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将军血,英雄泪

月寒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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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好像给多了。{纯文字更新超快小说}[哥看书一起]楚云有些后悔,不过既然话已出口,也不好意思再变卦:“请老人家带路,到了地方,自然给你十银币。”

    老人迟疑一阵,便向前走去,大不了也是白跑一趟,对他又没有什么损失。

    跟着老人七转八拐,也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耳边传来一阵喧闹,眼前的街道突然变得广阔起来,两边数不清的摊档,当中的小贩正卖力的吆喝着。

    老人继续前行,一边解释道:“这里只是集市外围,也就是地摊市场,里面才是店铺街,在那里是不允许摆地摊的。”

    穿过地摊街,再行十分钟左右,楚云眼前一亮,只见两边整齐的排列着一间间店铺,什么武器店,衣服店,酒档,应有尽有,就连街道都整洁得多。

    “公子,前面那间就是卖衣服的店铺了。”老人指了指前方不远的一间铺子。

    “好吧,谢谢你了老人家。”楚云拿出十个银币递给他,快速的向衣服店奔去。这一路上,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毕竟他的造型太突出了,*着上身,几条碎布围在腰间,头顶扎着个奇怪的马尾巴,不像乞丐,倒像个野人。

    “欢迎光临,啊!!”店铺只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见到一道人影风风火火的闯进来,直觉以为是客人,待看清模样时,顿时吓了一大跳,情不自禁的惊叫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别过来。”少女脸色慌张,虽然隔着柜台,仍然不住的后退,双手死死的护着胸部。

    ***,这都什么事嘛,小爷就那么像色狼吗?楚云发觉店外行人不时的将目光瞄来,顿时烦燥的丢出三个金币:“吵死了,快给我拿件衣服来。”

    “啊?你来买衣服?”少女一愣,稍稍放低戒备。[小说阅]

    “废话,不买衣服来干嘛,快点,呃,就那件吧。”楚云随手指了指旁边一套浅蓝色衣服,看那尺寸大小,即使不合身,也差不到哪去。

    少女将衣服拿出,放在柜台,指了指里间:“这套衣服刚好两个金币,更衣室在里面,公子要试试吗?”

    “当然要试。”楚云一把抓起衣服,一阵风似的冲了进去。[看小说上]三两下扯掉身上布条,将衣服往身上一套,束紧腰带,发觉除了袖子宽了些外,其地方正好合身,于是满意的走出来。

    “有鞋子没?拿双出来。”楚云也没有收回台上多出的一个金币,脚上的鞋子也磨得差不多了,一套衣服才两个金币,鞋子总贵不过衣服吧。

    等了半天不见回答,疑惑的抬头望去,只见少女两眼失神的盯着自己猛看,将手放在她面前摇晃几下:“喂喂?问你话呢。”

    “啊?你说什么?”少女回过神来,脸上泛起两片红晕,芳心砰砰的乱跳,暗想到,原来他长得这么帅。

    “鞋子啊,有没有,有就拿出来。”楚云有些不耐烦,这都快下午了,肚子正饿着呢。

    “啊,是,请稍等。”少女慌张的向里间走去。不一会就抱出几双鞋子:“这是新到的几种款式,公子看看哪种合意。”

    “就这双吧。”楚云挑了双蓝色长靴,跟衣服正好配套。

    “一共两金币六十银币,找你四十银币,公子还要点什么吗?”少女将四十银币推到他面前。

    “不要了。”楚云收起银币,抬脚走了出去。

    “欢迎下次光临。”少女看着他远去,心中泛起淡淡的失落。

    从衣服店出来,楚云便四处寻找酒楼,在经过一间装备店时,停下脚步,走了进去。

    这间店铺很小,没有衣服店一半大,里面的种类也不多,大约十件青铜盔甲,两件白银,而且标价高得离谱,最便宜的一件青铜盔甲都要三十金币。[小说阅]

    看了一会,楚云摇摇头走出去,别说买不起,就是买得起也不买,这种货色非但起不了多大防御,反而还降低了自身速度。

    佣兵酒吧?这里面应该有饭吃吧,旁边还有间佣兵公会,这又是什么?楚云疑惑的推开酒吧的门,那个叫大地战神的老头并没有跟他讲过有关佣兵的事。

    酒吧里面很热闹,四五个人围着桌子猜拳喝酒,不时爆出笑声,像这样的客人,还有十多桌。楚云的出现将他们注意力吸引过去,很快又转过头,继续谈笑生风。

    “请问要点什么?”在他出现后,一个少女快步奔过来,将他引向一张空桌。

    楚云虽然饿,却不知道这里有些什么,就指了指旁边那张桌子:“给我一瓶酒,随便来点吃的。”

    话音刚落,酒吧的门“砰”的一声被人粗鲁的撞开,紧接着一个扛着大剑,身穿银铠的大胡子走了进来,年纪大约三十左右,身后还跟着四个,一个灵士打扮,另外三个也穿着盔甲,应该是战士。

    “老板娘,来两瓶金麦,再上一盘火烧羊。”大胡子不理会周围的目光,找了张空桌,大咧咧的坐上去。

    柜台上原本在记账的老板娘,惊讶的抬起头:“哥达鲁,我没听错吗?你刚刚说要金麦?还要两瓶?”

