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破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我们不在一起未免可惜最新章节!

    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丧礼结束后,林林打来电话。那时南方的天气像是初夏般湿暖,墓地边的树木张牙舞爪地伸展着枝丫,阳光透过枝丫点点地洒落下来,在我黑色的棉衣上画出大小不一的光斑。我躺在一把木质躺椅上,眯着眼睛仰头看太阳,看空气中的水珠子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五彩的光。

    林林说北京暴雪,所有航班取消,赶不过来参加。我说没关系,老人家知道你的心意就好。我托她帮我把北京房子里的东西廉价转卖退租了。

    电话那头林林的声音低低的:“妖子你再想想吧,其他事情等你回来再说。”

    有松鼠在树林里跳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坐起来,捡了地上一个松子说道:“我陪我妈散散心,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那边租着也费钱,你帮我退了吧。”

    林林在那边沉默了几秒,说:“他来找过我,问了我你家的具体住址,他说你以前在公司留的地址不详细。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所以跟他说,你过几天就回来,让他再等一下就好了。你们还是坐下来聊一聊吧,也许事情会有转机呢。”

    我说:“林林,如果我知道他对我说过谎,他解释的内容再真实,我也会怀疑。疑神疑鬼地过日子,只能让两人过得举步维艰。我害怕他跟我解释完了之后,我说服自己相信,事后我不停地去翻这个疮疤,这样我会很累,他也会累。我是个婚姻完美主义者,容不得半点儿沙子。”

    头七过去,我妈这个无神论者说要去拜拜佛,我陪我妈去了一趟普陀山。我想现在冬天不是旅游旺季,普陀山香客和观光客不会很多,去了刚好散散心,我立刻答应前往。

    我妈在我的陪伴下,变得平和很多。山上云雾缭绕,树木参天。我们踩在松软快要化泥的枯叶上,冷风飕飕地吹来,刺骨得让人发疼,我们还是默契地放弃了代步车,就这样走了一下午。

    下山的时候,我妈说:“耀华,妈妈在这里陪爸爸,看看家里养的两只狗就好了。你喜欢北京的话,就留在那里吧。不高兴的时候再回来。”

    我说:“我现在不高兴了,所以回来了。”

    在从普陀山回家的火车上,我帮我妈去餐车买饭,竟然碰见了大学同学赵飞。他是简尔继王轩逸之后的第二任男朋友,也是王轩逸他们球队的前锋。不过现在这小子发福得像个圆滚滚的足球,估计踢不了前锋,只能做吉祥物了。

    他倒是一眼认出了我,一阳指点了我半天:“妖子啊妖子,多年不见多年不见。”

    我冲他点了点头。我和大学同学相处时总会有些尴尬。

    赵飞指了指在旁边挑菜的女人说:“那是我老婆。嘿嘿,过年办事,记得来喝喜酒啊。”

    我说:“好啊,那先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了。”

    赵飞憨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道:“肚子里已经有一个了,预产期6月份,再早生也生不了了。听轩逸说他找着你了,说你们还一起工作了。唉,这小子也算修成正果了。没找到你前,天天打电话跟我倒苦水,跟个话痨似的,现在一跟你在一起之后,电话都没打一个。当然我有了老婆,也不能天天陪他打电话了,整得跟性取向不正常似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我对这部分群体没有偏见啊,我就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罢了。”

    赵飞的皮肤比较白,知道自己越解释越说不清楚,脸迅速变红。

    我笑了笑,说道:“没事。我其实喜欢男人。你不用在意。”

    赵飞立刻接过话说道:“我们当然知道了。咱学校那拨人比较能整出点儿事情来。大二大三传得也挺邪性,我们都相信了,惹得轩逸那小子踢球踢得贼黑贼狠,跟不要命似的。你路过球场时,这小子才识相一点儿。幸亏你当时给他写了封情书,不然这小子混成什么样我们都不知道呢。你们也是好事多磨,眼见着你们要在一起,就来个车祸。截肢前死活不让我们跟你说,自己漂洋过海地治好了,才回来找你。找着你了还不敢有表示,二十五六的人了,跟个初中生似的,只会跟踪。怕自己是个残疾,拖累你,在你前面绕来绕去也没整出个一二三四来。我给他做了无数次思想工作,这家伙好不容易答应跟你说搭说搭,忙活了半天,到眼前就要表白了还给我来个电话咨询咨询。你看你跟他在一起了吧,他就把我这兄弟踢在一边,也不来个电话了。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下回见面我可不管他这脚能不能让他喝酒,先灌他一壶再说。”

    我这半年来听的故事多得快要装不下了,一个比一个惊悚,一个比一个让人窒息。再这么下去,我真想给自己找一根麻绳两杯毒酒三把菜刀死了了事。

    我说:“赵飞,你开什么玩笑?轩逸活蹦乱跳的好着呢,谁跟你说截肢了?”

