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琴瑟筝萧,诗词歌赋(1)

纳兰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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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闹的集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叮叮当当的物品碰撞的声音,叫卖声此起彼伏。

    西街有个卖猪肉,手起刀落,刀刀精到,是个颇有口碑的卖家。东街有一个古董店,古董成百,老板眼光毒辣,一张嘴皮子比那些买菜卖菜的大娘都要利索。

    关于京城的一切,陆禾笙熟悉到不行。他离开京城七年,七年来四处漂泊,和杜程愫两个人。

    “哇……”杜程愫头上戴着斗笠,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四处看着,“这地儿变了很多啊。”

    陆禾笙头上也扣着一顶斗笠,一身素色长袍:“还行。”起码,他还认得哪里是哪里。

    夏天很少吹风,所以陆禾笙两人根本就不用担心斗笠垂下来的纱会被吹起,然后被人认出来。

    走到东街口的时候,一阵笑声从上方传来,陆禾笙愣了一下,下意识躲了起来,在街角远远看了一眼。

    果然是宋洵。

    陆禾笙手握紧,看着趴在窗口和宋洵有一搭没一搭说话表情丰富的小姑娘,顿时觉得有些难过。他也听说了,京城里的祭司大人收了个小不点当徒弟,那是别人挤破脑袋都想拜的人,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姑娘占了。他还听说了,这小姑娘生的不错,同宋洵又三四分的相像,都在猜测这是不是宋洵的私生女。

    人在外面,听到的消息都是传了几个版本之后的了。但是,如今看来,起码宋洵收徒这件事是没错的。至于这小徒弟是不是宋洵的私生子……陆禾笙瞧着那小姑娘已经十三四岁的模样了,这是不可能的,宋洵可没这么大的孩子。

    “阿笙……”杜程愫伸手拉了拉陆禾笙的袖子,“我们什么时候去祭祖?”她瞥了一眼楼台上的宋洵,表情有些慌张。

    七年来,她几乎无时无刻都活在宋洵的阴影下,挥之不去。她知道,陆禾笙对宋洵的感情都要溢出来了,但是……陆禾笙只能是她的,谁也不能夺走。

    “这就去吧。”陆禾笙整理好心情,背身,离开。

    杜程愫紧紧跟了上去,她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宋洵,那个人依旧如此耀眼如此好看,让人不得不心生嫉妒。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唇角这才弯起。

    但是,她也有一张不错的脸,一张陆禾笙永远拒绝不了的脸。

    你瞧,不过七年,熬到了陆禾笙迎娶她带她祭祖,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吗?

    陆家的祠堂陆禾笙是不敢回去了,这一去必定是要碰上宋洵的。于是,定了一家客栈,陆禾笙准备第二日带着杜程愫去祖坟,好好祭拜一番。

    也就是杜程愫,如果他带着的是宋洵,也许这辈子他都不敢上坟了,哪里还有什么祭祖一说?

    他忽然想起他刚刚发现自己对宋洵的感情的时候还只有二十多岁,二十五都不到的他很愧疚很慌张,于是他在陆家祠堂跪了整整一晚来忏悔自己的恶心念头;后来,他和宋洵在一起了的那一个晚上,他又跪了一晚上,跪到半夜的时候,陆家祠堂里的牌位一个接一个倒了下来,是为不祥之兆。陆禾笙一个一个拾了起来,一个一个放好,当做什么也不知道,第二日出了门便把祠堂锁上了。

    他想,他和阿洵是要一辈子的,既然活人就在眼前何必去和逝去的人较真?

    接过啊,他还是和宋洵分开了。

    晚间的时候,陆禾笙要了一壶酒,自个儿和自个儿喝。一壶酒下去,脸红耳赤。他的酒量其实还是很不错的,主要是心里有事,又是这么胡七八糟地灌酒,不醉都难。

    陆禾笙抱着酒壶仰躺在客栈屋顶上,看着夏夜里的星星。重回故里的喜悦一点都没有涌上心头,反而是既见旧人让他觉得悲苦万分。旧人的一颦一笑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的,如何能忘记。

    晚间,总算是有一点风了,挺凉爽的。大概是因为上风口有一池莲花,因而就连风中都带上了莲花的香味。

    陆禾笙依稀记得,宋洵十七岁的时候正是最爱玩的年纪,跟着慕炀之两个人泛舟湖上要去采莲蓬。两个人,一个富家子弟十指不沾阳春水,一个吃苦时没机会享福时管不上,谁也不会掌蒿。于是,光是进莲花中心就花了不少功夫,全身都被汗浸湿了。

    至于后来到底有没有采到莲蓬,陆禾笙不免想笑。两个人因为一个想把最大的莲蓬给哥哥一个想给师傅,大打出手,双双落水。自然,回了家,两个人纷纷被批了一顿。

    陆禾笙摸了摸腰间的玉佩,恍恍惚惚又想起那一年的除夕,宋洵送给自己时的表情。那时,他似乎被五颜六色的灯光迷了眼,甚至不惜一切把自己的所有交托给了宋洵。

    他知道,从前的事都是糊涂账,都做不得数的。

    可是……

    他伸出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间流淌了出来,温热温热的。

    哭了一会儿,陆禾笙反倒清醒了。清醒了,他却想回陆家去看看,他还想再看看宋洵,看看是不是还是如当初一样。

    根据记忆,陆禾笙一路走回了陆家,等走到他记忆之中的陆家的时候他却愣住了。哪里还有什么陆家?这地方整个就是一片废墟,隐约还能看到灼烧过的痕迹。

    陆禾笙呆在了原地,恍恍惚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想过很多他回了陆家的版本,没想到却是如此的情景。

