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人生只似风飘絮(1)

桐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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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铁会议虽有一个桑弘羊积极参与,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霍光和上官桀的老谋深算,会议未能起到刘弗陵预期的作用:将矛盾激化。

    但之后霍光宴请贤良,刘弗陵夜临霍府,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客事件,却让三大权臣之间的猜忌陡然浮出了水面。

    霍光一直积极推举重用亲近霍氏的人,而对上官桀和桑弘羊任用何人的要求常常驳回,在朝廷权利的角逐上,渐渐有压倒上官桀的趋势。

    自汉武帝在位时,上官桀的官职就高于霍光,当今皇后又是他的孙女,上官桀一直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最有权力的人。

    幼帝刚登基时,在燕王和广陵王的暗中支持下,包括丞相在内的三公九卿都质疑过先帝为何会选择四个并没有实权的人托孤。为了保住权力,也是保住他们的性命,上官桀和霍光心照不宣地联手对付着朝廷内所有对他们有异议的人,两人还结为了儿女亲家。

    一直以来,霍光表面上都对上官桀很敬重,事事都会和上官桀有商有量,甚至请上官桀代做决定,但随着敌人的一个个倒下,小皇帝的一天天长大,形势渐渐起了变化。

    也许从选谁做皇后开始就埋下了矛盾。

    其实,上官桀的小女儿上官兰、霍光的女儿霍成君才和刘弗陵的年龄匹配。可当上官桀想送上官兰进宫时,受到暗中势力的激烈阻止。迫不得已他只能选择让孙女上官小妹进宫,霍光又以小妹年龄太小,和皇帝不配来阻止。

    实际原因呢?虽然小妹是霍光的外孙女,可小妹的姓氏是上官,而非霍。

    但那时候的霍光还不能完全和上官桀相斗,桑弘羊又对后位虎视眈眈,也拟订了人选进呈公主。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妹毕竟流着霍家的血,两相权衡后,霍光最终妥协,和上官桀联手打压桑弘羊,把小妹送进宫做了皇后。上官桀和霍光在小妹封后的当日也都各自加官晋爵。

    表面上,上官氏和霍氏同享着盛极的荣耀,矛盾却在权力的阴影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或者矛盾本就存在,只是以前遮掩得太好。

    上官桀曾为钩弋夫人入宫得宠立过大功,上官氏和钩弋夫人一直关系甚好,因此皇帝幼时和上官桀更亲近,年纪渐长,却和霍光越走越近。

    皇帝能轻车简从地驾临霍府,可见对霍光的信任。皇帝的意图已经很明显,日后会重用的是霍光和贤良派,而非上官氏和士族。

    上官桀心中应该已很明白,走到今日,上官氏和霍氏绝不可能再分享权力。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而云歌、大公子四个人误打误撞弄出的“刺客事件”只会让矛盾更深。

    霍光定会怀疑是其他二人暗中陷害他,目的当然不是行刺皇帝,而是让皇帝怀疑他。

    狡诈多疑的上官桀却一定会想为什么此事发生在霍府?不早不晚,发生在他到之后?甚至怀疑是冲着他而去,说不定给他暗传消息的霍府家奴根本就是霍光给他设置的套。

    桑弘羊这个老儿倒是有些古怪,那晚似乎不惜暴露自己,也要保护皇帝安全。

    大公子因为知道刺客的真相,所以倒对他生了几分敬重,此人虽是权臣,却绝非佞臣。但对于不知道刺客真相的人,却难免怀疑他胆子如此大,难道因为刺客和他有关?他借机表忠心?

    虽然盼的是虎狼斗,但只怕虎赶走了狼,或者狼赶走了虎,独坐山头。

    如果非要选择一方,小珏肯定希望赢的是霍光。

    皇帝呢?皇帝对霍光的亲近有几分真?或者一切都只是为了激化上官桀和霍光矛盾的手段?甚至皇帝看似临时起意的夜临霍府,只怕也是刻意为之。

    堂堂天子,却轻车简从,深夜驾临臣子府邸,难道不是显露了对臣子的极度信任和亲近?和臣子对月谈笑,指点江山,更是圣君良臣的佳话!上官桀面对这等局面,会不采取行动?

