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爱生活爱潇洒(1200首订加更)

白雨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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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无比炎热的夏日,沐浴了一泓清澈的泉水……那一刻的微笑竟会让我这样措手不及!

    今天本是怀着一颗放弃的心情在书店外徘徊,甚至不断的重复这样一句话:‘谭张算老几哦?签不到就算啦!’

    看着手里面的书票,上面的号数是1224,让人想死的大号啊。

    天啊为什么你们男生比我们女生还疯狂!

    跟同学喝了第三杯冷饮,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想想办法,早点拿到签名。我们回到三联书店的时候,来了一辆车,探长从上面下来!人山人海的人群,都在喊探长的名字,还有人喊卫雅,卫雅是谁,不认识。

    我好想冲过去,但是拦路的大妈凶神恶煞,把我们挡在外面,只能目送探长从不远处走进书店里。

    我拿出相机想要拍几张照,却被挤得东倒西歪。

    天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哦!

    要遭这个罪。

    我连探长长什么样子都看不到,就顾着将挤过来的人挤开了,天还这么热,脸上都是汗珠子往下滴。

    我为什么没有带一把伞过来!

    为什么没有大风吹呢。

    同学已经败给了老天爷,决定就在对面的冷饮店里待一个下午,让我自己一个人进去书店拿签名。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费了老半天劲终于挤进了书店里,但是探长被安排在大厅的最左边,我跟他之间还搁着一堆人呢。

    事到如今,我只能发挥个子矮小的优点了。

    我竟然从别人的胳膊下面钻了进去。

    啊,天啊,我终于挤到了探长的面前,准确的说是隔着一排人,前面拉起来一条线,防止我们挤到沙发上去了。

    唉,我不敢想象我当时是什么样子,我本想整理一下头发。但拥挤的人堆弄的我毫无伸手的空间。我就这样披头散发的往前面伸头伸脑,真服了我自己。我抢到了一个好位置,看到了探长。

    探长跟那个叫卫雅的老大妈在聊《神雕侠侣》。

    抬起头的时候,他露出了一个微笑。我呆呆的看着他十秒钟,心里面就剩下一个念头:‘原来他不丑嘛。’

    他向我这边看过来了,我感觉到跟他对上了视线。

    那一刻心跳的好快,天啊,我想我是中暑了。快给我药。

    真帅!

    我没想到的是,探长不但长得挺好看,人也特别幽默风趣,说话好好笑哦。他跟那个卫雅老大妈聊了好一会,尤其是我最喜欢的《射雕英雄传》,聊了好多。探长说他自己最喜欢的是黄老邪。

    我也喜欢黄老邪,有才华、有个性、武功高、又懂音乐,有生活情趣、疼女儿,最重要的是对老婆一片深情。他住的那个美丽的桃花岛,是我看小说的时候。最向往的地方。

    探长说桃花岛这个创意,竟然来源于他的地理老师,他地理老师上大学的地方,就在陆安的桃花岛。有时间我一定要去看看那座桃花岛。

    人太多了,后面的人老是想往前面挤,让我们前排的人根本没办法专心听探长说话。

    反正就是大家不断的笑,我也傻呼呼的跟着笑。

    当然啦,其实探长说话超爱逗人笑的。

    就是卫雅那个老大妈,根本没看过书嘛,探长说的她都接不上来。还是探长自己圆过来。什么水平嘛,没看过书你来干什么啊!

    过了好一会。

    终于轮到了探长跟我们读者互动了。

    好激动。

    我立刻举手提问,哇,我说话原来可以这么大声。我好像很傻的在大喊‘我、我、我、我’,喊了好一会,才轮到我。

    我有点生气。

    不过不重要了,天啊,我可以跟探长说话了,我一定要好好问探长一个问题。”

    ……

    张谭的心情有点不好。对面的卫雅,业务水平太差了,一问三不知。跟她没办法聊任何关于书中内容的问题,她根本就没有做一点功课,连四大名捕是哪四个人都不知道,杨康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

    别的不知道也就罢了,今天是聊《神雕侠侣》的,她竟然也什么都不知道。

    弄得张谭不得不提早要求跟读者们互动。

    跟读者互动,总算可以言之有物。

    “探长,我想问你,你是不是有女朋友啊,把爱情写得好浪漫哦。”提问的是一个头发有些凌乱的女学生。

    张谭注意到这个女学生,之前举手提问的时候,她说话超大声,在那“我、我、我、我”的大喊,想不注意到她都难。

    迷武侠的女读者肯定没男读者多,但是女读者往往更狂热一点。

    “我没有女朋友,也没有谈过恋爱,我把爱情写得好,可能主要是想象力丰富吧。正因为没有谈过,对爱情才有各种浪漫的幻想,生死别离啊,休戚与共啊,相爱相杀啊……”张谭编着故事。

    也不能算是编故事,应该说是移花接木。

    金老爷子写《射雕》、《神雕》的时候,苦追夏梦而不得,肯定整天yy跟夏梦有怎样怎么样的爱情,把各种想象的爱情,融入到了小说中。

    要让张谭来写,他可以写出曲折的爱情戏,但细腻程度就不够了。

    他上辈子谈过几次恋爱,过程庸俗且无趣,更多是生活上的凑活,和生理上的性趣,让他维系住交往。有时候张谭心想,自己恐怕就没有真正的爱上过一个女人,他没找到那个让自己心动澎湃无法自拔的人。

