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九色九色

蔡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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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日,齐远山走上二楼,撞见欧阳父女正与秦北洋一起琢磨新进的明朝雕漆屏风。相比之下,秦北洋空有一身大个子,却是个半大孩子呢。

    齐远山向老板报告:“欧阳先生、安娜小姐,楼下有个法国洋鬼子,自称皮埃尔·高更先生求见。”

    欧阳思聪点头道:“这家伙,我认识,请他上来。”

    秦北洋没来得及告退,法国人就上楼来了,看年纪四十多岁,留着修剪整齐的山羊胡子,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

    法国人会说简单的中文,寒暄几句,欧阳安娜冒出一串流利的法语。十二岁起,她就在法国人的教会学校读书,完全法语授课。高更如咳嗽吐痰般射出一团团法语,秦北洋差点要拿拖把去擦地板了。

    “高更先生听说我们家藏着一件唐朝的宝贝。如果允许,能否一睹真容?”安娜刚翻译完,便咬着欧阳思聪的耳朵说,“爹,他是怎么知道的?”

    欧阳思聪并未多问,高更是上海外国侨民中最富有的古董商,没有他不知道的秘密。

    于是,私家博物馆的大门打开,无数件古物呈现在法国人眼前。

    高更略过其他宝贝,径直走向最深处的玻璃柜子。他的双腿在发抖,膝盖一软几乎要跪倒在地,还是齐远山扶住了他。

    修饰一新的幼麒麟镇墓兽。高更摘下眼镜仔细观察,仿佛能从每一片鳞甲里,每一根鬃毛中,看出某种千年不朽的门道。

    高更低头片刻,右手塞在口袋里,仿佛用手指头计算,又盯着小镇墓兽那对雪白鹿角,用蹩脚的中文说:“我报价——银圆三千块!”

    气氛略僵硬,鸦雀无声。这价码足够买下一栋上海的石库门了。想当初,欧阳思聪花了一千块银圆买下已觉分外肉疼,短短两个月竟翻了三倍。当时青铜器市场还没形成,即便商周青铜器,市场价也不过几百银圆。

    “问问高更先生,为何独独喜欢这件宝贝?”欧阳思聪让女儿翻译。

    “C'est la vie.”

    高更说了一句法国人的口头禅,又对欧阳安娜说了一串法语。

    “高更先生说,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会再出三千块银圆的报价。他是一位精明的商人,每次都会压价,让对方无利可图,但这次出价却几乎要让他破产了,必须抵押好多件珍藏的古董。不过,这是上帝决定的缘分,无法用理性与科学言说。”

    欧阳思聪回答:“感谢高更先生,但我现在不想出卖这件宝贝。如果,这间屋子里还有他喜欢的其他古董,请尽管报价。”

    翻译之后,高更摇头用中文说:“非常遗憾!但我还会再来的,Au Revoir.”

    不过,主人还是把这位法国人当作贵客,集体将他送到门外。

    秦北洋没忘记九岁以前学过的德语,暗暗骂了一声:“Arschloch!”

    高更的耳朵甚尖:“好像有人在说德语?该死的德国佬!愿上帝保佑法国必胜!”

    安娜摸不着头脑,再往门里看,只见一脸严肃的秦北洋。

    恰逢农历七月十五的满月,又是七月半,佛教徒的盂兰盆节,也是中国人祭祀祖先上坟的“鬼节”。

    秦北洋得到许多旧书和杂志,都是安娜平常看剩下的。他把书搬上三层阁楼,多是鸳鸯蝴蝶派小说,周瘦鹃主编的《礼拜六》,有句臭名昭著的广告语“宁可不娶小老婆,不可不看《礼拜六》”。

    翻了几页才子佳人,他发现凡尔纳《海底两万里》中译本,点起蜡烛,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跟随鹦鹉螺号周游四大洋。相比宽敞明亮的房间,他更爱幽暗逼仄的阁楼环境,仿佛回到地宫,紧挨着金井和帝王棺椁……