    可霍光真会相信皇帝对他的亲近和信任吗?

    桑弘羊到底又存了什么心思?

    真是头疼!

    不想了!大公子翻了身子,合上了双目。

    红衣看他睡着了,轻轻放下帐子,出了屋子。

    云歌的身体底子很好,孟珏的医术又非同凡响,再加上许平君和红衣的照顾,云歌好得很快。可难得有机会偷懒,索性以病为借口给自己放大假休息。常叔再爱财,也不能逼病人给他赚钱。

    云歌一个舒服的午觉睡醒,满庭幽静,只有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子晒进来,顽皮地在帘子上画出一格格方影。

    红衣正在院中的槐树下打绳穗,大公子却不见人影。

    云歌走到红衣身旁坐下,“大公子呢?”

    红衣指指屋子,做了个睡觉的姿势,朝云歌抿嘴一笑,又低下头专心干活。

    红衣的手极巧,云歌只看她的手指飞舞,青黑色的丝线就编织成了一朵朵叶穗。云歌想起大公子身上带着的一块墨玉合欢佩,看红衣编织的颜色和花样,正好配合欢佩,“红衣,你的手真巧,女红针线我是一点不会做。”

    红衣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想要什么?我编给你。”

    云歌捡了截树枝,想了想,大概画了个形状,“我曾见过人家带这个,觉得很好看,这个难编吗?”

    红衣笑瞅着云歌,点点头,又摇摇头,指了指云歌的心,写下三个字,“同心结。”

    云歌未明白红衣究竟是说难编,还是不难编,但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遂没有再问。

    红衣挑了一段红丝线,绕到云歌手上,示意云歌自己编。

    云歌并没有想学,但看红衣兴致勃勃,不好拒绝,只能跟着她做起来,“红衣,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红衣笑点点头,示意她问,云歌犹豫了下:“你和孟珏熟悉吗?”

    红衣看着云歌手中的同心结,以为她的同心结是编给孟珏,一脸欣喜地朝云歌竖了竖拇指,夸赞她好眼光。

    云歌却以为红衣赞她编得好,笑道:“过奖了!哪里有你的好,你的才又漂亮又实用。”

    红衣霞上双颊,又羞又急,匆匆伸手比了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高度,表示她在那么高时,就认识孟珏了,她很了解孟珏,孟珏很好。

    “原来你少时就认识他了。那……红衣……你知不知道孟珏……孟珏他吃菜根本吃不出味道?”

    酸甜苦辣咸,孟珏竟是一种都尝不出来。云歌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有不辨百味的人,当时就想,这样的人吃什么都如同嚼蜡,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却没有料到,自己有一日会碰到这样的人。

    红衣不解地看着云歌,云歌立即笑说:“没什么,我随口胡说。

    为什么这个要叫同心结?”

    “红衣,我想喝不冷也不热的茶。”不知何时立在门口的大公子对红衣吩咐。

    红衣立即站起,对云歌抱歉地一笑,匆匆跑去厨房。

    云歌看着大公子,“你知道?”

    大公子仍然带着一分似笑未笑的笑意,“你发觉多久了?”

    “不久,试过几次后,最近才刚刚确认。”

    “他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你最好当作不知道。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这样了。具体因由,我也不十分清楚。好像他在幼年时,目睹了娘亲惨死,大概受了刺激,就落下了病根,舌头不辨百味。”

    “惨死?”云歌满心震惊。

    大公子笑瞅着云歌:“云丫头,你打算嫁给孟珏吗?”

    云歌气瞪着他,“你胡说八道什么?别忘了,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得罪了我,赶你出门。”

    “你不打算嫁给孟珏,打听人家这么多事情干吗?他的事情,我只是半清楚,半不清楚,你若想知道,直接去问他。不过……”大公子就着红衣的手喝了口茶,牵着红衣出了院子,“不过,我的建议是什么都不要问。每个人都有些事情,只想忘记,只想深埋,何必非要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扒出来呢?”

