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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清晨,宛陵市慈和医院。
清晨的薄雾刚刚散去,医院南边的车库前,救护车司机莫言拿着手机一边通话,一边用线掸拂拭着救护车的挡风玻璃。
“一大清早就听你叽叽喳喳,我说,你们做编辑的不都是晚睡晚起的吗?”莫言放下线掸,靠在车门上点了支烟。
“你当我愿意这么早起床啊,这不是升职了嘛,作息时间改了……”
手机里的声音甜腻而慵懒,带着些鼻音,让人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幅伊人春睡欲醒,却迟迟不愿睁眼的美人图。
莫言笑道:“抱歉,抱歉,是我忘了,麦大编辑已经高升为主播了。”
“没关系,所谓贵人多忘事,官人还能记得我姓麦,奴家就已是受宠若惊了。”
麦主播的声音极有磁性,又刻意压低,带着些绵软软的拖腔和挑逗,言语间,那有意无意透出的风情与娇媚,即便远隔千里,也能跃然于眼前。
可惜,莫言对& {}她太熟了,笑道:“前天还骂我是秃驴,今天就成官人了?行了,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说吧,找我什么事?”
“哈,小同志蛮聪明的嘛,行,那我就直说了……”
麦主播的全名叫做麦穗,是莫言的学姐。她比莫言高两届,但直到她大四那年,两人才算相识。
身为学生会副主席兼校报主编,麦穗的大学生涯可谓多姿多彩。而莫言虽有H大‘第一高僧’的美誉,但实际上认识他的人并不多。按照概率来说,多才多艺、青春靓丽的麦穗与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的莫言很难产生交集。但世事真的很奇妙,几百次擦肩而过、目中无人,似乎永无交集,但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次不经意的凝眸,视线就从此交缠在一起。
那是一次本不在计划内的采访活动,身为校报主编的麦穗在H大的月湖边,那群闪耀的光头中,一眼就看见了莫言。
H大每年都有新的学生社团出现,麦穗大四那年,几个哲学系的男生成立了一个佛学社,成员虽然很少,主题也很生僻,但成立那天,所有成员清一色剃了光头,很是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这其中就包括当时的校报主编麦穗。
莫言并不是哲学系的学生,那段时间他恰好对佛学产生兴趣,被几个经常在一起泡图书馆、自称老衲的眼镜男一撺掇,于是很干脆的剃了个光头,从了几位老衲。
社团成立那天,他们在校南的月湖边照集体照。那天清风习习,湖光艳潋,七八个锃光瓦亮的光头穿着从校剧团借来的月白色僧袍,在湖边双手合什,一字排开,很是吸引了一些目光。
莫言身高一米八二,在一群平均身高不超过一米七二的‘老衲’当中,绝对是鹤立鸡群,于是就有了第一高僧的美誉。
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原本是指女人的,但用在男人身上,有时候也挺管用。
那天,月白色的僧袍穿在身材挺拔的莫言身上,清润而儒雅,的确有几分俏和尚的韵味。
湖光艳潋,假僧莫言,衣袂飘飘,阿弥陀佛……
匆匆赶来的麦穗第一眼就看到了莫言,然后视线就再没有转开。她实在想不明白,一个男人的眼睛怎能生的如此清澈……
那一刻,被定格在麦穗的相机中,定格在她的记忆中。
那一刻,她仿佛看见《青蛇》中似是无情却有情的法海,又仿佛看见古龙书中那风流倜傥的妖僧无花……
从那天后,麦穗便以约稿的名义开始接近莫言。
莫言写的一手好文,文风清新自然,用麦穗的话说就是很有文青的范儿。
她已经想好,如果看这个家伙一直都很顺眼,不妨找个机会,将他一口吃掉,以此纪念自己的大学生涯,顺便结束自己漫长的无恋史。但是随着接触加深,她却开始犹豫,这并非莫言不够优秀,而是她始终觉得,自己离这家伙越近,就越看不透这家伙……
你见过从来不看专业书籍,却学分照拿的家伙么?
好吧,这样的天才虽然很少,但的确存在。
那么,你见过因为一双新鞋,就能推断出你昨天去了海天广场、喝了两杯咖啡,甚至还扇了某个色狼一耳光的家伙么?
