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妖化

说梦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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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百草堂看病,说起来。看的还是苏州最贵的药铺,最贵的大夫。什么叫有钱人,造呗,不买最好就买最贵。黄连八十个铜板,您还别嫌贵。人家的医术就值这个数,一般人看得起吗?苏州的士绅,得点小病要是不去百草堂医治,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不但有面子,还有里子,又能积德行善,真是何乐而不为。

    谁都知道许仙在搞义诊,而且搞的很大,苏州附近的十里八村传遍了许大夫的名头,许多人慕名来求许仙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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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皇祖师庙中,两排太师椅上,坐满了苏州各大药铺的掌柜大夫,会首郑泰生坐在上座,而张德安却站在厅中,扯着嗓子道:“许仙的百草堂是不能不管了。”自漕帮为许仙扬名,却有意无意将张德安的药铺弄的臭名远扬,现在生意冷清的很。

    底下却有一人道:“张大夫。你自己医治不力,得罪了漕帮,管我们什么事啊?”同行是冤家,同一个会中的人也一样,张德安的招牌倒了,不知多少人在暗地里看笑话呢。

    张德安登时跳脚道:“不管你们的事?苏州的大户现在还有几个在诸位的药铺里拿药?”对药铺来说,主要的经济来源就靠着吃那些大户人家,平民百姓,你就是开出名贵的药材,他也买不起不是。

    在做的大夫面面相觑,确实都受了影响,不禁纷纷抱怨起来。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许仙不是个没身份的人,他们这群地头蛇绑在一块,也不知该拿他怎么办?”

    张德安道:“我们三皇祖师会创会百年之久,不但在苏州,在整个江南也是有名的,岂怕一个小小的许仙。”又对郑泰生道:“郑大夫,你是此任的会首,该想想办法才是啊!”

    郑泰生在上面坐不住了,站起身,摊手道:“那张大夫,这许仙有漕帮替他撑腰,而且医术也确实不差。再说他又不是三皇祖师会中之人,不受咱们管束,我有什么办法啊?”

    张德安阴阴一笑道:“那许仙不是在搞义诊吗?咱们不妨再替他宣传一下,多鼓动些人去他那里义诊。看他能支撑多久。他若是忽然不搞了,必然被众人所怨,咱们就趁机搞臭他。”

    郑泰生犹豫不决的道:“张大夫,许仙的义诊只针对看不起病的人,对我们的生意并没有什么损害,而且也算是积阴德,我们在这上面搞事,是不是不太对啊!”

    张德安道:“再不行动,三皇祖师会的颜面何存,我张德安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日。”他张口闭口三皇祖师会,也激起了在做同仇敌忾之心,纷纷起身道:“是,不能再等了。”

    郑泰生看似老成,却是个没主见的人,见众人都这么说,也就同意了。

    张德安道:“这一计就让他焦头烂额,一计不成,我还有一计,总而言之,不把他赶出苏州城,我是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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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皇祖师会虽然只是民间行会。但历时已有百年,在苏州的根基甚深。推波助澜之下,就让许仙的生意果然更加“好”了起来。

    这日,百草堂中忽的飞出一个人来,重重跌在街心。这人衣衫褴褛,却是个年轻力壮的汉子,这一下也是跌的浑身像散了架一般,“哎呦哎呦”呻吟个不停,身边顿时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好奇这是怎么回事。

    小青跨出门庭,道:“我们好心义诊,竟然还有像这样骗诊的混蛋,被识破了还敢耍赖,还不快滚。”她恰着腰肢,娇声喝骂了一番。使人不能相信竟然是她这样一个小姑娘把这汉子丢出来的。

    那人被小青一瞪,赶紧爬起来,仓皇离去。周围的人笑闹几声,也自散去。

    待到关门的时候,吴人杰苦着脸对许仙道:“掌柜,今天已经是第五个了,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就是我们现在义诊中的,怕是也有没被识破的骗子。”

    许仙也是头痛,义诊的人渐渐多了,其中难免鱼龙混杂,总有鄙吝之辈想要滥竽充数,装作无力医治的样子,好省下几个药钱。这也是难免的。

    但最近这些人来的有许多怪异,虽然不像是有组织的,但显然有人给他们这样的暗示,甚至鼓动他们来这么骗诊。但许仙却没有太好的办法,他总不能监管到每一个病人的经济情况。

    许仙将身子靠在太师椅上,如今生意太好,忙了一整天,他竟也感到有些疲累,皱眉道:“这个我会想办法的。”忽然觉得有人帮他揉捏肩膀,回头一看,吴玉莲正冲他嘻嘻笑,瞟了一眼吴人杰,吴人杰管不了这女儿,也只做没看到的样子,许仙也自安心享受这样的待遇。

    吴人杰又道:“还有件事,现在只靠着我们两个,已经有点忙不过来了。”他年纪大了,忙了一天腰酸背痛,不禁暗叹“女大不中留啊”。

    许仙点点头道:“这个我也会想办法的。”

