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戒指

安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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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修文冷着脸,他早已吩咐过不要把任何一个记者放进来,没有他的指令,他的手下都不会敢擅自决定的,所以医院里忽然闯进来那么多记者,他也觉得很奇怪。

    片刻后,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露出了然的表情。

    他的手下自然不敢违抗他的命令,但是如果是他的母亲陶凌瑶吩咐他们这么做的话,他们也是不敢违抗他母亲的意思的,想来想去,医院会出现那么多记者,始作俑者只有他的母亲了。

    “是你瑶姨。”顾修文忽然轻笑了一声,“她把你卖了。”

    郝正思仍然听得一头雾水,只抬起脸,眨巴眨巴眼睛,懵懵的看着他。

    顾修文看的心一软,化作了一滩春水,他勾唇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温柔的说:“这下好了,你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母亲可真是懂他的好母亲。

    郝正思愣愣的,此刻她的眼睛里全都是顾修文。晨曦的一缕微光透过玻璃窗,映照在床上的两人身上,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这一瞬间的顾修文,就像窗外的微光一样,无比温柔,又带着一丝暖意,而仅仅是这一丝暖意,就可以将她心中的冰川全部融化。

    ......

    可想而知,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S城的头条,都被顾修文和郝正思两个人霸占了,全城的人都知道两人在医院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了,每当她去单位工作的时候,总有同事拿这件事来调侃她,搞得她现在都不好意思出去了。

    她的家世背景也被八卦记者扒了个遍,简直恨不得把她的祖上十八代都扒出来才好,她现在一点都不想出去了,她深深地感受到了什么叫每走一步都有人时刻的关注着你,就是稍微做一个无意的动作都会被人拿出来详细解读。

    她十分讨厌这种万众瞩目,所有善意的不怀好意的目光都黏在她身上的感觉。

    “都怪你。”郝正思越想越气,狠狠的掐了一把正在陪金毛玩的顾修文,一脸的郁闷。

    顾修文笑着应和:“嗯,怪我。”

    不同于郝正思,他的心里可美滋滋着呢,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郝正思是他的女人了,她的身上终于被贴上了“顾氏专属”的标签,他感到无比骄傲,这么好的女人,可是他一个人的。

    两人又陪金毛玩了一会儿,郝正思觉得有点累了,但是此刻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她留恋美景,有点舍不得回屋。

    此时,顾修文突然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说:“郝正思,你把手伸出来。”

    郝正思疑惑:“你要干什么?”

    她不主动伸出手,顾修文便不由分说,霸道的将她的手拿了过来,一边在她的无名指上套着一个戒指,一边说:“当然是要把你牢牢的抓着,不给你逃跑的机会。”

    他在阳光下笑得耀眼,郝正思看的一阵恍惚,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顾修文抬起她的手,在戴着戒指上的手落下一个浅吻,低声问她:“喜欢吗?”

    郝正思怔怔的看着那枚已经被霸道的套在了她手上的,象征婚姻的戒指。戒指款式独特,不难看出是用顾修文的名字设计过的花体字,三个字缠绕成一圈,牢牢靠靠的禁锢住了她的手指,上面还镶着一颗被精雕细琢的粉色钻石,很小很小,但是却被镶在了字体的中间。

    她不懂艺术这种东西,但是此刻,她却一瞬间就明白了这只戒指的含义。

    顾修文的名字缠绕着她,而粉色的钻石代表的是他的心脏,他把他的名字和心脏,都给她了。

    “你什么时候......”她怔怔的看着他,眼神里满是不可思议。

    顾修文笑了笑,又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个用粉色丝带缠绕着的黑色小方盒,然后把盒子交到了郝正思的手中,凑近了她的耳边,声音喑哑:“郝正思,我希望你能亲自为我戴上......你的名字。”

    灼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根,她只觉得身体泛起了密密麻麻的酥痒感,心跳也乱了。

    她的名字,也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缠绕在他的无名指上吗?她这么想着,竟像怀春少女一样,心里升起了丝丝点点的甜蜜。

    顾修文还在她耳边撩拨着她:“我等不及了,郝正思。”

    “哦...好...”她是最不经撩的,顾修文的嗓音还特别具有诱惑性,很蛊惑人心,她现在的脑子里只有为他戴上戒指这个思想,以至于她连什么时候把戒指套在他的手指上,都不清楚。

    戒指套上的那一刻,顾修文觉得自己圆满了。

    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用自己戴着戒指的手,握上了她戴着戒指的手,十指交握,两枚戒指夺人眼球。

    他霸道的宣示着:“郝正思,记住,你从今以后,就只属于我顾修文一个人的了,心里不准再想着别的男人,就是普通朋友也不行,知道么?”