顺便再问一句,你见过每个月必定会离奇失踪三天,所有人都不知其去向的家伙么?
最后,你见过拿着金灿灿的H大毕业证书,拒绝多家公司招纳,却跑到某家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的家伙么?
尤其是这最后一点,简直让麦穗抓狂。
……两年前她离开了H大,因为犹豫,终究没有将莫言吃掉。而在这之后,两人依然保持着联系,每周都会通电话,倘若时间足够,她甚至会回到H大,拉上莫言一起吃饭、逛街。高兴的时候,她会叫莫言小和尚,不高兴的时候,她会骂他小秃驴,春心大发的时候,也会在深更半夜拨通电话,像个兔儿精似的,甜腻腻的叫一声‘唐长老’……
一切仿佛昨天,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但事实上,走出校门的那一瞬间,麦穗就已经开始后悔。
男人这种生物,好不容易遇上个喜欢的,一时的看不透,又有什么关系!
女人如水,男人如书,莫言这本书虽然厚了点,可每天看一页,终有看完的那一天。而在这之前,每翻一页,都是一次新的期待,随之而来的,又将会是一种新的心情。有这样一本书……还不够自己得瑟的么!
所以,早在莫言毕业之前,已是某家时尚杂志副主编的麦穗就开始谋划,要将这个学弟纳入自己的魔掌。莫言的文笔好,杂志社正需要这样的人,将他拉拢到自己旗下,正是公私兼顾,惠而不费。
然而,莫言却早有打算,毕业当天他就关了手机,不知所踪。直到一个月后,两人才重新联系上。
这时麦穗才知道,她准备收藏在枕边、盖上私印,然后用一生去慢慢品读的这本书,居然眨眼之间变成了《救护车司机工作手册》……
麦穗恨的咬牙切齿,不怪老娘看不透,这特么的小秃驴,绝对是白痴山神经寺出的家啊!
她有心问个明白,堂堂的H大高材生为什么要去当司机,而且还是救护车司机。但是几次话到嘴边,她都忍住了。莫言的性格,麦穗心里再清楚不过,这货想告诉你的事情,必然会说。若是有什么事情不想告诉你,你就是拿把枪指着他,又或者脱光衣服躺在床上,他也绝不会说半个字。
很多时候,麦穗不停的催眠自己:救护车司机救死扶伤,每月薪金十万,深受人民群众喜爱,是劳苦大众的的全民偶像。不想当救护车司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是腐朽的,是堕落的,吃方便面的时候是永远找不着酱包的……面对如此光芒万丈的职业,我需要问为什么吗!
于是这半年来,两人通了几十次电话,都很有默契的没有提起这事。
“……两件事,第一,下星期我要去宛陵,而且是常驻。怎么样,听了这个消息是不是觉得很兴奋、很期待?”
莫言吓了一跳,问道:“真的假的?”
麦穗说道:“当然是真的,你不知道吗,我供职的天逸传媒总部就在宛陵呀……”
微微一顿,又道:“咦,我听你的的口气,好像不欢迎?”
莫言立刻发出豪爽的笑声,道:“怎么可能……学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区区如我,能近距离得觐学姐玉颜,已是三生有幸,我又怎敢不欢迎呢?”
麦穗哼了一声,道:“行了,行了,你这笑声要多假有多假。反正我下星期到,你要是敢玩失踪,老娘恨你一辈子。好了,说第二件事。我手头的这档节目主要是女性话题,第一期最关键,编导打算用最简练的语言诠释新时代和旧时代女性之间的区别,算是给这档节目定一个基调。编导找了一些学者、作家、艺术家什么的,但没一个能令人满意……”
微微一顿,她忽然‘吃吃’笑出声来:“本来我是不打算找你的,我统计了一下,编导找的那些学者、艺术家平均结过一点八次婚,连他们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你一个五姑娘当家的小处男又能说出什么?不过没办法,编导急的嘴角冒泡,老娘也只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莫言笑道:“这个话题应该从人文和人生的角度去诠释,与我是不是处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不是小僧吹牛,这个话题我还真是有点心得。”
麦穗笑道:“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行,你往下说,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精辟的见解。”
莫言打开车门,拍了拍座椅,选了一个舒服的角度坐下,说道:“如果用时代去划分,以人生的角度去诠释,那么对于旧时代的女性来说,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修行。从降生的那一天起,修行就已开始,信仰也早已注定。她们从不为自己而活,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父亲、丈夫、儿子就是她们的天,在特定的某个时段,这些男人是她们心中唯一的佛。直到离开这个世界,这场修行才算结束。木兰代父从军、望夫石、孟母三迁这些故事,你想必不陌生。无论它们表面的寓意是什么,其骨子里透出却是旧时代女人的辛酸……”
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修行?
