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刘彦昌

说梦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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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嫣回过头去,想看谁如此叫许仙。却被许仙搬着脑袋直直的向客栈中走去。看热闹是一回事,这么整就不好玩了。

    然而那年轻人已轻轻一跃从楼上跳了下来,过来抓住许仙的肩膀道:“哥哥,是我啊,我是才子啊。”

    许仙心道我知道是你才走,此刻也只能回过头来,“恍然”道:“哦,是才子啊!你怎么在这?”却见赵才子精神还好,但脸色发白,显然是纵欲过度的样子。

    这时有一人披着大衣就走了出来,也笑道:“许兄,你怎么来了?”脚下明显有些发虚,除了金圣杰还有谁。

    围观群众们本来已为他们的强悍所震慑,没想到峰回路转,出了个让他们心悦诚服的主,那还不知怎么个强悍法。高人,这就叫高人。

    被群众用雪亮的盯着,饶是许仙如今的脸皮刀枪不破,也不禁红了一红。虽然他自认凭自己的水准,确实能秒杀眼前这两个。等他们付清度资穿好了衣物,一同来到客栈之中。让店家备好了酒菜,问道:“你们怎么在一块,还来了潼关?”

    顺便在店中洒了一眼,却见白日那青衣老者,兀自坐在一角,吃着满桌的酒菜,不禁冲他微笑了一下。老者淡淡的望了一眼,看看许仙身边的二人,不由皱了皱眉头,对他们的行径心知肚明,就很是不喜。

    赵才子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来上京赶考啊!”

    许仙惊诧,主考官的得收多少银子,才能让这么个极品考上举人,“不对,考试时候没看到你啊?”

    赵才子解释一番方才知道,赵才子确实不是举人,但竟然是秀才,让许仙还是唏嘘了一番。

    他这次上京不是赶考而是“补贡”,简单来说就是地方上会推荐成绩优异的秀才,到国子监中就学成为“贡生”,理论上,成为贡生之后,就有资格当官,当然只是理论上而已。赵才子能够补贡不但是花了大价钱,潘家也出了点力,算是拉拢漕帮的手段。

    而金圣杰却是在家乡金陵考中了举人,名次比许仙还强些。他与赵才子都是有钱有势不用互相巴结。看着彼此就顺眼,再加上臭味相投,在苏州就已勾搭上,相约一起上京,路上难免有些摩擦,金圣杰就说要寻个地方比较一下“真功夫”,赵才子想到许仙的医嘱,本来还有些犹豫。但耐不过金圣杰几番挑衅,终于决定在此决一死战。

    许仙教训道:“正所谓‘色是刮骨钢刀’,你若再这么下去,我也救不得你。”

    赵才子历经了生死之人,忙道不敢。

    金圣杰不满道:“你娇妻美妾,个个都是绝色。什么便宜都占了,却来说这便宜话,好没意思。”眼睛瞟了一眼许仙身边的云嫣,虽然带着面纱,但那股国色天香的味道却是掩不住的。“寻常人上京赶考,都是带着书童,你倒好……”

    许仙被堵的一愣,反驳道:“我身怀绝世武功,岂是尔等所能比。”此言一出。金圣杰与赵才子也是信服,他们都见过许仙的厉害。唯有那厅中那老者目中露出讥笑的神情来。

    云嫣微笑了一下,对许仙耳语道:“夫君,我先到楼上去等着你,别忘了给我带饭上来。”此处人多眼杂,非她所喜。虽然带了面纱,但也不知多少人的目光在她身上驻留。

    这时自楼上下来了个书生,同云嫣擦肩而过,书生虽看不清容颜,但见那仪态,便不禁呆呆望去,直到云嫣消失在二楼才回过神来。却见许仙三人跟自己一般打扮,上前见礼道:“三位也是上京赶考的吗?”

    金圣杰与赵才子对他也是爱理不理,只顾着喝酒。他们虽然在某些地方人品渣的很,但义气二字还是有的,对于许仙身边的云嫣绝对是目不斜视,对这书生的作为就不怎么痛快,让书生一阵尴尬。

    许仙见这书生面相儒雅,算得上英俊,只是那看见女人就走不动路的样子,实在不怎么高明。但他毕竟没有别人看自己老婆几眼,就要勃然大怒的觉悟。还是请他坐下,问道:“不知诸位尊姓大名?”

    书生道:“在下刘彦昌。”

    许仙道:“在下许汉文。”对他的名字微微感到有些耳熟,

    刘彦昌对这名字却很是耳熟,讶然道:“你就是许仙?”眼中就多了几分崇敬,许仙的名字算是天下闻名,特别在儒林中更是享有盛名。

    许仙微笑点头,却忽然灵光一闪,惊道:“你叫刘彦昌?!”