    赵飞一听自己的话遭了怀疑,立刻辩解道:“他截的是小腿,装的德国奥托博克假肢,每天都要练习走路好几个小时。如果恢复得好还能打篮球呢。这小子脾气倔,每天不管怎么样都要走一走,风雨无阻的,现在走路看不太出来而已。”

    我傻傻地看着他,脑子里是嗡嗡的轰鸣声。

    赵飞缓过神来问:“你不知道吗?他不是说表白的时候告诉你了吗?”

    我听见我苍白的声音慢慢响起,被火车隆隆的呼啸声吞没。

    赵飞狐疑地看着我问:“你刚才说什么?”

    我等呼啸声过去,周围的空气凝结成霜,才颤着声音说:“他告诉我了。发生车祸的时间就在毕业舞会的晚上,是吧?”

    赵飞嘀咕着说:“他还跟我说,以后大家都得瞒着你这出事时间呢。他说你这人什么事情都爱往自己身上揽,怕那天晚上的事情让你有愧疚感,死活警告我们不能对你说。出事后不让我们说,他回国后还是不让我们说。这小子心眼真多,我见着你的机会多有限啊,谁没事跟你说那天你等错门,他去找你那点儿破事啊。不过妖子说实话,那时我对你挺有意见的。他跑去找你,在你眼皮底下发生的车祸,你看不见总能听见吧?现在你们两个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才在一起,我们这帮兄弟也不说什么了。”

    火车里有些晃荡,我站不住脚,扶在一张桌子上问:“关于车祸,你跟我说详细些。”

    赵飞嚷着嗓子说:“妖子,你别怪我说话直接啊。医生说他这小腿截得很冤枉,只要那个肇事者不逃逸,直接送到医院还不至于到截肢这个程度。肇事者我们指望不上,但妖子你好歹也是为简尔打过一架的热心肠人物,怎么就没有帮帮忙呢?那天他找了很久没找着你,还给我们打了电话,让我们帮着找找,看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我记得他跟我打着打着就说找着了,看见你了,没想到挂了电话之后却是车祸啊。他到医院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让我们告诉你。你想,当初他一个踢球的前锋,腿没有了,谁受得了啊,这小子却没掉一滴泪就出国治疗了。我们看不下去,拿来他留在国内的手机给你打电话,你呢,一句‘去死吧你’就挂了机。我们当时气得不行,要不是轩逸跟托孤一样把你托给我们,要不是你是个女的,我们真想找你出来单挑。”

    听完最后一句话,我的眼泪终于流成了不要钱的自来水。

    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找我单挑?你们要是来揍我一顿,事情的结局也许不会这样。”

    赵飞看见我哭的样子有些慌,连忙说道:“妖子,我这人就是个直肠子,说完就了事。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我们早就不生你的气了。轩逸说得对,人各有命,他命里就有这么一劫数,谁也怪不得,你别往心里去啊。你这样,我以后真不敢见轩逸了,他非把我杀了不可。你们结婚的时候,我还惦记着做证婚人呢。”

    我擦了擦眼泪说:“没什么,我就是比较激动。你不用和轩逸说的。”

    说完我进了洗手间。

    在火车不到半平方米的洗手间,我放肆地大哭起来。只有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我才能把刚才压制的一切释放出来。我不曾留意的一切现在串成了一条白绫,快要让我窒息。他家里不符合风格的拐杖,他背孩子时流下的汗水,我突袭时他慌张的关门,他身上不深不浅的伤疤,我踢他一脚时他的惨叫声,他姐姐给我留下的一长串注意事项,他午夜还在小区下散步的场景……辅佐这个事实的证据这么多,这么多,像是我现在不断落下的泪珠子一样源源不断。我忽略了,我真的忽略了。

    车祸那天,我戴着耳塞,把一曲in the end听了个来回。狂躁的摇滚乐曲背后却是红色的鲜血,黑色的生命断点,人的残缺,命运的转折。要是我没有写那封情书,王轩逸不会邀约;如果我拒绝了那次约会,车祸不会发生;如果发生车祸的时候,我及时把他送往医院,错误还能挽回;如果错误已经发生,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候在他身旁一起分担,事情是不是不会变得这么揪心?

    王轩逸,悲剧由我而起,即便你时时刻刻替我着想,可曾想过,这些都是加到我身上的一件一件的负担?我张耀华何德何能,在你面前无忧无虑,高兴时调侃你一番,生气时又伤你一顿,最后欠下一屁股债,怎么收场?