    他梦到了一个少年。

    皮肤如浸泡在水中的白纸,半透明地放射暗光。闭着眼,嘴角却微微翘起,似睡非睡,似笑非笑,宛如在漫长地深思。茂密的长发集中在头顶,变成一个冲天发髻,金色绢布包裹。

    少年睁开眼,露出一双清澈的眸子,乌黑的眼球与瞳孔,直勾勾盯着秦北洋的双眼。

    “劝君善待九色也。”

    刚发育的男孩细嫩嗓音。奇怪的方言,不晓得是广东还是福建?绝非北京话、天津话或山东话。那少年根本就没开口,一对鲜艳嘴唇紧闭——难道是“腹语”神技?不,这声音没有经过耳朵,直接穿头皮,进入秦北洋的大脑。

    “你是谁?”

    梦醒了。

    又一阵燥热扑面而来,连带某种窸窸窣窣的声音。转瞬睁开眼皮,月光从狭窄的窗格射入,照亮绿幽幽的目光。

    秦北洋睁开眼睛。

    第一反应,是回到了太行山,野狼环伺的山谷中,这些并不友好的动物,要来咬断他的喉咙复仇了。

    它跳上床,嘴巴拱到他的脖子上。半梦半醒,秦北洋无力反抗。还好喉咙没被咬断,这怪物不是来取自己性命的,似乎是来跟他玩耍的?

    哪里来的大狗?

    毛色红白相间,唯独吻部深色。藏獒般的火红,又像一头壮硕的中华松狮犬。它的动作灵活,双眼发出琉璃色目光,好似欧阳安娜的眼眸。

    兽的眼睛,默默看着秦北洋,看着他的双眼、鼻梁、嘴角还有下巴。

    它的主人,如果没有不幸夭亡,而是长到十七岁,必然也是这副模样,同样体格、眼神、气息,甚至嗓音。当他修复九色的外壳,仿佛有种地宫的力量,来自金井之下,源源不断,通过这双少年的手掌,传递到幼兽体内,让镇墓兽的心脏恢复跳动。像给冰天雪地赤身裸体的人盖上棉被,给戈壁大漠行将渴死的人喝一整皮囊甘泉。

    它的脚步轻盈,因为脚底长出了肉垫,像穿了一层厚厚的袜子。它的视觉、嗅觉、听觉、味觉、触觉五感全都恢复了。第六感,也如雨后根须迅速生长蔓延。

    中元节的一轮圆月,隔着高窄的窗户,刺到九色头顶。秦北洋把手埋入“大狗”脖子上的鬃毛,隐隐摸出一对折叠收缩的鹿角。

    秦北洋让这头小镇墓兽起死回生了!

    “君,便是九色?”

    听着他的提问,九色默默颔首,却得寸进尺,将秦北洋压在身下。

    它看到少年的胸口,挂着一枚出自昆仑山的鲜血暖玉,如假包换——十七年前,九色在地宫深处送给他的见面礼,就像中国人给新生儿送的小金锁、小金脚丫子。

    秦北洋露出光滑的后脖子,月光照出一对赤色鹿角形状胎记,沿两侧耳后根,烈焰冲天。

    十七年不见,这个生在秋风白鹿原,唐朝小皇子的棺椁上,差点早产夭折的小婴儿,已长成器宇轩昂的少年。

    忽然,九色张开嘴巴,吐出一枚冰冷的玉指环。

    秦北洋接在手里,借着月光仔细端详。指环的洞眼有点小,他套到自己左手小拇指上,果然严丝合缝,仿佛量身定制。再看这玉指环,似跟自己胸前的暖血玉是一对儿。必是幼麒麟镇墓兽从唐朝地宫带出来的,墓主人生前常用之物。从    白鹿原大墓被挖之日起,玉指环已在九色口中藏了两个多月。

    只是墓主人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