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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室。叶世风向孙侯催债,连在里面打瞌睡的朱巴界都跑出来了。朱巴界对他们的事情,一无所知。可是他就爱凑热闹,啥事都要参一脚,才显得他热心善良似的,连忙拉开孙侯,叫嚷着说:“你们以前感情不是很好吗?干嘛打架啊。”
“没什么,我跟他的事不用你管。”叶世风烦心地说。
孙侯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笑着说:“别激动啊。我又没说不还,我说了必须还,必须还的。”可是因为他的鼻孔流鼻血了,流到了他的嘴唇和牙齿,所以显得他有点猥琐。
叶世风叹了一口气,松开了孙侯。孙侯松了松衣领,压低声音自言自语地说着:“步幼京她本人一大早离开这里,都没向我要钱,你当哥哥的还管我要钱。”
叶世风发火了,又抓着他,一膝盖就往他的肚子撞了过去,咄咄逼人地问:“我妹妹要走的时候,你也不会拦下来,跟我说?”
孙侯不是不想还手,他看过叶世风揍别人,他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还手怕被揍地更厉害,他只能熬着,弯着腰捂着肚子,痛苦地说:“风哥,你都没说,没提前跟我说。”
叶世风丢下他们就往回走了,他现在不想跟他们废话。就算是把他们都揍一顿,也于事无补。他现在就编辑了一条短信给步幼京:一下飞机火速与我联系。
他一肚子不痛快,根本就不想吃饭,又转身往反方向的保安室门口走去,他要去吃重庆酸辣粉,吃香喷喷的手抓饼。
而这个时候,林朵昔正坐在饭堂里吃着茄子青瓜,她大口大口地吃着。她身边都是曾经仰慕她的男同学,可是她现在一点都不淑女,完全颠覆了他们心目中的校花形象,可是他们还是忍不住坐在她的身边,毕竟她就算是长痘了憔悴了,她仍然还是林朵昔。
一个男生走向她,拿着一盘饭菜坐到了她的对面。之所以没有人坐在她的对面,那是因为她刚才一脚就踹倒了对面的凳子,他们认为贸然地坐她对面,或许会惹恼她,所以他们就静静地坐在她的身边,绝对不去坐那个位置。
林朵昔抬起头,就看到了眉清目秀,脸色苍白地仿佛就要死了一样的瘦弱男生,心里不痛快,就用力那羹勺一捅入那茄子里,汁液飞溅到桌面上了,她说:“是你。”
戴紫墨扬起一抹绅士的笑容,安稳地坐在她的对面,轻轻地说:“是我。我是戴紫墨。”他好像上次跟她说了他的名字,可能她没记住,他也不在意,反正他想要交的朋友,无论要他重复多少遍,他都会说。
“不认识。”林朵昔淡淡地说着,慢慢地抽出茄子里的羹勺,舀了一口放入口中,软绵绵的。
“没关系,我告诉你,我叫戴紫墨,你就认识了。你长痘痘,应该多吃番茄和西红柿,会消炎快好的。我这里有,你拿去吃吧。”戴紫墨温和地说。他甚至还用羹勺拌了一下饭盒里还没吃过的番茄和土豆,好像就想要倒到她的饭盒里,但是又担心她不想吃,迟迟不肯行动。
“不吃。”林朵昔瞥了一眼他饭盒里的鲜红的番茄和淡黄色的土豆,开口拒绝了。她边吃着,边拿出手机,玩着手机里的水果忍者,切着西瓜,鲜红色的汁液飞溅,切菠萝,琥珀色的汁液沾在红色上面,让她心情好了些。
听到她在用手机玩游戏的声音,戴紫墨也不气馁,吃了一口番茄,又吃了一口白饭,他觉得番茄略酸了,他喜欢吃甜的,就像是沾着血的生鱼片,带着血腥气息的腥甜味道,他就爱吃。
“我知道魂异哦。三年前,那个在整个世界翻天覆地,一手遮天的组织,魂异。传说他们都非常厉害,随便一个人就能摧毁一座城,这样可怕的人物居然就在三年前销声匿迹。你不觉得奇怪吗?”戴紫墨一边吃,一边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只要有共同的话题就好了,既然白千古和余芳芳两个人都叫他接近她,那么他自然有办法。
林朵昔没有很明显地向戴紫墨找茬,是因为她记得白千古说过他是个善良的人,叫她可以跟他当朋友。她对戴紫墨这种弱不禁风的男孩子真的没什么好感,就像是看到过去的自己,忍不住自厌。但是,她的确对魂异很感兴趣,应该说,她在这个世上最崇拜的人,除了叶世风之外,就是魂异了。她以前的父亲总是跟她说,如果他能成为魂异,一定要挣很多的钱买一座城堡给她,让她当公主,他当国王,他说得那么开心,仿佛他一旦当上了魂异,就可以把她宠得无法无天一样。