电话那端,麦穗不禁双眼发亮,不愧是我看重的男人,果然有两把刷子……
莫言继续说道:“至于现代女性,老实说,我都懒得评论。如果一定要给个定义的话,我只能说,对于绝大多数现代女性来说,人生只是一场盛大的秀。她们秀美丽、秀智慧、秀老公、秀儿子、秀三围、秀美臀、秀干爹……一切美的、丑的,有用的、无聊的,她们都能拿来秀,敢拿来秀。总而言之一句话,你可以爱我、敬我、仰慕我,同样可以恨我、骂我、侮辱我,但是,你绝对不可以不知道我!”
听到这里,麦穗忍不住笑道:“这段不错,概括的很精辟,不过属于地图炮,当心你们院的女医生和女护士咬你。”
莫言叹了口气,唏嘘道:“昔日佛祖割肉饲鹰,小僧虽无德无能,却也愿布施肉身,换众多女施主回头是岸。一皮囊尔,能得玉齿垂青,幸何如之,弃之何惧……”
麦穗笑的花枝乱颤,道:“美得你,还布施肉身呢……”
笑了一会,她又道:“对了,这期节目还有个话题,是关于男嘉宾的。作为一个男人,你最欣赏哪个时代的女性?如果可以选择,你又会选择那个时代的女性做自己的人生伴侣?”
莫言毫不犹豫的答道:“最欣赏的当然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的女性,更严格点说,应该是那个时代的女学生。青青校园,短发飞扬,黑布鞋、白棉袜,黑褶裙,白衣衫。她们刚从旧时代走出,理想、激情、信仰、才华、尊严、独立以及骄傲,一样不缺。在我看来,几千年以来的所有女性,都应该将她们视为自己的偶像……”
“不过,这个时代的女性并不适合做伴侣。因为理想或者信仰,她们有时候过于文青和激烈,想做她们背后的男人,你得做好牺牲的准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选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女性,开启印象词的话,应该是白衬衫、蓝牛仔、帆布鞋、单车,以及单车后座上飘扬在风中的长发,或者马尾辫。在我看来,她们是将知性与青春结合的最完美的女性,她们从不做作,自然而单纯,并且相信世上有真爱。她们并不古板,有时候也会调皮甚至玩一些暧昧的游戏,但是,她们却会将贞洁当做最好的礼物留给自己的丈夫。”
……麦穗放下电话的时候气的牙根痒痒,特么的小秃驴,说一句你最喜欢本世纪某个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学姐,你会死呀!
麦穗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里咬牙切齿,恨不得扎个草人拼命地戳,而放下手机的莫言同样有些烦恼……今天是试用合同的最后一天,难道还要再次续签?
