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过去

皎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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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一大早,杨里去了学校补课。之璐考虑再三,拿着贺清宁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心理咨询公司。

    她的心理医生名叫朱实,三十出头的女子,得体大方,看上去就叫人舒服。知道她是贺清宁介绍来的,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热情。她的确是个有办法的人,很快就把情况问清楚,然后给出建议:“你失眠已经有两个月,出现幻听,哪怕是幻觉都是正常的。最有效的办法,让你前夫回来陪你再住一段时间。”

    之璐摇头苦笑,“完全不可能。我只是想要睡个好觉而已,别的办法不行吗?”

    朱实沉思,“那我再给你开另一种安眠药,副作用小一些。”她写着药方,又问,“既然放不下为什么又要答应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啊。不是天大的原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垂眼,很久之后才有勇气开口:“我想,他是没办法忍受我了。最开始,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有段时间跟他分房睡觉,这事我们吵过,但他还是依我了。我没办法啊,我不能刚毕业工作就怀孕生孩子,我也有我的事业,我的追求,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怎么能要孩子?”

    “后来的分歧呢?”

    “是工作上的事情,也小吵不断。我们都忙,一个星期也只有两天可以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上班很累,家里的事情也顾不了那么多。离婚前两个月,他跟我提出来,不希望我再做记者……”这一下没了声音。

    朱实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她。

    那天下班回来,接近十点了。她累极了,把自己和挎包往沙发里一扔,浑身散了架,不想动,开始昏昏欲睡;没睡多久,忽然惊醒过来。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到叶仲锷坐在对面的沙发里,喝着茶,一言不发地看着她,脸上毫无笑意。

    她冲他微微一点头,说了句“回来了”就打算继续睡。

    这时听到他说:“之璐,你就是这么迎接你刚刚出差回家的老公?离开了一个星期回来,我以为你会热情点。”

    语气不高,但话里隐约的怒气她不会听不出来。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睡,她坐起来,轻言细语地解释:“我连续加了两天班,累得要命,等我有了精神,一定会好好履行老婆的义务的。”极度的疲倦中,她皮肤的光彩消失殆尽。

    叶仲锷皱眉,冷冷开口:“我记得你是我老婆,我实在很想知道,报社没有了你,就运行不了?”

    在这个问题两人从来不可能谈好,即使精神充足之璐也不想跟他多争,何况现在这么无精打采。她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随意地挽了头发,出来问他:“吃饭了没有?如果没吃,我现在去煮一点,嗯,你想吃什么?”

    没想到说完这话叶仲锷完全不领情,他指了指沙发,冷静而漠然地说了句:“过来,坐下。”

    之璐沉默半晌,还是走。两年夫妻不是白做的,这样的语气,她有预感,下面他的这番话,绝对至关重要。

    明知道至关重要,可真开口谈话时还是吃了一惊。

    叶仲锷清晰地开口,一字一句,字字入耳:“之璐,好几个月前开始,我们只有晚上这个时候见面了。你看看这间屋子,完全没有生气。这个家已经不是家了,只是一个休息歇脚的地方。不论什么时候回家,家里都是空荡荡的。不能这么下去了,你辞职吧。”

    因为太震惊,有很长的时间,之璐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本能般地盯着他。

    叶仲锷继续着那副谈判的口吻,说:“以前我也跟你说过,记者这个职业不适合你,但你执意要做,我依你。之璐,你扪心自问,这两年,我阻拦过你一分一毫?我以为以你的聪明,能把家庭和工作处理好,我一直给你机会。世界上不止你一个记者,大部分人都能处理得当,你为什么不行?我从来没反对你工作,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轻松的职业,但前提条件,你要顾家!”

    昏沉沉的大脑这个时候彻底活起来了,之璐气恼得浑身发抖,她想反驳,许多的念头,许多的言语涌上来,可统统不能述之于口;她重重地呼吸,压下手指的颤抖,说:“这家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我不答应,你想怎么样?”

