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死亡之海

风御九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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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鞋头一次骑骆驼,感觉很新奇,一直在嘿嘿偷笑,但是令他发笑的并不是骑骆驼,而是左登峰在前面拉着骆驼行进,晚上月暗,周围很黑,骆驼看不清道路,不牵不走,而晚上能看清道路的只有他和左登峰二人,他刚送洋妞回來,牵骆驼的事情自然就落到了左登峰头上。

    小镇向西是一片戈壁滩,沙子不厚,左登峰在前方牵着骆驼行走,瘸子和刀疤女在前面的两只骆驼上,铁鞋在最后。

    夜晚赶路是左登峰的主意,因为此时虽然立秋,沙漠里的温度仍然很高,据刀疤女讲述白天沙子的温度能焖熟鸡蛋,还是晚上赶路凉快一些。

    戈壁滩上有不少废弃的古代建筑,这些都是古代驻扎士兵的地方,而今古代的将士早已经不知埋骨何处,唯有那一片残垣断壁为西行的人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古代的丝绸之路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山海关往西就有三条岔道,一条是北上吐鲁番,还有一条是直插楼兰古城,第三条是通往西《 南的若羌,众人目前走的是中间的那条路线,位于罗布泊的南侧,并不经过罗布泊现存的湖泊。

    罗布泊又被称为死亡之海,意思是这里极为危险,还沒有进入罗布泊区域左登峰就已经感受到了危险,白天被晒热的沙地上不时可见一捺长短的蝎子,还有与沙子颜sè相同的沙蛇隐藏在沙子下面,但是到了白天这些动物就会躲藏起來,这也是人们白天赶路的原因,不过这些问題对于左登峰來说都不是问題,因为有十三在前方开道,所有的毒物都会远远的避开。

    骆驼一开始还得用力拖拽着骆驼才走,时间一长它们发现左登峰并沒有带着它们涉险,也就对左登峰产生了信任,轻松的迈着步子抹黑前行。

    晚上赶路的确比白天要舒服,沒有太阳的炙烤,骆驼走起來也显得很轻快,左登峰趁机与刀疤女交谈,力求对罗布泊区域有个更直观的了解,经过半宿的交谈,左登峰知道了罗布泊是个咸水湖,湖水是不能喝的,但是沙漠里也并非沒有可供饮用的清水,在沙漠深处的某些地方有可能残存着为数不多的淡水水潭,这些水潭大小不一,小的水潭只有几步宽窄,潭水不多,大的水潭有数亩,水潭周围会生长着一些植物。

    这些水潭的存在为在沙漠中迷路的人提供了一线生机,同时也将他们诱向了死亡,因为沙漠中的水潭极为少见,周围的动物都会过去喝水,水潭周围往往会盘踞着一些生物,其中不乏带有剧毒的毒蛇,倘若处于饥渴状态下的行人盲目的跑过去喝水,就有可能被它们咬中并毒死。

    在穿越沙漠的时候最怕遇到的就是刮大风,沙漠里的大风可以轻松的卷飞帐篷,卷起沙子,倘若风力太大,刮风的时间过长,就有可能令先前的地貌发生变化,令人找不到参照物來分辨道路,这时候就需要向导出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远处的参照物來寻找道路,辨别方向,将驼队带出困境,至于骆驼认路一说是世人的谣传,它们经过人类的驯化已经丧失了野骆驼认路和寻找水源的本能,人类驱使它们去哪里,它们就会去哪里。

    虽然沙漠里经常刮风,但是大风并不多见,寻常的微风不足以改变地貌,但是一旦刮大风,情势就会非常危险,换句话说不出事儿则以,一出事儿就是大事儿。

    此外沙漠中还有一种名为鬼城的奇怪现象,就是在某一区域忽然出现一座奇怪的城池,城池是古代的城池,规模三倍于小镇,外有郭城和城墙,看不到里面的景物,也沒有声音传出,与海市蜃楼不同,鬼城一般是晚上出现的,持续时间不定,出现的地点也不定,曾经有人进入过鬼城,却再也沒有出來过,关于鬼城的传说是刀疤女听來的,只知有其事,不得知其详。

    “你脸上的刀疤是怎么回事儿。”左登峰冲骑在骆驼上的刀疤女问道。

    “这不是刀疤,是三年前被那怪物给抓伤的。”刀疤女摇头说道,在小镇时她曾经跟左登峰说过遇到怪物的经过,那次也是在护送商队的途中刮起了大风,风停之后刀疤女找不到参照物辨别道路,于是商队偏离了既定路线,向北越走越偏,最终在死树林区域遇到了那只怪物,那只怪物比人类要略小一点,面目像人,身上无毛,四肢着地,移动迅速,在见到驼队之后快速的自死树林中蹿了出來攻击商队里的人,刀疤女见状急忙上前阻挡,怪物无视她的砍刀,直接扑向了她,结果两败俱伤,那怪物受伤之后钻进了地下,而她的脸上就留下了一道疤痕。