    大公子把她想成什么人了?云歌对着大公子的背影挥了下拳头。她不过是想知道孟珏没有味觉的原因,看是否有可能治好,云歌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吃什么都没有味道的生活。

    继而又无力地重重叹了口气,为什么他们都有想忘记、想深埋的事情?

    刘病已如此,孟珏也如此。

    她曾很多次想问一下刘病已过去的事情,想问问他这些年怎么过的?也想试探一下他还记得几分当年西域的事情,却感觉出刘病已一点都不想回顾过去,甚至十分避讳他人问,所以一句不敢多说,难道以后对孟珏也要如此?

    云歌心情低落,无意识地像小时候一样,爬到了树上坐着发呆。

    看到一个身形像刘病已的人从院外经过,云歌揉了揉眼睛看第二眼。看完第二眼,第三眼,眼睛一揉再揉后,她终于确定那个身杆笔直,走路端正,神情严肃认真的人的确是大哥。

    吊儿郎当,漫不经心,懒洋洋的像刚爬起床的笑,慵懒的像随时随地可以倒下睡的步履,这些都不见了!

    走在大哥前面的人是谁?竟然能让大哥变了个人?

    云歌蹑手蹑脚地悄悄翻进了刘病已的院子,却不料看到的是那个人神情恭敬地请刘病已坐。

    刘病已推了几次,没有推掉,只能执晚辈之礼坐下,老者却好像不敢接受,立即避开,等刘病已坐好后才坐到了下首位置。

    张贺沉默地打量着屋子,眼睛慢慢潮湿。家徒四壁,屋子中唯一的一点暖意就是桌上陶土瓶子中插着的一簇野花。

    张贺按下心酸,笑着说:“收拾得很干净,不像是你自己做的。是谁家姑娘帮的忙?”

    刘病已回道:“许家妹子偶尔过来照应一下。”

    “许广汉的丫头?”

    “嗯。”

    “病已,你也到成家的年龄了,可有中意的人?家里一定要有个女人才能像个家。”

    刘病已怔了一下,低下了头。

    张贺等了半晌,刘病已仍不说话。“病已,如果你没有中意的人,我倒是有门亲事想说给你。”

    刘病已抬头道:“张伯伯,我这样的身份娶谁是害谁。再说,谁家能看上我这家徒四壁的人?我现在过得很好,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不想考虑这些事情……”

    刘病已话没说完,张贺已经大怒地站起来,气指着刘病已:“你说的是什么混账话?你爷爷、你爹爹、你叔叔们费尽心机,那么多人舍掉性命保住你这唯一的血脉,就是让你给他们绝后的吗?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对得起谁?你让他们在地下怎么心安?多少条人命呀!你……你……”说到后来,老泪纵横,话不成语。

    刘病已沉默地坐着,身躯僵硬,眼中满是沉痛。

    张贺突然向刘病已弯身跪下,“咚咚”地开始磕头。刘病已惊乱下,一个翻身跪倒也朝张贺磕头,丝毫不愿受张贺的大礼。

    张贺哭着说:“你若还念着你爷爷和爹娘,就听我几句劝,如果你实在听不进去,我也不敢多唠叨。我只是忘不掉那些血淋淋的人命,多少人为了保住你的性命,家破人亡、甚至全族尽灭,就是为了留一点血脉,指望着你能开枝散叶……”

    刘病已双手深深地掐入了地下,却还不自知,看似木然的眼中有着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望着张贺已经泛红的额头,他扶住了张贺,漠然却坚定地说:“张伯伯,你起来说话,我的命是你们给的,病已永不敢忘,伯伯的安排,病已一定遵从。”

    “好,那就说定了!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安排,你就安心等我的好消息。我今年内一定要喝到你的喜酒。” 张贺行事果决刚毅,雷厉风行,颇有豪客之风,悲伤还未去,语声却铿锵有力。正事说完,一句废话都没有地出门离去。

    张贺和刘病已的对话,有时候刻意压低了声音,有时候夹着哭音,云歌并没有听真切,但模糊中捕捉到的几句话,已经让她明白他们在说大哥的亲事。

    云歌缩在墙角默默发呆,连张贺何时离去都没有察觉。千头万绪,只觉心内难言的滋味。

    刘病已在屋子内也是沉默地坐着,很久后,忽地叫道:“云歌,还在外面吗?”