    怒气“刷”的一下冲上脑门,叶仲锷声音抬高几分,厉声道:“钟之璐!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上班的时候蛮精神,晚上回来就这样。脸白得像鬼,无精打采,走路都摇摇晃晃,看来,这个家没你的工作重要,是不是?宁可对你的同事喜笑颜开,对你老公摆脸色?报社没有你也能运转,你明天就去辞职!”

    之璐也在气头上,一句话就冲出口:“那你现在不是在对我摆脸色!叶仲锷,我告诉你,辞职,绝对不可能!你无权命令我!”

    恶劣的开端至此而始。之璐停止回忆,看了眼朱实,发现对方用温和鼓励的目光示意她说下去,于是苦笑一声,说:“他说我连家都顾不到,我不答应,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坏……朱医生,这些话我在其他人面前我都不能开口。我不瞒你,我们结婚快三年,但我几乎连他的内衣都没有买过……而且,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我想,他没有我,也一样过得很好。也觉得他不理解我,他跟我提出离婚后我才明白,一直都是我错了。他忍了我那么久,终于对我死心,不能跟我再过下去,是啊,我这个做妻子的真的失败。而他,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我就想,那成全他好了……”

    朱实安慰性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或许的确不懂得怎么照顾人,你前夫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

    “不完全是,我高中时有个很要好异性的朋友,算是我男朋友吧,”之璐想一想,声音不自觉带上自嘲的味道,“他高三毕业后就去了国外,我等了他四五年,他倒是回来了,可要跟我分手,说,我一辈子都学不会怎么在乎别人。那时我不信,现在看来,陶儒说的真准……”

    “这又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话长了。在陶儒最后一次回国的时候,她就有了预感。并不是事后诸葛亮的说法,从他们在机场出口见面的那一瞬,感觉就不对了。尽管面前的这个男生的笑容未曾改变,可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和气氛。毕竟,五年的时间都了,她连他五官的样子都不能完全记清楚了。为了确认他的模样,她仔细打量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终于展开笑容。

    然后两人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待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显然这里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

    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地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地握住,轻轻说:“我回来陪你过圣诞节。”

    其实,哪里需要他的陪伴?之璐不以为然。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地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地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日子如此舒服,完全不需要别人出现。

    刚结婚的时候,叶仲锷说了一句话:“结婚之前,有很多次,我都打算送礼物给你,可我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认识你后,我才忽然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她。你就像一只完美的鸡蛋,能打破那壳,只有心灵上的契合。于是我的选择是,我送你书,送你想看但是又找不到的书。”

    现在想来,叶仲锷那时的目的不单纯。他别的时候不好找,偏偏总是在她和陶儒相处的时候打电话来,说带了书给她。目的是如此的昭然,可她那时候愣是不往这方面想。之璐的这个毛病根深蒂固,她一旦相信一个人,就不会疑心其他。

    然而陶儒不这么想,数次争吵之后,终究是分了手。他那时说什么来着,他说:“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你不是个适合做女朋友的人,如果你还是这样的性格,谁跟你在一起都不会幸福。”

    之璐那时候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根本不打算跟谁在一起,她觉得一个人生活很好。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组织活动为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少起来。她觉得耳根清净,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小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相比有男朋友的生活,她宁愿一个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之璐觉得,没有爱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认识叶仲锷,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变数,是她之前不曾想象过的。如果不曾遇到这个人,也许她不会结婚,毕业后一个人在省城打拼,会继续干她的记者工作,总之,决计不会像现在这样遍体鳞伤,心如死灰。

    朱实说:“我感觉,你们的感情还在,离婚这个主意实在很糟。我见过失败的夫妻何其多,大多数因为工作问题而引起的纠纷都能找到途径解决。你和你丈夫都是聪明人,偏偏没办法?”

    之璐停了停,“他们都是怎么解决的?”