    经过三皇祖师会的宣传,来的也并不全是骗诊的人,更多的是真的无钱医治。让许仙经济上的负担加大了不少,但凭着现在的生意也还能够有些盈余,许仙也不在乎赚这几个钱。更重要的是。人手上的不足,使得许仙现在再无片刻的闲暇时间。

    虽然这件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利大于弊。许仙现在的功德,每天飞速的增长。本来经过上次的消耗,已经所剩不多的功德,这些日子扩大义诊以来,每日的增长至少有数万之多,偶尔能够救人一命的话,所得的功德更在十万之上。就这么一段时间,功德就有了几十万,再这么继续下去。突破百万大关也是轻而易举。

    但许仙却并不喜欢这种。行善积德固然是好事,但却不该成为一种压力,否则就难以持久,甚至会渐渐变质,变成对功德和名誉的追求。

    许仙的人生目标肯定不是雷锋同志,虽然他很敬佩雷锋。但他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好人,而不是什么圣人或者英雄。有时候见到些不平之事,难免血涌脑门意气发作,大吼一声就要拔刀相助。

    但要是每天都这样生活,他肯定做不到,也不想做。他更想安安静静的享受生活而已。而“好人”这个名誉,一旦架了上去,就再难下来。就像许仙前世所看的漫画中的人物,经常冷酷的大反派偶尔露出一点温情,立马人气值飙升。而热血的主角只要有一件事做的不地道,立刻就是千夫所指。

    许仙虽然不在乎什么名誉,但要想完成自己来苏州最初的目的——编书,却非得坚持下来不可。

    这也让他下定了决心,把这本医书编成之后,就去老老实实陪老婆,再也不去做什么神医。他能为这个时代的芸芸众生做的,也只仅此而已。他自以为,也足够了。

    现在这些问题,还非得解决不可,但这件事任你道法再高,又有什么办法呢?

    吃饭的时候,小青不知道跑到哪里去野了。只留下白素贞和许仙相对而坐,白素贞见他心不在焉的摸样,不由问起,许仙道出原委。

    白素贞道:“何不去一封书信,问问庆余堂的王掌柜手上,是否有人手呢?”

    许仙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杭州的王凤山,可是他医术上的老师,庆余堂也是有名的大药铺。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正可去求助这位同行老师。“今晚我就写一封书信,让金雕带过去。要鸾儿转交给王老师好了。”

    白素贞给许仙夹了菜,笑道:“既然已经有了办法,那就安心吃饭吧!”

    许仙笑道:“还有一件事,我也有办法了。姐姐你把照心镜给我用一下。”

    白素贞放下筷子,拿出照心镜,却道:“自上次用过之后,似乎就不能用了。”

    果然这照心镜看起来黯淡无光,浑然不复当初的神采,白素贞道:“我灌注灵力进去,却也无用。”

    许仙不由皱眉,试着将太阳之力灌注其中,金色的光芒在这小小的镜片中流转,耀的后面的符文似活过来一般,扭曲伸展着。本来昏暗的房间里,顿时闪耀流转着金色的光线。

    但当许仙停止太阳之力的输入,果然就如白素贞所言,灵力迅速的消散,转眼间化为一件凡物。许仙自得了照心镜以后,诸事繁杂,也未曾细致的研究过它的用法,一时之间也寻不出门道,早知该问问那大月王了。

    白素贞心不在焉的夹着米饭,看许仙操控照心镜。许仙又试了一阵,终归是不得门路,却也不急于一时。抬起头来,却又呆住。

    原来白素贞的唇边的玉颊上,不知何时沾了一颗晶莹的米粒,她犹自不知,只顾着看许仙手中的照心境。一向端庄圣洁的容颜,忽然多了几分娇憨。

    白素贞注意到他的目光,似有所觉,手往脸上摸去,却被许仙阻住,自伸出手去,向她脸上摸去,她本能的向后倾斜,想要避过他的手。但他却不肯罢休,嘴角含着莫名的笑意,令她有一丝不安。

    终于用拇指与食指的指尖触到了她的脸颊,温润细腻的触觉顺着指尖传来,微微有些凉意。拈下那一颗调皮的米粒,给她看了一看。

    白素贞本能的咬了咬下唇,红着脸颊不知是否该道谢。许仙却将那颗米粒放进嘴中,闭上眼睛。满脸余味悠长,回味不已的表情。

    白素贞气恼的道:“我们说正经事,你尽会胡闹。”却只在掩饰自己此刻的羞涩与窘迫。端午的时候,身体痛苦之下,得他温柔对待,感动之中。一时心软之下就答应了婚约,悔不当初啊!

    许仙笑着眨眨眼道:“百草堂开不下去就不开,照心镜不能用就不用,与之相比,这才是天大的正经事啊!”虽是玩笑话,眼中却满是诚恳。

    白素贞被他灼灼的眸子盯着,站起身来,道:“你自己吃吧!”就这么拂袖而去,但被当成“天大的正经事”心里也难免有些微微的甜意。走出门外,摸摸自己的脸颊,原来你也是个平凡女子啊!