    他曾想,宋洵会不会发现偷偷回来的他,会不会挽留他,会不会再喊他一声‘师傅’?他还曾想,如果宋洵挽留了,他要不要留下来,要不要再和他的阿洵一起……

    原来,从始至终都是他自己自作多情了。

    这有多讽刺?他的以为,如今都只是一片废墟,被风扬起吹到旁人的肩膀上只会被弹去的灰沉,没有人在乎这些灰沉是否曾经是一座宅子,更不会有人去想这座房子里从前承载了多少动人的故事。

    陆禾笙踉跄了两步,终究也只是苦笑。大概只有痛到极致了,才会连哭都不会了,余下的只是笑。

    他静静一个人走在一条漫长的街道上,脚步声空荡而绵延,偶尔有打更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在这黑夜之中更添一份孤独。

    于是,一切都结束了。什么糊涂账?人家根本没当回事儿。你瞧,他一走,所有关于他的东西,那人可以毫不犹豫地付之一炬。

    腰间的玉佩带子忽然断了,‘叮铃’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沉默地看着越滚越远的玉佩,雕刻手法拙劣的玉佩,承载了过去的玉佩……

    最后,他还是把玉佩抱在了怀里,捂在了胸口。

    没骨气就没骨气吧,反正,谁也不知道。

    “阿笙……”杜程愫撑着陆禾笙的二十四骨油纸伞,亭亭而立在陆禾笙的背后,脸上的表情十分悲伤。

    陆禾笙扭头,悲伤的杜程愫与陆清河简直一模一样,那一瞬间陆禾笙像是见到了陆清河一样,一种恐惧与惭愧的情绪涌上心头:“清河姐,你来了。”

    杜程愫愣了一下,然后抿唇,浅笑,笑却不达眼底:“阿笙,你累了吗?”她手一挥,一股白烟萦绕在了陆禾笙的眼前。

    “累了,我,好累。”陆禾笙上前,一把抱住杜程愫,将头埋在了杜程愫的肩窝,“清河姐,二十多年了,你终于愿意来看看我了……”声音越发变小,陆禾笙最终陷入沉睡。

    二十多年,是了,陆清河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然而,陆禾笙还记着这个人,记得清清楚楚。

    “真不要脸。”一声低沉的嗓音从杜程愫的背后传来,话语里尽是讽刺,“当年,你就是凭着这张脸把他带走的吧?”

    杜程愫身子一僵,唇角动了动再一次带上笑意。她扭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藏青色衣服的男子,大概是年到中年,眼角添上了眼角纹,却是比当年的青涩少年要更加好看了一些:“那又如何?”杜程愫冷笑,“这就好比,檀岚凭着一张与阿笙相似的脸进了皇宫一般,我不过是把本该属于我的拿回来而已,有什么不对?”

    “真恶心,别拿你和檀岚比。”男子咬牙切齿,脸上的肌肉紧绷着,咬肌更是绷成了一根弦,好似下一刻就要咬死杜程愫一般,“你同她,一个妖一个人,如何比?”

    “哈哈,到底谁恶心?”杜程愫仰天大笑,歪了歪头,“慕炀之,你不过也如此。人妖人妖,为何你们总要分得如此清楚?”

    慕炀之朝前走了一步:“妖就是妖,永远不会变成人。而你,不过是披了一层人皮的妖怪罢了。你有什么好奢求的?”

    这样的话说来的确伤人,杜程愫听了也不过是笑笑:“可惜了,我不是妖。”

    “!”慕炀之瞳孔瞪大,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杜程愫和陆禾笙的身影已经渐行渐远了。

    不是妖?不可能的。慕炀之揉了揉太阳穴,当年宋洵明明告诉过他,杜程愫不属于人类,那还能是什么?

    一时之间,慕炀之有些反应不过来,毕竟他没有接触过那些神怪之类的事情,自然懂得也不多。但他也不准备去问宋洵,又不是什么好事,他甚至不愿意把自己大晚上碰到杜程愫和陆禾笙的事情告诉宋洵。

    这个时候,慕炀之真希望这是一场梦,他从未碰到过这俩人。又或者,他回去要祈祷,这俩人快点走,不然和宋洵碰上面了,那是真的要你死我活了。

    七年前陆禾笙一走了之,宋洵疯了。五年前,澜离的到来使得宋洵重新活了过来,然后一把火烧掉了陆家大院。

    血红色的火光前,他看到了宋洵的表情,那么凶恶。如果有一天,他看到宋洵杀了陆禾笙他都不觉得奇怪。

    人就是这样,得不到就毁了。宋洵也是个人,所以自然也会在绝望之中心生偏激。

    慕炀之拍拍自己的脸,琢磨着回去要不要让七姐给他驱驱邪,怎么他最近尽碰到倒霉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