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为世间不平事鸣不平

叶知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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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情,冥冥中自有天定,想赖都赖不掉。

    上天,本来就是最公平的,想逃的人躲不掉,不想逃的人注定要见面。

    唐笑风本来期盼着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多此一举,没什么麻烦,也不用费心费神的来那一件事一剑了的洒脱无羁。

    他本也不会什么剑法,但命中注定,他今天要效仿昔日剑君,做那路有不平事,我自一剑了的江湖侠义事儿。

    当唐笑风看见跛脚乞丐仇爷横杖如横剑,一人横巷便是无人可过时,就大致能推测出小巷拐角处那方看不见的地界究竟发生了何事。

    仇爷是人贩子,干的无非就是那拐卖掳人的肮脏事。

    说实话,眼前被王钟称为西城区最臭名昭著人贩子的跛脚乞丐仇爷,真的很像是乞丐,衣着寒酸破烂,身材瘦削佝偻,蓬头垢面,一点也不像那些被读书人描述为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坏人。

    尤其是当他笑起来时,满口黄牙,脸上的笑容挤作一团,身子微微佝偻,活像一个沿街乞讨、谄媚苟活的乞丐,笑得谄媚而殷切。

    按理说,掳掠拐卖人口这种事,最是遭人厌恶和唾弃,就算是一些穷凶恶极杀人如麻的人物,对此也是厌恶无比,他们动手杀人,最起码会避过那些老弱妇孺,知道祸不及妻儿的道理,就算逼不得已要赶尽杀绝,也有那一份于心不忍的软心肠。

    毕竟,人人生而有父母,有妻儿,有孺慕之情,将心比心,谁都希望自己的父母妻儿安然无恙,谁都不愿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偏偏人口贩子,吃的就是别人家破人亡这口饭,有人能喜欢他们才怪。

    虽然如此,但有人甘愿冒着天打雷劈被人五马分尸的风险干这种事,自然是因为这是一本万利的无本买卖,甚至比那些妙手空空还要来的利润巨大,巨大到他们不怕下地狱和被人惦念诛杀。

    作为人人厌恶的人贩子,仇爷能混的常山西城区人人皆知而没有身首异处,其必然有不凡的背景和手段,这些年来想必亦积攒了不少不义之财。

    甘愿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求财的人,无非求名求利,而对于他们这群人而言,名就算了,唯一求的就是舒适奢华的生活和享受,毕竟,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过一天,就少一天。

    但眼前的仇爷,却一点也不似有钱享受的人物,单就那污垢泥渍交缠裹挟的头发面容,就着实不像喜好享受之人能干出来的事。

    观事观人,本就是江湖人称量对手的一个方法,一见面就抡拳头刀子的人,不是对自己极为自负,就是没脑子的莽撞之辈。

    显然,唐笑风两者都不是,只能老老实实的用这江湖上最简单的方法称量对方。

    唐笑风在称量对方的同时,仇爷显然也在打量着想要多管闲事的唐笑风,看看他到底能不能惹,值不值得惹,亦或,扑火的飞蛾。

    只是扫视一眼,仇爷就大致摸清了唐笑风的底细,衣着寒酸,无富贵世家的风度气势,境界亦算不得出类拔萃,只是那份遇事颇算冷静的风度,还算不差。不过,也仅此而已。

    在仇爷看来,眼前之人,不过是有着一腔热血初出茅庐的少年人而已。

    莫欺少年穷,仇爷决定不招惹眼前的少年郎,当然,如果对方不识相,他也不介意多抓一人,好卖到世家大族作奴仆杂役,又将是一笔不错的收益。

    当然,前提是对方不识相,毕竟,少年郎来少年狂,指不定将来就是个一鸣惊人的金凤凰,武帝城那位堪称一甲子来举世无敌的大人物,未出名前,还不就是江湖里的籍籍无名的过河卒子。

    所以,仇爷双手捧起竹杖,悬横于前,脸上的笑容愈发谄媚谦恭,弯腰躬身手不坠,杖不垂:“公子见谅,我等这里有些许事要办,此路不通,还祈公子绕路而行。”

    微笑以送客,抬杖以拦路。这是他们的规矩,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不死不休。

    唐笑风摇摇头,苦笑一声,手碰腰间刀,向前微微一步,我意已决,一步无悔。

    仇爷叹息一声,似惋似怨,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再抬首间,满脸肃杀:“何苦,何必呢?年轻人,你还年轻啊!”

    “仇爷,既然这小子不识趣,掳了正好,这种练过几天武,身体强壮的小鬼,最适合当那药篓子了。”

    一个五短身材面容凶狠的男子走出小巷拐角,盯着唐笑风道:“我最喜欢这种初出茅庐不知死活的‘英雄好汉’了。”

    仇爷冷冷看了一眼那名男子,道:“你和雷永尽快将货物送往家里,不要多管闲事。”

    闻言,五短身材的男子缩了缩头,好似很怕眼前的仇爷,干笑着应了一声,回身间,又狠狠瞪了唐笑风一眼,消失在小巷里。

    遭受无妄之灾的唐笑风摸了摸鼻子,再度前行一步,一步间,唐笑风浑身肌肉一动,劲气勃发,腰畔那柄仿制的楚刀秀月未出鞘而铮铮清鸣。

    为世间不平之事,鸣不平!

    再度向前踏出一步,唐笑风瞬时出现在仇爷的身前,一拳砸向对方的头颅。

    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毫不留情的抬手碎颅,唐笑风这一拳来的毫无征兆和章法,粗犷野蛮,丝毫没有半分观感可言,但并不妨碍他这一拳的威势赫赫,寸尺落下之瞬,就有碎石裂碑的威力,碎一个血肉头颅,当然不在话下。

    可偏偏面对唐笑风这足以碎石裂碑的一拳,仇爷不闪不避,手中竹杖微偏,向上刺出,看似缓慢,但在唐笑风的拳头还未落及其头颅时,那柄本是距离很远的竹杖却提早一步出现在其拳头前。

    只是轻轻一拨,举轻若重,唐笑风那本是威势煊赫的一拳,便再难落下。

    继而,竹杖轻撩,一如既往的轻柔,仿若垂髫小童持柳枝嬉溪水,有涟漪轻荡,然而首当其冲的唐笑风,却丝毫没有那种小童嬉水的轻柔惬意,反似有千斤巨力顺着竹杖涌入体内。

    下一刻,其口鼻七窍间,就有鲜血喷涌而出,若朵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