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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笑,觉得这个女警可能以后再也不愿意参加现场勘查了。我慢慢走近另一个袋子,打开,果不其然,里面装的是一个女性的骨盆。骨盆的上端从腰椎处被截断,大肠膀胱和子宫拖在外面,滴着鲜血;骨盆的下端从两侧股骨头截断,还隐约可以看到剩余股骨头残渣露在肌肉的外面。
“奇怪了。”痕检员扶起仍在抽泣的女警,说,“这里没有任何足迹,犯罪分子的进出口在哪里呢?如果站在池塘的岸上,扔不了这么远啊。”
我直起腰环视了一周,指着头顶上,说:“那就只可能是‘天外飞尸’了,肯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痕检员抬头看去,看见我们头顶上横跨着一条高速高架,说:“对,也只有可能是从那上面抛下来的了。”
“如果是从高速高架上抛下来的,那么剩余的尸块很有可能仍有不少在附近。”我说,“高速公路上停车很危险,下车抛尸更需要冒着被高速公路上其他车辆里的人发现的危险。所以凶手如果选择在高速公路停车抛尸,通常会在没有车经过的时候,伺机下车把尸块全部抛完。”
“嗯,这里有很多杂草,我们多叫几个人来找找吧。”痕检员向池塘边挥手,示意塘边的民警都下来帮忙寻找。
很快,由10多名民警组成的搜索队伍都下到塘底,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不出意料,搜索队一共又发现了7个塑料袋,分别装着双上肢、双大腿、双小腿加脚掌,以及躯干。
看来裹尸袋里的人体组织已经可以拼接成一个完整的尸体了,我宣布搜索结束,将尸块运到了岸上。
我走上池塘的岸边,跺着脚,把鞋底的泥巴蹭掉。黄支队长走过来问:
“乌鸦,尸体找全了?”
对于黄支队的这个称呼我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说:“找全了,年轻女性,抛尸地点应该是高架桥上,现在你恐怕得派痕检员去高架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痕迹。”
“怎么肯定是在高架上?”黄支队看了看很高的高架,又看了看池塘的周围,不放心地问。
“第一,池塘里除了我们现场勘查员留下的足迹,再没发现其他足迹,如果凶手不下池塘,站在岸边根本不可能抛到那么远。”我说,“第二,每个塑料袋的下方都有很深的凹坑,说明塑料袋坠落下来具有一定的动能,如果是站在池塘岸边抛,首先凹坑的方向不应该是垂直的,而且不可能形成那么深的凹坑。如果在桥上扔,就有可能。”
黄支队点了点头,说:“乌鸦,其实我不怕碎尸案,碎尸案不难侦破。不过这个案子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在高速上抛尸,很有可能不是我们本地的,甚至不是我们本省的,尸源不好找了。”
我点了点头,碎尸案的尸源寻找是最重要的,但如果是外省的失踪人口,恐怕就没那么容易找得到了。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找到尸源,就要看法医能不能尽自己所能为侦查提供一些线索、缩小查找的范围了。所以我们没有多说什么,一路呼啸着把9个塑料袋拉去殡仪馆,立即开始尸体检验工作。
3
云泰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解剖台上,我们已经将9袋尸块拼接成了一具完整的尸体,看上去是个容貌姣好的女性。
我们反复查看每一块尸块的形态,并没有发现开放性损伤。
“看来可以排除机械性损伤死亡。”参与本案尸体检验的高法医一边清洗掉手套上的血迹,一边说,“没有开放性损伤。”
“但是,你没有发现尸体的尸斑很浅淡吗?”我说。
尸斑是在人体死亡后2小时左右,由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因重力作用,沿血管网向下坠积,高位血管空虚、低位血管充血,透过皮肤呈现出的暗红色、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一般尸斑浅淡多见于严重失血或者溺死的尸体上。
“看来死者在死后不久就被肢解了。”黄支队插话说。
“是的,既然死者不是死于失血性休克,那么因为死后被肢解而大量失血,尸斑也可以是几乎不可见的。”我补充了一句,“杀完人能够迅速完成尸体肢解的动作,说明凶手肢解尸体的工具应该是随手可以找到的。”
我拿起血腥味浓重的死者的头颅,看着食管、气管的断段和暴露的颈椎骨渣,突然感觉到一丝恶心。我抬起胳膊揉了揉鼻子,仔细看了看尸体头颅和躯体的断裂面。
“颈部肌肉全部被血液浸染了。”我说,“难以从皮肤和肌肉有无出血判断死者的颈部是否被掐压。”
“可是死者的窒息征象是很明显的。”高法医说,“口唇和牙齿完好,可以排除捂压口鼻腔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我没有说话,慢慢地沿着死者颈部的断段切开颈部皮肤,暴露出死者的气管。先检查了死者的舌骨和甲状软骨,都没有发现骨折。我摇了摇头,说:
“颈部不像是遭受过暴力作用。”人体的舌骨和甲状软骨很脆,如果颈部受压可以致死的话,经常可以发现舌骨或者甲状软骨的骨折。这两处的骨折也会成为法医推断机械性窒息致死的一种依据。
“既然不是掐颈,不是捂嘴,那怎么导致窒息的呢?”我很疑惑,“难道是溺死?”