    “各退一步就好了,”朱实说,“工作是暂时的,都是为别人服务,钟小姐,恕我直言,丈夫和孩子才是你一辈子的依靠,为了他们退一步,也不是什么坏事。”

    之璐嘴角一动,看着她。

    “听你的话,我觉得你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你是在避重就轻,”朱实一边说一边看之璐的表情,发现她明显神色一变,就说,“是你的心结。我问你,你还能不能跟你前夫复合?”

    “不可能了,别说他不肯再要我,”之璐声音陡然低下去,“就算他愿意,我也没有勇气再做他的妻子,一次失败已经够了。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

    当天晚上之璐没有睡好,朱实的药也失去了效用。她被奇怪的声音吵醒,那时差不多凌晨两点。那声音好像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挨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地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

    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

    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

    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地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地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地发现他们正以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身上盖着他的西装。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

    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

    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她的身影。

    之璐张口结舌地说:“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

    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地小声辩解:“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

    他紧了紧双臂,把她拉近一点,慢条斯理地说:“神志不清楚?你醒了有一会了,怎么还赖在我怀里不动?”

    是啊,为什么不动?她那么舍不得他怀抱里的温暖和舒适。她曾经有过世界上最温暖且安全的怀抱,可是却放弃了。还有比她更愚蠢的人吗?

    她随便从酒橱里拿出了一瓶香槟,准备返回卧室,看到了酒橱另一侧的楼梯扶手。猛然间,那种轻微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来,依稀从楼梯那边飘过来的。她一愣,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忽然害怕,但是脚下却不停歇,踏上了楼梯。

    二楼走廊两侧有四间房子,一间书房,是最大的;一间卧室一个小厅,还有一间略小一点,在最里面,被她拿来做了储物室。她开了小厅的壁灯,站在走廊入口,在橘色的昏黄灯光下察看四周。有很长时间没打扫过了,玻璃茶几上都有了灰。

    主卧室在楼上对应的位子应该是储物室和书房,之璐打开书房的门,打开灯,仔细地观察了一遍。一切正常,不论是书,四壁的书柜,还是电脑书桌都不能主动发出声音。

    她合上门,来到了储物室的门口,手搭在圆圆的把手上,没有动。两个月前,这个房间被她彻底地反锁上,仿佛锁上心门那样死死地锁上,没有人可能打开。房间的钥匙,在楼下的一个小盒子里。她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到那个盒子。声音肯定也不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地“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应,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很好吃。”

    “嗯。”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她缓缓走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地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像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分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之璐目送杨里回到卧室,自己缩在客厅的沙发一角,只开了壁灯,一杯一杯地喝酒。上好的白酒,味道醇香,就如同过往的岁月。

    那时候她也是喝醉了,被他两句话说得无地自容。在他“你为什么还在我怀里不动”那句之后,她一把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西装,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他怀里挣出,手忙脚乱地缩到了沙发的另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对不起对不起。”

    叶仲锷挑眉站起来,把客厅的灯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喝一点水,醒醒酒。”

    之璐讷讷地接过杯子,仰头开始说正事:“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地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候都被他看得一干二净,只想快点消失,永远不存在才好。她的包在茶几,她探着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又问:“有多余的客房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上了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用具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

    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而且,我这里的酒是最好的。”

    之璐诧异地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朝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

    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地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叶仲锷就是这么一步步地,把她引入了瓮中吧。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有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地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于是他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中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地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眩。身体不由自己做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到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得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地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地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然后开始谈恋爱,最后结婚,离婚,分开,就像电影一般。

    喝多了酒,大脑昏昏沉沉,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明明累得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

    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代要十八支蜡烛,然后上了楼。

    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账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地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像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得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地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

    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地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又挥手叫出租车。

    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到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地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地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

    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地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地“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地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被发现的。鲁建中远远地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地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得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毫无疑问是名少见的美女,气质疏朗大方,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绝非善类。于是他冷眼旁观,看看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地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最后他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他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地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他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冲救了她。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地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地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地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地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