    我要回去找他。我要看到他残疾的腿。

    从火车站下车后,我迅速打车回家。打开家门的时候,看到一张便笺纸上写着熟悉的字,写得很短:

    妖,我在北京等你。

    请你耐着性子收我的邮件,接我的电话。

    给我们的未来一个机会。

    他在这里待了多久?等了多久?等的时候会不会冷?这些问题显得矫情,却是当时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我抚摸着一个一个字,快要将这些字熟读于心,字迹像是字的主人一样刚硬里面透着柔和。这几天我在普陀山仔细回忆着他,总是回忆不起具体的事情来,仿佛认识的近一年来,我和他之间都是一些琐碎杂乱的小事,这些小事不足一提,连不成篇章。我只能思念他的神态。他总是穿着干净的衬衫,天冷的时候会穿一件灰色或者黑色的毛衫。我已经记不得他夏天的样子,只知道我最后越来越懂他,越来越能在他的表情里看出些端倪。在他说他喜欢我之前,我渐渐体会到他对我的不一样。即便他对着我生气,对着我无奈,眼睛里也总会流露出一抹温柔。我以前总是怕自己会错意,可是我在回忆他的过程中,最后确定他喜欢我。这种就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电波。

    可是光有爱能走多远呢?

    我有我的历史要背负,你有你的历史要背负。

    我订了最早的航班回北京。在机场,我用手机上网查收邮件,里面清一色的林子松的,从我回来的那天开始一天一封。每封邮件只字片语,最后都是以一句“等你回来,我们都很想你”结尾。我逐一删除它们,删除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掉在屏幕上。

    因为我决定了,接下来要做什么。

    下了飞机,我先给林林打了个电话。林林告诉我,房子已经退租了,但是离职手续压着没让办。我说没关系,你去办肯定办不了,等我有时间过去,把该说的话说清楚了,就能办了。

    林林犹豫了一下,不好劝,又不好不劝,说了句:“妖子你想清楚了,到年底了,先把年终奖领了也好啊。”

    我说:“老娘接下来要做豪门富二代的媳妇,谁在乎那点儿小钱啊?”

    挂了电话,当我准备给王轩逸打电话时,才想起那天被他扔到垃圾桶里的手机。给他公司里打,亮出林子松的行政助理的身份后,那边的秘书用甜甜的生硬的中文告诉我,王轩逸已经半个多月没出现在公司了。

    我在手机里找了半天,没有发现Kelly的联系方式。我一下子不知道从何找起。也许他出国了,也许他出差了,有钱公子的手机号像是国家一级机密一样无法查起。那个被我称为神出鬼没,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幽灵就这样消失了,在我得知我让他遭受的一切,在我得知他为我做过的一切之后,消失了。

    我想到了我原来租的地方。他曾说过,他会偶尔回去住一住,等着我回去骂醒他。

    想到这里,我带着最后一线希望打车奔向原来的小区。敲了无数次门,门里却没有一点儿动静。

    我席地坐在门口,等了一个下午。楼道里暖气不足,我冻得手脚冰凉,看着惨淡的天空越来越暗,楼道里的电梯门开开合合,走出来的都是那些我相处了三个月却不知名字的邻居,唯独没有他。

    看来今天等不到了,我又坐地铁去林子松的公司。

    快要接近下班点,人事行政部门早已收拾东西准备到点回家。我的到来让他们有些不悦。我承认我是故意挑这个时间来的,下班前的最后一个小时办事效率高,不会拖沓。经理以下的员工离职只需行政总监签字即可。而且林子松一般都提前一小时下班接林思聪,这样我和林子松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事情总有例外,就在我填写离职资料时,林子松的声音响起:“你回来了。”

    我拿在手里的笔停了两秒,没有抬头,继续填写。

    林子松的脚步走近,他一把抽出我的笔,又蛮横地将我拉起来,对我说:“妖子,你打算就这样了吗?你如果不相信我,为什么不问我?”

    旁边的行政人员惊恐地看着从来没有这么暴躁的老总发怒。我和林子松的关系维持不到一周,还来不及在公司公布,连最八卦的人都还没有挖掘到新闻。现在他们现场观摩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也算是弥补原来的遗憾了。

    我还没有打好腹稿,只能无言地看着他的眼睛。

    于是,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游行了一圈公司的过道,在办公室各八卦女好奇的目光里,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他的手依然温暖,是我习惯的温度和气场。时隔半个多月没见,他的脸瘦削了些,侧面看去,脸部线条更加明显。他穿着他喜欢的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灰白的毛衫敞开着。窗外的夜色里,霓虹灯闪亮,万家灯火的背景。他站在这个背景的最前面,像是一出话剧的男主角。

    男主角正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妖儿,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我去你北京的家找过你,我又去问你的朋友要了好几次你的老家住址,打听到之后立刻飞过去找你。你父亲去世的事情我听说了,我很担心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一丝动摇。他的眼睛像是充满着诱惑,让我迷失。

    但我很快清醒过来。我说:“我在回去之前就和你说过,让你不用等我。”

    林子松打断我,他以前总是文质彬彬,即便他是员工的领导,也很少打断别人的话。可是他遇上我后经常不太正常。他打断我说:“妖儿,如果你介意那段过去,让我来讲给你听。有些事情传言是一回事,真相却是另一回事。我之所以不说,是因为我觉得没有说的必要。事情早已过去,我们要过的是现在和未来,不是吗?”

