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半夜遇到鬼

舒丫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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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半夜遇到鬼

    千寻笑道,“怎么不记得,酒鬼。”

    那时候艾维还没有经营waittingbar,她刚刚回到洛市没多久,还不知道肚子里其实已经有了安安,偶然遇到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夜的流浪汉,报纸盖着上身,露出脏兮兮的牛仔裤。

    可说是流浪汉吧,哪有那么多钱买椅子底下那一堆的啤酒,喝掉的没喝掉的,加起来怕是有二三十支。

    当喝水呢,酒鬼。

    千寻撇了撇嘴,本想绕道,可是那人忽然报纸一掀,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抓着一个酒瓶伸过来,眼神茫然却不失秀气,“喂,我失恋了,陪我喝酒。”

    千寻前后左右环顾了一下,好像除她之外,离这长椅最近的人,都在十米开外。

    原来这个世界到处都不缺失恋的人。

    莫名地,她便接过了他手中的酒瓶,“为失恋的人干杯。”

    她也刚失恋。

    “喂,你说,女人是不是都那么地现实无情,我穿名牌,开名车,卡刷到爆的时候,她左一句我爱你,右一句我爱你,哄得我心花怒放,可是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便立刻变了副嘴脸。为什么她要背叛我,为什么她要离开我,为什么就不能等我东山再起,你们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坏,怎么可以这么无情。”

    千寻有蛮同情地看着他,一张挺帅气的脸,年纪和她相仿,眼眶里卷着氤氲湿气,硬是忍着没掉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啊,想必是动了真感情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女人这么地没有福气。

    她就着酒瓶往嘴里灌了几口酒,手背在嘴上一抹,“也不是啊,有些女人就很傻,纵使知道不能爱,还是飞蛾扑火,不求回报。怕自己成为他的累赘,选择离开,离开了还念着。”

    年轻男子怔了怔,变得安静了一些,“你不会说的是你吧。”

    千寻笑了笑,“是啊,就是我。所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坏女人。那个离开你的女人,她不适合你,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

    年轻男子沉默了,低垂着头,大概是在想着什么。

    千寻喝光一瓶酒,拍了拍他的肩,“都会过去的,谢谢你的酒,再见。”

    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可有些再见,却是再一次相见。

    谁也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某天,当海芋拉着她到一家新开的酒吧里玩时,会再次遇到他,而他便是那酒吧的老板,就这样,成了朋友。

    如今想来,也不免唏吁,缘分就是这么地奇妙。

    千寻买了解酒的药,艾维望着街上的霓虹,轻轻笑道,“你说得对,时间是伤痛最好的良药,海芋她有你这样的朋友,会挺过来的。”

    两个人在楼下道别,千寻刚转身,被突如其来的车子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来,她下意识地往路边闪了下。

    那车子飞驰而过,溅起地上的积水扑到她的身上,米色的裤子立即沾满泥污。

    千寻不禁骂道,“什么人呐,开这么快,深更半夜也不怕撞到鬼。”

    可她一定不会想到,那车上的鬼,正是纪君阳。

    纪君阳在waittingbar就发现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着她到了这个小区,然后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毫无间隙地走在一起,交谈,说话。

    显然,在他的眼里,他们的关系,是亲密至极的。

    那男人看起来对她很照顾的样子,她去小区外街对面买东西,那男人陪她过马路,然后又将她送回来,才驾车离开。

    看着,竟觉得很不舒服。

    他们,是男女朋友吗?

    温千寻,我要找的人,会是你吗?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千寻自然不知道身后有双目光注视着她直到消失在楼梯口,她想他,特别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那种想念,如影随形,蚀骨侵心,在梦里百转千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明明相识,却不敢相认。

    半夜的时候,千寻迷迷糊糊地醒来,摸一摸身边,竟没了人影,睡意跑得无影无踪。

    客厅隐隐传来啜泣声,她随手披了件衣服,打开房间里的灯。

    沙发上,海芋披头散发蜷曲在那里,像夜半的幽灵,对于灯光的骤亮,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反应,仅是眼皮微微地动了一下。

    到底,那些热闹是装出来的,婚姻带来的痛,哪是一场宿醉就能抚平的。

    千寻拿了条毛毯裹在她身上,“海芋,坚强点。”

    “我没事。”海芋抬起头来,嘴角强撑起一缕笑容,很难看,“不就是离婚吗……”

    可到底没有伪装好,离婚两个字刚说出来,那眼泪也就跟着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当初他追我的时候,用满满一车的玫瑰,在宿舍楼下的草坪里点起心形蜡烛的圈,拿着钻戒单膝跪地向我求婚,说要照顾我一辈子,为什么这么快他就忘记了当初的誓言,男人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喜新厌旧呢……”

    海芋终是泣不成声。

    千寻亦觉得惨然,他们结婚,不过三年。在此之前,海芋还经过耿家严格的两年考察期。

    常听人说,婚姻有七年之痒。可是,三年之痛都熬不过,何来七年的痒。

    那个做错了事的男人,在曝光之后,没有半点愧疚,甚至是顺水推舟地甩下一纸离婚书,迫不及待投入新的温香软玉,这样的男人若靠得住,果真是母猪也能爬树。

    “好了,现在婚都离了,悼念这些有什么用,他能给你玫瑰也能给别人烟花绚烂,这种男人你还为她哭,哭毛啊。”千寻义愤填膺,一不小心就暴出了粗口。

    “可我就是想哭嘛。”海芋怯怯地望着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千寻一时没了气,“哭吧哭吧,不是罪,但只此一次,我给你去倒杯蜂蜜水,你哭完了把它喝下,继续去睡觉,冻死人的天居然也不知道多穿件衣服,身体是你自己的,也不知道多爱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