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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你以前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声称支持马云爸爸?”
“有什么可买的?半个月你都逛五回街!”
童诗蹙眉,有这么多次吗?
关欣贼贼的笑着,想起了顾良辰前天回学校,陆天奇昨天来女生宿舍的事情,揶揄道:“这么频繁地出去是要跟某人创造偶遇吗?”
“不逛就不逛,给我带份麻辣烫回来,放什么你们知道的!走走走,赶紧走!”童诗脸色猛地一变,开始轰人,模样像极了恼羞成怒。一瞬间,四个女孩动作统一地拿起马扎出了门。
“咱们是来听单口相声的,这一个月来怎么讲的都是些情啊爱的?”
“童童是不是失恋了?”
“啊?我觉得她讲这些虽然不逗乐,但也算挺有道理的,蛮受用的。”
“你是不是忘记自己被她逗得笑成傻|逼的珍贵时光了?”
“说不定真的是跟我们分享失恋后的人生感悟?”
“支撑我念完大学的除了二食堂的麻辣烫,还有著名相声男神刚哥的唯一女徒弟——童童啊!”
“下次吧,她心那么大,估计画风变不了多久,大家再给她些机会,以后肯定会好的!走走走,麻辣烫去!”
宿舍里。
“哎……”童诗第无数次唉声叹气,每一次叹气脑海中就萦绕着一团模糊的人影。
她使劲儿摇头,将整个小身子都扔到床.上,小手揪着头发,挣了挣。
猛地,童诗从床.上弹了起来。
“不行,立夏了,我还化妆了,不出去嘚瑟嘚瑟就可惜了!”
她快速地拿起包,换了鞋子,撒腿就往外跑,生怕被人拦住似的。
……
中心商业区,星巴克。
童诗百无聊赖的坐在落地窗前,看着身边一台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暗暗后悔。
怎么走得那么急,带电脑出来码码字,装装小资什么的就好了。
路边。
厉皓轩一眼就看到了童诗,缓缓停下车子,双眼一眯。
她似乎在等人,左顾右盼。
地下停车场的一切,历历在目。
不欢而散后,他真的再也没有见过童诗。一来他们在现实中的交集的确不多,二来可能也是那丫头有意躲避。
不过是照例开车去北戏门口溜了一圈,没什么收获准备回公司,结果真是……巧了。
厉皓轩指尖点着方向盘,思考着要不要立刻下车去把小丫头捉住,然后将她困在身边让她一辈子生不如死。
手机响起。
“哥,在哪啊?”
“你大舅哥家公司楼下。”
“这么巧啊,我也在,没开车,载我一起回公司?”
“五分钟不到,你走回去。”
“马上,哥,等我啊!”
挂了电话,厉皓轩有片刻的怔忡,头一歪,看到路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提着一篮娇艳似火的花。
定睛一看,才发现不凡之处。
厉皓轩解开安全带,开门下车,走向小女孩。
“哥哥,买束花吧!”
哥哥,呵……
厉皓轩看着那一篮娇艳的花朵,绽放的恣意又张扬。“是蔷薇吗?”
小女孩一愣,底气不足的摇头。“是、是玫瑰!”
“小孩子不应该撒谎。”
那双震慑人的双眼太锐利,小女孩不得不说了实话:“对、对不起,是蔷薇,我自己种的。玫瑰是蔷薇科,蔷薇说到底还是老大呢……”
厉皓轩的视线扫到小女孩贴着OK绷的小手,蹲下身子,指着星巴克窗边的桌子。“看到那个穿绿色裙子的姐姐了吗?”
小女孩点头。
“如果能让她收下你的花,一整篮我全要了。”
“哥哥,看我的好了!”小女孩受宠若惊,像个精灵似的拎着花篮,快速地跑开。
厉皓轩回到车里,看向星巴克窗子旁的童诗。
距离有些远,只能看到轮廓,小丫头今天穿了绿色的裙子,显得她格外白皙靓丽。
这么看去,竟有些……明艳动人。
星巴克里。
门口的铃铛响了一下,走进来一个提着花篮的小女孩,直勾勾地走向窗边。
“美丽的姐姐,一个大哥哥跟我说,如果你能收下这些花,那他就全买了!”
童诗在众人的目光下,不敢置信地反手指着自己。“小妹妹,你没搞错吧?”
虽然对自己的容貌也算蛮自信的,但她自知自明地觉得还没到不小心收到花的程度,简直……
小姑娘点点头,手指指着窗外。
童诗顺势看过去,没什么大哥哥,只看到一辆白色宾利,流线的车身,完美奢华的外表,看不到车牌。
有人窃窃私语:“限量旗舰定制版宾利慕尚,保守估计一千万!”
“别拦着我,我要去跟土豪做朋友!”