    我想,我以前可以在这样的劝说下认同他的说法,但现在不会。我的过去过得那么糟糕,我还不自知。Kellly说得对,人迟早要有报应。就像王轩逸的妈妈因为第三者有了报应失去了生命,就像我逍遥年华有了报应失去了林子松。有些人因为我忍受着痛苦,我怎么可以安然地不管不顾,追随我的幸福?

    我说:“我不要听所谓的真相。那个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林子松的手抚过我的眼睛,他说:“你平时就爱逞能,现在还是这样。不管你想不想听、爱不爱听,我都要说。当时聪聪的出生确实是个意外,他妈妈是个基督徒,而我也不想逃避责任。然后我们打算结婚。这场婚姻最高兴的是聪聪的姥爷。他看好我的能力,在我认识他的女儿前,他暗示过我好几次。我们去马来西亚举办的婚礼,只有双方最亲的家人。我以为是聪聪的妈妈想低调,婚礼简单点儿也没有关系。可是婚礼那天晚上,新娘却突然不见了。我怕她父亲担心,什么也没有说,开始一个人的蜜月。一周后,新娘回来了,她跟我说,她喜欢的人就在马来西亚,但是那个人两年前结了婚。她跑去找他,拿着自己的结婚戒指去威胁他。那个人妥协了,和她一起在马来西亚旅游了一圈。后来那个人又摇摆了,她就回来了。我和她说离婚,她就在家里闹。孩子出世后,这样的事情更是反反复复,后来我也麻木了,专心工作,偶尔出国一趟。再后来,那个人出了车祸,她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上天台跳了下去。当时聪聪刚学会爬,她都没有等我回来就选择了离开我们。后来我带着聪聪离开了那个公司,自己出来重新开始工作,该受的苦一样也没有落下。这么多年来,我对婚姻一直抱着恐惧感,直到遇上你。”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着这些往事。这个版本和原来听说的那个版本有着同样的框架,却有着不一样的内容和细节。这是我近期听到的第N个故事,可是对我来说,这个故事是这些故事里面最好听的了。尽管里面仍然有死亡仍然有血腥,可是我至少从他嘴里得知,他也不过是个受害者。他没有逼死他的前妻,他也没有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我以为我不会有机会听他说出这些,不管是真的假的,都好,至少对自己有个交代了不是。

    我看着林子松说道:“那又怎样呢?”

    以前总说生活有着不一样的面,现在每个人的面展现在我面前,构成一个一个立体,林子松的,王轩逸的,我的。林子松或许还是轻松的,那段历史随着那个女人的死去而消亡。但王轩逸的像是一个复杂的线团,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姐姐就够一个正常人精神错乱了,而我在他悲惨的人生里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赐给他心痛和绝望,顺便夺走了他的一条腿。

    林子松有些意外,又拉起我的手问我:“你不相信?你可以问Kelly,她是聪聪妈妈的好朋友,她知道所有事情。”

    我松开他抓着我的手,他却执拗地握紧,仿佛在握紧他的希望。

    我说:“Roger,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见利忘义,也没有过河拆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你前妻喜欢的那个男人一点儿都不能跟你比,真的。他这么孬,做个事情犹豫来犹豫去,要么离婚跟你的前妻跑了,要么跟你前妻断绝往来,这么破坏别人的家庭,不是还遭了报应死于非命?”

    林子松第二次打断我,拉着我的手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大声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重点。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离开你了。”

    林子松愣了好几秒。他处理过那么多紧急情况,见过那么多世面,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一辈子都在打有准备的仗,他自信满满沉着冷静地应付着所有事情。我甚至不知道原来他也会慌张的。

    他说:“妖儿,你不要开玩笑。半个月前,你还是好好的。林林告诉我,你怀疑我的过去,才会想着要和我分开。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走?”

    我闭了闭眼睛,不忍看见他这样的无措。我担心我动摇一下说一句我不走了,我担心我把他抱住说我也想你。可是如果动摇了,对王轩逸的愧疚得不到解脱,我即便和他在一起,也会分神,我会像他的前妻一样,最后刺伤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好不容易选择放下心结,走向第二次婚姻,我怎么可以伤害他?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凉凉的声音同时响起:“半个月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北京下的暴雪都能融化了,我们真正在一起不过一星期,难道还要很久的时间来决定分不分开吗?”

    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松了松,眼神里带着受伤。他说:“妖儿,你不要一直这样违心说话好不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面对。”

    我看着他那双受伤的墨黑的眼睛,心里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样翻腾,我像是在这片海洋里迷失方向的孤舟,快要被波涛淹没,又挣扎着浮出海面。

    我说:“林子松,我们要一起面对的,不过是你同意我辞职,我卷铺盖走人而已。”

    他被彻底激怒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咬了下来。我今天穿了一双平底球鞋,矮了他一个头。他躬下身子狠命地咬着我的嘴唇,我尝到了齿间咸咸的味道。

    我试图推开他,他却像一座山石一样岿然不动地矗立着。

    我狠狠地咬回去,直到两人嘴角的血液混合在一起,他仍亲吻着。他要将我生吞活剥吗?

