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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一天,天气已经有点热了,我去图书馆上自习,刚好碰到雪颜,她穿了漂亮的湖蓝雪纺长裙,白色的高跟鞋,长发披肩,袅袅婷婷的朝我走过来。
“子秋,你又去上自习?”雪颜看到我很高兴,她这段时间忙着谈恋爱,好久都没见我了。
“是啊,你又要去约会?”我笑着,学她用了一个又字。
雪颜一脸“那当然”的表情,明明已是夏天,她愣是一脸的春风。
“今晚别去自习了,和我一起玩去。”雪颜挽了我的胳膊,兴高采烈的邀请我。
“不了,呆会我去了,你还要分心思在我身上,玩得不尽兴。”我委婉的拒绝。除了和赵锐,我很少去参加人多的聚会,因为在热闹的场合,安静的我总显得格格不入。
“没关系的。你就在我旁边呆着,看我玩就行了,多玩几次,熟悉了,自然就放开了。”雪颜犹在热情的游说我,“别去上你那鬼自习了,青春是用来happy的,不是在图书馆消磨的。而且,今晚是傅筠阳生日,人多点热闹。”
“我……”我还在想着拒绝的理由,雪颜已经把脸一板,说:“你是不是怕你去了,傅筠阳又把丢一边了?”
我知道雪颜是在故意开玩笑,但是,玩笑话说到这个份上,再不去,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于是只好认命同行。
以傅筠阳的性子,应该也不是爱热闹的人,虽说是生日聚会,也不过只有寥寥的七八个人,一张大圆桌子都还没坐满。
在座的人,除了雪颜和我,都是一些男生,一个个都长得高大,看来都是球友。虽说傅筠阳人也冷漠,但因为有个爱好,还是能结交几个朋友的。不像我,若不去上自习,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做啥。哦,不,我还能临帖,一幅幅硬笔字帖临摹下去,几个小时就悄无声息的滑走了。只是,这样一个不是爱好的爱好,除了让我不管是行书楷书都非常漂亮之外,怕只会更让人觉得无趣得紧吧。
不过,一个女孩,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即便她的性子再无趣,也是受欢迎的,比如此时的我。
坐我旁边的是一个皮肤比较粗糙的男孩——他的粗糙,大概缘于一脸不安分的青春痘,此时正在十分殷勤的为我洗着杯子倒着茶,手上忙的功夫,嘴上也不闲着。
“你是雪颜的同学吗?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我是她朋友,呃,我很少和雪颜一起出来。”
“哦,难怪,雪颜一直看老傅打球,我想,若是你们经常一起出来的话,我是能够见到的,因为我和老傅也经常一起打球。”
“去年她就陪雪颜去看过我们和周渔打比赛啊,难道当时你没在场?”青春痘旁边一个壮壮的男生插话。
“哦,我可能不记得了。”青春痘挠挠头。
“你那双看到美女就不会转的眼睛,要是见过,怎么会不记得?肯定是那场比赛你没去?”另一个男生笑得不怀好意。
“喂,你、你、你、还有你,一个个也别想打子秋的主意,她是名花有主了的。”雪颜倚着傅筠阳的肩膀,手里拿着一根筷子,娇笑着一路指下去。
傅筠阳宠 溺的看着她,把她手里那根指点江山的魔棍拿开。
“你也名花有主,我们还不是一样想打你的主意。”有人故意逗雪颜。
“你,哼,做梦还差不多。”雪颜不屑的哼了一声。
“呦,老傅有什么魔力,值得你这样死心塌地,我虽然没老傅高,但是自认比老傅帅吧。”那被鄙视的男生有点不服气。
“那是你自认,在我皇甫雪颜眼里,你离我家筠阳,差得可不是一点点。”雪颜毫不客气的打击对方。看得出来,她和这帮人的关系十分好,所以才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也是的,雪颜的性格活泼大方,自是走到哪都招人喜爱。
“我差得可不是一点点,那周渔呢,周渔是不是也比你家筠阳差得不是一点点啊?”那男生眼睛看一眼包厢门口,笑着问雪颜。
大家都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翩翩佳公子正笑意盈盈的走了进来,在他后面,是一个瓜子脸白皮肤大眼睛的漂亮女孩。
我脸上原本挂着的淡淡微笑,在见着那个俊雅的男生时,倏忽不见了。
我想不到,会在这样一种场合碰到小乔。
或许应该是想到的,傅筠阳和小乔都是打篮球的佼佼者,以小乔交游广阔的性格来看,他们会成为好朋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小乔显然也没想到我会出现在这里吧,笑容微微滞了一下,转而更灿烂了。
“穆子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亦牵牵嘴角。
雪颜是知道我和小乔已经不来往很久了,虽然愚人节她恶搞了一下,但是我们是否在那天见过面,她也拿不准。她虽然怀疑,但无奈我从未正面回应,所以一直成为一桩悬案,得不到证实。眼下小乔忽然出现,大概她也没有想到,因此,她伏到我耳边,说:“子秋,我不知道周渔会来啊,你不会生我气吧?”
