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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游伴
乘坐下午三点半的飞机回了帝都,现代交通工具是个好东西,七点多我就躺在了自己的大床上。
今天张元青跟我的对话历历在目,他的无情和冷漠像一把冰刀刺入我的心脏,叫我坐卧难安连呼吸都不顺畅。
在飞机上时我光顾着难过,没有细问陆星河,他知不知道张元青为什么变成这样。
我怕他不但不告诉我原因,且继续在我面前说张元青的坏话,那时候的我极不冷静,肯定会将他的“劝告”听进去,但这会儿我稍微冷静一点,我想问他。
遂来到陆星河的书房,敲门得到他的允许后我走了进去。
他猜出我的来意,丢给我一本《百年孤独》,“假如睡不着就多看看书。如果你过来问我张元青近况,我只能告诉你,他过得很不好,内外压力、张天豹的逼迫、张元贺的攻讦、秦家逼婚、生意不顺,没有一件如意的事,他跟秦幽若结婚是最佳选择。”
他把我猜的透透的,说的话也不是我想听的,便赌气道:“谁过来问这个,我想知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你若没时间陪我,我一个人去了!”
“好啊,你已经十七岁了不是小孩子,我支持你出去玩,明天就去办护照,一周后出去。我虽然去不了,但我可以给你找个小伙伴啊。”从他爽快的回应中,我蓦然觉得自己中了他的陷阱,他是不是就等我主动提出国的事?
“你找谁陪我去?”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钟铃铛,她的英语水平仅停留在高中,而且两三年没有接触早忘光了。之前她给我说过,假如我出去玩的话,她刚好回家一趟,陪一陪弟弟。我估计不会带她出去的。
“你认识的人,别着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走后我给钟铃铛放大假,顺带给她发一个大红包,这件事你别担心。”他反而给我卖起了关子。
我每天不是背单词就是练口语,即使晚睡前都要抱着没有中文翻译的英剧看一看,比如小朋友都喜欢的哈利比特。
有时候半夜会惊醒,为了不叫自己胡思乱想,我就抱着陆星河给我的《百年孤独》看,直到自己再次入睡。几乎每天都这样,周而复始,我不敢叫自己闲下来,因为我怕思念泛滥成灾。
我不断告诫自己,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它会抚平我心中的伤口。
在我出国前两天,徐靖先把顾南风送出去了,帮他联系的是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州的一所自费商学院,他临走前过来跟我道别,我们只是安静地坐着,却没有太多的言语,气氛有些尴尬,我率先打破沉默,“南风去了那里照顾好自己,每天都跟我联系一下,Lucy帮我申请了一个MSN,你可以给我留言。”
顾南风只是嗯了一声。
大概在我书房待得沉闷,他只好告辞。
走到门口,他又停了下来,转身看了我一眼,“听说,你跟张元青分手了。你这次出去散心时思考一下,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若依旧爱他、离不开他,就告诉我,我帮你把他追回来。”
“南风。”我眼睛立即酸涩,被我掩藏的伤口再次崩裂,我走到他面前,感激地抱着他,低声道:“做你的妹妹,我很幸福。”
虽然我知道,现在的他也许并不想做我哥哥,但我们永远回不去了。
我好怕,怕将来的某一天,突然身心轻松下来,平静地告诉自己,我跟张元青永远回不去了。
暂时的离开,并不是放弃,而是叫自己冷静下来,面对宏大的世界重新梳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张元青面前,重新把他追回来。
“南风,你若遇到好姑娘,一定不要害羞,抓紧她。我希望你幸福。”顾南风离开,我送给他的最后一句祝福。
顾南风离开后,紧接着就是我出去,陆星河送我去机场的路上,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不要忘记银行卡密码,晚上睡觉记得反锁门,听那边接待的话不要胡来,出门时随身带把枪防身……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人还没老话却多了起来。
“爸爸!你今年才四十二啊,不是八十二,怎么这么多话。”
陆星河自嘲地笑了一声,“我魅力依旧,你却厌烦了我,倘若我真到了八十二岁,你是不是看都不想看我一眼。”
“我喜欢优雅内敛的你,你话多的时候一点都不帅,将你美男子形象瞬间销毁,你还是少说点话吧。”我捧着Lucy给我的英国旅游攻略细细研究,我达到的第一站便是伦敦。
陆星河无奈地叹息一声,“你这小没良心的,不管怎样,路上照顾好自己。”