    我含混不清地说着:“要亲你赶快亲,我还要办离职手续。”

    他的进攻戛然而止。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会批。我等你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后我再去找你。妖儿,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怎么可以对一个老男人这么狠心?”

    在出租车上,我哭得跟疯子一样。司机大婶一度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让我即刻下车。我掏出钱包里所有的钱,非常暴发户地拍在台子上,让她陪我在北四环上一路狂奔。

    可惜下班高峰期的四环堵得和早晨起床打结的鬈发一般纠结,没有想象中的风云为我变色、地球为我停止转动的场面,交通台的广播依然聒噪,红绿灯依然变换。

    我摸了摸疼痛的唇,想着刚才恼怒的林子松。他本来是个多优雅的人,即便生气,也是皱皱眉毛而已。他前妻至少一开始就坦白,一开始就折腾,他没有付出多少感情,赔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一年多的青春和岁月。可我不一样,我引诱他拿出了他最宝贵的爱情,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最卑鄙的手段伤害了他——我甚至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我坚持他有过一段不堪的历史,营造出我无法原谅他的假象。

    这样总比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好,总比让他知道我要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好。半个月前,我可以像个傻子一样跟他缠缠绵绵到天涯,半个月后,混沌散去,我只能跟他相忘于天涯了。

    林子松说得对,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我像一个刽子手一样干净利落,冷血无情地把林子松从我身边割除了,顺带割走的还有我的心。

    可是林子松喜欢我也许不过几个月,他忘了我是迟早的事情。就像芽儿长得再迅猛,也终将变成一片落叶,就像雪花飘得再稠密,也终会化为一摊雪水一样。如果我放不下王轩逸,放不下我的过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加重他的痛苦,最后落得和他前妻一样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地拒绝他,连他落寞的表情也不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地祝福,孤独地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得未免太过分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地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地等过我一样。

    我刚在他的房门前坐下,就听见了屋里的动静。我兴奋地拍着门,不久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看去,它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得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的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现在人就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忍心在伤口上撒盐,特别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呢?

    王轩逸意外地看着我,迟钝地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坐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饰,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起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法语歌,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它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费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你就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以后你发达了,连本带息还给我。”

    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讲吗?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计较吗?

    我摇着头说:“不行,你也要住这里。我住客厅,你住卧室。”

    他立刻说:“这样不行。孤男寡女的,对你的名声不好。我也不方便。”

    如果我被蒙在鼓里,听他说不方便我立刻会理解为他丰富的私生活,可是现在我懂他的意思了,我终于懂他说的一些话背后藏着怎样的无奈了。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啊?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什么?”

    王轩逸盯着我,浓密睫毛下的眼睛是一副狐疑。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住。你像非典时的口罩,像春运时的火车票,像imax的阿凡达,都是稀缺货。以前我太傻了,我现在很势利眼兼狗腿地回来了,你不想收留也得收留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像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我要和你困觉”一样坚定和无赖。

    王轩逸站起来,给我去厨房倒水。外面的夜色包围着这个屋子,像是母体子宫包裹着胎儿一样恬静。

    他回到客厅的时候说:“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摇摇头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王轩逸过来摸摸我的头说:“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但你说得太言不由衷了。不过你要住这里,我也不反对。你睡卧室,我睡客厅。”

    我连忙拒绝。我怎么可以让他睡客厅,他本来就少了一条腿,睡客厅的沙发多不方便?

    我说:“不行,你住里面,我睡客厅。我寄人篱下,怎么可以让我住卧室呢?”

    王轩逸嘴边有一丝苦笑。

    我隐约觉得他也许看出来我知道他残疾的事情了。

    但这丝苦笑瞬间消失,他温柔地说:“那好,我睡卧室,你睡客厅。我每天只给你一百块钱,你负责采购和做菜。我很挑剔,一般的菜我不爱吃。”

    我说:“那当然好,我住你这里,还有工资可以领,当然不错了。”

    日子便这样不咸不淡地开始了。

    我从林林给我留的行李里找到了以前Kelly给我的那张注意事项清单,努力学着做菜。王轩逸知道我做菜的水平有限,远不如他,但他仿佛很享受我做。我做的饭煳了也好,菜焦了也好,他照吃不误。

    他偶尔出去做做事,我偶尔会对着他的腿发愣。但都是偶尔的事情。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会一起去楼下买菜,买完菜他帮我洗菜,我负责对着菜谱研究。吃完后他负责洗碗,我负责拖地板,然后我们去楼下的小广场散步。我以前很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冷冽的冬天。但现在为了他的腿,我变得非常勤快。我在陪他散步的时候会庆幸他还能走在我身边,不是坐轮椅出来。每到周日早晨,我都会爬到窗台上取下窗帘送去楼下的干洗店清洗,有时候我还换个灯泡。凡是他不方便做的事情,我都抢着做。