“不会。”我回雪颜一个安心的微笑。
小乔携着那个女孩,坐在我的对面。隔在我们中间的,是一张实木的泛着黄色光泽的大圆桌,圆桌的直径会有多长呢?一米,亦或一点五米,对长度没有概念的我,还真不太会估算呢。不过,不管这直径是一米还是一点五米,横亘在我和小乔之间,便是那宛如银河一样的距离。
菜很快上来了,我本就是吃了饭被雪颜硬拽过来的,此时自是不饿,何况,对面的女孩,当着所有的人不停和小乔秀恩爱,亦让我更觉得饱。但我努力不让自己脸上有什么表情,只偶尔夹点菜,低头抿口饮料。
男生在一起当然少不了喝酒,何况是一群打球的男生,精力更是比一般人要旺盛。也不知谁带头开始敬傅筠阳,有了第一个敬的就有第二个敬的,很快就觥筹交错杯光酒影气氛热烈。雪颜那么喜欢热闹的女孩子,一下子就融入到这嗨到爆的气氛中去了。她玩性一向大,玩到兴头上的时候,哪里还记得旁边的我。于是,我理所当然就成了无人理睬的陪衬。
其实我倒是不太在意成为陪衬,反正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安静且孤独的坐在热闹里。但我身边那个长满青春痘的男生,大概觉得冷落佳人过于唐突,便总是找一些话题来和我说。他本是出于绅士风度,我又怎好太过淡漠,便也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奈何因为周边声音实在太大,很多话说不清楚,男生就总是挨我很近,有时几乎是贴着耳朵。我从来没有和一个陌生男生如此靠近过,他嘴里的气息甚至能吹到了我的脸上,这让我十分的不自在,简直如坐针毡。
终于熬不下去了,虽然我知道中途退席很不礼貌,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附在雪颜耳边说了去意,又对傅筠阳说了声生日快乐,便向在座的微笑着告别。
然而那个青春痘绅士风度实在学得太好,见我要走,便立马站起来表示要送我,雪颜估计也是不放心我一个人离开(这个饭店在两个大学之间,离我们学校还是有一定的距离),遂笑着说:“豆子,你只负责把子秋送到校门口,可不要动了歪心思。”
“当然,我只护驾,让美女一个人走夜路,可不是我的风格。”被叫做豆子的青春痘嬉笑着。
“少来,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像我们在座的一个个不知道怜香惜玉似的。”豆子旁边那个壮壮男生,死命的擂了他一拳。
席上的人哈哈笑了起来,就连一向酷酷的傅筠阳也忍不住莞尔。只是,我的眼角余光,却看到小乔脸上的笑意,竟含了几分看戏的嘲弄。
何必呢?已经分开了这么久,如今美女相伴,又何必来看我身边的这出戏。我心里微微有点发酸,因为那个瓜子脸的女孩,正头靠着小乔的肩膀,眉目含笑,一副不胜酒力的娇羞。他们这个样子,算不算郎才女貌郎情妾意郎……
嘿,郎什么呢?到底还是在意了,哪怕你选择放弃,但看到他和别人幸福的时候,还是在意了。或许,在这个世上,我们可以对很多东西大度,但对爱情,却是无论如何也大度不起来的。因为我们骨子里的自私,让我们希望那一个肩膀,永远只能是你一个人的依靠。
可哪有这样的好事,你这边放手,却奢望他那边等待,哪有这样的好事!
真是自己为难自己!
我在心里给自己一个讥讽的笑,咽回那微微的酸,对身边的男生说:“那我们走吧。”
走吧,选择离开,就不要回头!
走吧,选择相守,就不要分心!
走吧,前面的路还很长,那个一心一意对你的人,他一直在那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