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梦之安魂曲 ——物质成瘾(2)

姚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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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案例中提到的LSD是一种致幻剂,同样属于致幻剂的还有我们比较熟悉的摇头丸。服用LSD的心理反应主要是感觉能力大大增强,伴随着鲜活的视觉效果和对于空间知觉的极端扭曲。当服用者闭上眼睛时,视野里会出现非常明亮鲜艳的色彩,同时伴随有令人眩晕的几何图形和千变万化的图案。使用者对于音乐的体验也会呈现出一种视觉形式,他们听到的每个音符每种旋律都会化成图形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这就是种“联觉”。

    何为联觉?就是一种感觉形式引起了另一种感觉形式的发生。就像案例中说到的“所有的听觉(例如汽车开过的声音)转变成了视觉的方式,每个声音都会引起相应的彩色幻象,其形状和颜色总是不停地变化着,就像万花筒……”这是种“听—视”的联觉形式。还比如,色觉又兼有温度感觉,例如暖色(红、橙、黄色等)会使人感到温暖,冷色(蓝、青、绿色等)会使人感到寒冷。这是种“视—温”的联觉形式。

    服用过量LSD也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心理反应,包括偏执、极端的恐惧感、暴力和自杀性行为。有些人甚至会从屋顶上走下去或者从窗户跳出去,相信自己能够飞翔,或者走进海里,相信他们“和宇宙同在”。对有些人来说,致幻剂引发的焦虑和幻觉会非常严重,以致他们变得精神错乱,需要住院和长期治疗。有些人会在药效消失后出现闪回,闪回的内容就是服药时的美好感受,并且这种闪回会反反复复出现长达一年之久。正是因为它的存在,使得那些戒药后的人们变得更加痛苦。

    第三种成瘾物质讲完了,接着就该是第三种物质障碍。

    这种成瘾障碍让我脑海中浮现出了《梦之安魂曲》中的那位母亲因为超量服用减肥药后,精神错乱,形容枯槁,面黄肌瘦,如丧考妣的模样,它就是:滥用。

    怎样才算是物质滥用呢?在一个小时内喝两杯啤酒算不算物质滥用?三杯呢?6杯呢?静脉注射一次海洛因算不算物质滥用?对某些人是,对某些人却不是。因此用摄入物质的量来衡量是否属于物质滥用是不合适的。那么就需要换一种方式,即用对患者生活的影响程度来定义物质滥用。如果对物质的使用,使你的学习、工作或人际关系都受到了破坏,而且时常置你于危险的境地(如酒后驾车),或者使你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时它便可定义为一种物质滥用了。

    来看一下D的案例:

    D在15岁时就开始喝酒,16岁的时候开始大量饮酒。到21岁的时候,她每天都需要喝酒,养成了严重酗酒的习惯。她在怀孕的时候也没有终止这个恶习,酒精的摄入量反而增加了,那时她每天都要喝两箱啤酒。D解释说那是因为怀孕期间她觉得恶心,什么都吃不下,于是整天只能靠喝酒来减轻痛苦。在医生建议她减少饮酒之后,她在怀孕7个月的时候每天喝一打或一打半的啤酒。在那之后不久,超声波图像显示她的双胞胎女儿已经停止生长,医生不得不采取剖腹产来进行接生。这对双胞胎生下来时的体重分别是1.2千克和1.3千克,而且都被诊断为胎儿酒精综合征。其中一个女婴还因这种综合征导致心脏问题存在着严重的生命危险。这就是D酒精滥用给孩子造成的悲剧。

    第三个物质障碍就说完了。

    有个故事,说的是三个男人半夜到了一个紧闭的城门下。这三个人分别中了酒精、可卡因和大麻的毒。

    中了酒精毒的人说:“让我们把城门拆下来吧。”

    中了可卡因毒的人打着哈欠说:“还是我们休息到明早,等城门开了再进去吧。”

    中了大麻毒的人高声宣布:“随便你们,反正我要从钥匙孔里钻进去!”