    “正常的抓痕应该不止一道。”左登峰回头看向刀疤女。

    “它只有三个爪子,中间那个特别长。”刀疤女知道左登峰在看她的刀疤,翘嘴一笑沒有生气。

    “你真名叫什么。”左登峰随口问道,镇上的人都喊她男人婆,所以左登峰并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

    “叶飞鸿,你呢。”叶飞鸿出言回答。

    “你应该听镇子上的人说过了。”左登峰挑眉看了她一眼。

    “你真不豪爽,对了,你的外号为什么叫残袍。”叶飞鸿撇嘴摇头,左登峰说的沒错,她的确听镇子上的人说过左登峰的名字以及残袍的外号。

    左登峰闻言转头看向前方,沒有回答她的问題。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跟你说了快俩时辰了,问你句话怎么这么难呢。”叶飞鸿不识趣的追问。

    “我的袍子很破,所以他们才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外号,千万别问‘你为什么不换件新袍子’,我不想说。”左登峰皱眉摇头。

    “你说对了,我的确想问这个,你说说吧,闲着也是闲着,还有,你的法术怎么这么厉害,能不能教教我。”叶飞鸿出言笑道。

    “你知道为什么你到现在还沒嫁出去吗。”左登峰牵着骆驼缰绳迈步向前。

    “因为男人以貌取人。”叶飞鸿随口就來。

    “因为你废话太多。”左登峰皱眉说道,镇子上的所有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只有这个叶飞鸿不怕他。

    “哼。”叶飞鸿闻言冷哼了一声,拿起骆驼背上的水袋喝了一口,在沙漠里讨生活的人喝水有个很奇怪的习惯,那就是每次只喝一口。

    沙子散热快,到了下半夜沙漠里的温度骤降,彷如到了深秋,这一刻左登峰感觉自己來的还算是时候,倘若等到冬天进沙漠,白天倒是能舒服一些,到了晚上就会滴水成冰。

    戈壁滩并非一片黄沙,沿途不时可见各种灌木和杂草,这里的植物有个普遍的特点,那就是叶子很小,这样的结构是为了减少水分的散发。

    戈壁滩上也生存着一些体型稍微大点儿的动物,远处传來的狼嚎说明这里是有狼的,在草丛之外也有土鼠觅食的身影,猫头鹰站在废弃古堡的墙头嘎嘎叫唤。

    “左兄弟,你歇会儿吧,我來牵骆驼。”到了下半夜,露出了月牙,瘸子冲左登峰开了口。

    “不用,你的任务就是照顾好骆驼,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左登峰出言问道,镇子上的人都喜欢彼此喊外号,什么男人婆,瘸子,尿泡,包括冯四儿也不是本名儿,因此左登峰并不知道瘸子叫什么名字。

    “我叫仇虎。”瘸子出言回答。

    “骆驼不吃不喝能在沙漠里走几天。”左登峰点头发问,他必须了解这些骆驼的习xìng,以便于自己安排行程和计划。

    “骆驼不吃草能活一个多月,不喝水半个月也死不了,但是驮东西赶路就不行了,商队的骆驼一般驮东西比较多,重的有四百斤,在那种情况下骆驼可以七天不喝水,时间再长了它就沒力气了,但是咱的骆驼驮的都是食物和饮水,负重不大,又是晚上赶路,不怎么出汗,要是一直保持目前的状况,坚持半个月沒什么问題。”仇虎冲左登峰解释道。

    “骆驼还会出汗。”铁鞋的声音自队尾传來,四人一共租了十匹骆驼,连起來长达几十米。

    “会的,太热了它也会出汗。”气温太低,仇虎披上了羊毛坎肩。

    铁鞋得到了答案也就沒有多问,他擅长坐着睡觉,骆驼行动缓慢,步伐平稳,他可以在驼背上假寐小憩。

    “其实你看着驼峰就行,驼峰如果平了,骆驼就得进食饮水了。”仇虎冲左登峰说道。

    左登峰闻言点了点头,沒有再开口。

    天气凉爽,骆驼走着舒服,一个钟头能走三四十里,这样的速度左登峰还是满意的,越往西走,沙漠化越严重,沙子越來越厚,残破的建筑越來越少,左登峰一晚上沒有休息,次rì太阳升起的时候已经來到了戈壁和沙漠交界的地方,事实上戈壁和沙漠并沒有明确的交界线,只不过这里有一座废弃的古代军事城堡,再往西走就沒有类似的城堡了,故此,进沙漠的人都以此为分界线,也称此处为死亡之海的鬼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