带着问题,我小心地切开了死者的气管。
虽然有血液倒流进入死者的气管,但是可以清楚地看见死者的气管壁黏附有气泡,而且气管壁严重充血。
“难道真是溺死?”我用止血钳指着气管壁说。溺死的尸体如果不是气管内完全灌满了水,那么因为在水中剧烈地呛咳,经常会在气管内发现气泡。同时,因为呛咳,死者的气管壁会有明显的充血征象。
“怎么会是溺死?既然是溺死,凶手为什么要碎尸?难道打捞上尸体以后在野外碎尸?这个太少见了吧。”黄支队说,“会不会是血液流进气管后,因为尸块的摇晃而产生的气泡?”
“这个也有可能,那就要看……等等!”我看见高法医正在从死者腹腔里拉出胃,大喊道。
“如果是溺死,胃内肯定有溺液。”我接着说。
高法医吓了一跳,随后看了看躯干部的断段和已经截断了的肠,说:“这个恐怕看不出来吧。胃上的食管断了,胃下的十二指肠附近也被截断了,有水也流完了。”
我点点头,觉得高法医说得有道理:“不管怎么样,仔细一点儿吧,用干净的工具打开胃看看,不要挤压。”
当我们小心翼翼地打开死者的胃,惊喜地发现胃真的是充盈的,除了水,什么也没有。
“嚯嚯,当真有水,奇了怪了。”高法医说。
“可能是因为上端食管保存得比较长,尸块的体位也没有太大改变,所以没有反流。溺液刚刚进胃,死者就死了,胃的幽门闭锁,所以即便十二指肠下方被截断,胃内容物也没有过多流失。”我一边说一边用干净的舀勺把胃内的水舀进一个干净的玻璃瓶,“你们看,胃内的水还是显得比较清澈的,虽然有血液灌流进来,但是并没有发现泥沙、水草之类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她呛的水应该是干净的水,不是小湖池塘之类的地方,送去做硅藻实验吧,就能确定了。”
“看来是在室内被溺水的。”黄支队说。我们都注意到了黄支队用的是“被溺水”这个词。黄支队接着说:“把死者的头发剃干净,如果她是头部被人摁在水里溺死的,那么她的损伤当然不在颈部,而应该在脑后。”
听到黄支队的想法,我非常高兴。这确实是很有道理的推断,颈部的肌肉被血液浸染,但是头皮质密,其下的损伤不会被血液破坏掉。如果在脑后发现有皮下出血,那么就更加印证了死者是被人摁入水中呛水身亡的推断了。
不出所料,死者脑后左右各见一处皮下出血,看形态,应该是手掌和拇指在死者脑后形成的痕迹。
在高法医发现死者脑后皮下出血的同时,我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尸体软组织和骨质的断段。
“死亡过程已经清楚了。”我说,“分尸工具看来也不难分析了。”
高法医和黄支队探过头看了看我手上拿着的放大镜照的地方。黄支队说:
“嗯,手法拙劣,看来对人体组织不太熟悉。”
高法医也笑了笑,说:“是啊,专找致密的肌腱处下刀,不会找关节,刀子还不锋利。”
黄支队又仔细看了看断段,说:“软组织是用刀子割开的,但骨头不是,是用电锯锯的。”
我点了点头,对黄支队的分析表示认可:“是啊,骨质断段呈阶梯状,而且阶梯间隙整齐,不是手工锯,是电锯。”
“嗯,有电锯的人还真不多,你们家有电锯吗?”黄支队若有所思地说,抬起头问我们。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说:“刚才说了,凶手应该很容易找到肢解尸体的工具,那么说明凶手家里应该有电锯。”
“其实我不太担心发碎尸案。”站在一旁的黄支队看我们已经确定了死者被杀死的过程、明确了分尸工具,突然充满自信地说,“如果咱们能够再缩小尸源的寻找范围,侦查员就一定有信心破获。”
我知道死因查得再清楚,也难以对侦破案件发挥作用,但是查找尸源在碎尸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可惜眼前的这名死者确实太普通了。所谓的普通,是指我们在尸体上并没有发现任何能证明她身份的特征。
“没有特征,我们也得把基本特征总结出来。”没能发现重要的能够个体识别的特征,我也很沮丧。
这起碎尸案件,因为尸块全部找全了,性别、身高、体重自然不是问题,因为耻骨联合也在,年龄的推断也会很容易。
我拿起手锯锯下了死者的耻骨联合,走到水池旁,慢慢地分离耻骨联合上的软组织。
“奇怪了。”在检查死者腹腔脏器的高法医说,“死者的膀胱内有冰碴儿。”
我连忙走过去看,果真,从切开的膀胱内,高法医用止血钳钳出了几块小冰碴儿。
“最近附近地区虽已入冬,但是普遍温度在5℃左右,膀胱内的尿液怎么会结冰呢?”高法医说。
“难道是尸体在冰箱内保存过?”我说,“既然刚才分析了死者死后2小时之内就被肢解,说明死者被肢解后放进了冰箱冷冻?”
我拿起死者的上臂和下肢,检查着指关节的活动度:“尸僵完全缓解了。死者已经死亡2天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