    接下来我们就要说说第四个成瘾物质——大麻。就像故事描写的那样,吸食大麻会改变人们对世界的感知。当别的中毒症状还能保持正常的认知时,大麻中毒者已经“飞升”到了另一个世界中。

    这时,患者对正常的感知觉往往会感到非常可笑;他们有时会进入似梦似醒的状态,并感到时间似乎停止了;他们经常会描述一些夸张的感觉体验,看到一些鲜明的色彩,或者欣赏某种音乐的微妙之处。但是,和其他任何药物都不同的是,不同的患者对大麻的反应可以大不相同。一些人会报告说首次使用大麻后没有任何反应,而有些则表示他们情绪“高涨”。小剂量的大麻摄入会产生良好的感觉。但是如果超过剂量就有可能引起妄想、幻觉和眩晕。对长期使用大麻的人来说,可能导致记忆力、注意力、上进心、自尊心、人际关系和职业功能受损。其中上进心受损是指患者对生活目标表现得非常淡漠或者没有长远的计划,得过且过。除此之外,经常服用大剂量的大麻,会降低男性的睾丸激素水平,从而也相应地降低精子数量。同样的,持续使用大麻也会扰乱女性的月经周期。

    最后一个成瘾物质介绍完,我们该介绍最后一种物质障碍了——依赖。

    物质滥用的下场就是形成物质依赖。物质依赖一旦形成,便会使人无休止地臣服于它。俗话说,无欲则刚,越是极度渴望和离不开的东西越有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软肋。

    来看E的故事:

    E18岁的时候已经有严重的海洛因成瘾,她的母亲把她送进了戒毒所。在21天的治疗生效后,E被释放了。她很快再次吸上了海洛因。24岁的时候,E开始通过静脉注射海洛因,并经常行骗以供自己和男朋友吸毒。后来,E和男友参加了一个戒毒恢复计划。当她完成治疗之后,两人都停止了使用海洛因,但不久他们又开始吸食上可卡因。又过了不久,E离开了她的男友,开始在一家按摩院工作,那里的女人们给她介绍了快克(一种毒品)。这时是2004年,E已经30岁了,成为一个长期吸毒者和妓女。

    再后来E离开了按摩院,开始做站街妓女。因为她的快克使用量逐渐增加,已无法戒掉,只能选择这条来钱更快的门路以维持对毒品的供应。

    也正因为使用快克,E开始做一些她以前连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她甚至直接用身体来交换毒品而不是用钱。E也经常去快克屋里工作,尽管她认为那里是那么肮脏和混乱不堪。人们在同一个房间里当着别人的面吸毒和做爱。E拒绝在别人面前做那种事,所以她坚决要求快克屋的嫖客出去租房间。E有时一晚上会有5~7个顾客,剩下的时间,E都在四处闲逛,寻找和吸食着毒品。

    至此,四种成瘾物质(安非他命、可卡因、LSD、大麻)和四种物质障碍(中毒、戒断、滥用、依赖)就全部介绍完了。到这里,本部分的高潮也即将到来,就是我想好好地分析一下成瘾的原因。但由于篇幅限制,暂且只能以一种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形式为例——酗酒,借此让大家对成瘾的真相一探究竟。

    提到酗酒,可以说酒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在我们的文明中,酒精一直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是种可以增加快乐减少敌意的武器;但是另一面,这种千百年来一直给人以快乐、轻松和刺激的东西又有可能成为一种自我毁灭的武器。

    酗酒者们会全然不顾亲人的感受,由此带来终生悔恨以及灾难般的生活,以自我毒害的方式毁灭着自己。所以在这里,又可以把酗酒定义为一种自杀,一种慢性自杀,一种自我毁灭。

    读过自杀那一篇的人不会对此感到不解,但很多人会认为:没错,就算是自我毁灭,但至少它也会是一种愉快的自我毁灭。对于这种说法,恐怕任何一个了解酒精成瘾患者及其家庭不幸的人都不会同意。对旁观者来说,这也许不是件多么严重的事,但对酒鬼的家庭以及酒鬼本人,却是一场十足的悲剧。

    很多酒精成瘾者解释说,自己酗酒的原因是来自生活中的烦恼和种种困难,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遁词。实际上,酒精成瘾者自己也不清楚酗酒的原因。他们能做的只有盲目和无助地被一种可怕的力量驱使,用酒精来进行自我毁灭。用酗酒的痛苦掩盖另一种痛苦,就像自然界中,有些倒霉的野兽误食了毒药或被火烧伤,因而不顾一切地冲入海中淹死,为逃避一种死亡却招致了另一种死亡一样。