“土豪只需要女朋友,很显然不是你,是穿绿裙子那个挺漂亮的小姑娘!”
“好羡慕她啊,被土豪送花,好浪漫啊。”
童诗恍若未闻,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可疑人员,只有那台奢华的白色宾利。
微博上曝光过,有些小孩很可能是被人拐卖的。可人贩子会开这么招摇的豪车?开什么玩笑。
不过也不准,这年头霸道总裁都不霸道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呸呸呸,怎么又想厉皓轩!
童诗暗骂自己,谨慎地开口:“小姑娘,相比卖了花免掉一顿毒打,或者吃上一顿饱饭相比,你想不想要回家?回到你真正的爸爸妈妈那里?”
“姐姐以为我是被坏人拐卖了?”小女孩奇怪地看她一眼,又黑又亮的眼珠子一转。
童诗下意识地点头,小姑娘却笑了。
“姐姐,谢谢你关心我,没有哦,只不过想帮爸爸妈妈减轻负担!那个大哥哥有钱又好心,随手做慈善,姐姐,你收下吧~我作业还没做完呢!”
一时间,童诗有些尴尬,看来是她阴谋论了。
如果不收下就是“拒绝她为父母分担”、“拒绝有钱人做慈善”以及“害她完不成作业”的坏人!
再度看向窗外,白色宾利车窗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到车里有什么人。
“姐姐,其实这是蔷薇,我自己种的,是不是开的比玫瑰还美?”小姑娘像个顶级的销售人员,推销的十分卖力。
童诗看向那一团红艳艳的,仔细一看,发现果然是蔷薇,不是玫瑰。
“好吧。”
“谢谢姐姐,你真的好善良!”小姑娘千恩万谢地鞠躬,转身跑了。
童诗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小女孩的身影,,看到白色宾利车窗将下来一个小缝隙,很小的,依然看不到里面是什么人。
第六感让她产生一种认识车主的感觉,可是认识的话,为什么不下车呢?
正疑惑着,一个风姿绰约的西装男讲着电话走近宾利车,从钱包里拿出去一小叠粉红色钞票。
背对着,看身形并不是熟识的人。
路边。
“叔叔,太多了我不能收!”小女孩从一小叠钞票里拿了两张,剩下的要还给他。
骆峻笙一乐。
“收着吧,下次还会需要你的蔷薇。”厉皓轩看向星巴克床边,童诗怀中娇艳欲滴的蔷薇花衬得她的小脸格外的漂亮。
隔着老远,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好奇。
“真的吗?太好了!只要是逢年过节我都在这里卖花!哥哥只管来找我!”
“好。”
“哥哥再见,叔叔再见!”小女孩挥挥手,蹦蹦哒哒地离开。
骆峻笙一听这称谓,当即不爽了。
他长得有那么老吗?就算他哥长得好,显得嫩,也没有这么差别对待的吧,他明明比他哥年轻几岁好么!再说了,他长得也是帅裂天际,分分钟霸道总裁好!么!
星巴克里。
童诗在同性各种的目光里,欣赏那篮漂亮的蔷薇。
“随手就慈善了本小姐最喜欢的花,真是好人一生平安啊。”她小声自言自语,想冲出去,但不是为了求跟土豪做朋友,而是单纯的想看看车牌,可是星巴克里人太多,那点收到花的虚荣心……
稳住,这一刻你可是简简单单喝杯咖啡都能收到花的女神呀!
装13模式自动开启,童诗瞬间换上高贵冷艳的表情。
路边。
骆峻笙随手带上墨镜,不爽的拉副驾驶的门,拉不开。
“坐后面去。”
骆峻笙不满地拉开后座的门,关门的时候一并降下车窗,视线被星巴克窗前那一抹似火的红吸引住了。
他看了看走远小女孩,又看了看窗子里同样看过来的童诗,但离得太远,只能看出个大致,觉得有些眼熟。
厉皓轩缓缓发动车子离开。
小丫头应该会喜欢吧,不然也不会写到《原来》小说的原文里。
回到宿舍。
童诗将很久之前买的白玉花瓶从里到外的清洗,擦干净,非常素净的瓶身上有岁月沉淀下来的旧色。
当时在跳蚤市场一看到就十分喜爱,也没管什么材质什么典故,直接就买来了,也不便宜,两千多。
盛慈说她脑子被人砸了,不知道杀价,明明十分之一的价格都用不上。她过后也有些恼火,当即就冷落了花瓶。
时至今日,可怜的白玉花瓶终于结束了冷落期。
童诗将一整篮的蔷薇花修剪好,错落别致地放进花瓶里,欣赏了好一会儿,越看心情越好。
她喜欢蔷薇花,甚至将这种喜好写进《原来你也在这里》小说里:【我爱蔷薇,而你却是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