    在这两三周的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看见他残缺的腿。王轩逸每次都很谨慎,我便配合地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毯子,知道他已经收拾完,我便起身张罗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变得很安静。我以前只知道我一个人时很宅,两个人时很闹,但我从来没想过,我能和王轩逸过得这么安静,像是一首音律平缓的钢琴曲。

    对了,我做梦的时候会梦见林子松,我总见着他和一个女人挽着手进入了教堂。那个穿着白纱的女人不是我,托着白纱尾巴的林思聪眼里噙着泪水看得我心慌。

    林子松在梦里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我们会幸福得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妖儿,你没有这个福分。”

    然后我说:“对的,我现在高兴得不得了。我和他幸福得也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子松,你也没有这个福分。”

    可是,梦里的我说得那么坚强,梦外的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在一个周日的早晨,我把窗帘拆下,送去楼下清洗。我从干洗店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一辆熟悉的车,车外有个熟悉的人正在抽烟。烟圈在晨雾里盘旋而上,慢慢化为不见。原来他还会抽烟。

    周末清晨的小区清净得如同深夜。我穿着棉质的家居服,趿着一双棉布鞋,低头走过去。我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这个世界不唯心,我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隐身袍子。林子松看见我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发怔,随即掐了烟。

    他走过来,高大的身影罩在我身上。

    我抬头说:“好巧啊。”

    他说:“是啊,我等了你两个小时,真的好巧。”

    我讪讪地笑,我看见他还是那么精神,脸色也不见疲惫。很好,言情小说总是欺骗我们,以为情人一旦分开,就要活得和狼人一样,非得跟断粮三天或者闭关修炼三年的人一样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林子松他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即便他受伤后,也是这样摄人心魂的。

    他说:“找个地方说会儿话吧。”

    我抬头看看东边发白的天际,说:“这个地方最好了,有树有板凳还能看日出。你有话就说吧,我过会儿还得坐公交买菜去呢。那边的早市菜新鲜,价钱便宜。今天我想吃蘑菇肉丁。”

    林子松嘴角隐着笑意,这是他最难看的笑容。他以前笑起来的时候伪装也好,真诚也好,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可现在他的笑如同这严寒岁月里的冰霜。他说:“妖儿现在都能做菜了。王轩逸很有本事。”

    我想,既然他能找到这里来,肯定知道我住在王轩逸家里的事情。

    林子松说道:“你是为了他才要和我分手是吗?”

    我低头不语。一两只麻雀在我身边蹦来蹦去。

    他继续说道:“妖儿,我们都不欠他的。你喜欢的是我,和他在一起,对他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你不过在可怜他。”

    我猛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他残疾?”

    他说:“我听Kelly说起过。我能猜出来的理由只能是这样。你知道他腿有毛病,你同情心发作,来照顾他。”

    我打断他说:“我不是同情心发作。”

    他的眼神幽幽的,他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妖儿,你骗不了我。”

    我在他面前撒得了小谎,大谎言却从来不会过关。但这一次我决定要发挥得很好,要说得一点儿破绽都没有。

    我说:“我不是同情他。他喜欢了我七八年,是个女人都会动心。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八年?你不过喜欢我几天,忘记我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说得很有道理,张耀华你继续加油,要说到连你自己都相信为止。太阳光从云层中漏出来,东边是浓重的金色。万丈红光,照得我如同圣母玛利亚。

    林子松的侧脸很完美,他说:“那你呢?谁喜欢你多久又有什么关系?关键是你呢?你喜欢他吗?你和我待在一起明明那么快乐,可是你跟他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你就瘦成这样。”

    我转身想走。我总是说不全谎话,还没说到一半,我就要溃败了。

    林子松拉住我的手,急切地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不止那么几天呢?如果我说,很早很早的时候我就留意你了呢?如果我说在最初的时候,在宾馆里发生关系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清醒过来了呢?”

    我的泪水又快要出来了。我的心里无数次地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长,我甚至很高兴在那一晚,你还放了感情在里面。这样我们的恋情算起来可以很长很长,长得可以让我回味很久很久了。本来我还嫌回忆太短,可以想的事情太少,现在平添那么多让人想象的时间和事件出来,我怎能不高兴。

    然后我转身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我的手疼得麻麻的,我看到他的脸肿肿的。

    林子松的脸被我打得转到一侧。他回过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眼角有泪光。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那天你在宾馆,你是清醒的,我只能得出结论:你是只禽兽。我给你一巴掌,算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了。我不欠你,你也不欠我。我们都两清了。”

    林子松说:“妖儿,我们永远不会两清。你欠我一辈子那么多,怎么可以你一个人说清就清了。家里的密码一直不会换,你记得回来。”