    潼关离着华阴县还不到三十里。在他的记忆的传说之中,那个名为刘彦昌的书生就是在上京赶考的途中,遭遇了自己的宿命。他在华山上的圣母祠中求签想要问一问前程,结果见三圣母的塑像甚是美丽,不由倾诉了爱慕之情,并在三圣母的纱巾上提了情诗一首,然后倚柱而睡。三圣母对修炼生活本已厌倦,又被情诗所感,经过了一番挣扎之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但他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声并不显著,真正显著的还是他的儿子——那个名为沉香的小朋友,同天神舅舅相争,最后开山救母的故事。许仙对这个故事的记忆特别深刻,因为前世,这个故事被拍成一个很雷人的电视剧,名为《宝莲灯》,后来又被拍成一个更雷人的电视剧——《宝莲灯续集》。

    但本质上貌似又是一个废柴男,害了自己老婆,依靠儿子才得以幸福的故事。

    我了个去,不会就是这货吧!

    刘彦昌道:“正是,不知许兄为何如此惊讶?”不知许仙为何如此惊讶。

    许仙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随意的摆摆手,笑道:“没什么。没什么,来,喝酒。”

    按照这个故事之前的尿性来看,就是这货,没跑了!

    许仙又让新添了酒菜,四人吃喝起来,气氛倒也渐渐热络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刘彦昌提议道:“有道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功名之事不但要看学问,还要看命相如何。此处离着西岳庙不远,不如我们去求上一签,算算前程,诸位意下如何?”

    许仙目中精光一闪,来了!果然来了!犹豫了一下,虽然很想瞧一瞧热闹,但是他感觉自己还是尊重“原著”比较好,拒绝道:“天气尚寒冷,不是登山的好时机,我们就算了。”小子,你艳福不浅,我就不耽误你了。

    刘彦昌却道:“许兄言之有理,干脆我也不去了,同你们一起上路。等到来年金榜题名时,我们再一起到山上游玩,岂不快哉。”

    许仙心头大汗,我了个去,不会这就改变历史了吧!沉香小朋友尚未出生就胎死腹中,说不定就被他老爹那个什么在墙上,自己这罪过大了。

    于是他的拍拍刘彦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相信我,你还是去算算吧!”刘彦昌懵懂的点点头。

    酒席散后,金圣杰三人都各自回房去了,刘彦昌是继续读书,金圣杰与赵才子却是疲累交加,倒头便睡。

    许仙又为云嫣点了饭菜,准备等一下给她稍带上去,心中却还在想着刘彦昌的事,实在很想去看看热闹啊,大不了自己什么也不做就是了,那三圣母到底长得什么样,宝莲灯又具有怎样的功用?八卦之魂在胸中灼灼燃烧着,直到一声怒吼打断了他的遐想。

    “老头,竟敢吃霸王餐?”店小二咆哮道,原本佝偻着的身子猛地挺直,身量竟然不低,颇有几分金刚怒目的味道。

    那青衣老者淡淡的道:“老夫出门忘了带钱。就赊了这一餐好了。”

    店小二猛地向老者衣襟抓去,“忘了,脑袋怎么没忘,爷爷今天就给你长点记性。”却被一只手拦住,店小二怒目瞪向那手的主人,直他说出“我给!”两个字,小二挺直的身子又缩了回去,脸上*光灿烂,“老爷子,您还想吃点什么?小的这就给您上。”

    那老者瞥了许仙一眼,谢也不道一声,道:“你真的要给?”

    待到算账的时候,才把许仙吓了一跳,这老者竟然吃了几十两,这老者这一顿吃的十个大汉也未必吃得下。不仅心中赞叹,不愧是高人。还是将这钱付了,冲那老者一拱手就想上楼。

    老者见他慷慨,目中也露出几分赞赏,“喂,小子,你跟我来。”言罢就向门外走去。

    许仙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保持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跟着这老者来到一个荒僻之所,问道:“大爷,您找我什么事?”

    大爷?老者一皱眉,却不多言,上前在许仙身上摸了起来。

    许仙浑身一寒,莫不是要老头看自己青春年少,欲行不轨。

    老者摸完露出几分笑意道:“小子,我看你年纪轻轻的就有一身横练的筋骨,简直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刚才试了你的品行,也还凑合。想不想跟老夫练就一身绝世武功,如果有一天让你打通任督二脉,你还不飞龙上天。”

    在老者的眼中,许仙的资质已经不是简单的好了,而是完美。看他的骨骼分明是天生神力,但体内分明没有丝毫内力,不由生出了收徒之念。这却是因为,许仙自得了龙族之法,花了近百万功德来强化身躯,身体素质对凡人而言,自然是完美至极。而许仙的灵力存在于神魂与躯体之中,当然没什么丹田气海。

    许仙愣了一愣,问道:“大爷,您没看到我有道灵光从天灵盖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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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台,你有道灵光由天灵盖喷出来,你知道吗?年纪轻轻就有一身横练的筋骨简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如果有一天,让你打通任督二脉那还不飞龙上天。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惩恶除奸,维护世界和平这任务就交给你了,好不好?这本《许仙志》是无价之宝,你跟我有缘就收你一张月票,就传授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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