凑上脸去自找没趣,免不了私底下悄悄地问福贵,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日子都是福贵跟在朱承平的身边,对他的心思也稍稍清楚一些,遂问福禄:“怎么回信只有西院奶奶的?东院奶奶没有信交给你吗?”

    福禄一拍脑袋,“啊,差点儿把这一茬忘记了”,却是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来,幽香扑鼻,正是一个精致的香囊。

    福贵瞪了他一眼,这也能忘记?

    从福禄手中夺了过来,走进了书房。

    朱承平正在看书,只是,样子似乎乎有些烦躁,把手里的书翻得噼噼啪啪作响,外头的风透过窗户缝泄了进来,烛火虽是罩了灯罩,也有些明灭不定,映在朱承平脸上就成了一明一暗的,显得有些阴森。

    “不是说了我要安静看会书吧?进来作什么?”

    朱承平不悦地道,一副心气儿不顺的样子。

    福贵将手里的香囊双手呈了上去。

    “福禄记性差,说这样东西忘了给爷。”

    朱承平淡淡地扫了一眼,心中微动,却故作不在意地问道:“这是什么?”

    “福禄说,他到东院奶奶那里时,奶奶正与大姑娘在一块说话儿,收了信,大姑娘嚷着要瞧,奶奶就让福禄走了。这个香囊是春歌姑娘后来送过来的,听说,大姑娘正在同奶奶下棋呢。”

    “放下吧。”

    语气虽仍是淡淡的,但福贵常年在他身边服侍,一听就已经心情已经好了许多。福贵嘴角微弯,就把香囊搁在了书案上,悄悄退了出去。

    门“呀”地一声合拢后,朱承平又看了一会儿书,这一回,书页翻得没有那么急了,一页一页,直看到了末头,这才合拢了。

    然后,从书案上,拿起了那个香囊,上头绣的是桃花,一朵连一朵,粉的白的红的,用不同的丝线繁繁复复、重重叠叠地,好看是好看,可是,太过艳了些,跟她平日老是穿些青的、蓝的不起眼的颜色不同。

    朱承平看了一会儿,将香囊收入了怀中,又重新捡了一本书,瞧了起来。

    四月初六就是老太妃的寿诞,一早便要入宫。

    前一天,离家已有十数日的朱承平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难得侯爷、夫人、朱承平、朱承和、朱锦云等一家子在一起用了顿饭。

    永平侯朱传盛同钱氏感情向来不睦,平时各住各的院子,朱传盛多歇在肖姨娘那里,也有两个通房何氏、钟氏服侍。

    难得一家聚在一起,钱氏仍然是那副严厉的面孔,看不出多少喜色。对永平侯也淡淡的,只面对朱承平的时候脸上才有了笑容,频频亲手夹菜给他,又跟柳如月说这个朱承平爱吃,那个他喜欢;对朱锦云、朱承和却不怎么闻问。

    朱锦云却仿佛没有瞧见她的冷淡似地,始终笑意盈盈的。永平侯对朱承平没什么特别表示,只公事化地问了他几句,倒是对两个庶子女特别上心,看朱锦云似乎喜欢那盘白灼虾,就让丫头移到她的面前,让她多吃点;看朱承和只吃了半碗饭,就让丫头再给他添些,说他太瘦了。

    朱承平只是默默地吃着饭,钱氏问话,就又温柔又恭敬地回上两句。

    虽然说是聚在一起吃饭,可这总感觉到中间有几堵看不见的墙隔在那里,让人浑身都不舒服。老侯爷、老夫人向来只在年节时候出来,这回,虽是朱承平小别归家,也不曾特别出来。

    饭毕,柳如月和朱承平两个相携去西院了,谢宛云谢绝了婆子的相送,自提了一盏灯一个人走在回东院的路上,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显得特别地孤单、冷清。

    天已经全黑了,风变得有些疾,空气中传来了湿润的气息,似乎,雨又要来了。一盏孤灯在永平侯府的幢幢花影树影中穿梭,好似一抹寂寞的幽灵一般。

    谢宛云的心情十分低落,觉得寂寞,在刚才的团圆饭之后,尽管,桌上的那群人心思各异,并不太和睦,还是让她想起了家。她的家,从来都是热闹的,充满着欢声笑语。家中叔伯兄弟虽多,可三辈下来,也只得她这一个女孩,因此从小倒是比男孩子还受宠一些。若是哪个哥哥弟弟惹恼她了,她只消嘴巴那么一撅,眼睛那么一红,包准一堆人等着替她出气。母亲常笑着道,若是在别家,没有生个儿子,只怕有受不完的气;哪像她,倒像立了什么大功一般。说谢宛云真是她的福星。

    谢宛云原也引以为傲的,可如今,她倒希望她是个男的。若是个男的,就可以不用离开亲爱的家人了;若是个男的,就可以参加科考,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就在谢宛云思绪万千之时,突听后面传来嗒嗒的脚步声,接着,清脆的声音响起。

    “宛云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