莫言到慈和医院已经半年,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已经签过两份。按照规定,他要么转正,和慈和医院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要么收拾收拾,就此滚蛋。他说的再次续签,不过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绝对无法实现。否则的话,非但不合规矩,而且也会给那位拍板接收他的副院长带去非议……
他记得很清楚,半年前来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的时候,负责招工的罗科长看着他的毕业证书,表情极为精彩,仿佛大白天见了鬼一般。莫言后来才知道,当时罗科长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第一是直接报警,第二个则是拨打精神病医院的电话。因为在罗科长看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骗子送警局,疯子送精神病院,合情合理。
后来罗科长笑着告诉他:“当时我就想,这尼玛开什么玩笑呢,H大的高材生会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事不科学啊,我要是信了,还不得被人骂成棒槌啊!嗨,现在想起来挺有趣的,当时幸亏是刘院路过,要不然我指定让保安把你小子拿下。”
罗科长口中的刘院是慈和医院的行政副院长,那天,他恰好路过,看到莫言的毕业证书后很是惊喜,因为二十年前,他同样是从H大毕业。
学长见学弟,两眼泪往往。一番周折之后,因为刘院长的出现,莫言成功应聘,与宛陵慈和医院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因为某些原因,又续签了一次。
当然,关于堂堂H大高材生为什么跑来应聘救护车司机这个问题,莫言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答案很简单,也很合理。他告诉刘院长,自己是文科专业,成为职业作家是他最大的梦想。而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是需要生活积淀和素材积累的,所以,他来到了这里,选择成为一个救护车司机。
这样的人生态度和对理想的执着,让刘院长很是赞赏,勉励了几句后,便拍板将这事定了下来。
刘院长当然不会知道,莫言之所以来慈和医院应聘,正是因为这里有一个从H大毕业的行政副院长。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裙带关系在任何时代都是主流关系。而且事实也证明,如果不是刘院长的出现,莫言即使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也未必能成功应聘。道理很简单,你一个堂堂的H大毕业生跑来抢司机师傅的饭碗,信不信老子啐你一脸!
因为刘院长的路过,罗科长没让保安将莫言拿下,更没有啐莫言一脸,但他同样不知道,副院长大人之所以会路过他的办公室,是因为十分钟之前,有人神秘兮兮的打电话告诉副院长,有疑似某焦点节目的工作人员正在这里暗访……
当然,事实证明,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当天除了莫言这个奇葩之外,没有任何意外出现。
那么,莫言来慈和医院真的是为了积累素材,写出一部旷世巨著?
如果将那天的刘院长换成麦穗,她绝对会狠狠啐莫言一脸。
天见可怜,她当年以约稿的名义接近莫言,虽说醉翁之意不在酒,但直到她从文学社卸任,也没收到来自莫言的哪怕一篇百字的小短文。
莫言的文笔的确不错,但写的东西全是读书时的一些记录和感想。用麦穗的话来说就是,这货很有文青的范儿,但却从不干文青的事。
所以,莫言到慈和医院应聘救护车司机,其目的绝不是为了成为作家。
“就差最后一个了……”
莫言靠在座椅上,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合同今天到期,不过和罗科说一声的话,应该还能拖个几天。实在不行,老子就当义务工……咦,其实义务工这个名义就很不错,我当时怎么没想到呢?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大家不熟,人家未必会认我这个义务工,现在嘛,应该没什么问题。对,就这么办,无论用什么名义,能拖一天是一天。九十九拜,只差这最后一哆嗦,总不能再换一家医院吧?再说了,如果运气好,说不定今天就能凑齐最后一个!”
莫言来慈和医院,其目的就如同麦穗当初向他约稿一般,同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不过,这个目的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无法对人言,不可使人知!
老实说,他其实并不喜欢医院这种环境,每天看着病人在生死线上挣扎,对一个不是医生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种煎熬。医生和护士能忍受、甚至享受这种环境,是因为他们能给病人带去希望,而莫言只能默默的看着。但是,为了那个不可思议的目的,他却必须忍受。
半年来,他的工作表现比蓝领还要蓝领。尤其是在一些突发性的灾难中,他总是冲在第一线。就拿某些车祸、火灾,以及地质性灾害现场来说,一些遗骸的恐怖形状,连经受过专业性训练、看惯了生死的医护人员都难以承受。而这个时候,莫言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协助医护人员清理遗骸。两个月前,某个工矿发生爆炸事故,他曾一个人清理出全部十二具遗体,合计二十三个部位和器官。同车的女医护人员全部吐得稀里哗啦、眼泪汪汪,他却一直来回奔忙,没有一丝怨言……
“哔哔……”
莫言正琢磨着待会去找罗科聊聊义务工的概念,腰间的通讯器忽然响起。
对于救护车司机来说,这‘哔哔’的声音,如同战场上的冲锋号,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做出反应。当然,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杀人的信号,后者却是救人的信号。每当通讯器响起,就意味着有人的生命正受到威胁,身为救护车司机,莫言必须第一时间内启动车辆,赶往门诊大楼前待命。
莫言立刻坐正身体,关上车门,然后将车发动,快速的驶离车库。
门诊大楼前,救护小组已经准备完毕,看到莫言,领头的一个胖子拉开车门,跳上副驾驶座,道:“小莫,赶紧的,113公路……”
113号公路?
