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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后的事情她完全没有记忆,等到她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
她在医院里,腹部的刀口已经被缝合,但疼痛没有减轻,她是被疼醒过来的。
“疼……”她气若游丝,从鼻息间溢出一个字。
“你还知道疼?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就没命了!”
南风艰难地抬起眼皮,看到了病床边盛怒的盛于琛,有他在,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她嘴角一牵:“于琛哥……”
盛于琛整张脸绷得紧紧的,像石头似的冷硬:“从今天起,你必须寸步不离呆在我身边,再敢肆意妄为到处乱跑,我就打断你的腿!听到没有!”
南风不敢顶嘴,眼皮无力地垂了垂,轻轻‘嗯’了一下,过后问:“……那些人呢?”
“跑了。”
他到的时候,整个工厂只有她的一个人,那些人可能是不想和他起正面冲突,已经从小路撤走。
南风失血过多,状态很不稳定,没说几句话就又闭上了眼睛。
盛于琛眉心拧得死紧,满腔火气,只是看她现在这个模样,到底没忍心再责备。
她好久没有动静,像是又昏睡过去,盛于琛凝视着她毫无血色的脸,根本不敢去回想他赶到废弃工厂时看到的景象——那一滩从她身上流出的血,将地面浸成暗红色,而她静静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全身冰凉,他几乎不敢去碰,唯恐发现她已经没有气息。
盛于琛闭了闭眼,起身,想去找医生来给她看看。
就在此时,南风突然睁开眼,涣散的眸子一瞬间聚焦,他一愣,她竟动手去掀开被子要下床,盛于琛抓住她:“你又要干什么?还想折腾?”
南风急着:“我、我要去一个地方。”
“肚子都被人剖开了,你还要去哪里?!”
南风反抓住他的手,整个人看起来很紧张很着急:“于琛哥,于琛哥……”
“你带我去,从今以后,我听话,我听你的话,你说什么我都听,我再也不乱跑,一定乖乖留在你身边,求你了,带我去……”
盛于琛从没见过她这个模样,好像是丢了一颗心似的,她眼中的乞求几乎要溢出来,见他一直不肯答应,眼眶滚出润色,眼泪摇摇欲坠。
“于琛哥,求你了。”
听到这声哀求,盛于琛松了弦。
生气也好,无力也罢,但此时此刻,他没办法对这个模样的南风硬起心肠。
最后他妥协了,找了一架轮椅,推着还在输液的南风出了医院,他问她要去哪里?她说去洛杉矶广场,找一个卖麦芽糖的摊位。
洛杉矶广场人来人往,还有很多鸽子栖息在周边的树木上,时不时展翅飞翔。
盛于琛找到那个卖麦芽糖的摊位,推她过去,南风在四下左看右看,却始终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想不通地喃喃:“怎么没有呢……”
盛于琛蹙眉:“你在找什么?”
南风没有回答他的话,让他推她到周围看看,可是没有就是没有,别说是这个小摊附近,就连整个洛杉矶广场都没有她要找的那个人,她不知所措地揪着衣服:“他明明说在这里等我的啊……”
他?盛于琛声音沉了下来:“那个警察?”
“是,是,于琛哥,你有看到他吗?”南风眼里点亮星星,“他在哪里?”
盛于琛从内到外变得阴冷,推着轮椅的手捏得很紧:“你知道他在哪里,为什么他们问你的时候不说?”
他以为她是真的不知道,原来她是替他隐瞒!
她竟然为了保护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
南风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样做有什么错,她还在问他是不是见过陆二,陆二在哪里?
盛于琛真想给她一巴掌看看她清醒不清醒,按捺着即将爆发的怒气,他冷笑:“他早就跑了!”
南风脸色一变:“不可能!”
她定着神:“他说他会在这里等我,我还没来,他怎么会走?”
对了!对了!
她从昏迷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也许是因为等不到她,他才先离开。
一定是这样,谁会在原地白白等三天啊?他一定是先回破房子了!
她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于琛哥,带我去别的地方!”
盛于琛眼神清冷,已将一切看得明明白白,随她的意,带她去破房子。
破房子里一片狼藉,是她被抓那天被那些人砸坏的,连那张曾承载他们多少温情的沙发也散架了,南风在破房子里也找不到陆二,看情形,他似乎没有回来过。
那一刻她才终于慌了,一种可能永远再也见不到陆二的恐慌将她席卷,她手忙脚乱地去抓盛于琛的手,哀求道:“你帮你找找他,于琛哥,你帮我找找他,求你了,帮我找他吧。”
盛于琛冷眼看她执迷不悟:“好,我帮你找,你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警号多少?几岁?哪里人?”
“他叫陆……”陆什么?南风脑袋就像被人闷了一个棍,霎间空白。
他叫什么名字,她好像从来都不知道……
“你不是要我帮你找他吗?我可以帮你,你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说啊!”到最后他已然压不住脾气,“你他妈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你就为他连命都不要!俞笙,你傻了是不是!!”
得知她是因为那个卧底警察惹上黑帮时,他已经快被气炸,再看到她浑身是血奄奄一息,还仍死咬着不肯说出那人下落,他就真想就地撬开她的脑子,看看里面都是什么混账玩意!