    许仙收好照心镜,吃罢了饭,回到书房准备给王凤山写一封信,等金雕再飞杭州的时候,一并捎过去。前些日子,杭州苏州两地的书信往来,极为繁密。最多的时候每天都要来往一次。

    直到鱼玄机发飙,来信怪罪许仙耽误云嫣和青鸾的修行,才刻意稀疏了一些。但小倩是不嫌信多的,而且给小倩的信是绝不能少的,若是令她哀怨起来,想起来就让人心疼。

    许仙写罢了个小倩的信,想了想又把从茅山敲诈来的那些道法细细的撰写了一遍,又将从茅山得的金线纸也裁下来大半压在箱底,希望能对小倩有所帮助。

    却不知心念一动之下,带给小倩有多大的好处。小倩身为鬼修,与青白的妖修,以及鱼玄机、许仙的人修都有很大的不同。同许仙这种法术多的不知道用什么的人相比,她在兰若寺所能学到的法术很少。攻击也多以咒术为主,后来做了山神就居中调度,很少出手,也有这个缘故。

    但茅山的许多道法并不限制使用者,特别是纸人术,稍微有些道法就能够使用。但修到极致,其威力绝不下于其他的法术,传闻八仙之一的张果老所骑的驴子就是一头纸驴。

    而山间的妖兽虽然聪明,但毕竟不是小倩本身的实力。若是能如臂使指的操纵许多纸人纸马,对于小倩这种战术奇才,当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切妥当之后,又将金雕召来,发现它最近在两地飞来飞去,竟然还胖了许多,羽毛也充满了光泽。许仙摇头微笑,却也知道其中的缘故,小倩对这个许仙的“信使”当然是百般优待,无论什么珍奇之物,都管它吃个够。比起以前的风餐露宿,辛苦捕猎,不胖才怪呢!

    许仙抚摸着金雕微凉的羽毛,金雕惬意的抖了抖翅膀,显然对如今的生活很是满意,似乎也承认了许仙主人的身份,基本不需要用水魂术操纵了,当然,也可能是水魂术对灵魂的作用,在慢慢融入它的本能之中。

    虽许仙平日也并不限制它的行动,任凭它自有飞翔,有信的时候才召唤过来。但这厮吃饱了就喜欢找棵树蹲着打盹,丝毫没有鸟中之王该有的野性,却不知大多数大型食肉动物的本性都是懒惰的。

    但许仙却忽然发现,金雕无论筋骨还是魂魄,比之以前的时候,都要强大了许多,连那圆溜溜的鹰眼,都多了几分灵性。这就是丰沛食物的作用了,而且没有像寻常猎鹰那样,被熬去了野性。再加上小倩经常喂它些山间有灵之物,才积蓄下了灵气。

    许仙心道:这样下去,怕也是要修成妖的。想到这里,他忽然灵光一闪,心道:“何不干脆试一试呢?”不用修行太高,只要让它的体形再变大个两三倍,就能载人飞行了,到时候岂不是比驾云要快的多,而且也帅的多。

    回身才书柜中找出一个精致小匣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根状的根须,嗅起来却是清香扑鼻。

    正是奇宝山上,那株紫蕴龙王参的参须。

    许仙作为谢礼送给了王凤山一小部分,剩下的大都留在了杭州,供云嫣和青鸾儿女筑基之用。许仙却也带了一小部分来苏州,原本打算医病救人。但许仙凭着本身的医术和法力就已经足够了,还从来没有用过。

    许仙小心的拈出一根来,仅有拇指长短,又将盒子放回原处。笑眯眯的对金雕道:“来,叔叔请你吃棒棒糖。”就要把这参须送进着金雕口中。

    金雕有些不安,扑扇着翅膀,就是不肯吞下。许仙用水魂术命令,才让它把人参须吞下。但过了一会儿,却是全无反应。金雕缩缩脑袋,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

    许仙却并不意外,这紫蕴龙王参的参须所蕴含的灵力深厚,是修行者筑基的圣药,消化起来也没那么容易。平常服用也是要煮成汤药,这么直接给喂下去,当然不行。

    许仙要用自己的力量,帮金雕把这根参须炼化开来。伸出两手笼住金雕,闭上眼睛将被水灵之力中和过的太阳之力注入它的体内。少了几分火的炽热狂躁,却多了几分水的冰凉柔顺。

    虽着许仙灵力的注入,金雕躁动起来,同时却又动弹不得。许仙却能“看”到,那一根小小参须的消融,化作纯粹的灵力,在金雕的体内翻腾。若是没有许仙的控制,这瞬间灵力的释放,对金雕就足以致命。

    但在许仙的控制之下,这股灵力不得不顺着许仙的意思,在金雕的全身上下来回流转开来,每流转一次,这股灵力就消融一点,金雕的身体渐渐透出一层金色的光芒来,不知是许仙的灵力还是人参本身的灵力。

    许久之后,等到这股灵力完全融化在金雕体内。睁开双眼,也忍不住赞了一声“好漂亮,好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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