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爱莱丝兄妹

K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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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均把手负在背后,说:“王子莫为人一向潇洒,不图利益,我早领教过了。”

    “那是因为我什么都有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王子能做到这般,难得啊。我此次前来找你有两个目的,一则,是要告诉你,黑巫师在神山出现了。”

    “什么?!”王子莫顿时脸色大变,立即吩咐身后的其中一名随从,“你马上回去禀告国王,黑精灵很快就会再次攻打我国,让全部军队做好准备!”

    那名随从清楚事态的严重性,不敢迟慢的应声道:“是!殿下。”

    王子莫见他回宫了,之前的那种紧张仿佛烈阳下的露水一样被蒸发掉,很悠然的看着小均说:“你汇报有功,我定会重重打赏。”

    小均满脸得意说:“先谢过殿下了。”

    这个消息明明是长风告诉他的,功劳却让小均一人独占了,我和长风心里狠狠的骂了句----“不要脸!”

    “那你第二个目的呢?”王子莫边打量我和长风,边问道。

    小均斜了我一眼,说:“第二就是想你帮忙带我这两位朋友进宫,他们有重要事情想问米幽克。”

    “找米幽克?”王子莫低声重复了一下,“我可以帮他们,但找他问事的代价可不低啊。”

    我道:“不管什么代价,我都会满足他。”

    王子莫随即严肃的问:“如果是要你的命呢?”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我不在乎。”

    王子莫笑了起来:“有趣,能否告诉我,是什么事情比起你性命还重要?”

    长风替我答道:“在神山我们遇到了黑巫师,是K把他杀死的,可惜他的朋友却不幸中了黑巫师的噬魂术,所以…;”

    “明白,不过我要赶着去回合明辉他们,一同活捉麟兽,真叫人为难啊。”

    我急道:“我朋友的伤不能再拖了!”

    王子莫不慌不忙说:“有情有义是好事,但麟兽非常的稀有,让它跑了就很难再找到另一只了。这样吧,我身上有一颗爱莱丝家族的秘传丹药,圣凝丹,它是至阳之物,给你朋友吃了起码能压住他体内的暗黑之力半个月。条件是,你要帮我活捉麟兽。”

    我果断的答应他:“好,一言为定。”

    王子莫见我答应了,马上鞭马前行:“那起程吧,地点麒麟山。有能力杀死黑巫师的都不是泛泛之辈,看好你了。”

    小均不怀好意的对长风说:“我最近闲的无聊,想跟着去看看热闹,你呢长风?”

    长风低哼一声:“你这种娇生惯养的大财主都去,我为何不去?看你被麟兽吃掉一条腿的画面应该很精彩。”说完便跟上我和王子莫。

    小均气嘟嘟的追上长风,两手晃的厉害,样子好生可爱,“你这死绿袍人,被麟兽吃掉腿的一定是你!”

    我暗暗偷笑,小均虽有生意头脑,但毕竟是个缺乏成熟的孩子,心理上又怎么能斗得过长风。

    长风见小均生气了,内心很是滋乐,边走边道:“好,是我是我,行了吧?”

    小均还是不满的骂道:“死绿袍人!”

    在去麒麟山的路上有他们两个,我和王子莫就不愁闷闷无趣了。

    长风靠近我说:“K,对付麟兽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大意。”

    我的实力长风是心里有数的,他都这么叮嘱我,那麟兽肯定不一般,我问道:“麟兽很难应付吗?”

    长风说:“当然了,不然爱莱丝那大家族的两兄妹也不会和王子莫一同行动。”

    我又问:“麟兽到底是什么来历,我在我们那国家怎么从没听说过?”

    “那是肯定了,这里可是泽瑰大陆,是自然神栖息的地方,基本上的生物都是来自于上古猛兽的基因,有变异的,也有退化的,而麟兽就是属于麒麟退化的一种,血液自然也没那么纯净,可还是不容小觑,更何况是活捉。人类世界根本就不可能会知道,就譬如精灵,你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也不会相信的。”

    我点了点头,看着前方的王子莫说:“那他为何只带一名随从前去?”

    长风道:“麟兽的听觉和视觉是非常敏感的,起码是正常人的十倍以上,所以人越多,就越容易把它惊跑。”

    “原来是这样。”

    一股清风迎面扑来,长风身上的绿袍在气势飘扬,我不解道:“长风,我见你每天都穿着这件长袍,它对你意义很大吗?”

    “你别忘了我是个猎人,这件绿袍可以让我在森林里更好的隐藏自己。”

    一小时后。

    王子莫走到一座山前停了下来,然后把马绳绑在一颗粗树上,对我们说道:“各位,翻过这座大山就是麒麟山了,那地方可不是一般的大,所以你们一定要跟紧,否则弄丢了就很难再走出来了。而且那里还有很多猛兽出没,小均,你确定还要跟来吗?”

    小均都快吓破胆了,强露莞尔说:“啊…;这个,其实我并不害怕,只是刚想起,来之前约了王老板谈事,你们也知道我对钱是有多么的重视,所以我还是先告辞了。”

    长风背对小均说:“小没胆,你不是说过闲得无聊吗?怎么又突然约了什么王老板呀?”

    小均狡辩道:“我之前忘了,不行吗?”

    长风一针见血说:“怕死就怕死嘛,找什么借口,又没人会笑话你。”

    说罢,王子莫那名随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小均既羞涩又愤怒的盯着那名随从。王子莫见此,皱着眉的看着自己的部下,那部下便一脸尴尬的合上了嘴巴。

    小均无法容忍这耻辱,大声道:“王子莫,我们立刻出发,我要帮你活捉麟兽!”

    王子莫单手放在小均肩上:“可别勉强自己。”

    小均笃定道:“一点都不勉强,小小野兽难道我还会怕它不成?!”

    翻过了那座崇岭,我们来到了麒麟山,这里野花遍地,清香馥郁,树木也全长得很高,我们还发现不少野兽留下的脚印。

    毫无实力且爱惜小命的小均以保护为由,故意靠近魁梧的王子莫。

    由于小均贴得太紧,王子莫都被挤到草堆里去了,“喂,小均,你别贴那么紧,这样我怎么走路呀?”

    小均挠头一笑,掩饰道:“呵呵,我有点走神了,不好意思。”

    走了半小时路了,我脚开始有点酸,便问:“还没到吗?”

    王子莫说:“快了,一会你们不要动静太大,不然麟兽很容易就会感觉到我们的。”

    从王子莫那句“快了”,到现在又过了半小时,我真的快受不了。

    经过一颗大得惊人的榕树时,我似乎听见了一把女人声----“顿杰特·莫,你还有没有时间观念,都等你多久啦,现在才到,你好意思吗?”

    榕树背后走出了两个年轻精灵,一男一女,男的外貌端庄,身材微胖,身穿便服,手持一把银弓。

    女的则表情严肃,体型苗条,一头绿色长发,貌如红梅,身穿一套银色盔甲,腰挂大剑,威风凛凛,还真有大将军的样子。他们应该就是爱莱丝家族的明辉和玉优了。

    爱莱丝·明辉打趣道:“倘若能准时到达,那他就不是王子莫了。”

    爱莱丝·玉优扫了我们一眼,诧异道:“小均先生你怎么会来这里?还有一个人类和鼎鼎大名的刺客长风也来了。王子莫,你阵容不小嘛。”

    “刺客?!”我和王子莫一致感到震惊。刺客就是一种收人钱财替人做事的职业,而做的事情就是刺杀别人。他为何一直在隐瞒着我?

    我气道:“长风,原来你不是什么猎人,而是刺客,你为何要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