“魂异有那么厉害吗?”林朵昔忽然抬起头,看着眼前她不喜欢的戴紫墨问。就因为她抬起头没注意看手机,一闪神,手里的游戏就输了,发出机械的认输声音,她就退出了游戏。
看到她感兴趣的样子,戴紫墨马上回答她说:“是啊,我当时上初中。特别崇拜魂异,当时在上厕所一听到隔壁厕所的人讲电话说到其他国家的毒贩被魂异给杀了,那个激动啊,上大号都差点忘了用纸巾擦……就穿好裤子冲出去跟其他同学议论了。”
“噗呲。”林朵昔忍不住笑了一下,看来魂异是大家的英雄啊,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看到林朵昔笑了,戴紫墨就松了一口气了,被讨厌并不是做不成朋友,只要能让对方笑,那么讨厌的感觉也会不知不觉地消失的,这样当朋友也容易多了。
而这个时候,叶世风正在吃酸辣粉,辣地眼泪鼻涕都差点流出来了,抓着纸巾就擦着脸。他在想步幼京难道还没下飞机吗,第二十一次拿出手机看了看,没有未接电话,也没有未读短信。他隔壁桌的是个美女,背对着他吃着酸豆角珍珠粉,那个背影还真的挺熟悉的,他一时想不起来。
等他差不多吃完了,冲胖大妈喊着:“结账啊。”
“八块。”老板娘连忙伸出油腻的胖手往身上的围裙抹了抹,眼睛发光地瞅着他说。
叶世风才拿出一张十块钱给老板娘,就看到了那个女人站了起来,转身把六块零钱塞给了老板娘手里,她的正脸刚好让叶世风看到了,叶世风差点忘了呼吸。
一头秀发下精致的面容,眼睛特别明亮,紧身火辣的衣服包裹着妖娆的身躯,她的样貌居然跟林慕昔一模一样。
她转身就要离开了,街道上人很多,眼看她就要隐没在人群里了。
叶世风想也不想地就追了上去,身后的老板娘吆喝着:“还有两块零钱找你啊,帅哥,大帅哥……”
叶世风跑到门口,死死盯着不远处的那女人,又转身跑回到老板娘身边,拿走她递给她的两块钱,再冲入人海里,不停地跑着,四处张望也没有再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了。
是她?真的是她吗?叶世风的胸膛剧烈地起伏,她没死吗?
可是,没人回答他。
叶世风忽然想到了王越,给他打了个电话,深吸了一口气尽量按捺情绪,才说:“我们现在见个面吧,我有话跟你说。”
天色已黑。叶世风走在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妇女骑着自行车载着身后的孩子,他们抱着他们的母亲,即便他们的母亲脸上已经不再年轻貌美,脸上爬满岁月的刀痕。
他想到了他也是义父,等下个月领工资了,他再去看看那个孩子,牺牲的刑警黄昭洛的女儿。
到了维秘咖啡馆,叶世风环顾着四周熟悉而陌生的面孔,并不想再次走进这个地方,但是,是王越要约在这个地方见面的,既然是王越买单的,他就来了。
胖男人敌视地盯着叶世风,似乎在提防他要做什么。
“我来等人的,王越到了没有?”叶世风也懒得跟这些人废话,开门见山就问。
一个略瘦的男服务员从叶世风身后绕了过去,去倒咖啡,边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他到了。在二楼包间3号房。”
叶世风最讨厌3这个数字,有一种陌生而熟悉的感觉,就好像是很久以前就在哪里听过了一样,会让他头痛的数字,他以为他是讨厌它的。
他上了二楼,伸手就打开了包间三号房。
王越站在门口,拿着枪指着叶世风的脑袋,声音都透露着要命的危险,说:“你为什么要把步幼京送出国?”
就好像他问的不是普通的问题,而是什么严肃的国际大新闻内幕似的严肃气氛,让叶世风差点就大笑起来了。他喜欢他的妹妹步幼京吗?像她这种外貌身材都普通的女生,除了声音好听一点,也能得到他堂堂一个黑帮老大的垂怜吗?
“你以为我管得着她吗?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被他这样一问,换个角度,他又意识到自己是最后一个人知道她出国的,内心就忍不住升起了一把火。他心想她到底有没有把他当哥哥的,为什么不事先跟他商量再决定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