    郝正思不服:“我什么时候想过别的男人了?”这么多年来,她的心里,除了顾修文一个人之外,从来没有让别的男人进来过。

    她孤独而沉默的爱了他那么多年。

    她的表情有一点点委屈,顾修文看了于心不忍,于是不再继续聊这个话题,他的手又转而摸了摸她的孕肚,说:“等宝宝出生,我们就举行婚礼。”

    虽然郝正思身材很好,即使是挺着个孕肚,穿着婚纱也照样能穿的很漂亮,但是他还是想看到更美的她,也想让她即使多年以后,也要记起最美的自己曾和他一起挽手走过教堂的红毯,一起互相承诺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般美好的誓言。

    听到他这句话,郝正思眨了眨眼,表情天真的问:“我们要办婚礼吗?”

    顾修文笑道:“当然。”不光要办,他还要给她一个最盛大的婚礼,他要让他的名字深深地刻在她的掌纹之中,让她永生难忘。

    郝正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而后又认真的问:“那...我是不是要穿婚纱?”那认真的表情里,还藏着一丝忐忑和期待。

    她看过很多女人穿上了漂亮的婚纱,走过教堂的红毯,听过很多誓言,却不知道这些女人到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她们是不是都嫁给了爱情,那些承诺又是不是都还在。

    她没有穿过婚纱,但是她想象过自己终有一天穿上婚纱的模样,在接触不到顾修文的那几年。

    她一直被舅妈安排相亲,相亲对象都是有钱人,他们有用不完的钱。如果她如舅妈所期望的那样,她随便挑选了一个不介意她的职业的有钱人,嫁给他,她从今以后可以衣食无忧,不用操心柴米油盐,大概会给那个有钱人生几个孩子,然后她的后半辈子,除了工作,就只剩下孩子。

    那是在没有和顾修文在一起之前,她所想象过的生活,那样的生活可以说是幸福,也可以说是可悲。

    幸福的是她不用像其他女人一样每天累死累活,去计较那一块两毛钱,她想买什么都可以随便买,可悲的是,她的枕边人不是她心上人。

    只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的枕边人,是她的爱人。

    顾修文想了想,饶有兴趣的问她:“你不想穿上婚纱,慢慢的走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宣示吗?”

    郝正思微微低头:“我.....”她当然想,但是她从来不敢奢望过真的会有这么一天。

    她沉默着不说话,想逃避这个问题,她性格比较内敛,即使再喜欢一个人,也不敢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出表白的话来的。

    可她越想逃,顾修文却越不想放过她,他用指尖勾起了她的下巴,然后轻轻地捏住,强迫她与自己对视,再次问了一遍:“想不想,嗯?”

    郝正思眼神闪闪躲躲的,就是不敢看着他的眼睛。

    见此,顾修文轻笑:“我们可都是有宝宝的人了,你这么害羞,万一宝宝以后长大了,问妈妈,他是从哪里来的,你是不是要告诉他他是被我们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这样可不好哦,思思。”

    那一声“思思”叫得她猝不及防,又温柔又黏腻,就像麦芽糖一样,甜到让人掉牙了。

    她最终还是斗不过顾修文,只好承认道:“想。”

    然而顾修文还是不打算放过她,他似乎存心想逗弄她:“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

    郝正思脸皮薄,经不住他逗弄,不想再理他了,只怒瞪了他一眼,然后从草坪上站了起来,“我回去了。”

    顾修文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说是离开,其实更像是落荒而逃,那一眼怒瞪也被他自动理解为娇嗔。

    直到那抹娇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看着他身边的金毛,伸手帮它顺着毛,唇角啜着一抹甜蜜的笑意:“你妈妈真害羞,她怎么会这么容易脸红......不过她这个样子也很可爱,我喜欢。”

    只要是郝正思,无论她做出什么表情,他都喜欢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