“你不是说有人跟我一起出去玩吗,那人是谁啊?”眼见到了机场,我连自己的搭档都不知道。
车子停稳,陆星河下了车,我走到他跟前,他指了指五号进口处一位带着白色棒球帽的女子道:“喏,就是那个,汪明月的侄女汪晴晴,我想你肯定会喜欢她。”
事实证明,他的安排我很满意。
过安检前,我紧紧抱了抱陆星河,这个年轻的、有魅力的、伟大的爸爸,做他的女儿我很荣幸。
陆星河再次开启“唐僧”功能,不但叮嘱我还叮嘱汪晴晴,又说了好长一大串。
汪晴晴怕他停不下来,拽着我就往里面跑,边跑边回头安慰他,“陆先生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平安的。”
我们第一站就是伦敦,这里气候湿润天空很蓝,城市透出一股浓郁的历史气息,却又将现代化完美结合。我特别特别喜欢这儿。
汪晴晴看了一眼Lucy给我做的旅游攻略,随手往包里一塞,拉着我的手朝泰晤士河畔的伦敦眼跑去,“看什么攻略啊,限制自己的旅游行程,咱们走一处玩一处,随性而发再去下一处。”
我抬头看了一眼世界上最著名的千禧之轮,还没来得及释放心中感慨就被汪晴晴拉去排队,她说黄昏时分的伦敦最美,坐在摩天轮上,可以看到金色的泰晤士河在夕阳中缓缓流淌,似乎所有烦恼都随之而去。
而我,从千禧之轮上下来,并未发现自己的烦恼消失了,反而越发厚重,好似潮湿雨季房檐下发霉的木头,那种阴郁的感觉似乎没救了。
夜幕降临之际,汪晴晴拉住我去伦敦最著名的RonnieScott's酒吧,她用英语告诉我,这间酒吧历史悠久1959年建立,以爵士音乐闻名世界。
而我五音不全也很少听歌,根本分不清什么是爵士乐什么是其他音乐,架不住她的热情就跟她一起来了。
不过这间酒吧的文艺气息浓厚,进来消费的客人什么类型都有,大多数都是慕名而来的世界各地的游客,国外酒吧最出名的就是自家乐队,虽然我没音乐细胞却也分得清雅俗,主唱慵懒迷人的嗓音是最好的下酒菜,而他们这的鸡尾酒也是一绝,很适合女生品尝。
国内酒吧,至少我接触过的酒吧,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艳丽的舞娘、品种杂乱的酒瓶,一般还有其他服务,把酒吧的韵味早丢弃了。
汪晴晴喜欢小酌,甚至有些贪杯,我记得她酒量不是很好,我生日那天她不过喝了三四杯低度数的鸡尾酒便微醺,跟祝雪莉大撕一场。
所以,今天她才喝了两杯特制鸡尾酒,我跟她的小助理花花几乎同时出手,按住她继续叫酒的念头,她一边嘟嘴一边打开话匣子。
“平安,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祝雪莉吗?”她倒也不客气,知道我们不同意她继续叫酒,竟端起我的酒杯,咕咚一口把我根本没有品尝的鸡尾酒灌了下去。
“难道她曾经抢了你的男朋友?”这种狗血的事电视上生活中时常发生,我觉得女人跟女人之间的矛盾大多都跟男人有关。
她狠狠地点了点头,明明已经二十四岁了,精致的巴掌脸脸配上可爱的表情,似乎比我都显小呢。
而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卖萌,微醺后萌点更多,她揪了一小撮头发撅在鼻子下,嘟哝道:“那个丑女人,又黑又壮心眼还坏,母猩猩似的,我们俩也算孽缘深重,从同一所高中考入美国同一所大学,我是财务管理专业她是金融系,我俩院系离的很近,学院里华人社团时常举行些活动,她性格张扬举止狂放,我不想知道她都难,可我跟她不熟,一点都不熟!”
她着重强调“不熟”二字,似乎认识祝雪莉是她这一生最不光彩的事。
“那个大黑妞,最不要脸了。我当时暗恋一个会唱歌的英籍华人学长,结果你猜怎么了!”她一拍桌子,怒声问道。
响动有点大,立即引来周围客人的目光,我立即向大家道歉,花花迅速捂住她的嘴巴。
汪晴晴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抬着一张醉脸,笑眯眯地冲周围的人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哦。”
那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花花意识到别人听不到中文,立即用英语再给别人道了一次歉。
“祝雪莉竟然抢在我前面勾搭了那位学长,他奶奶的,玷污我的男神。好,就算我跟男神缘分不到,我原谅她。但是,她玩完我的男神就算了,竟然叫她的前男友把我的男神掰弯了!”
“噗……”正喝水的我没忍住,一下喷在她脸上。都说英国基佬多,果不其然。
同时又想到陆星河最黑暗的那两年,笑意顿失,心头略微有点苦涩。
汪晴晴的男神最起码是心甘情愿被人掰弯,而陆星河却是被迫就范,这有本质区别。
突然,我有点心疼我的爸爸。他很不容易呀。
跟汪晴晴又聊了一会儿,我把白天拍的照片在酒吧一处专门制作明信片的地方制成了三套明信片邮寄回去,一套给陆星河,一套给顾南风,还有一套……我寄给了钟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