    那么人们酗酒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在解释这个问题的一开始,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个名词——“口腔性格”。前面我们提到了弗洛伊德的“口唇期”,在这里,“口腔性格”就可理解为“口唇期”的性格。拥有这种性格的人,所有快乐满足的方式都是依靠口腔来进行的(比如吮吸手指及母亲的乳房),同时,他们所有发泄也是通过口腔来进行的(除此之外,好像也别无他法)。拥有口腔性格的成人多数会贪吃、酗酒、酗烟等等。

    王菲的《人间》里有一句歌词:“可生命,总免不了最初的一阵痛……”我们每个人都会遭遇生命中最初的失望和挫折,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降生到这个世上,不得不经历生命中种种的第一次痛:不得不断奶,不得不放弃对父母的依赖,不得不独自面对残酷社会中的一切,从而不得不从理想的生活中进入到现实的生活中。

    在这方面,酗酒者童年最初经历的痛苦在质上与其他人并无区别,但在量上却大相径庭。可以说,酗酒者身上的痛苦已经大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以至于确实影响了他们的人格发展,从而在某些方面使他们整个生命始终停留于我们上面提到的“口腔性格”阶段——用嘴来获得一切,用嘴来毁灭一切。

    这样来看,就不难理解饮酒事实上是种典型的幼儿报复行为。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第一点,它是用嘴来进行的!其次,它对饮酒赋予了如同吸食母亲乳汁一般的意义,然而这种意义是虚幻的,是过高的。最后,它实际的攻击性是间接的,而成人的报复行为则更具有直接性。举个例子,一个成熟的人因为某些正当的理由而生父亲的气,就会把问题摆在桌面上,设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以酗酒的方式去使他的父亲痛苦伤心。

    再回到上面,酗酒者身上让他们无法忍受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呢?在这里可以用两个字简单概括:矛盾!就比如,对于酗酒者而言,不管他们有多么气愤和憎恨,都绝不敢冒险放弃他们紧紧依赖和所爱的对象(如父母);他们同时既希望毁灭其所爱的对象,又害怕失去这些对象;他们一边渴望得到爱,一边又害怕得到爱。

    我们再进一步探究酗酒者这种矛盾情感的来源,便会发现,在他们这种爱与恨相互冲突相互混淆的态度中,真正的始作俑者是他们一度经历的巨大的失望。而造成这种巨大的失望情感出现的罪魁祸首,正是酗酒者们父母畸形的养育方式:酗酒者的父母往往以有意或者无意的方式,极大地增加了孩子不可避免的失望。他们往往许诺或者在孩子心中勾勒出很多美好的期待与未来,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准备这么多来给予,或者现实不可能有这么多来给予。

    举几个例子便可以说明这一点了:

    一个酗酒者的母亲给孩子喂奶一直喂到三岁,因为母亲本人一直很享受这种喂奶的体验。但是后来在断奶时遇到种种困难,她不得不用墨汁将自己的乳房涂黑以便吓退孩子。这一招在孩子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疑惑和失落感。

    另一个酗酒者的母亲十分宠爱她的这个孩子,这种宠爱的程度远胜于其他孩子。但当这个孩子稍微长大以后,母亲自然而然地就放弃了原来的那种宠爱方式。而对这个孩子而言,由当时的备受宠爱变为现在的一般宠爱,使他内心产生了巨大的落差。

    还有一个酗酒者的父亲经常派他的儿子去街角的杂货店为他买香烟,并告诉他只需对老板说一句神奇的话就不用付钱——“记账”。有一天儿子用这种方式得到了一盒糖果,可当父亲知道此事后却把他痛打了一顿,这种情况令孩子既困惑又惊讶又憎恨。

    还有一个父亲先是鼓励他儿子工作和储蓄,后来却把这笔钱据为己有。

    以上种种前后矛盾的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就是造成孩子失望来源的错误的养育方式。

    这就引出了一种社会现象:在朋友、邻居和亲戚眼里,这些酗酒者往往被称为是“被惯坏了的孩子”,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这些说法有它们正确的地方,但更多的却是错误的,错就错在它假定这些孩子之所以被“惯坏”是因为被给予了太多的爱。究竟是否有孩子是被太多的爱惯坏的,很多社会学者对此表示怀疑。单从父母方面来说,他们过度的“爱”往往不过是恨或者内疚的极其单薄的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