    云歌揉着发麻的腿,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强笑着问:“大哥,你知道我偷听?”

    刘病已的语声第一次毫不掩饰地透出难以背负的疲惫和忧伤,“云歌,去取些酒来。我现在只想大醉一场,什么都不想再想,什么都想忘记。”

    忘记?流在身上的血时刻提醒着他,他怎么忘得了?

    借酒浇愁,愁更愁!

    醉了的刘病已,杯子都已经拿不稳,却仍是一杯又一杯。

    云歌陪着他喝了不少,也有七分醉意,拽着刘病已的胳膊问:“大哥,大哥……陵哥哥,陵哥哥,我是云歌,我是云歌呀!你有没有想起一点我?我从来没有忘记许诺,我不是小猪,你才是小猪!”

    刘病已趴在桌上,笑着去揉云歌的头,却是看见两个云歌在晃悠,手摇摇晃晃地落在了云歌脸上,“云歌,我记得,你叫云歌……我不想记得,我想都忘了,忘记我姓刘,忘记那些鲜红的血……人命……云歌,我不想记得……”

    “陵哥哥,我送你的绣鞋呢?你记得吗?你还问我知道不知道送绣鞋的意思,我当时不知道,后来就知道了。你叮嘱我不要忘记,我没有忘记,我一直记着的,我们之间有约定……”

    两个人一问一答,自说自话,各怀心事,一会儿笑,一会儿悲。

    孟珏在云歌屋中没有找到她,从墙头落入刘病已院中时,看到的就是云歌脸通红,依在刘病已肩头,正闭着眼睛絮絮念叨:“我的珍珠绣鞋呢?你弄丢了吗?”

    孟珏眼内黑沉沉的风暴卷动着,欲绞碎一切。他进屋把云歌从刘病已怀里抱了出来。

    刘病已想伸手拽云歌,“云歌……”却是身子晃了晃,重重摔在了地上,他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如受伤绝望的虫子一般,在地上挣扎。

    孟珏毫无搀扶相帮的意思,厌恶冷漠地看了刘病已一眼,如看死人,转身就走。

    “那么多人命……那么多人命……血淋淋的人命……”

    孟珏闻声,步履刹那僵住,全身的血液都像在仇恨中沸腾,却又好似结成了悲伤的寒冰,把他的身子一寸寸地冻在门口。

    刘病已蓦然捶着地大笑起来:“……血淋淋……你们问过我吗?问过我究竟想不想活?究竟要不要你们牺牲?背负着上百条人命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什么事都不能对人言是什么滋味?没有一点希望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不能做任何事情,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都是奢望。我的命就是来受罪和接受惩罚的,怎能容我像普通百姓一样生活?……连选择死亡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必须要活着……因为我欠了那么多条人命……即使一事无成,什么都不能做,像狗一样……也要活着……如果当日就死了,至少有父母姐妹相伴,不会有幼时的辱骂毒打,不会有朝不保夕的逃亡……也不会有如今的煎熬……”

    孟珏的眼前闪过了他永不愿再想起,却也绝不能忘记的一切,那些为了活下去而苦苦挣扎的日子。

    饿极时,为了活着,他从狗嘴里抢过食物,被狗主人发现后的讥笑唾骂。

    和野狗抢夺过死人,只是为了死人身上的衣服。

    母亲断气后,眼睛依旧大大地睁着。酷刑中,母亲的骨头被一寸寸敲碎,食指却固执地指着西方。死不能瞑目的她,以为年少时离开的家乡能给儿子栖身之地,却怎么知道她的儿子在那个地方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