    林子松的出现就像是钢琴曲里的一次跳“tone”,让我心惊肉跳。

    我华丽丽地发烧了。

    发烧的感觉和醉酒差不多。都是头昏脑涨,半梦半真。朦朦胧胧间,王轩逸的影子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他的话也在我耳边飘来飘去。

    他说:“妖子,其实你全都知道了对不对?我问赵飞了,他什么话都被你套出来了。”

    接下来的话我又听不清楚了。我只感到冰凉的液体流经我的血管到达了我的心脏。

    虽然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是输完液的第二天,我就恢复了。

    王轩逸非常有精神地邀请我去看巨幕版的《阿凡达》,他说:“既然你把这个电影列为和我一样稀缺,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我记得上次和林子松也是在这家影院。上次他为我打了一架,如今我打了他一巴掌。这么说来,我确实欠他很多。

    我看着屏幕上那个不相干的星球发着蓝色的光,3D眼镜下的泪水却很澎湃,闪烁着蓝色的光芒,看起来应该会像海洋之星。

    电影快要结束时,王轩逸忽然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直觉地往后缩了缩,缩完之后我才清醒过来,连忙主动地又递出手去。他冲我微笑,梨涡在变换的光影下忽明忽暗。3D眼镜黑乎乎的,我看不见他的眼神。

    到家的时候,王轩逸重新穿上围裙,跟我说:“妖子,我给你做一碗皮蛋瘦肉粥。你刚恢复,不要吃太油腻的东西,太素的你又不吃。”

    我站在一边看他。他温文尔雅地站在厨房里,手里明晃晃的刀有节奏地切着肉丝,不像我那样笨手笨脚,切个肉都要费半天时间。

    林子松也很会切肉。不过如果我生病,他肯定不会赐我一根肉丝,我只配喝白米粥。如果我耍赖,他会淡定地看着我,眉毛都不皱一下,只需要冷笑一秒,我就低头认罪了。

    原来的我这么孬种,现在的我却是如此彪悍,真是好大的进步,妖子你真了不起啊!

    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吃到王轩逸亲手熬制的皮蛋瘦肉粥。

    我吃完皮蛋瘦肉粥不久,又倒头睡死过去,醒来时,看见一个白色的信封。

    我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心里有点儿发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把钥匙,还有王轩逸行云流水的字和落款。

    妖子:

    谢谢你回来陪我这么长时间。

    这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光,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原以为我的秘密将永远埋在地底下,没想到从来不参加同学会的你还能和赵飞相遇,老天真是爱捉弄人。我之所以要隐瞒你,起初是因为自卑,后来则是因为怕你自责。出车祸的事情跟你没关系,命里该有的一劫,逃不过的。就像命里注定我和你因为不同的原因不远万里地在临西林学院相识,我们两个注定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一样,都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轨迹。

    我是那么了解你。在你自己都没确定喜欢上林子松的时候,我就能看出来你的感情变化。你那天义无反顾地在我家里,要求和我同住时,我早猜出来八九分,你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可是,事情永远有它的两面性。我就是太了解你,所以一百个确定,你不是因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同情我才要搬来和我住在一起。你只是想弥补,可是妖子,我最不愿看到你的委曲求全。

    前几天你自己做梦把自己哭醒了,发烧的时候你在叫他的名字。妖子,我喜欢你,但不表示,我喜欢到需要霸占你,即便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的你。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请原谅我自私地和你一起度过了这二十多天。这么多天,我可以和你朝朝暮暮,我很满足。如果你真的要弥补我,这已经是最好的方式了。再过下去,我怕越了界过了度,破坏了所有的平衡。这么多天的相处,你可以心安,我可以没有遗憾,这样我们都好。

    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你原来那个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我不会送你的,但如果你无家可归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几天会卖了,我不想再保留着它。人必须要向前看,不是吗?

    谢谢。珍重。

    轩逸字

    看完信件我很平静。我倒出信封里的钥匙,开启对面房屋的门。我在那个凌乱的屋里接着睡了两天两夜,饿了我就去对面王轩逸的屋里偷几罐牛奶。经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屋里原来那只丑陋的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他扔了还是带走了。这个问题虽然很小,但因为我再也没有办法得到答案,就像童年时很多零碎的记忆拼凑不起来一样,我竟难过得大哭一场。

    再过几天,我看见有人接手了王轩逸的房子。我把一个月前偷偷配的备份钥匙从高空中扔下去,然后我开始打超级玛丽,开始海投简历找工作。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但不影响我继续找工作。

    我的工作履历只写到一年多前,如果有电话面试过来问我最近一年我在深造还是在家休息,我便告诉他们,我在欣赏帅哥。有的人听了之后立刻挂断电话,有的人听了之后会勾搭几句,再深层次地继续挖掘的时候我立刻挂了他们的电话。

    在这样无效的简历投递中,居然还有一家不开眼的公司让我去面试助理的职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公司的介绍,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招收开国员工。