    所以这一辈子,张谭没有去寻找曾经认识的女人,没有爱,那就别在有交集了。

    “我相信很多人在没有谈恋爱之前,都幻想过自己的爱情,或者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或者是凄美婉转的爱情,或者是幸福圆满的爱情……白马王子、黑马王子都曾入梦来。不同的是,我把我的幻想,融入到小说里,用武侠的形式来包装。”

    顿了顿。张谭继续说:“而且,武侠本身就是光怪陆离的大人童话,比起我们日常的衣食住行,江湖上的打打杀杀更能产生各种生离死别的剧情。越是痛苦的、越是记忆深刻的,这样的爱情,往往更令人感动。”

    女学生很满意张谭的回答,不断的点着头,笑得很幸福的样子。

    张谭就这样不断的回答读者的问题。

    有些好回答的就认真回答。不好回答的就用开玩笑代替。

    互动十分嗨皮。

    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五点钟。

    书店老板准时过来宣布畅聊会结束,可以开始签名了,签名地点安排在二楼,读者需要按照购书发票上的号码排队等签名。

    张谭先被领上了楼。

    刚刚才喝口水,就看到很多读者拥挤着凑过来,书店找来的大妈们拦路能力不错,但是组织能力太弱,根本没办法让大家按照号码排队,所以就乱成一团,都挤了上来。好在张谭周围有李艳等人护着。没被冲撞。

    “大家不要急,我们有三个小时的时间签名,都能拿到签名。”李艳捍卫住签名的书桌,大声的喊。

    好一会,乱糟糟的场面才有所稳定下来。

    张谭被迫超水平发挥,以最快的速度给每位读者签名,手腕酸了揉一揉,继续签,签完一个小时才休息一会,喝点水。从五点奋斗到八点。最后还延长了二十分钟,才把几千人的签名工作给完成。

    当最后一个读者满意的捧着书离开,张谭感觉自己的手腕都快断了。

    ……

    晚上三联书店的老板请吃饭,又是不得不喝了三瓶啤酒。

    回到宾馆之后。张谭由衷的感叹一句:“以前总想着出名后多风光,才发现其实做名人也不容易,我这七月份就到处忙应酬了,八月份又得四处跑签名。这个暑假,荒废了多少本该享乐的时间啊。”

    李艳笑说:“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多少人羡慕你还羡慕不来呢。”

    “也是。”张谭收起矫情。自嘲一笑,“不过《神雕侠侣》之后,我再也不来这么密集的签书会了,偶尔举办一次,是新鲜,多了就是自找烦恼。而且我觉得,其实签名不签名,并不影响书的销量。”

    “但对你个人的名气经营,却是很重要的手段。”

    张谭摇摇头:“只要你创作出好的作品,其实用不着这些方式,依然可以提升名气。而且我也不是很喜欢重复的作秀。”

    换句话说,说张谭从未把“名人”当作自己的职业。

    别的名人、明星,都是想方设法的经营自己这个人,把自己当作一份职业,每天按照固定的行程,来完成各种作秀任务。重复的跑宣传,重复的上节目,重复的与粉丝互动,对他们来说,这样做是赚钱的工作。

    但张谭却是兴趣。

    不管是接受采访,还是参加新闻发布会,他都觉得这样比较风.骚。

    当初跟安微文艺出版社谈新书宣传,之所以答应一个月在全国跑五场签名会,就是这份追求风.骚的虚荣心作怪,觉得签名时会有成千上百人过来追捧他,是十分耀眼的高光时刻。

    但万事万物都有一个度。

    过犹不及。

    当高光时刻变成了量产的工作,那种风.骚感觉就再也找不到了,反而成为了一种负担。归根结底,这样的生活和张谭理想中的生活,相互抵触。

    他追求的是活得潇洒。

    该文艺的时候装个逼,该消遣的时候找个乐,赚钱当然要赚,但不能为了赚钱,忽略了生活。

    生活,就是要爱蓝天、爱白云、爱这份洒脱不羁。

    “明天回合淝,我要去钓鱼!出版社和各地书店组织的签书会,你看着跟他们商议,过程就不要问我了,到时候我直接露面签名就好了。”伸个懒腰,张谭决定说。

    李艳无奈的点头:“好吧,我会把接下来的几场签书会,跟他们协调好,尽量不打扰到你。”

    如此。

    一夜无梦,好觉到明天。

    ……

    “我走出书店,见到同学后,脱口而出的就是夸探长的好话,说了无数个帅。虽然拿到了签名,可还是想要再去楼上见探长一面。要知道这个结果是我没想到的,连出来后的言行也是让我吃惊的。

    却又那么自然。

    天,探长看我的那一刻,真的好帅……”来自淮楠二中、高二女学生、金莎莎的日记。(~^~)

    ps:再推荐大家一本很不错的书《重生之俗人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