    老板娘并不老,非但不老,还很年轻,若非身上散发着成熟的风韵,还真想不到她已嫁人。

    “哈哈哈,不用担心。”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一阵大笑,从腰间拿出一袋金币,摊在桌上:“刚刚完成个任务,赚了一笔,少不了你的酒钱。”

    任务?赚了一笔?楚云听得两耳一竖,赶紧将注意力集中过去,似乎看见了一条赚钱的路。

    过了一会,年轻的少女将酒菜送上来,楚云叫住她,低声问道:“小姐,请问哪里能接到能赚钱的任务?”

    “咦?公子难道不是佣兵?这里可是佣兵酒吧呀。”少女奇怪的反问,高调的声音将酒吧里的视线统统吸引过去。

    我擦,难道这破酒吧还非要佣兵才能进来?感受到数十道目光扫射,楚云脸一热,期期艾艾的道:“这个,我不是佣兵,我只是来吃东西的。”

    吃东西??!

    周围先是一片寂静,接着暴发阵阵哄笑声。

    “小兄弟,你想赚钱吗?那就得先成为佣兵。”那个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似乎心情很好,拿着瓶酒晃悠悠的来到楚云身边坐下。

    “大哥请坐,小子刚从山里出来,什么也不懂,麻烦大哥帮忙解说一下,来,尝尝咱山里人自己酿的酒。”楚云不动声色的将手藏在衣服下,从戒指里掏出一瓶果子酒,那空间戒指能不暴露还是暴露的好。

    “咦,你这酒好像不错啊。”哥达鲁用力耸耸鼻子,果子酒发出的清香,比他手中的金麦子酒浓郁得多。楚云不失时机的为他倒上满满一杯。

    “嘶~~~好酒,够劲,入齿留香,下喉火热,***,老子以前喝的都是水。”哥达鲁一口吞了一杯,黑脸开始发红。

    够劲?不是吧,比猴儿酒差远了。楚云先是一愣,接着倒了一杯普通麦子酒尝了一下,呸呸,他大爷的,还真跟水差不多。

    “哥达鲁,你这是拆我的台吗?别忘了,你手上可是拿着金麦子酒呢。”酒吧老板娘不知何时离开柜台,走过来对楚云道:“公子,能让我尝尝吗?这顿酒菜,就当我请了。”

    “啊?你随便尝,自家酿的酒,不值几个钱。”楚云将酒推到她面前。

    看着老板娘满满的倒上一杯,哥达鲁那张黑脸竟然微微有些抽蓄,看样子很是肉痛。

    老板娘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浅尝一口,然后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味,双频竟然泛起两片红晕,让人不禁想入非非。

    良久,睁开双眼,老板娘轻轻呼出酒气:“正如哥达鲁说的,入齿留香,下喉火热,让人不自觉的涌起万丈豪情,比之将军血丝毫不差,公子这酒,可有名字?”

    “名字?老板娘说笑了,山野人酿的酒,都是自家解渴的,哪来什么名字。”

    “酒色清澈如水,入喉如烈火焚身,既有纵横天下的豪情,也有英雄迟暮的苍凉,公子这酒,不如就叫英雄泪如何?”

    “英雄泪?好,好名字,将军血,英雄泪,今后银月大陆又多出一种名酒。”哥达鲁一拍大腿,趁机为自己满上一杯,这一来,那瓶果子酒也快要见底。

    “小兄弟,不知可有酿酒方法?”老板娘眼中精光一闪,很快收敛。

    难怪那么积极起名字,这个才是目的吧。楚云装作苦笑道:“这都是村里的长辈酿的,小子这次出来也只带了十瓶,其中七瓶被守门将军收去,眼下只有三瓶了。”说完又从衣服底下拿出两瓶,加上桌子上的一瓶,似乎就这么多了。

    自从拿出酒后,刷刷刷的数十道目光射来,楚云眼珠一转:“承蒙老板娘看得起,取了个这么威风的名字,这瓶酒就当小子的谢意,还请不要见外。”说完将其中一瓶递过去。

    老板娘接过,问道:“不知小兄弟可记得那守门将军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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