    最近我迷上了植物大战僵尸,打了个通宵。第二天我的眼睛没有成熊猫眼,倒鼓励了几颗顽劣的青春痘无情地长在了鼻侧。为了挡痘痘,我特地戴了一副眼镜,好让镜托将其遮住。

    阳光灿烂得快要把整条街融化了。

    尽管是新公司,招聘的等候间里还是聚集了好些人。只不过今年的竞争比去年激烈得多,不仅有拿着各类文凭的中国人,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过来抢生意。果然是全球经济危机了,连一个小小的助理工作都要面临进口压力了。

    有一个打扮得像人鱼公主的人在面试完后,抑制不住抽搐的嘴角说道:“里面有个非常非常帅的人。整个面试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话,不过他就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啊,我的心肝哪就被勾走了。”

    我见过的帅的人多了去了。这么没见过世面,真叫人鄙视。可想一年前我也是如此丢人。

    还没等她把这个帅哥描述完全,我就被叫了进去。

    坐在中间的是个肥得横宽高很一致的家伙,如果以后要给他做助理,我想我得建议公司先检测一下地板承重量。

    我扶了扶眼镜,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说:“你叫张耀华?”

    我扭过头,看见勾走“人鱼公主”心肝的那位正严肃地看着我。

    我摘下近视眼镜,擦了擦镜片,再戴上去,发现还是他。

    他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穿着一身休闲装,在这一片西装的海洋里显得突兀非常。几个月不见,他又变得年轻很多。岁月不饶人,唯独饶了他。

    他转着一支铅笔说:“听说你在电话面试的时候说,你这一年都在边上班边看帅哥?”

    我舔了舔嘴唇,直视着前面那个肥仔说:“是的。”

    余光看见他拿笔顶着头说:“那请问这个帅哥长得如何?”

    我目不斜视继续说:“祸国殃民。”

    他从角落里站起来,绕过面试官,拉了一条靠背椅子坐在我面前,说:“那请问你为什么要辞职?”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他是红颜祸水,我不幸中招了。”

    他问我:“那你后不后悔?”

    我说:“说后悔那是肯定的。当时我每个月有五千的工资,还有三千的家教费用,而且偶尔还能去他家顺点儿伙食。现在我在家里零收入,坐等天上掉钱。每天吃泡面,荤素不调、咸淡不一,都是被他惯的。”

    他浅浅地笑:“既然这么后悔,为什么不去找回他?”

    我瞥了一眼神情专注的面试官,继续说:“因为我以前还放过狠话,死也不会回去的。人要脸树要皮。”

    他站起来,戳了戳我的脸说:“原来为了它,连我也不要了。你回去吧。”

    我说:“好。”

    虽然我没剩下多少钱,我还是去楼下喝了一杯咖啡。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不由得在心底感叹,那位人鱼小姐说的真是普世真理:真是随随便便一看,我的心肝就要被勾走了啊。

    窝边草要吃,回头草我更要吃。

    大太阳底下,我发挥我长跑冠军的优势,走过斑马线,闯过红绿灯,穿过无数大街小巷,来到那个我住过的地方。

    密码输到一半,门就打开了。

    门内站的是傻傻愣住的林思聪。好久不见,个子长高了点儿。

    过了好一会儿,林思聪抱住我的腿说:“妈妈,我们都想死你了。爸爸一直说你过一阵子就会回来,可是都过了好几个阵子了,也不见你回来。”

    林思聪是个乖孩子,我现在一身黏稠汗水,一身臭味,他也没嫌弃我。我说:“嗯,妈妈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我陪林思聪看了几集柯南后,终于忍不住想去洗个澡。

    洗得差不多时,才发现没有带浴巾进来,只好扒着门喊了一声:“聪聪,过一会儿给妈妈拿一下浴巾,放在门口的木凳上就行啦。”

    随后我听见有欢快的脚步声临近,聪聪在外面糯糯地说:“妈妈,浴巾放好了。”之后贴心地将洗手间的外门也关上了。

    我洗完澡,刚打开浴室门,就发现洗手间的木凳上除了放着一条浴巾外,还放着一个人。

    他徐徐地站起来,对着我得意地笑。

    我往后退了一步,不知道该先遮上面,还是先遮下面。最后我决定,去遮住他的眼睛。

    还没等我把手捂上他的眼睛,他就抓住了我的手,顺势将我揽入他怀中。

    他的脸搭在我裸露的肩膀上,细碎的头发扫过,有一些发痒。

    他说:“妖子,好几个月没见,我觉得我们都生疏了不少。”

    我口中一干,眼睛一湿,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生疏了。我以为,你还爱着我,就像我还爱着你一样。”

    林子松又将我拥抱得更紧一些,声音轻轻地在我耳边说:“嗯,既然生疏了这么多,我们还是深入一下,生米煮成熟饭,不熟也让它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