为一个认识三个月的陌生人豁出命,她简直是个疯子!
南风脸色雪白,本能地摇着头:“你帮我找他吧,他的眼睛看不见,一个人很危险的……于琛哥,帮我找找他吧……”话语最后,她染上了浓重的鼻音。
不到黄河心不死,盛于琛不介意送她去黄河。
几天后,他带着刚刚收到的消息来到她的病床前,没有任何迂回地告诉她:“我把整个洛杉矶的警察都翻了个遍,没有一个华裔警察姓陆,最近也没有卧底警察受伤。”
南风愣怔:“……没有……”
盛于琛讽刺地牵动唇角:“对,没有,他骗了你,他根本不是警察!我还问了卖麦芽糖的老板,他对你们两人印象深刻,但他说那个男人已经很久没去过他那,听得懂我的意思吗?他约你在那个地方见面,但他根本没有去过那里等你!”
没有去过。
这四个字抽走了南风仅剩不多的气力,她又记起被活生生刨开肚子那一霎的剧痛,眼前天旋地转,下一瞬,她失去了意识。
这次昏迷,南风还发了高烧,烧了一天一夜,意识不清时嘴里一直呢喃着‘陆二’,盛于琛听得清清楚楚,气她执迷不悟,又心疼她这个模样,起身去吸烟室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叫来叶秘书,让她再去找找。
可这世上有些人消失了,不是说找就能找得回来,那个陆二,始终了无音讯。
“他说要娶我的……”
盛于琛面无表情:“三个月的感情,你就相信他会真的会娶你?你怎么这么天真?”
你怎么这么天真?
真的是她天真吗?
可是她怎么都忘不了那个晚上他虔诚而认真的模样。
……
后来的三年,她无数次想过他失约的原因,是不是被抓人了?是不是出意外了?是不是有什么不能出现的苦衷?
总之可能发生的理由她都想过,始终坚信他不是故意失约,她信任他。
直到三年后的黄金台,她带着三分醉意在走廊里撞上一个挺拔的身影,醉眼朦胧地抬起头,看到了那张她勾勒过无数遍的脸。
那一瞬间,她不是生气他迟来这么多年,而是发自内心地一笑——嗨,陆二,好久不见。
我还以为我们这辈子都见不到了呢。
……
可是他完全不认识她,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客气而绅士地将她扶好,然后便带着他的人和她擦肩而过。
她回到包厢,又哭又笑,兰姐还以为她喝多了,想带她去休息,她摇摇头,不肯去。
“兰姐,我看见他了。”
“谁啊?”
“那个说要娶我的人。”
说着,她又笑了。
兰姐去查了一圈回来,脸色不太好。
彼时她没多想,后来她才知道,兰姐当时复杂的神情里夹带着一丝心疼,她心疼她这些年念念不忘的男人竟然是她的仇人,心疼他们这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心疼他们注定情深缘浅的相遇。
那天她终于知道他的名字。
他叫陆城遇,南陆北俞的陆家大少爷,首屈一指的跨国大企业陆氏集团的董事长。
她的笑容渐渐褪去,原来她的陆二的真正身份这么高。
兰姐不想她再接近陆城遇,就告诉了她很多关于他的事情,包括他身边的每个情人至多只能留一百天。
南风低下头淡淡笑着,将裙子上的褶皱抚平,少顷,她做好了什么决定,抬头看她:“兰姐,上次你说我要是想在短时间内筹到一大笔钱,除了去卖,没别的门路,是吗?”
兰姐愣了愣,旋即怒道:“我开玩笑的!你要是敢做傻事我就打死你!”
可是南风说:“兰姐,我想回到他身边。”
“……”
她想回到他身边,想知道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想知道他是否还记得要娶他的诺言。
兰姐动了动唇,看到她脸上的坚定,终究是没有再劝。
再然后,她进了那间房,3021。
她站在窗边含笑看他走近,细细打量他的变化,比起三年前,他成熟了很多,内敛了很多,那双眼睛已经能看见,和她当初想象的一样好看,漆黑,深邃,装着星辰和大海。
“嗨,陆少。”
是我啊~
惊不惊喜?
意不意外?
……
“意不意外?”一如多年以前,南风笑了起来,只是那时她娇俏,如今她讥讽。
岁月的大门徐徐关闭,过往那些风花雪月悉数燃烧成灰烬,变成她眼底千年不化的霜雪。
南风冷眼看对面的男人的脸色一点点变得苍白,忽然,他也笑了,约莫也是在笑命运太荒唐。
“陆董事长,故事讲完了,我还有别的事要忙,先告辞。”
南风拎包起身,可能是一时间回忆起太多过去的,她感到胸口微微窒闷,不太舒服,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密封的空间。
她走了几步。
忽听身后一声叹息。
“南风,”
不知为何,她竟就停下了脚步。
陆城遇的声音沙哑,像是有无数释不开的情绪死死堵在他的喉咙里,使得他吐出的每个字都那么沉重。
“不如,”
“我们从头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