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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死亡不是完结”【抱歉,繁体字找不到。】和“北城夜雨5”大大的推荐票。那啥,一样很啰嗦,没啥话好说的。)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茬,拉姆温润的脸色徒然就一变,就跟听到打劫对象不给过路费的英雄好汉似的,当时就变得面红脖子粗。
“主人!”她的口气里或多或少带着许些训斥的意味,“对一名尽职尽责的女仆说这种话是很没有道德的!”
“这哪没道德了?”本想借此展开话题顺道宣传一下红色思想教育的姚曦闻言暗道这封建思想果然不好拔除。
理了理思路,顿了顿姚曦又继续说道:“嗯……这么跟你说吧……我所在的世界,早就没有女仆这种东西了,我看你也是个明白人……我这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个真正的女仆,这种封建社会的大毒——咳!不切实际的东西还是算了吧?”
“这怎么可以!?”拉姆立即正色反驳,“主人你也说了,是你没见过,并不是没有!”
“这……”姚曦有点后悔自己没思考周全,不过为了自己以后不会一让自己的同伴呼唤就鸡皮疙瘩乱颤,他还是强阵心神,“其实你叫点别的也可以,咳!我不是有名字么,叫名字不行么?”
“玛莉亚嬷嬷曾经说过,直呼主人姓名的女仆不是好女仆!”
“……那学着孟德叫我主公总行了吧?”
“孟德?”拉姆揪了揪自己的头发,做出思考的模样,然后突然拍手,做出恍然大悟状,“……哦!主人你是再说那个不会用脑子的野蛮人么?我可是有道德修养的好女仆,打死我我也不会向野蛮人学习!”
最后一句话才是你的真心话吧毒舌的主儿?
姚曦正想说点什么,不料在将自己的发丝理到耳后的拉姆又开口说了一句他做梦都没想到的说辞。
“再说不是有一种人以被像我这样的美少女称为主人而骄傲么?难道主人你就不能大大方方地接受这一点么?”
苏东坡有句话说得好,语不惊人死不休。
拉姆义正言辞,姚曦的脸色霎时间变得黑里透红红里透黑,该死的这是什么逻辑?自己不是SM爱好者也不是重度中二病患者,这种资本主义的高帽哪能落到自己头上?
但他明显还是低估了这世上的**群众了。
“嘿!你不行?我来!小姐姐——认我为主人怎么样?我这可是有丰富的作战经验的!”
这句话来自一个路过两人身边的,穿着背心和红裤衩的猥琐中年人口中。
又一次出乎意料的,拉姆直接就把那人给打趴下了。
一下子,周围的人群纷乱起来,靠近他们的人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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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要买这个?”
“是的。”
“老板,这牡蛎多少钱?”
让人跟避瘟神一样避着,也不是什么好事都没有,至少现在他只要带着拉姆往队伍后面一站队伍中的人立刻就少了一半,就连另外一半也不是来堵他去路的,个个都拿着手机喀嚓喀嚓地照相。
不用排队,也挺好。
“啊……这个五块——不!三块钱一粒。”
摊位老板一见上来了两个奇葩,当即诚恐诚惶,就连明标着写在纸板上横放在一盆子牡蛎上的价码也给放弃了。
“你这不是五块钱么?怎么,降价了?”姚曦皱了皱眉。
“哎,不用不用,小伙子,你就别难为我了,三块钱,不讲价!”
“那行,我全要了,先还钱,等会再来拿行吧?”姚曦掏出一叠华盛顿,也没细数,抽出几张就拍到桌案上。
“当然,当然,慢走,慢走。”看到华盛顿那老板的眼睛都直了,那还会去理会姚曦身后那群老爷爷老太太买不到特价食材时发出的长吁短叹?腰板挺直了,脸上也露出的兴奋的笑。
一路走过来一主一仆已经买了不少东西,反正有钱也不需要吝啬,看中了啥都是成打成打(一打等于十二个)买的,唯一比较可惜的就是不能直接装进裤裆里带走,即影响市容又使旁人受惊多不好。
一路上拉姆除了说自己想买什么东西几乎没有说过其它的什么话,这弄得姚曦有点着急,眼见这街都快逛完了,可这感情什么的却偏偏没有联络到。
这怎么能行?这肯定不行!姚某人正想再找个茬儿说两句话看看能不能拉开话匣子,结果还没等他开口拉姆就率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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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拉姆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
“嗯?拉姆你有事么?”
姚某人大喜,心说有戏,不过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你刚才,是不是跟那个野蛮人……在海边……嗯……聊天?”
姚某人大惊,新说大事不好,我命休矣!
“这……嗯,是。”
对于这种事还是明明白白地承认吧,要是挂上个骗子的名头这可不好。
“我觉得吧,你们两个人坐在一起挺不合适的……”
“嗯。”
这当然不怎么合适,这年份不说吧,光是这身高差距就不怎么合适。
“我觉得主人你跟我坐在一起比较合适。”拉姆面不改色,继续说道。
“嗯——嗯!?”
姚曦下意识地应声,然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他狠狠地咽了一大口唾沫,“你说啥!?”
“您没听清楚么?”
“你说跟我坐在一起……很合适?”
“当然,我比那个野蛮人高多了!”
姚曦闻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仅是为了拉姆的解释,更是为了已经完成的任务。
【任务完成度2/3】
虽然不知道这感情是怎么联络的,不过这样倒是挺好。
姚曦转头看向拉姆,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也就在这是,他发现拉姆的脸开始充血涨红,红着脸的拉姆对姚曦说出了一句让他小心肝拔凉拔凉的话。
“你还记得上次在那栋大楼里看到的……东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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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口胡诌,事实是啥我完全不知道。)
晚年的哥伦布,显得有些孤苦伶仃。
虽然说他是新航路的发现者,但国王对他并不重用,花了几箱金币就把他打发走了,他一直找不到老婆。
这与他非常喜欢吹牛逼的性格有关,尤其是在他大肆宣扬说自己初次看到“印度”时所看到的神奇海岸之后,男人们把他当成是笑柄,女人们对他是避若瘟神。
这一天他例行去到了航海家酒吧喝酒,这家临近港口的酒吧售卖的酒水物美价廉,二十枚铜子儿的苹果酒,硬是能喝出朗姆酒的味道。
“啊,哥伦布!又来了!——还说不说你那些探险故事啊?”
刺耳的话语声响起,哥伦布的脸色一变。
就是因为那片粉红色的水草,他被很多人所鄙视。
他已经下定决心了!这些只能深藏在自己的心里,绝对不能随便泄漏出去!
于是——
“我哪有说过这些?我哪有看过这些?不知道!不知道!!”