莫言眉毛微扬,问道:“罗科,是车祸?”
这个胖子正是那位罗科长,他点头道:“车祸,一死一伤,据说伤的那个也是重度昏迷,只剩一口气吊着。”
莫言心中不禁一跳,脸上却是毫无表情。
等医护人员全部上车后,他熟练的挂档踩油门,转动方向盘,白色的救护车便仿佛水中的鱼儿,轻盈的滑出,然后汇入医院外的滚滚车流。
这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车流滚滚,往来穿梭。救护车驶离了医院,却并没有拉响警报,而是顺着车流见缝插针,毫无停滞的向前行驶。单向行驶的环境里,只要车速够快,时机把握准确,没有必要拉响警报。
救护车在车流中穿梭,偶尔会减速,更多的却是在快车道上一直保持着高速。若是有人在高空观看,就会发现这辆车的行驶轨迹仿佛带着一种韵律,减速、提速、超车,总是在最恰当的时机,哪怕前面有遮挡,又或是遇上弯道,它仍然毫无停滞,就仿佛能预见前方的道路和车辆,总是做出最恰当的反应。
“小莫,你不去当赛车手真是可惜了,这车开的……啧,真是没话说。”救护车驶离市区后,罗科长忍不住赞道:“老林和小鲁遇上高峰期时,完全靠警报开道,有时候警报声越响,交通状况却越差,完全是适得其反。上次老林出任务,遇上几个毛孩子开着跑车,你猜怎么着,这帮毛孩子不让路也就算了,居然特么的要和老林飙车。你说,这帮家伙的脑子是不是都有病?尼玛的,我们是救护车,人命关天啊……一想起这事就有气,真有种的话,你和警车、军车飙啊!”
莫言笑了笑,没有接茬,在这个城市开了半年救护车车,什么事没见过?
二十分钟后,救护车驶上二环,前方五十米处向右拐,就是通向113公路的路口。
莫言打了转向灯,然后稍稍抬脚,将车速降了下来,问道:“对了,罗科,今天怎么亲自领队?”
罗科长指了指手表,说道:“出发那会儿,还没到早班的时间呢,老胡没来,小于请假,我只好亲自上阵。说起来,我早上还有个会呢……”
正说话间,一道警报忽然‘呜呜’响起。
莫言微微偏头,后视镜中,一辆黑色越野警车紧贴着救护车,不停的急促鸣笛,正试图超车。
警报声来的突兀,罗科长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后,不禁怒道:“这尼玛的什么素质,警车了不起啊!你是抓人,老子是救人,到底谁更重要?”
微微一顿,愤愤道:“莫言,别让它……人命比天大,咱不惯着这些警察。”
莫言正要说话,却见黑色警车的右转向灯正一闪一灭,便劝道:“罗科,没必要跟他们置气。你看他们的转向灯,也是去113公路的。咱们现在不让,到前面还是得让。都是公务,没必要较真。”
113公路其实是一条废弃的老国道,路面坑坑洼洼不说,有的地方甚至只能单车通行。救护车的性能虽然不错,但是在这样的路面状况下,不可能跑过越野车。既然跑不过,那就没必要挡着人家。
莫言说话的同时,已是再次降速让开道路,让警车先行。
黑色警车毫不客气的呼啸而过,然后急促的向右转弯,整个车身几乎是横着驶进113公路。
罗科长看的目瞪口呆,喃喃道:“尼玛,开的这么猛,这是要去抓外星人?”
被超越的一瞬间,莫言偏头瞥了一眼。
警车右座上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脸色有些凝重。而开车的却是一个女孩,因为车速太快,面容看不太清,只瞧见一个硕大的墨镜和在风中微微扬起的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